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修订间差异
Dragoon16c(留言 | 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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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把這篇大致翻完,剩下的就是各國著作權大表格,以及一些零碎翻譯。如果有任何翻譯錯誤或意義錯誤,請給予指正。發言者:'''[[User:Jeffreyjhang|福爾摩沙尼亞]]''' <small>([[User Talk:Jeffreyjhang|留言簿]])</small> 2012年10月2日 (二) 05:50 (UTC) |
終於把這篇大致翻完,剩下的就是各國著作權大表格,以及一些零碎翻譯。如果有任何翻譯錯誤或意義錯誤,請給予指正。發言者:'''[[User:Jeffreyjhang|福爾摩沙尼亞]]''' <small>([[User Talk:Jeffreyjhang|留言簿]])</small> 2012年10月2日 (二) 05:50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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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还是不知道中国部分应该是怎么样。中国部分应该重点说明一下?<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0月2日 (二) 17:34 (UTC) |
:看完了还是不知道中国部分应该是怎么样。中国部分应该重点说明一下?<span style="font: 16px 黑体;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用户: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乌拉</span>]][[用户讨论:乌拉跨氪|<span title="用户讨论:乌拉跨氪" style="color:#4169E1">跨氪</span>]]</span> 2012年10月2日 (二) 17:34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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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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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新規舉:不許諷刺別人,否則封禁--[[User:Dragoon16c|Dragoon16c]]([[User talk:Dragoon16c|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18:06 (UTC) |
2012年10月2日 (二) 18:06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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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仲裁委员会成立后的管理人员解任机制、选举监察员运作细节及开放自由提名管理员等权限申请、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規範資訊框內母公司子品牌的列出方式(重公示版本)、在本地启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調整COVID-19條目共識的規定、規範日本選舉條目命名、禁止有關藝人演出的獨立列表條目羅列非固定參與的節目及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已經通過。
- [公告] Automoderator工具用户名、更新管理员布告板排版、准许过滤器助理编辑滥用过滤器、修订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修改學校關注度指引、明確香港街道名為譯名可靠來源的一種、規範中文維基百科內「貨物駅」與「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兩詞的譯法及電子遊戲與日本動漫條目命名的標點符號使用規定正在公示,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 [討論] 互助客栈方针区正在討論緊急修正快速刪除O1款、是否將格式手冊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下、在非原創方針新增例子以禁止綜合常識及可靠來源、擴充ITNR獲選類別、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電子遊戲與日本動漫條目命名的標點符號使用規定、重提為可供查證方針與可靠來源指引調整有關用戶生成內容的規定、現行用戶頁指引條文規定的定義問題及將WP:關注度改名,請踴躍參與討論。
- [討論] 互助客栈技术区正在討論修订过滤器警告信息,請踴躍參與討論。
- [討論] 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区正在討論有關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問題,請踴躍參與討論。
- [討論] 互助客栈其他区正在討論2025新年徽标、实装Automoderator工具、是否应关闭中文维基百科以抗议基金会举措、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本地部署安全投票及相关权限、禁制復核及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請踴躍參與討論。
- [討論] 互助客棧試行案討論區正在討論討論遞進機制試行案-檢討意見分享,請踴躍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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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中村同學!!” → “加油!中村同學!!”:! or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0 (UTC)
現時,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命名格式一般為“第X次某某某內閣”,如第二次蘇貞昌內閣(臺灣)、第二次約翰遜內閣(英國)、第四次默克爾內閣(德國)等,由此可見“第X次某某某內閣”是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通用命名格式,而且也符合中文的使用慣例。然而,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在2022年10月6日被TKsdik8900由“第X次某某某內閣”批量移動至“第X屆某某某內閣”,我認為這種表達方式不合中文的使用慣例(尤其是他把“第X次改組”也改成“第X屆改組”的舉動完全有悖於中文文法),而且在內閣條目的命名一般通用“第X次某某某內閣”的格式的情況下,此舉也有悖於條目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因此,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現有的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應該批量移回或移至“第X次某某某內閣”格式的名稱,此外條目名稱帶“第X屆改組”字樣者亦應改回“第X次改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09 (UTC)
現擬確立“香港的街道名作為香港政府給予的譯名的一種,屬於WP:非原创研究#翻译所述的‘可靠來源’”的結論。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15 (UTC)
現擬確立“日文中的‘貨物駅’與‘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在所有顯示模式下統一翻譯為‘貨運站’”的結論。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31日 (二) 02:22 (UTC)
對《破·地獄》現在的全保護有感,覺得需對管理員提出一點意見。我對全保護的觀感,始於2023年3月《中年好聲音》,在播映期間因部分延伸確認用戶發生編輯戰而全保護3個月之久,過長的全保護漠視了其他沒有參與編輯戰用戶的權利,且當時交戰雙方在對方的個人討論頁進行指責,卻沒有人試圖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連事後其他人追溯到底發生過什麼事都有困難。這次破·地獄全保護的時長合理,但一般人根本難以注意有討論存在於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電影條目過度收錄問題,希望管理員也能多做一點促進討論。就此,我建議如下:
- 全保護後如未有人發起討論,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發起,通知有關用戶。
- 如管理員得知已有人發起相關討論,但並非在條目討論頁,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留下連結。
- 保護模板可否進化一下,能加入相關討論連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33 (UTC)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建立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从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
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
,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
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
(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時候,身穿一件珍珠裝飾的牛仔夾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褲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
参见Wikipedia:消歧义,一般独立消歧义页,应该列出存在和消歧义名相同的目标项目的链接,例如“XXX”为名,则存在“XXX (AAA)”、“XXX (BBB)”的列项和目标链接,但@Sdf:创建了若干不属于这种情况的独立消歧义页,主要是虚构作品内姓名相同的角色名(秋山美月、三千院帝),这些角色至少暂时不太可能创建符合关注度的独立条目,是否视为类似全红链的独立消歧义页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8 (UTC)
- 反对删除,参见w:MOS:DABMENTION。英文版有类似的:w: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49 (UTC)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在议的多项提议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户经由“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快速剥夺IPBE权限。然,本站用户对IPBE权限的使用多是因为GFW封锁下被迫使用代理编辑,为正常编辑所必须之权限,在用户尚未被移除编辑其讨论页权限前移除其IPBE权限在实践上剥夺了被封禁用户编辑其讨论页进行初步申诉的能力,显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据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權限一节,被封禁用户虽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滥用其权限(IPBE),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并无主动快速移除其IPBE权限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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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议需要熟悉反破坏工作(如傀儡调查)的社群成员讨论,另ping之前在布告板参与讨论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
提議對WP:ANM過長的案例進行分子頁討論,現在部分案件是長的,目的是WP:ANM作爲目錄,有連接到每一個子頁面,這樣頁面分離會好一些。 -Lemona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46 (UTC)
所謂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假使今天一個帳號到處投放支持蔡英文,反對國民黨
之類的話語,投樣100個帳號,有52個支持,那今天就合理的在52個使用者討論頁上宣傳,因此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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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宣傳,惟其需待社群討論,祝編安。--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48 (UTC)
注意到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和防滥用过滤器请求积压,管理员及行政员负担较重,导致部分请求无法及时处理,这降低了过滤器阻止破坏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维护其的难度。因此,谨提议授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权限,协助管理滥用过滤器,尚祈社群商议为荷。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8日 (六) 03:12 (UTC)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论•签)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
关于欧洲贵族的命名常规建议。
先前讨论
大部分英国贵族条目,以 人名,爵位(如羅伯特·克萊芙,第一代克莱芙男爵)的方式命名,是一向做法。现今,部分编辑认为这种命名方式不妥,不符合中文习惯。为达成共识,完善相关制度,在下在此开展有关讨论,欢迎各位参加。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14:22 (UTC)
- (+)支持按照以 人名,爵位 的方式命名,原因如下:
- 如果此人本身的完整名字就是这样,也没有通用的名字/中文译名,就该这么翻译;
- 其他维基百科都是这么命名的;
- 如果不这么命名,该怎么命名呢?见英文版en:Charles Gordon-Lennox,如果这个条目命名为Charles Gordon-Lennox,如果以后翻译一世、二世、三世,又该怎么命名?难道是Charles Gordon-Lennox (XXXX年-XXXX年)?不如直接用全名命名。--王小朋友(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14:29 (UTC)
