員工薪酬制度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33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一以上為員工酬勞,及百分之三以下之數額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則應先扣除累積虧損之數額後,再就餘額計算提撥。 【獎金等變動薪酬】 為及時並適當獎勵公司員工經營努力成果、激勵員工士氣達成整體目標,本公司結合公司、單位營運績效核定各單位業務績效獎金,並依同仁當年度工作表現進行績效考核發放個人獎金,考核內容包含個人KPI、組織職能定量及定性達成度、執行力、創新力等,以使考核能結合公司營運績效,達永續發展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