- (+)支持现行制度,即人名,爵位(如羅伯特·克萊芙,第一代克莱芙男爵)的方式。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14:57 (UTC)
- (+)支持應沿用現行制度,方便辨識,統一標準。HKK427(留言) hkk427 2012年9月11日 (二) 11:30 (UTC)
- (?)疑問:如果按现行方案,威廉王子 (剑桥公爵)是不是应该改为威廉王子,剑桥公爵?--Stevenliuyi(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15:48 (UTC)
- 还有,在正文中该怎么写呢?也和条目名称一样吗?--Stevenliuyi(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15:59 (UTC)
- (:)回應,根据Cli的建议,皇室成员采用人名 (爵位)的命名方式。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1:14 (UTC)
- 还有,在正文中该怎么写呢?也和条目名称一样吗?--Stevenliuyi(留言) 2012年9月10日 (一) 15:59 (UTC)
- 原来英文的“,”也被用于消歧义,除了这些人物外,也见于一些地理区划的条目中。但其功能仅为消歧义,所以我建议与现行的消歧义格式统一。使用“人名 (爵位)”的形式。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0日 (一) 16:09 (UTC)
- (:)回應有關的討論過往已經不勝枚舉,以上威廉王子一類英國皇室的例子仍然使用括號,是因為「威廉王子」本身已經是普遍為人熟悉的名稱,因此「劍橋公爵」這個封號本身用括號作消歧義。但對於英國皇室成員以外的其他英國貴族而言,他們大部份都是以貴族封號行世,家族姓氏和姓名在日常稱呼中甚少使用(例如一般人普遍知道滑鐵盧戰役的威靈頓公爵而甚少知道阿瑟·韋爾斯利),封號本身作為名稱的一部份,而且比姓名本身更為常用的話,我認為使用括號作消歧義是本末倒置的做法。當然,以上的例子只適用於以貴族封號行世的人士,對於一些貴族爵位不常用的人士(如:詹姆斯·卡拉漢,卡迪夫的卡拉漢男爵),我們只需以「詹姆斯·卡拉漢」作為條目名稱。對於條目名稱應否以封號先行、封號與姓名間應否以「·」號相隔、抑或是保留目前的做法,我認為有討論空間以達致共識。至於過往的部份討論記錄,可詳閱以下內連:
(-)反对:英式命名法是英式命名法,既然是用中文来表述,就应按中文的表述习惯来命名,就如同我在互助客栈/方针中所说的,与英国爵位差不多相同的中国爵位,如明朝公爵,从来没见过有人命名为徐达,明朝第一代魏国公或者徐辉祖,明朝第二代魏国公。如果你说这样翻译是为了消歧义,那么对不起,消歧义请用“空格+()”来表述。对了,在明代,其他人称呼徐辉祖及继承该爵位的人时,也是称呼为魏国公。再举个例子衍圣公,也同样没有人使用XXXX,第X代衍圣公这一称呼。--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08:18 (UTC)
- (:)回應,中国贵族与英国贵族有多少可比性?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0:08 (UTC)
- 有何无可比性?对于世袭爵位,同样是世袭的,同样是终身的,在世时同样被人称为XX公或XX公爵,不过是一个王室早就灭了,一个王室到现在还保留而已。——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10:14 (UTC)
- 我看不然。以利物浦伯爵为例,他既可以称为勋爵,亦可以称为伯爵。他在历史著作里,多数被称为利物浦伯爵,或是利物浦勋爵。[1]但在历史著作中,中国贵族,如诸葛亮,很少被人称为 武乡侯。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0:56 (UTC)
- 如果以史记为准,还有很多著作将诸葛亮称呼为诸葛孔明呢,不要拿现在的标准来衡量以前的事情。在我国以前的史记中,同样有许多“爵位+名”的记载,如《明史》中就载有“九年,钦与成国公勇(朱勇,二代)、定国公景昌(徐景昌,二代)、永康侯忠徐忠,一代)等”等,再如“宪宗取三氏子孙赴京观礼,又命衍圣公(第十七代衍圣公孔闻韶)分献。”——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11:36 (UTC)
- (:)回應,請注意這裡是討論英國(及歐洲)貴族的命名,請勿把沒有可比性的中國貴族混為一談。如果你認為兩者有充份的互通性,請先指出明神宗條目的命名與喬治六世有何互通性?兩地習慣不同,請勿混為一談。--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4:48 (UTC)
- 如果以史记为准,还有很多著作将诸葛亮称呼为诸葛孔明呢,不要拿现在的标准来衡量以前的事情。在我国以前的史记中,同样有许多“爵位+名”的记载,如《明史》中就载有“九年,钦与成国公勇(朱勇,二代)、定国公景昌(徐景昌,二代)、永康侯忠徐忠,一代)等”等,再如“宪宗取三氏子孙赴京观礼,又命衍圣公(第十七代衍圣公孔闻韶)分献。”——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11:36 (UTC)
- 我看不然。以利物浦伯爵为例,他既可以称为勋爵,亦可以称为伯爵。他在历史著作里,多数被称为利物浦伯爵,或是利物浦勋爵。[1]但在历史著作中,中国贵族,如诸葛亮,很少被人称为 武乡侯。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0:56 (UTC)
- 有何无可比性?对于世袭爵位,同样是世袭的,同样是终身的,在世时同样被人称为XX公或XX公爵,不过是一个王室早就灭了,一个王室到现在还保留而已。——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10:14 (UTC)
- (:)回應,中国贵族与英国贵族有多少可比性?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0:08 (UTC)
- (-)反对。我的意见就一条——维基不能原创研究,只能使用在中文史著、译著等正式文献中出现过的翻译方式。--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09:01 (UTC)
- (:)回應,以19世紀英國首相「Marquess of Salisbury」為例,最常出現過的譯名是「索爾斯伯利侯爵」,那麼條目應否直接命名為索爾斯伯利侯爵?但歷史上至今已有七位「索爾斯伯利侯爵」,莫非就要把條目命名為無人使用的姓名「罗伯特·阿瑟·塔尔博特·加斯科因-塞西尔」(Robert Arthur Talbot Gascoyne-Cecil)?這不又是原創研究嗎?--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4:48 (UTC)
- 请注意,我说的是中文文献中出现过的翻译方式,不是具体哪个人的译名。如果确实有严肃文献使用过“罗伯特·阿瑟·塔尔博特·加斯科因-塞西尔”这种形式,那么这种全名的命名方式就可用。类似的,当前的命名方式如果也在严肃中文文献中出现过,那么也可以接受。关键是不能原创。--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15:18 (UTC)
- (:)回應,以「威靈頓公爵」例子說明,「威靈頓公爵」廣泛應用、「阿瑟·韦尔斯利」並不。如果把「威靈頓公爵」放到消歧義括號內,但條目正文總以「威靈頓公爵」或「威靈頓」稱呼傳主,我重申是本末倒置。(正如維多利亞 (英國君主)為例,莫非條目內文就要以「英國君主」來稱呼傳主「維多利亞」?因此把「威靈頓公爵」放到消歧義括號,或是從條目名稱移走,有誤導讀者之虞)--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5:42 (UTC)
- 请注意,我说的是中文文献中出现过的翻译方式,不是具体哪个人的译名。如果确实有严肃文献使用过“罗伯特·阿瑟·塔尔博特·加斯科因-塞西尔”这种形式,那么这种全名的命名方式就可用。类似的,当前的命名方式如果也在严肃中文文献中出现过,那么也可以接受。关键是不能原创。--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15:18 (UTC)
- 参考:威廉·莎士比亚就是采用英式名+姓,而不是中式姓+名翻译的。--王小朋友(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4:50 (UTC)
- (:)回應,以19世紀英國首相「Marquess of Salisbury」為例,最常出現過的譯名是「索爾斯伯利侯爵」,那麼條目應否直接命名為索爾斯伯利侯爵?但歷史上至今已有七位「索爾斯伯利侯爵」,莫非就要把條目命名為無人使用的姓名「罗伯特·阿瑟·塔尔博特·加斯科因-塞西尔」(Robert Arthur Talbot Gascoyne-Cecil)?這不又是原創研究嗎?--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4:48 (UTC)
- 同意Clithering及Gz deleted意見+維持現狀。這是最嚴謹的做法。Oneam 01:00 AM(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5 (UTC)
方案
本建议部分参考User:Clithering提出的英國貴族命名問題建议所制订:
- 总方案:
- 有官方译名或中文地区或其他地区普遍使用之称谓的,按官方译名或普遍称呼命名。
- 国王/皇帝/女王/女皇:以“名+X世(如果存在的话)”命名,如果有歧义,则在此后加上“_(国家名)”;
- 如果命名中涉及有数个爵位名称的贵族或王室成员,只列最高爵位的爵号称谓,如果最高爵位有两个或以上的,则用“A地点+和+B地点+爵位”为爵号称谓。
4.“世”只用于国王/皇帝/女王/女皇之称谓,“代”用于其他贵族或王室成员。
- 方案一:
- 王室成员:以“名+王室称谓+_+(爵号称谓)”命名,如查尔斯王子 (威尔士亲王)、菲腊亲王 (爱丁堡公爵)等,如果有歧义的,则将其中的“名”改为“全名”,如威廉·亨利亲王 (格洛斯特和爱丁堡公爵)和威廉·弗雷德里克亲王 (格洛斯特和爱丁堡公爵);
- 世袭贵族:以“全名+,+第X代+爵号称谓”命名,如约翰·孟塔古,第四代三文治伯爵、维克多·卡文迪许,第九代德文郡公爵等。没有全名但却有具体代世的中古贵族,也应采用此方法命名,如现条目伍德斯托克的托马斯,第一代告罗士打公爵建议改为托马斯,第一代告罗士打公爵,有歧义或无全名也无具体代世的,则采用英式的“出生地点+的+名+,+爵号称谓”命名。
- 终身贵族:以“全名+,+爵号称谓”命名,如彼得·英奇,英奇男爵等;
- 方案二:
- 王室成员:与方案一王室成员的命名相同;
- 世袭贵族:以“全名+_+(第X代爵号称谓)”命名,无全名但却有具体代世的将其中的“全名”改为“名”,有歧义或无全名也无具体代世的,以“出生地点(通常以国家为准)+的+名+_+(爵号称谓)”;
- 终身贵族:以“全名+_+(爵号称谓)”命名。有歧义的,则以“出生地点+的+全名+_+(爵号称谓)”命名。
--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呐親 2012年9月10日 (一) 23:47 (UTC)
- 能否简单地举一两个例子说明两者的区别?--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00:00 (UTC)
- 按方案一的命名方式,约翰·孟塔古,第四代三文治伯爵,方案二的命名方式则为约翰·孟塔古 (第四代三文治伯爵)——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呐親 2012年9月11日 (二) 00:10 (UTC)
- (?)疑問:「“世”只用于国王/皇帝/女王/女皇之称谓,“代”用于其他贵族或王室成员」是原創研究嗎?--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1日 (二) 00:15 (UTC)
- (:)回應:貌似确实系我自行研究,而现在也很少有见贵族中的名称加“X世”的,“X世”绝大多数均用于表述国王或皇帝,不过实际上,不管下面的哪个方案,贵族方面均不需要“全名+世代”这一称呼,因为后面的第X代已经起到消歧义的作用了。--語句不通順不舒服斯基┣●┫不想屌我敬請留言呐親 2012年9月11日 (二) 00:33 (UTC)
- (?)疑問:「“世”只用于国王/皇帝/女王/女皇之称谓,“代”用于其他贵族或王室成员」是原創研究嗎?--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1日 (二) 00:15 (UTC)
- 比尔·蓋茨三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1日 (二) 01:53 (UTC)
- 这位应该不是欧洲贵族。--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02:10 (UTC)
- 这是人名,并非爵位。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4:47 (UTC)
- (:)回應,「世」是用於「Elizabeth II」(伊利沙伯二世)、「Bill Gates III」(比尔·蓋茨三世)一類的情況;「代」用於「1st Duke of Wellington」(第一代威靈頓公爵)、「14th Earl of Home」(第十四代休姆伯爵)等情況。--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4:56 (UTC)
- 这是人名,并非爵位。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4:47 (UTC)
- 这位应该不是欧洲贵族。--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02:10 (UTC)
- 比尔·蓋茨三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1日 (二) 01:53 (UTC)
- (!)意見:不管怎样,逗号用半角这种半中半洋的方式显然不可取,要么改全角,要么用括号。——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9月11日 (二) 04:10 (UTC)
- 对,这是细节问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04:38 (UTC)
- 现在消歧义用的括号还是半角括号呢,其实我觉得这跟我国古代历史上那些帝王子孙或王公大臣们被封为XX公一样,爵位称呼只是作为一个消歧义的存在,不能因为很多人称呼他爵位号就要将爵位号命名,中国历史上称那些公啊什么的,当时也是一直称其为XX公,没有说直接称呼其名姓的,如果按别人称呼他如何就以此命名的说法,那么我们是不是要将马英九易名为马总统英九,将胡锦涛易名为胡锦涛同志或胡锦涛总书记、胡锦涛国家主席?——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 2012年9月11日 (二) 04:46 (UTC)
- 阁下所举的例子都是官位,和爵位有何联系?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1:41 (UTC)
- 英文那边使用半角逗号的作用就是消歧义。我不知道为什么在中文一定要沿袭这种方法而不使用现行的消歧义格式。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1日 (二) 05:02 (UTC)
- 消歧义只有一种,那就是空格+括号这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1日 (二) 06:13 (UTC)
- 现在消歧义用的括号还是半角括号呢,其实我觉得这跟我国古代历史上那些帝王子孙或王公大臣们被封为XX公一样,爵位称呼只是作为一个消歧义的存在,不能因为很多人称呼他爵位号就要将爵位号命名,中国历史上称那些公啊什么的,当时也是一直称其为XX公,没有说直接称呼其名姓的,如果按别人称呼他如何就以此命名的说法,那么我们是不是要将马英九易名为马总统英九,将胡锦涛易名为胡锦涛同志或胡锦涛总书记、胡锦涛国家主席?——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 2012年9月11日 (二) 04:46 (UTC)
- 对,这是细节问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04:38 (UTC)
@Langer Lee,这种爵位的表述方式,是否在英国或欧洲存在着一种约定俗成,即在书面描述上会有这样的一个称号结尾?如果是的话,马总统和胡主席与这个没有可比性。另,爵位本身不是职务,所以也跟总统或者市长没有可比性,尤其是是否终身制这一问题上。-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06:43 (UTC)
- 欧洲的表述方式并不一定符合中文地区的使用习惯,如明朝公爵列表中的各公爵,这个可是跟欧洲的公爵类似的爵位,终身制且可延续,我们在建立相关条目时,并不需要命名为徐达,明朝第一代魏国公或者徐辉祖,明朝第二代魏国公。——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06:56 (UTC)
- 問題是中國沒有很多人同一爵位同名同姓。。。。你說的不成立....卍田卐JC1 2012年9月11日 (二) 09:06 (UTC)
- 那不就是意味着后面的“,第X代XXXX爵”是作为消歧义用的吗?而不是出于欧式命名习惯?在中文维基百科,消歧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空格+()”。——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09:11 (UTC)
- 我認為另一種可行的方法是,以三文治發明者為例:第四代三文治伯爵·约翰·孟塔古。這種方法其實相近於「朝散大夫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太原郡開國侯護軍賜紫金魚袋王安石」(即以「·」號分隔為「朝散大夫·諫議大夫·參知政事·太原郡開國侯·護軍賜紫金魚袋·王安石」)的形式。--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4:58 (UTC)
- 那不就是意味着后面的“,第X代XXXX爵”是作为消歧义用的吗?而不是出于欧式命名习惯?在中文维基百科,消歧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空格+()”。——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09:11 (UTC)
- 問題是中國沒有很多人同一爵位同名同姓。。。。你說的不成立....卍田卐JC1 2012年9月11日 (二) 09:06 (UTC)
- 维基不能原创研究。建议参考中文百科全书对欧洲贵族的译名,比如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中国大百科全书等等。--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09:13 (UTC)
-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1999版)的命名比较混乱,如国王名,有的只是命名为“约翰二世 John II 丹麦国王”,有的则命名为“约翰二世(康尼努斯) John II Cxxxxx(看不清,疑似拉丁文) 拜占庭皇帝”,有的则命名为“约翰二世·卡齐米日·瓦萨 John II Casimir Vasa 波兰国王”,有的则被命名为“威廉(三世) William(III) 英国国王”。——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09:55 (UTC)
- 另外,关于贵族爵位,则有“威廉一世 William I 诺曼底公爵第二”这样的命名,也有“威廉十世 William X 法国公爵”这样的,也有“威廉·路易 William Louis 拿骚伯爵”这样的,也有“亨利(小) Henry THE YOUNGER 不伦瑞克公爵”。刚才还看到国王居然还有“亨利(胖子) Henry THE FAT 纳瓦拉国王”这样的命名……——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10:10 (UTC)
- 括号里的那个是绰号,和现在的问题没多大关系。欧洲贵族的命名主要是两个问题:一,序号,二,爵号。
- 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来看,序号都没有“第x代”这种用法。
- 中国大百科全书是这样的:
- 国王:“卡尔十四世·约翰”,带绰号的“伊凡四世(雷帝)”,重名的有“威廉一世 (约1028~1087)”、“威廉一世 (1797~1888)”
- 贵族:“威灵顿,A.”,按照正常顺序写成全称就是“阿瑟·韋爾斯利·威灵顿”。--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10:43 (UTC)
- 带括号的,不一定是绰号,如在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很多带括号的是表示(出生地+的),如安妮(丹麦的),英语的话是“名字+of+出生地”,而绰号则通常是“名字+大写的英语绰号”,如前面提到的Henry THE YOUNGER,同时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并无第X代X爵这样的表述方式,最多就是XXXX爵第X,而没有出现“代”,其实我真不懂同样是表示几世的,为什么有的会表示约翰二世,有的则会表示威廉(三世)。——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10:56 (UTC)
@ shizhao: [[Line 4, Beijing Subway|]] => [[Line 4, Beijing Subway|Line 4]] 为MediaWiki系统自动生成,你不承认这是消歧义也不行。--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1日 (二) 10:00 (UTC)
- 我看到的是[[Line 4, Beijing Subway|4]]......卍田卐JC1 2012年9月11日 (二) 11:01 (UTC)
- @hat600:MediaWiki可没管这叫消歧义(disambiguation),源码里写的名字叫Context links,enwiki的Help写Pipe trick。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08 (UTC)
补充一句,中国的官位爵位和西方没有可比性,所以建议分开处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1:05 (UTC)
- [2],这个pdf说明了 人名,爵位 是一向做法,并非为了消歧义。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1:58 (UTC)
- 但这个网页并没有提到第几代X爵,只是提到“名+爵号称谓”,而且说实话,由于不是根据字母排序的,所以很难看出采取了什么样的方式来消歧义。——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12:16 (UTC)
- 中欧语序不同,英文用什么语序对中文没有意义。中文写地名的时候不会把London, Britain写成“伦敦,英国”,中文里“爵位/头衔+人名”才是正常语序(英王爱德华八世,周武王姬发,公子小白,通吃伯韦小宝-_-)。
- 我有个想法,“霍雷肖·纳尔逊(纳尔逊子爵)”这个如何? --Алексеевский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12年9月11日 (二) 12:13 (UTC)
- 不太完善。英国历史上出现过多为同名同姓同爵位的贵族,必须加入多少代。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17 (UTC)
- 说到底,还是因为消歧义的问题,如果确实在采用“全名+空格+(爵号称谓)”的命名方式下仍然存在歧义,那么解决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在全名后面加几世,或者在爵号称谓前面加第几代。而不应在完全没有歧义的情况下,就全部采取第几代爵号称谓的命名方式。——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0 (UTC)
- (:)回應,[3],这个带,[4]这个也带。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4:21 (UTC)
- 如果大部分人都要求更改,不能维持现状,起码要带上代数。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4:26 (UTC)
- 我反對把名稱較主要的部份(如:第一代納爾遜子爵)以消歧義括號的方式列出。--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4:52 (UTC)
- 如果没有重名就不用加序数。--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15:20 (UTC)
- 我已经举例说明,官方、学术网站一般加上代数。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5:25 (UTC)
- Gz deleted很對,「有重名加序數」、「沒有重名不用加序數」,這不也是原創研究,把情況愈弄愈亂?(以傳有十五代的休姆伯爵為例,即可能出現一至七、九至十和十二至十三代可加序號,但八、十一、十四和十五代就無需加序號的情況)--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5:37 (UTC)
- 中文专业文献也这么做吗?如果有的话我没意见。--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15:41 (UTC)
- 请阅读此书。[5]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6:04 (UTC)
- 英国首相William Cavendish, 4th Duke of Devonshire在 英国历届首相小传 里被译为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如果目前的命名方式不能维持,我建议采用这种命名方式。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6:09 (UTC)
- 谢谢,我收回关于不加世代的观点。这么看起来应该用“世代+爵位+本名”命名条目,就跟我下面举的那个例子一样了。--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16:08 (UTC)
- 英国首相William Cavendish, 4th Duke of Devonshire在 英国历届首相小传 里被译为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如果目前的命名方式不能维持,我建议采用这种命名方式。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6:09 (UTC)
- 请阅读此书。[5]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6:04 (UTC)
- 我已经举例说明,官方、学术网站一般加上代数。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5:25 (UTC)
- 如果大部分人都要求更改,不能维持现状,起码要带上代数。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4:26 (UTC)
- (:)回應,[3],这个带,[4]这个也带。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4:21 (UTC)
- 说到底,还是因为消歧义的问题,如果确实在采用“全名+空格+(爵号称谓)”的命名方式下仍然存在歧义,那么解决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在全名后面加几世,或者在爵号称谓前面加第几代。而不应在完全没有歧义的情况下,就全部采取第几代爵号称谓的命名方式。——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1日 (二) 12:30 (UTC)
- 不太完善。英国历史上出现过多为同名同姓同爵位的贵族,必须加入多少代。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1日 (二) 12:17 (UTC)
- 请翻译这两句对比一下语感:
- Arthur Wellesley, 1st Duke of Wellington, was a British soldier and statesman.
- Charles IX, King of France, was the third son of King Henry II of France and Catherine de' Medici.
- --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15:41 (UTC)
- 参考中文语境中一个很类似的例子:第十四世Template:Breakchar·丹增嘉措。--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15:55 (UTC)
- Gz deleted在上面舉出了一個很有參考價值的資料。為免事情複雜化,或許我們現階段應集中討論就英國皇室成員以外的英國貴族而言,我們應該以「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抑或是「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的方式為條目命名(另外,請大家先不要在此討論其他歐洲國家的貴族命名方式,先處理英國的情況對日後處理其他歐洲國家的情況具參考作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6:14 (UTC)
- (+)支持“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Gilgalad 2012年9月11日 (二) 16:31 (UTC)
- 这个方案我(+)支持,毕竟有可靠来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9月11日 (二) 16:39 (UTC)
- 据《英国贵族史》(阎照祥著)的称呼习惯,有两种,一种是“爵号称谓+全名”,如雷塞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艾塞克斯伯爵罗伯特·德维卡克斯,另一种则是“绰号+爵号称谓”,如“世界征服者的征服者”威灵顿公爵,而没有加第几代的说法。另外,班禅、Template:Breakchar对应的是教宗,而不是爵号。——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00:12 (UTC)
- (:)回應,这种命名方式不统一。取哪一个外号作为标题呢?是铁公爵还是世界征服者的征服者?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09:05 (UTC)
- 举活佛世袭的例子主要是为了说明中文语境下世代序数的语序。个人目前倾向于“爵号+全名”这种形式,另外也应该允许例外,比如那些本名用的更多的例子(艾德礼等等)。如果要加世代序数,那么可以用“序数+爵号+全名”,不过对是否一定要有序数我暂时没有意见。--Gilgalad 2012年9月12日 (三) 10:22 (UTC)
- 据《英国贵族史》(阎照祥著)的称呼习惯,有两种,一种是“爵号称谓+全名”,如雷塞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艾塞克斯伯爵罗伯特·德维卡克斯,另一种则是“绰号+爵号称谓”,如“世界征服者的征服者”威灵顿公爵,而没有加第几代的说法。另外,班禅、Template:Breakchar对应的是教宗,而不是爵号。——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00:12 (UTC)
- Gz deleted在上面舉出了一個很有參考價值的資料。為免事情複雜化,或許我們現階段應集中討論就英國皇室成員以外的英國貴族而言,我們應該以「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抑或是「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的方式為條目命名(另外,請大家先不要在此討論其他歐洲國家的貴族命名方式,先處理英國的情況對日後處理其他歐洲國家的情況具參考作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1日 (二) 16:14 (UTC)
《世界人名大辞典》中欧洲贵族的翻译规则
注:在世界人名大辞典中,没有出现过类似于“Augustus Henry FitzRoy, 3rd Duke of Grafton”这样的英文名称,也未见有“奥古斯都·亨利·菲茨罗伊,第三代格拉夫顿公爵”这样的翻译。
- 绰号用括号表示,如Charles Edward,The Young Pretender,对应的是“查理·爱德华(小王位觊觎者)”(en:Charles_Edward_Stuart);
- 中世纪时名字中带有地点的,如Charles of Blois,对应的是“查理(布卢瓦的)”(en:Charles I, Duke of Brittany);
- 王室成员的,如Charles,Prince of Lorranine and Bar,对应的是“查理(洛林和巴尔亲王)”(英文维基百科中无此条目);
- 世袭贵族的,如MacKay,Kenneth James William, Earl Inchcape,对应的是“英之杰伯爵”(en:James Mackay, 1st Earl of Inchcape),再如Martel,Damien,对应的是“玛德伯爵”(英文维基百科中无此条目),又如Maurepas,Jean-Frédéric Phélypeaux,对应的是“莫尔帕伯爵”(en:Jean-Frédéric Phélypeaux, Count of Maurepas),均无表示姓名,仅在后面加有带有消歧义意义的个人主要经历介绍,如曾担任什么职务等,如Wellington, Duke of,对应的是“威灵顿公爵〈英〉军人、政治家。”(en:Arthur Wellesley, 1st Duke of Wellington),在生卒年月中写的是“1769-1852”;
- 其他,很多拥有爵位的,但英文名称中没有列出的,均没有在命名中列出爵号,如Heinrich Julius,对应的是“亨利希·尤利乌斯”(en:Henry Julius, Duke of Brunswick-Lüneburg),然后在后面的简介中列明“<德>不伦瑞克公爵”,再如Charles,其中一个对应的是“查理”(en:Charles,_Duke_of_Lower_Lorraine),然后在后面的简介中列明“<法>下洛林公爵”,——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01:01 (UTC)
(~)補充:名称中带有I,II等罗马数字的:
- 非贵族的,如Ferrabosco II,Alfonso,对应的是“费瑞博斯科(第二)〈英〉音乐家。”(en:Alfonso Ferrabosco the younger),未用X世表示;
- 国王/女王/皇帝/女皇,如Canute II and IV,对应的是“克努特二世和四世,公元11-13世纪的两位丹麦国王。”,再如Constans I and II,对应的是“君士坦斯一世和君士坦斯二世,公元4世纪和7世纪的罗马皇帝和拜占廷皇 帝。”,均用XXX几世表示;
- 贵族,如Francis I and II,对应的是“弗兰西斯一世和二世(1)公元15-16世纪的两位法国国王;(2) 公元15世纪 的两位法国布列塔尼公爵。”(en:Francis I, Duke of Brittany、en:Francis_II,_Duke_of_Brittany),再如Michael III,对应的是“米哈伊洛三世,塞尔维亚大公。”,但亦有如“George II,Herzog von Saxe-Meiningen”,对应的是“格奥尔格第二〈德〉戏剧导演、舞台 设计师。”(en:Georg II, Duke of Saxe-Meiningen),未用X世表示;
- 关于宗教类的,如Jeremias II,对应的是“耶利米亚二世〈希〉希腊正教君士坦丁堡牧首。”(en:Patriarch Jeremias II of Constantinople),又如Nicholas III,对应的是“尼古拉三世(1)公元11世纪的东正教君士坦丁堡牧首(en:Patriarch Nicholas III of Constantinople);(2)公元13世纪的教皇。”(en:Pope Nicholas III)。--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01:17 (UTC)
- (:)回應,在前面我已经举出一个权威的例子(英国首相府网站),是在英文中列出代数的,要比新华社权威。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09:13 (UTC)
- 这个例子在我看来参考价值不大。难道明朝皇帝之类的条目,标题要加上<中>,还有“皇帝”或“君主”字样?不加上,又有地域中心的倾向。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09:17 (UTC)
- 但那毕竟对应的是英语,而非中文使用习惯。再次申明,班禅、达赖等对应的是欧洲的“教宗”,而非爵位。另外,如“耶利米亚二世〈希〉希腊正教君士坦丁堡牧首。”前面的“耶利米亚二世”是正式译名,后面的“〈希〉希腊正教君士坦丁堡牧首”,是对此人的简介,而非命名的一部分。——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09:21 (UTC)
- 这个例子在我看来参考价值不大。难道明朝皇帝之类的条目,标题要加上<中>,还有“皇帝”或“君主”字样?不加上,又有地域中心的倾向。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09:17 (UTC)
- (:)回應,在前面我已经举出一个权威的例子(英国首相府网站),是在英文中列出代数的,要比新华社权威。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09:13 (UTC)
剑桥插图大英帝国史命名规则
en:Clement Attlee→克莱门特·艾德礼(注:此人为第一代艾德礼伯爵);en: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 1st Baron Macaulay→托马斯·B·麦考利;en:Frederick_Roberts,_1st_Earl_Roberts→弗雷德里克·罗伯茨;en:Herbert Kitchener, 1st Earl Kitchener→霍雷肖·赫伯特·基切纳。上面的这些例子均没有按照“全名+第几代+爵号称谓”这一形式翻译。——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04:07 (UTC)
- 以上种种百科类出版物,基本都有自己的命名规范。虽说大多时候都是和维基百科差不多,常用优先。但是常常也会有一些稀奇古怪令人诟病的命名方式,或者自己就不完全遵守自己的命名规范。而从外文翻译的百科类出版物,又往往会跟从原版的命名方式,未必符合中文习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2日 (三) 07:27 (UTC)
- 《世界人名大辞典》属于大陆方面权威的人名翻译辞典,而《剑桥插图大英帝国史》又是权威的学术性著作,我个人以为这两本书的命名权威性完全大于类似于“科普”类的《英国首相小传》这样的非学术性书籍,因此我支持以《世界人名大辞典》和《剑桥插图大英帝国史》这样的命名方式。——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08:35 (UTC)
- 讨论到现在,基本上在两个方面达成共识了:
- 第一,英国贵族中有一部分的条目名称有爵称,典型例子是以爵名行世的威灵顿公爵。
- 第二,对于那些需要同时列出本名和爵位的条目,使用“爵位+本名”,不用逗号。
- 遗留问题也有两个:
- 请各位继续讨论。--Gilgalad 2012年9月12日 (三) 10:17 (UTC)
- 有相当一部分?哪部分?占多少比例?有何规则可循?有何权威的学术方面的中文书籍翻译支持?哪怕是在英文维基百科,也完全没有一定的标准(如前面我提到的en:Clement Attlee),我找到的两本具有权威性的书籍,也均没有“爵号称谓+全名”这一称谓的称呼,更何况加不加世代了。有明显的权威性惯例不管,反而使用近乎自行研究出来的“共识”,是否合适?——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0:30 (UTC)
- 我只做总结。既然还有不同意见,那么修改为“有一部分的条目名称有爵位”。现在你们双方的争执焦点无非是“爵称+本名”和“本名”或者“爵称”这几种命名方式,哪个是常例哪个是特例。请你们继续讨论。--Gilgalad 2012年9月12日 (三) 10:40 (UTC)
- 我建议你们都把现在认可的命名方式总结出来,供其他人参考评论。--Gilgalad 2012年9月12日 (三) 10:45 (UTC)
- 有相当一部分?哪部分?占多少比例?有何规则可循?有何权威的学术方面的中文书籍翻译支持?哪怕是在英文维基百科,也完全没有一定的标准(如前面我提到的en:Clement Attlee),我找到的两本具有权威性的书籍,也均没有“爵号称谓+全名”这一称谓的称呼,更何况加不加世代了。有明显的权威性惯例不管,反而使用近乎自行研究出来的“共识”,是否合适?——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0:30 (UTC)
- 艾德礼不加爵位,是因为他的本名为人熟知。他是在卸去首相一职后,才获封伯爵。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0:47 (UTC)
- [6]翻查英文版记录即可得知,他们已得出共识:应以最为人所知的最高头衔作标题。如愛德華·史密斯-斯坦利,第十四代德比伯爵。退休、下野后封爵的人物,如罗伯特·沃波尔,在标题中不加上爵位。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1:03 (UTC)
- (!)意見:如果达不成共识,那就个例分析,只要存在合适的译名,哪个更常用就用哪个。如果不存在译名,先到先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9月12日 (三) 10:51 (UTC)
- 艾德礼不加爵位,是因为他的本名为人熟知。他是在卸去首相一职后,才获封伯爵。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0:47 (UTC)
- 建议诸位在下面重新总结各自关于“爵称与本名”、“爵称”、“本名”的看法,重名和世数的问题暂缓。--Gilgalad 2012年9月12日 (三) 11:11 (UTC)
最好就是维持现状,即 亚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 这种形式。如不能,希望能采用 第一代威灵顿公爵亚瑟·韦尔斯利。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1:23 (UTC)
- 现在的形式不中不洋,绝对无法接受,第二种如有来源还是可接受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9月12日 (三) 14:48 (UTC)
目前欧洲贵族的几种命名方式讨论结果
第一种:采用“爵位+·+全名”的方式。如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雷塞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等;
- 备注:此按中文中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这样的命名方式。
第二种:采用“爵位+全名”的方式。如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雷塞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等;
- 备注:此按中文中魏国公徐达这样的命名方式。
第三种:采用“世代+爵位+全名”的方式。如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许、第四代三文治伯爵约翰·孟塔古等;
- 备注:此按中文中第十四世Template:Breakchar丹增嘉措这样的命名方式。
第四种:采用“全名”,如果有歧义的情况下,在后面加“(爵位)”,以其爵位而知名于世的,以爵位命名,前两种情况如威廉·卡文迪许、罗伯特·达德利(雷塞斯特伯爵),后一种情况如威灵顿公爵;
- 备注:此按《世界人名大辞典》、《剑桥插图大英帝国史》的命名方式。
另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在政府人员名单上,称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为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见[7],称第十四世Template:Breakchar丹增嘉措为[[Template:Breakchar·丹增嘉措]],见[8],均未出现第几世的称呼。在类似于十世班禅的第十一世帕巴拉呼图克图中,正式称呼为帕巴拉·格列朗杰,见[9] --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1:38 (UTC)
- (:)回應,《世界人名大辞典》一類「辭典」務求收集世界各地人名的譯名,因此一切從簡,致使譯名過度簡化(雖說是「世界人名大辞典」,但實際上只收錄了世上最主要歷史人物的譯名,結果只知有「阿瑟·威靈頓/阿瑟·韋爾斯利」,而不知同一威靈頓家族歷史上最少五代都是叫「阿瑟·威靈頓/阿瑟·韋爾斯利」),而且很不統一(從Langer Lee在上面列出的例子可見),並不能顧及各地人名結構本身存在的複雜性,命名規則過份宏觀,變相存在很大的問題和缺陷。維基百科作為電子百科,英國專史方面可以有很深入的發展,「辭典」的譯名方法並不利於英國專史在維基百科的長遠發展。--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2:09 (UTC)
- 不,我觉得虽然不能说是完全统一,但有一定规律可循,而有规律可循,正是我们在制定相关的命名规则时所应考虑的,下面是我个人对其中的规律进行的总结:以爵位知名的,以爵位命名,如英之杰伯爵和威灵顿公爵;其他的有全名的以全名命名,无全名的用括号消歧义,如亨利希·尤利乌斯,查理、查理(布卢瓦的);有绰号的,不再命名中加入,但可以采用加括号来表述绰号,如查理·爱德华(小王位觊觎者)。总体来说,就是这种命名规则。——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2:22 (UTC)
- 正如我在上所說,《世界人名大辞典》一類「辭典」只收錄最重要的人物,收錄的深度遠不及於維基百科般幾乎可以收錄每一名英國貴族,命名參考價值有限。--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2:59 (UTC)
- 不,我觉得虽然不能说是完全统一,但有一定规律可循,而有规律可循,正是我们在制定相关的命名规则时所应考虑的,下面是我个人对其中的规律进行的总结:以爵位知名的,以爵位命名,如英之杰伯爵和威灵顿公爵;其他的有全名的以全名命名,无全名的用括号消歧义,如亨利希·尤利乌斯,查理、查理(布卢瓦的);有绰号的,不再命名中加入,但可以采用加括号来表述绰号,如查理·爱德华(小王位觊觎者)。总体来说,就是这种命名规则。——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2:22 (UTC)
- (:)回應,我也參考了各類有關英國史的中文著作(如许介鳞《英国史纲》、钱端升译《英国史》 、谢琏造及瞿菊农等译《人民的英国史》 ),發現譯法是各有各說。同時,我們參考各類著作時,也要留意他們究竟是在翻譯「名稱」抑或是「全名」,例如我發現有些著作是以「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韋爾斯利」的方式翻譯,但另一些在書中則直接使用「威靈頓」。我認為,保留目前譯法(即「阿瑟·韋爾斯利,第一代威靈頓公爵」)或改為「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韋爾斯利」或「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韋爾斯利」最適用於維基百科的模式,使用「阿瑟·韋爾斯利」(尤其在該人是以「威靈頓公爵」行世的前提下)的命名方式絕對不應採用。此外,我們在此討論英國貴族時,是以手上的參考資料作依歸,請把並無可比性的西藏人物分開處理,以免出現偷換概念的問題。--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2:23 (UTC)
- 我觉得出现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韋爾斯利、威靈頓公爵等这样不同的称呼,应该是出于前后语境不一的原因,如同样是马英九,在中华民国政府官方网站中,有的部分说是“马总统英九”,有的则是称呼为“马英九”,我们应该正确区分其中的区别,应尽量以单纯的出现人名的地方为准,如人物图片下面名称的命名,人物传记中的书名中出现的命名命名等。对于威靈頓公爵等以爵位名称而闻名的,我个人始终认为,在条目命名中以“威靈頓公爵”命名,然后在条目内容中,加入消歧义链接,在正式行文中,则述以全名+公爵名。——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2:39 (UTC)
- 另外,从阁下所找到的书籍和我找到的书籍来看,未见有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这样的命名方式。——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3:25 (UTC)
- Cli所言甚是。必须说明的是,总统是官位,与威灵顿公爵、德比伯爵联系不大。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4:07 (UTC)
- 我们可以采用折中的 第一代威灵顿公爵阿瑟·韦尔斯利。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4:10 (UTC)
- 问题的关键是,在中文语境中,命名方式从未出现过“爵位+全名”这一称呼,在中国历史上的爵位中,有爵位的人,在现代也均以其名命名,又如唐太宗李世民这一称呼绝大数国人都知道,但在确切命名时,却只能以唐太宗或李世民为命名,而不能以“唐太宗李世民”命名。我举马英九的例子,并不是说官位与爵位有所联系,而是表示我们要正确分清,什么样的称呼对应着什么样的语境。——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4:22 (UTC)
- 又如,我们问起一个人名字叫什么时,那么,他的回答肯定是他的姓名,而不太可能是其姓名+爵位名,命名是以其名字命名,唐太宗的名字是叫李世民,但我们不可能说其名字是唐太宗李世民,有如阿瑟·韦尔斯利的名字只能是阿瑟·韦尔斯利,而不可能是第一代威灵顿公爵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阿瑟·韦尔斯利只能算是一种称呼,而不能是名字。——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4:26 (UTC)
- 已跟你多番重申中國人名與英國人名沒有可比性,正如「李小明」和「大衛·史密斯」本身已經是兩套不同的系統;「唐太宗」與「阿拉貢的凱瑟琳」或「喬治六世」在命名上根本風馬牛不相及,不明白有何可比性。--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4:43 (UTC)
- 参见下面的那个简单的问题。——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4:47 (UTC)
- 已跟你多番重申中國人名與英國人名沒有可比性,正如「李小明」和「大衛·史密斯」本身已經是兩套不同的系統;「唐太宗」與「阿拉貢的凱瑟琳」或「喬治六世」在命名上根本風馬牛不相及,不明白有何可比性。--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4:43 (UTC)
- 又如,我们问起一个人名字叫什么时,那么,他的回答肯定是他的姓名,而不太可能是其姓名+爵位名,命名是以其名字命名,唐太宗的名字是叫李世民,但我们不可能说其名字是唐太宗李世民,有如阿瑟·韦尔斯利的名字只能是阿瑟·韦尔斯利,而不可能是第一代威灵顿公爵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阿瑟·韦尔斯利只能算是一种称呼,而不能是名字。——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4:26 (UTC)
- 问题的关键是,在中文语境中,命名方式从未出现过“爵位+全名”这一称呼,在中国历史上的爵位中,有爵位的人,在现代也均以其名命名,又如唐太宗李世民这一称呼绝大数国人都知道,但在确切命名时,却只能以唐太宗或李世民为命名,而不能以“唐太宗李世民”命名。我举马英九的例子,并不是说官位与爵位有所联系,而是表示我们要正确分清,什么样的称呼对应着什么样的语境。——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4:22 (UTC)
- 我们可以采用折中的 第一代威灵顿公爵阿瑟·韦尔斯利。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4:10 (UTC)
- Cli所言甚是。必须说明的是,总统是官位,与威灵顿公爵、德比伯爵联系不大。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4:07 (UTC)
- (:)回應,《世界人名大辞典》一類「辭典」務求收集世界各地人名的譯名,因此一切從簡,致使譯名過度簡化(雖說是「世界人名大辞典」,但實際上只收錄了世上最主要歷史人物的譯名,結果只知有「阿瑟·威靈頓/阿瑟·韋爾斯利」,而不知同一威靈頓家族歷史上最少五代都是叫「阿瑟·威靈頓/阿瑟·韋爾斯利」),而且很不統一(從Langer Lee在上面列出的例子可見),並不能顧及各地人名結構本身存在的複雜性,命名規則過份宏觀,變相存在很大的問題和缺陷。維基百科作為電子百科,英國專史方面可以有很深入的發展,「辭典」的譯名方法並不利於英國專史在維基百科的長遠發展。--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2:09 (UTC)
- (?)疑問,为什么在讨论欧洲贵族条目命名的是时候一定要拿中国的皇帝、活佛、总统等,与欧洲贵族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来作为支持或者反对的依据?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2日 (三) 14:41 (UTC)
- 那最简单的一个问题,中文维基百科的人物命名常规,是以一个人的姓名命名,还是以一个人的称呼命名?——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4:47 (UTC)
- (:)回應:这里是中文维基,既然要翻译成中文,就必须符合中文的语言习惯。--Gilgalad 2012年9月12日 (三) 14:49 (UTC)
- 必须符合中文语言习惯没错,但并不是欧洲贵族的必须遵循中文历史上任何皇帝、活佛、总统等人名的命名方式。我要寻找的是这些外文如何翻译成合理的形式,请讨论者用欧洲贵族名的可靠翻译作为依据,而不是用中文人物名“以此类推”。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2日 (三) 15:04 (UTC)
- 拿活佛出来讨论,是因为有人拿达赖喇嘛的称呼顺序给欧洲贵族的命名顺序找举例,以证明此符合中文使用习惯。——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5:12 (UTC)
- 参考:威廉·莎士比亚就是采用英式名+姓,而不是中式姓+名翻译的。--王小朋友(留言) 2012年9月12日 (三) 14:50 (UTC)
- 西式名+姓按其本身顺序翻译成中文,现已在中文语境中达到广泛共识,已符合中文的语文习惯,此例不当。——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4:54 (UTC)
- 請你不要忽略中文語境中,一直都有使用爵位稱呼英國貴族的習慣(如前述我們常用「威靈頓公爵」而鮮有知道「阿瑟·韦尔斯利」的事例),目前提出以「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韦尔斯利」的方式命名,其一在於在: 在中文語境,英國貴族多直截以爵位(即「威靈頓公爵」的例子)稱呼,但我們不能單以「威靈頓公爵」和「諾福克公爵」作為「Arthur Wellesley, 1st Duke of Wellington」和「John Howard, 1st Duke of Norfolk」的中文條目名稱,否則便有歧義和違反維基百科方針內有關「使用全稱」的問題,所以便有「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韦尔斯利」的命名建議;其二在於;正如Gz deleted和我提出的中文資料中指出,「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韦尔斯利」這一類的命名方式在中文語境中確實已有人採用,因此Langer Lee在上宣稱「在中文語境中,命名方式從未出現過「爵位+全名」這一稱呼」確是失實陳述。Langer Lee隨後所引用的「唐太宗」例子,我認為更是完全離題,在此不贅。我希望各位能集中討論就英國皇室成員以外的英國貴族而言,我們應該以「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許」抑或是「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許」的方式為條目命名(不包括本身單以姓名行世的英國貴族,如詹姆斯·卡拉漢)。--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5:46 (UTC)
- 先回答我前面提出的那个问题,中文维基百科的人物命名常规,是以一个人的姓名命名,还是以一个人的称呼命名?我再接着说以下的问题,中文中确实存在“爵位+姓名”这一称呼,如我在前面多次提到的魏国公,在《明史》中也有相关的“爵位+姓名”这一例子,如前面提到的“九年,钦与成国公勇(朱勇,二代)、定国公景昌(徐景昌,二代)、永康侯忠徐忠,一代)等”,在当时人们对其的称呼中,也是以爵位称呼为主要称呼(这个资料太多了,在现在的许多电视剧中也遵从此习惯),但是我们并不能据此命名,因为这一切均可以归于“称谓”,而非“姓名”,这也就跟我前面多次提到的唐太宗李世民一样。你所说的使用全称,是使用姓名的全称,而非称谓的全称,所以,我现在的主张是,不管是谁,均以姓名命名,如果有其他更知名的称谓的,重定向,对于以爵位知名的,同样如此,同时在条目开始列出此爵位的消歧义选项。在条目开始的导语中,姓名部分可以使用称谓而不一定限于姓名。我们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决定如何命名,而是应按照维基现有的共识和中文使用惯例(特例不是惯例)来命名,而现在维基共识中,关于人物的命名,使用的页面是Wikipedia:命名常规_(人名),而非Wikipedia:命名常规_(人称)。——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6:08 (UTC)
- 我已在上說明中國貴族與英國貴族間沒有可比性,在此不贅。另外,稱謂多指「先生」「女士」一類,先不論貴族封號是否中國文化所理解的「稱謂」,但至少肯定不少情況下貴族封號比起姓名更為人所知,根據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內「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一段指出:「盡量使用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稱混淆。」再者,只使用姓名,會對讀者構成誤解,以為姓名本身已是傳主的常用名稱,如果條目內文以貴族爵位稱呼傳主,更會出現條目名稱與內文不呼應的情況。--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6:24 (UTC)
- 事實上,唐太宗是廟號不是人名,按你的邏輯條目命應改為李世民。--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6:27 (UTC)
- “名称”,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事物的名字”,而非“事物的称呼”。我所说的条目导言内文名字部分可以使用称谓,是指现存的“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靈頓公爵”这种形式的称谓,此不会出现名称与内文不响应的问题。关于李世民,此为以前达成之共识,此间事了,我会对中国皇帝的命名方式进行提议的。——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6:41 (UTC)
- 如果机械地执行「盡量使用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的方针,那么苏轼、纪昀都应改为苏东坡、纪晓岚。另外,我也赞同修改中国皇帝的方针,感觉开国皇帝同样使用谥号、庙号更为恰当。--Inhorw(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7:48 (UTC)
- 先回答我前面提出的那个问题,中文维基百科的人物命名常规,是以一个人的姓名命名,还是以一个人的称呼命名?我再接着说以下的问题,中文中确实存在“爵位+姓名”这一称呼,如我在前面多次提到的魏国公,在《明史》中也有相关的“爵位+姓名”这一例子,如前面提到的“九年,钦与成国公勇(朱勇,二代)、定国公景昌(徐景昌,二代)、永康侯忠徐忠,一代)等”,在当时人们对其的称呼中,也是以爵位称呼为主要称呼(这个资料太多了,在现在的许多电视剧中也遵从此习惯),但是我们并不能据此命名,因为这一切均可以归于“称谓”,而非“姓名”,这也就跟我前面多次提到的唐太宗李世民一样。你所说的使用全称,是使用姓名的全称,而非称谓的全称,所以,我现在的主张是,不管是谁,均以姓名命名,如果有其他更知名的称谓的,重定向,对于以爵位知名的,同样如此,同时在条目开始列出此爵位的消歧义选项。在条目开始的导语中,姓名部分可以使用称谓而不一定限于姓名。我们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决定如何命名,而是应按照维基现有的共识和中文使用惯例(特例不是惯例)来命名,而现在维基共识中,关于人物的命名,使用的页面是Wikipedia:命名常规_(人名),而非Wikipedia:命名常规_(人称)。——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6:08 (UTC)
- 請你不要忽略中文語境中,一直都有使用爵位稱呼英國貴族的習慣(如前述我們常用「威靈頓公爵」而鮮有知道「阿瑟·韦尔斯利」的事例),目前提出以「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韦尔斯利」的方式命名,其一在於在: 在中文語境,英國貴族多直截以爵位(即「威靈頓公爵」的例子)稱呼,但我們不能單以「威靈頓公爵」和「諾福克公爵」作為「Arthur Wellesley, 1st Duke of Wellington」和「John Howard, 1st Duke of Norfolk」的中文條目名稱,否則便有歧義和違反維基百科方針內有關「使用全稱」的問題,所以便有「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韦尔斯利」的命名建議;其二在於;正如Gz deleted和我提出的中文資料中指出,「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韦尔斯利」這一類的命名方式在中文語境中確實已有人採用,因此Langer Lee在上宣稱「在中文語境中,命名方式從未出現過「爵位+全名」這一稱呼」確是失實陳述。Langer Lee隨後所引用的「唐太宗」例子,我認為更是完全離題,在此不贅。我希望各位能集中討論就英國皇室成員以外的英國貴族而言,我們應該以「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許」抑或是「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許」的方式為條目命名(不包括本身單以姓名行世的英國貴族,如詹姆斯·卡拉漢)。--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2日 (三) 15:46 (UTC)
- 西式名+姓按其本身顺序翻译成中文,现已在中文语境中达到广泛共识,已符合中文的语文习惯,此例不当。——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2日 (三) 14:54 (UTC)
- 必须符合中文语言习惯没错,但并不是欧洲贵族的必须遵循中文历史上任何皇帝、活佛、总统等人名的命名方式。我要寻找的是这些外文如何翻译成合理的形式,请讨论者用欧洲贵族名的可靠翻译作为依据,而不是用中文人物名“以此类推”。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2日 (三) 15:04 (UTC)
中断一下
看了上面的讨论,我提出两个问题:
- 有朋友说“不中不洋”,那是否将全角符号换成半角可以解决?
- 不要再谈美国总统西藏活佛,不要谈过去的命名规则。就欧洲贵族而言,能否基于历史原因(同一家族多个相同名字)与英文维基百科原文的书写习惯,作出特殊处理?
希望有反对意见的朋友回复我的问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01:39 (UTC)
- 命名中的全角符号并无歧义,一直都是以全角为主,如“·”,而至于后面的括号使用的半角,此并无达成共识,目前只是一种无共识的规定,且此并不属于命名中的半角符号,只能算是消歧义的一种符号;
- 关于在名字前加爵位的意见,请参考阿瑟·韦尔斯利最高的爵位名称,如果按此规定,那么他的命名方式是不是应该是“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第一代罗德里戈公爵”或者“第一代威灵顿公爵,第一代罗德里戈公爵阿瑟·韦尔斯利”(Arthur Wellesley,1st Duke of Wellington,1st Duke of Ciudad Rodrigo)这样的命名方式?参考英文英文维基百科书写习惯,那么我们是不是要将“Anne of Denmark”翻译成“丹麦的安妮”,将“George I of Great Britain”翻译成“大不列颠的乔治一世”?
- 中文维基百科是中文维基百科,不是翻译过来的英文维基百科,不是英文维基百科使用何共识,我们就需要使用何共识,英文维基百科有何命名常规,我们就需要使用何命名常规。我们需要按照中文语境惯例和中文维基百科目前达成的共识来维护中文维基百科;
- 我再三强调,维基百科的命名方式,是以姓名命名,而不是以称呼命名,如果说能用称呼命名,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把目前的唐太宗改成唐太宗李世民,将奥尼尔改成大鲨鱼奥尼尔,将泰森改成拳王泰森,将姚明改成小巨人姚明,将林书豪改成林来疯?爵号称谓只能算是一种称呼,是对“主人”的名字一个进一步说明,单从此方面来讲,与绰号、外号、庙号等并无多大区别。——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2:19 (UTC)
- (:)回應,「泰森」的條目不用命作「拳王泰森」是因為「泰森」本身已經是廣為人知的姓名;同理「姚明」條目不用命作「小巨人姚明」,是因此「姚明」這個姓名本身已極具知名度。我們一再強調的是,以「諾福克公爵」為例,「諾福克公爵」這個貴族爵位比起他本人的姓名「約翰·霍華德」要非常常用得多,你的例子根本沒有可比性。其次,你提出「第一代威靈頓公爵,第一代羅德里戈公爵阿瑟·韋爾斯利」的例子根本不通,因為我們命名時總是使用他最為人熟悉的名稱,「威靈頓公爵」的例子,當然就是以「威靈頓公爵」作條目命稱的主要部份。公爵爵位所包括的禮節性爵位、或其他外地爵位,如果根本不是最普遍知道的名稱,根本就不需被考慮。事實上,我需要一再重申,維基百科事實上一直存在以稱號命名的人物條目,而且是乎合維基百科的命名法則(如:德蘭修女、成吉思汗、阿拉貢的凱瑟琳、聖女貞德、征服者威廉、黑太子愛德華等),並不如你的理解中所有條目一定要以「陳大文」或「約翰·史密斯」的模式命名。--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22 (UTC)
- 请注意,使用他最为人熟悉的名称,在中文维基百科,指的是“在中文环境中,他最为熟悉的名称”。成吉思汗的知名度要比其真名铁木真的多,所以以成吉思汗命名并无多大过错(但我认为应该以其本名命名,但此被命名常规中作特例规定),同样的,以阿瑟·韦尔斯利为例,在中文世界中,其最知名的名称是“威灵顿公爵”,不是阿瑟·韦尔斯利,也不是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换句话说,在绝大多数知道“威灵顿公爵”这个称呼的中文用户中,“威灵顿公爵”指的是阿瑟·韦尔斯利这个人,而不是这一公爵名称,更不是第二代或者第三代威灵顿公爵,与你前面所举的诸如圣女贞德等所指代的具体个人,并无多大差别。但这样问题就出来了,那就是:同样是在中文世界中有着广泛知名度的称呼,却可能会引起混乱。因此,在名从主人很难实现的情况下,如果单纯的以知名度命名,可能会造成混乱,这也是我认为应不管是谁,均要以本名全名命名的原因;而在中文语境的正式命名方式中,将称呼与全名一起列出的,除了班禅和达赖等宗教人士之外,极少看到。还是那句话,如果有支持你的观点,请拿出可靠的权威的相关中文书籍来证明你的论点。另外,你前面提到的那些例子只能说是按“常用名称”来算,而且其中的个别条目名称也未必真的符合“常用名称”。——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7:27 (UTC)
- 您的個人看法和個人立場並不代表維基百科立場,對於你一再重覆已討論過的論點,我沒有補充,也維持堅決反對你提出阻礙建立有系統的命名方法的建議。--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4日 (五) 14:40 (UTC)
- 有系统?王室和贵族不一样,现在的贵族和过去的贵族不一样,这叫有系统?比不管是谁,均以“姓名+空格+(爵位或王室称谓)”这一命名方式更系统,更统一,更条理?那么请问,哪个时间以前的贵族叫过去的贵族,哪个时间以后的贵族称现在的贵族?——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5日 (六) 10:12 (UTC)
- 您的個人看法和個人立場並不代表維基百科立場,對於你一再重覆已討論過的論點,我沒有補充,也維持堅決反對你提出阻礙建立有系統的命名方法的建議。--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4日 (五) 14:40 (UTC)
- 请注意,使用他最为人熟悉的名称,在中文维基百科,指的是“在中文环境中,他最为熟悉的名称”。成吉思汗的知名度要比其真名铁木真的多,所以以成吉思汗命名并无多大过错(但我认为应该以其本名命名,但此被命名常规中作特例规定),同样的,以阿瑟·韦尔斯利为例,在中文世界中,其最知名的名称是“威灵顿公爵”,不是阿瑟·韦尔斯利,也不是阿瑟·韦尔斯利,第一代威灵顿公爵,换句话说,在绝大多数知道“威灵顿公爵”这个称呼的中文用户中,“威灵顿公爵”指的是阿瑟·韦尔斯利这个人,而不是这一公爵名称,更不是第二代或者第三代威灵顿公爵,与你前面所举的诸如圣女贞德等所指代的具体个人,并无多大差别。但这样问题就出来了,那就是:同样是在中文世界中有着广泛知名度的称呼,却可能会引起混乱。因此,在名从主人很难实现的情况下,如果单纯的以知名度命名,可能会造成混乱,这也是我认为应不管是谁,均要以本名全名命名的原因;而在中文语境的正式命名方式中,将称呼与全名一起列出的,除了班禅和达赖等宗教人士之外,极少看到。还是那句话,如果有支持你的观点,请拿出可靠的权威的相关中文书籍来证明你的论点。另外,你前面提到的那些例子只能说是按“常用名称”来算,而且其中的个别条目名称也未必真的符合“常用名称”。——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7:27 (UTC)
- (:)回應,「泰森」的條目不用命作「拳王泰森」是因為「泰森」本身已經是廣為人知的姓名;同理「姚明」條目不用命作「小巨人姚明」,是因此「姚明」這個姓名本身已極具知名度。我們一再強調的是,以「諾福克公爵」為例,「諾福克公爵」這個貴族爵位比起他本人的姓名「約翰·霍華德」要非常常用得多,你的例子根本沒有可比性。其次,你提出「第一代威靈頓公爵,第一代羅德里戈公爵阿瑟·韋爾斯利」的例子根本不通,因為我們命名時總是使用他最為人熟悉的名稱,「威靈頓公爵」的例子,當然就是以「威靈頓公爵」作條目命稱的主要部份。公爵爵位所包括的禮節性爵位、或其他外地爵位,如果根本不是最普遍知道的名稱,根本就不需被考慮。事實上,我需要一再重申,維基百科事實上一直存在以稱號命名的人物條目,而且是乎合維基百科的命名法則(如:德蘭修女、成吉思汗、阿拉貢的凱瑟琳、聖女貞德、征服者威廉、黑太子愛德華等),並不如你的理解中所有條目一定要以「陳大文」或「約翰·史密斯」的模式命名。--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22 (UTC)
- 不反对能够回复么?我上面说不中不洋是因为中文的习惯很少这么说,我的意见是要么将爵位世代作为消歧义放在半角括号内(姓名加空格加半角括号加爵位世代),要么先说爵位世代紧接着姓名(爵位世代加姓名),前提是有可靠来源。话说我的浏览器怎么显示现在用的逗号也是半角的?如果不作为消歧义,只能用全角括号(中文也有这种习惯,逗号表示语气停顿,不过不常用)。至于其他没有爵位的例子(包括君主),还是不要类比。当然,如果有约定俗成的例子(如撒切尔夫人),还是以约定俗成为佳。就这么多,欢迎再讨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9月13日 (四) 02:25 (UTC)
- 很奇怪,为什么这么多人一直要求欧洲贵族采用“全名+,+爵号”或者“爵号+全名”的命名方式,而对查尔斯 (威尔士亲王)却不持异见,英文维基百科中对应的可是en:Charles,_Prince_of_Wales呀。——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2:43 (UTC)
- (:)回應,已跟你解釋,因為「查理斯」本身已經是廣為人知的名稱,所以可加上消歧義「(威爾斯親王)」以作區別。--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24 (UTC)
- 其它並非常用名稱。卍田卐JC1 2012年9月13日 (四) 07:37 (UTC)
- @蘇州宇文宙武,按你你的說法,唐太宗不是應該改作李世民嗎?另反對將中華事物予以比較。卍田卐JC1 2012年9月13日 (四) 07:42 (UTC)
- (:)回應楼上:我上面说过君主不可类比呀,更何况外国的和中国的对比。——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2年9月13日 (四) 08:42 (UTC)
- 我在前面说过,唐太宗等中国皇帝的命名方式是以特例方式标出的,是在2003年时达成的共识,我在前面也说过,此间事了,我会对中国皇帝的命名方式的共识提出异议。——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7:55 (UTC)
- 外号可以和封号作对比?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08:16 (UTC)
- 你们说这是英文的使用习惯,我现在拿出英文维基百科的命名方式,来证明英文维基的相关命名方式的目的是以消歧义为主的,而中文的消歧义方式只有一种;你们说最好有相关的权威的中文翻译拿来参考,我拿出权威的《世界人名大辞典》、《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和《剑桥插图大英帝国史》等相关书籍,来证明相关的中文翻译没有“名字+爵位名称”这样的命名方式;现在你又说外号不可以和封号拿来对比,那么,同样是封号,中国的爵位跟欧洲的爵位有何不同?你是不是还要再次拿中国爵位与欧洲爵位不一样为由来反驳我?我实在看不出同样是爵位称呼,双方有哪些不一样,同样是世袭的,同样是终身的,在其所在的朝代(或王室),对世袭该爵位的人同样以称呼爵位为主,最多就是一个可能有实权,一个可能只是名义上的爵位,可这有必要采取两个完全不同的命名方式?
- 今天我们可以就欧洲的贵族命名方式来给命名常规加条规定,那么明天我们是不是可以拿非洲的贵族命名方式来给命名常规加条规定,后天是不是也要对阿拉伯世界的贵族命名方式进行相关的规定?命名常规,何谓命名常规?常者,恒定也,规者,规矩也,根据某一部分群体之称呼,而易命名规矩,常者何在,规者何在?
- 维基之三大核心方针之一,为中立,中立不仅要表现在条目内容上,还要表现在条目命名上,对于一个人的称呼而言,最中立的是其姓名,而非爵位名、职位或者外号等其他称呼。——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8:52 (UTC)
- (:)回應,容我不厭其煩的再給你解釋,中文姓名和英文姓名是兩套不同的系統,正如「陳大文」和「約翰·史密斯」,兩者根本沒有可比性;中國爵位和英國爵位也沒有可比性,維基百科不需以「魏國公徐達」為明朝開國功臣徐達命名,因為「徐達」本身已是很普遍知道的名稱,相反,恐怕在街上找一百人做訪問,也沒有一人答出「徐達」就是「魏國公」。同樣,在街上找十個人可能有九個都知道「威靈頓公爵」就是滑鐵盧戰役的名將,但恐怕不知原來「威靈頓公爵」姓名「阿瑟·韋爾斯利」。我已重申,你提出的全名和書籍,有些只收錄最有名的世界人物,而沒有考慮維基百科可以在個別歷史領域創建大量的人物條目,結果不能應付條目命名所遇到的複雜性(例如有七代「威靈頓公爵」都叫「阿瑟·韋爾斯利」,我們又怎可以單以「阿瑟·韋爾斯利」命名?),另一些書籍只是翻譯名稱而不是全名,參考性有限。現時討論的英國貴族命名全然有其規則可依,請你不要視而不見。當然,如果日後有非洲或其他七大洲有任何類別的人物,因應常識和常人的認知而需要制定適合的命名規則,以梳理紊亂無序的亂局,我是完全贊同的。--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44 (UTC)
- 你自己都说了,“在街上找十個人可能有九個都知道「威靈頓公爵」就是滑鐵盧戰役的名將”,威灵顿公爵在大多数中文语境中指代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公爵称呼,结果在一些中文翻译和很多人的认知中,竟然出现了以为“威灵顿”是其姓名的情况。同时,我亦不认可用括号消歧义是对其爵位或通常之称谓的不够尊重,因为爵位等消歧义的部分,本来就是作为其身份的一个补充说明。——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4日 (五) 04:19 (UTC)
- (:)回應,容我不厭其煩的再給你解釋,中文姓名和英文姓名是兩套不同的系統,正如「陳大文」和「約翰·史密斯」,兩者根本沒有可比性;中國爵位和英國爵位也沒有可比性,維基百科不需以「魏國公徐達」為明朝開國功臣徐達命名,因為「徐達」本身已是很普遍知道的名稱,相反,恐怕在街上找一百人做訪問,也沒有一人答出「徐達」就是「魏國公」。同樣,在街上找十個人可能有九個都知道「威靈頓公爵」就是滑鐵盧戰役的名將,但恐怕不知原來「威靈頓公爵」姓名「阿瑟·韋爾斯利」。我已重申,你提出的全名和書籍,有些只收錄最有名的世界人物,而沒有考慮維基百科可以在個別歷史領域創建大量的人物條目,結果不能應付條目命名所遇到的複雜性(例如有七代「威靈頓公爵」都叫「阿瑟·韋爾斯利」,我們又怎可以單以「阿瑟·韋爾斯利」命名?),另一些書籍只是翻譯名稱而不是全名,參考性有限。現時討論的英國貴族命名全然有其規則可依,請你不要視而不見。當然,如果日後有非洲或其他七大洲有任何類別的人物,因應常識和常人的認知而需要制定適合的命名規則,以梳理紊亂無序的亂局,我是完全贊同的。--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44 (UTC)
- 标题不总是要求中立。[10]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09:19 (UTC)
- en:Wikipedia:Neutral_point_of_view#Naming中对此进行了说明,“If a name is widely used in reliable sources (particularly those written in English), and is therefore likely to be well recognized by readers, it may be used even though some may regard it as biased.”可以进行非中立性命名的前提是,此称呼是被广泛接受的,如南京大屠杀、中国抗日战争等,但很抱歉,目前来看,“公爵+名称”或“名称+公爵”此类的称呼,在中文语境下,并未被广泛接受。另,此类命名通常是独一无二的,不用消歧义。——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9:30 (UTC)
- Cli说明过,封号是名称的一部分,是一体的。并非“先生”“小姐”“拳王”之类的称呼或外号。另外,你是在暗示,加上爵位就是不中立?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1:53 (UTC)
- 那好吧,为什么是en:Charles,_Prince_of_Wales这样的英文表达方式,翻译成中文却成了查尔斯 (威尔士亲王)?阁下所创建的查尔斯·戈登-伦诺克斯,第六代里士满公爵,爵位全称应该是“6th Duke of Richmond, 6th Duke of Lennox, and 1st Duke of Gordon”,请问阁下通过何标准或者何规则将后面两个同等程度的爵位去掉不谈?我再三跟阁下讲,英文维基百科命名中的逗号,是以消歧义的意义存在的,中文维基百科的消歧义方式只有用括号一种,阁下为何总是以或这或那之理由来搪塞?要不谈此为英文之惯例,要不就谈此人物之惯常称谓,要不就谈封号不可跟外号、称呼等混为一谈,要不就谈欧式爵位跟中式爵位不同,那请问阁下,你考虑过中文之语境、语法习惯吗?你有找到过权威的相关中文书籍来支持你的说法或者提议吗?对于皇室成员称呼不能像类似于贵族那样隔开,Cli给出的理由是“个人认为皇室成员并不适用以逗号形式命名”,除此之外再无说明,此有原创研究之嫌的标准,拿来作为命名常规,是否合适?——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2:52 (UTC)
- 我所取的是最为人所知的最高头衔。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4:02 (UTC)
- 难道以后我们创建新的相关条件时,还要专门去查证下,哪个头衔是其最为知名的?阁下为何总是对关键性的部分不做回应?如,英文维基百科中现在对欧洲贵族的命名方式是不是出于消歧义?为何王室与贵族要采取完全不同的两种命名方式?命名常规中的“命名”是以姓名为基准,还是以封号或称谓加全名为基准?——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4:12 (UTC)
- (:)回應,我假設你創建人物條目前,應該已對人物有基本了解,如果不了解就不應創建條目,這樣就不會發生問題。--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28 (UTC)
- 目前为止,未有关于欧洲贵族的共识。而值得参考的是“使用全称”。[11]这里可以见到,英文版标题取最为人所知的最高头衔。在大部分时候,不必查证,即可参考英文版,得知哪一个头衔最广为人知。如威灵顿公爵。相信英文版目前的命名方式,既考虑消歧义的问题,也考虑是否广为人知的问题。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4:56 (UTC)
- 请给出英文维基百科目前的命名方式“考虑是否广为人知的问题”的证据。你一边说值得参考的是“使用全称”,一边又说“取最为人所知的最高头衔”,难道不觉得矛盾么?或者,可以说,“使用全称”对应的是“使用全名”,但是中文维基百科中,对“使用全称”有着明确的规定,“使用全称”的标准“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但很明显,没有爵位的全名,并不属于简称或者缩写。
- 再者,阁下有考虑过,19、20世纪那些名字特长的欧洲贵族的命名长度么?以你所给网页提到的en:Robert Arthur Talbot Gascoyne-Cecil, 3rd Marquess of Salisbury,翻译成中文就是罗伯特·阿瑟·塔尔伯特·加斯科因-塞西尔,第三代索尔兹伯里侯爵,除去标点符号,共26个字。
- 應作:罗伯特·加斯科因-塞西尔,第三代索尔兹伯里侯爵。何況如果別人的名字真的是較長的話,有甚麼理由去亂削人家的名字?這裡我理解的全稱是Given Name, Surename plus Peerage,理據已羅列在上,沒有不妥。--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05 (UTC)
- 对不起,在中文语境中,名字只是表示一个人的姓+名,而不包括其封号或其他称号。另外,还请你解释下为何王室成员和贵族要采用两种完全不同的模式,我实在接受不了“个人认为皇室成员并不适用以逗号形式命名”这样的理由。也别拿什么“查尔斯”已经是广泛知名等理由来说话,硬要说其知名的,是查尔斯亲王或者查尔斯王储,而不是“查尔斯”这个单纯的称呼。——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7:27 (UTC)
- 上面是忘記了號啊甚麼的嗎?另外再次反對將中華事物與外國對比。卍田卐JC1 2012年9月14日 (五) 08:40 (UTC)
- 那我们是不是还要自行研究出将“公爵”易名成更合乎中文意思的“领军”或者“领袖”?在中文名字中,姓名就是姓+名,至于号什么的,不属于姓名,而属于别号。在中文维基百科,却完全不管中文语境和惯例,此情况是否合适?——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4日 (五) 08:52 (UTC)
- 維基百科方針有哪一句規定人物條目名稱必須以中國式的「姓」和「名」組成?我看過了Wikipedia:命名常規 (人名)內文,尤其是「非中文人名」一段,從來沒有提及過命名要以「姓」和「名」組成的規定。--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4日 (五) 14:53 (UTC)
- 我从来没有说过人物條目名稱必須以中國式的「姓」和「名」組成,我只是说在中文语境下,所谓的人物名字,是姓+名(至于两者的顺序看其本身顺序),而不包括其封号或者其他称号。另外,再次强调,逗号在英语维基百科中,是消歧义的一种方式,在其与贵族和王室的命名上,也说了以消歧义为主要目的。——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5日 (六) 00:31 (UTC)
- 維基百科方針有哪一句規定人物條目名稱必須以中國式的「姓」和「名」組成?我看過了Wikipedia:命名常規 (人名)內文,尤其是「非中文人名」一段,從來沒有提及過命名要以「姓」和「名」組成的規定。--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4日 (五) 14:53 (UTC)
- 那我们是不是还要自行研究出将“公爵”易名成更合乎中文意思的“领军”或者“领袖”?在中文名字中,姓名就是姓+名,至于号什么的,不属于姓名,而属于别号。在中文维基百科,却完全不管中文语境和惯例,此情况是否合适?——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4日 (五) 08:52 (UTC)
- 上面是忘記了號啊甚麼的嗎?另外再次反對將中華事物與外國對比。卍田卐JC1 2012年9月14日 (五) 08:40 (UTC)
- 对不起,在中文语境中,名字只是表示一个人的姓+名,而不包括其封号或其他称号。另外,还请你解释下为何王室成员和贵族要采用两种完全不同的模式,我实在接受不了“个人认为皇室成员并不适用以逗号形式命名”这样的理由。也别拿什么“查尔斯”已经是广泛知名等理由来说话,硬要说其知名的,是查尔斯亲王或者查尔斯王储,而不是“查尔斯”这个单纯的称呼。——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7:27 (UTC)
- 應作:罗伯特·加斯科因-塞西尔,第三代索尔兹伯里侯爵。何況如果別人的名字真的是較長的話,有甚麼理由去亂削人家的名字?這裡我理解的全稱是Given Name, Surename plus Peerage,理據已羅列在上,沒有不妥。--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05 (UTC)
- 难道以后我们创建新的相关条件时,还要专门去查证下,哪个头衔是其最为知名的?阁下为何总是对关键性的部分不做回应?如,英文维基百科中现在对欧洲贵族的命名方式是不是出于消歧义?为何王室与贵族要采取完全不同的两种命名方式?命名常规中的“命名”是以姓名为基准,还是以封号或称谓加全名为基准?——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4:12 (UTC)
- 我所取的是最为人所知的最高头衔。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4:02 (UTC)
- 那好吧,为什么是en:Charles,_Prince_of_Wales这样的英文表达方式,翻译成中文却成了查尔斯 (威尔士亲王)?阁下所创建的查尔斯·戈登-伦诺克斯,第六代里士满公爵,爵位全称应该是“6th Duke of Richmond, 6th Duke of Lennox, and 1st Duke of Gordon”,请问阁下通过何标准或者何规则将后面两个同等程度的爵位去掉不谈?我再三跟阁下讲,英文维基百科命名中的逗号,是以消歧义的意义存在的,中文维基百科的消歧义方式只有用括号一种,阁下为何总是以或这或那之理由来搪塞?要不谈此为英文之惯例,要不就谈此人物之惯常称谓,要不就谈封号不可跟外号、称呼等混为一谈,要不就谈欧式爵位跟中式爵位不同,那请问阁下,你考虑过中文之语境、语法习惯吗?你有找到过权威的相关中文书籍来支持你的说法或者提议吗?对于皇室成员称呼不能像类似于贵族那样隔开,Cli给出的理由是“个人认为皇室成员并不适用以逗号形式命名”,除此之外再无说明,此有原创研究之嫌的标准,拿来作为命名常规,是否合适?——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2:52 (UTC)
- Cli说明过,封号是名称的一部分,是一体的。并非“先生”“小姐”“拳王”之类的称呼或外号。另外,你是在暗示,加上爵位就是不中立?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1:53 (UTC)
- en:Wikipedia:Neutral_point_of_view#Naming中对此进行了说明,“If a name is widely used in reliable sources (particularly those written in English), and is therefore likely to be well recognized by readers, it may be used even though some may regard it as biased.”可以进行非中立性命名的前提是,此称呼是被广泛接受的,如南京大屠杀、中国抗日战争等,但很抱歉,目前来看,“公爵+名称”或“名称+公爵”此类的称呼,在中文语境下,并未被广泛接受。另,此类命名通常是独一无二的,不用消歧义。——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9:30 (UTC)
- 外号可以和封号作对比?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08:16 (UTC)
- 我在前面说过,唐太宗等中国皇帝的命名方式是以特例方式标出的,是在2003年时达成的共识,我在前面也说过,此间事了,我会对中国皇帝的命名方式的共识提出异议。——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7:55 (UTC)
- 很奇怪,为什么这么多人一直要求欧洲贵族采用“全名+,+爵号”或者“爵号+全名”的命名方式,而对查尔斯 (威尔士亲王)却不持异见,英文维基百科中对应的可是en:Charles,_Prince_of_Wales呀。——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2:43 (UTC)
逗号是英文维基百科消歧义方式之一,而中文并无此消歧义方式
en:Wikipedia:NAME#Disambiguation里面明确说明,加逗号是为了消歧义,而不是按所谓的英语称呼习惯等来命名,在专门的王室和贵族的命名常规(en:Wikipedia:Naming_conventions_(royalty_and_nobility))中,也从来没有说要对王室成员和贵族成员的命名实行完全不同的命名方式,绝大多数情况均采用“姓名+,+爵位(或王室)称谓”这一命名方式,以此来消歧义。而中文维基百科的消歧义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加括号。——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7:55 (UTC)
- 但有某些「XXX的YYY」...不覺得「YYY (XXX的)」有語序問題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ustincheng12345(對話|貢獻)於2012年9月13日 (四) 08:27加入。
- 我个人建议此类如Anne of Denmark翻译成安妮 (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后)这样的方式,即以“名+(身份)”的方式。如果有歧义,则为“名+(出生于+出生地+,+身份)。不过,此系我之自行研究,并无相关翻译方面书籍支持。——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9:01 (UTC)
- 这里有个例子:玛格丽特 (瓦卢瓦)。--Gilgalad 2012年9月13日 (四) 13:42 (UTC)
- 现在相关的命名方式很混乱,所以才需要我们进行讨论达成共识,类似的还有马姆斯伯里的威廉、瑪麗王后_(英國)等多种命名方式。——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4:02 (UTC)
- 这里有个例子:玛格丽特 (瓦卢瓦)。--Gilgalad 2012年9月13日 (四) 13:42 (UTC)
- 我个人建议此类如Anne of Denmark翻译成安妮 (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后)这样的方式,即以“名+(身份)”的方式。如果有歧义,则为“名+(出生于+出生地+,+身份)。不过,此系我之自行研究,并无相关翻译方面书籍支持。——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09:01 (UTC)
- “本名 (爵称)”这种形式我认为也可以接受。--Gilgalad 2012年9月13日 (四) 13:20 (UTC)
- 我认为,皇室成员应如乔治三世那样,乔治三世 (英国)。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4:04 (UTC)
- “长者”“忏悔者”等中古君主应另外处理。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4:06 (UTC)
- 我浏览了一下阁下所提出的例子,一个是20世纪的皇室成员,一个是中世纪的历史学家。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4:09 (UTC)
- 我只是在对Gilgalad所说的英文中的“名+地点名”相关的中文命名发表了下自己的看法,随便举了两个例子。——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4:27 (UTC)
- 我浏览了一下阁下所提出的例子,一个是20世纪的皇室成员,一个是中世纪的历史学家。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4:09 (UTC)
- XXX的YYY这种方式在中文相关书籍里还是挺常见的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3日 (四) 14:19 (UTC)
然后就“赵云的名字叫啥?”“叫常山赵子龙”么?关于“XXX的XX”这样的命名方式,我持中立意见。——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3日 (四) 14:31 (UTC)- 中古人物之所以如此命名,相信是因为姓名不详,或者种种其他原因,不应要求中古贵族与20世纪皇室成员的标题命名方式一致。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5:00 (UTC)
- 同意,因此我建議現時的討論範圍在於:第一、只討論英國皇室成員以外英國貴族的命名方式;第二、集中討論我們應該以「威廉·卡文迪許,第四代德文郡公爵」、「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許」抑或是「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許」的方式為條目命名(不包括本身單以姓名行世的英國貴族,如詹姆斯·卡拉漢)。--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48 (UTC)
- 感觉越来越搞笑了,如果按此说法,那民国以前的中国人物命名方式是不是应该“姓+号”?以时代来决定命名方式是非常多余的一件事情,我认为命名常规的规律应该是在符合中文习惯的情况下,采取统一的标准,而不应是地位或者时代的不同而划分不同的命名方式,说不应将中古贵族与20世纪王室成员的命名方式一致,那么中古贵族是否可与中古王室的命名方式一致?在20世纪以前,英国王室可是也有“George I of Great Britain”、“Mary I of England”这样的表述方式,那么中古王室与现代王室成员是不是要采取不同的命名方式?另外,极度反对「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許」这样的命名方式,在我查到的资料中,除却达赖喇嘛外,再无其他地方有此用法,而同样的班禅却并没有采用这样的命名方式,自己生造出来的一种命名方式,是否合适?——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4日 (五) 01:27 (UTC)
- 在“本名 (爵称消歧义)”和“爵称+本名”之间二选一。--Gilgalad 2012年9月14日 (五) 01:37 (UTC)
- 同意,因此我建議現時的討論範圍在於:第一、只討論英國皇室成員以外英國貴族的命名方式;第二、集中討論我們應該以「威廉·卡文迪許,第四代德文郡公爵」、「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許」抑或是「第四代德文郡公爵·威廉·卡文迪許」的方式為條目命名(不包括本身單以姓名行世的英國貴族,如詹姆斯·卡拉漢)。--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3日 (四) 16:48 (UTC)
- 中古人物之所以如此命名,相信是因为姓名不详,或者种种其他原因,不应要求中古贵族与20世纪皇室成员的标题命名方式一致。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5:00 (UTC)
- “长者”“忏悔者”等中古君主应另外处理。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4:06 (UTC)
- 我认为,皇室成员应如乔治三世那样,乔治三世 (英国)。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3日 (四) 14:04 (UTC)
那现在基本上可以确认为“在名称后面放置爵位,用现行的括号消歧义的方式”,这样大家都没什么意见了是吧。--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0:46 (UTC)
- 有重名的情况下支持使用“本名 (爵位)”,另外“爵位+本名”作为重定向。没有重名的情况需不需要加爵位,目前还没有共识。--Gilgalad 2012年9月14日 (五) 08:11 (UTC)
- 支持 爵位+人名的命名方式,如 第一代威灵顿公爵亚瑟·韦尔斯利。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8:26 (UTC)
- 为何大家不肯各自后退一步,用消歧义的后置空格括号加爵位呢?--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9:12 (UTC)
- 我一直都同意这样做,但对方不同意。——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4日 (五) 09:23 (UTC)
- 維持反對“在名称后面放置爵位,用现行的括号消歧义的方式”,支持以「爵位+人名」作為其中一種可探討的命名方式。--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4日 (五) 14:43 (UTC)
- 为何大家不肯各自后退一步,用消歧义的后置空格括号加爵位呢?--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9:12 (UTC)
- 支持 爵位+人名的命名方式,如 第一代威灵顿公爵亚瑟·韦尔斯利。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4日 (五) 08:26 (UTC)
可以参见英国官方与政治人物汉化译名列表,另可参见香港总督列表。——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4日 (五) 09:23 (UTC)
不好意思,我实在是没搞懂,“人名 (爵位)”的形式具体有什么问题。因为之前“人名,爵位”也是这样存在的,如果没有别的问题,我相信这会是一个比较折中的方案。所以请反对的朋友提出这种格式完全错误的理由。--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5日 (六) 00:15 (UTC)
这几天已无人进行讨论,投票看下意见吧
支持以“全名+(爵号)”方式命名
- (+)支持:原因:英文维基百科以“全名+,+爵号”主要是为了消歧义,而中文维基百科消歧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括号;中文维基百科除中国皇帝和个别宗教人士以外,均以人物的姓名命名,而未包括称号等其他形式的名称;从英国官方与政治人物汉化译名列表可以看出,英国政府官方在翻译相关译名时,以人物姓名为主,而没有加以特定的爵号;有《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世界人名大辞典》、《剑桥插图大英帝国史》等权威百科式、辞典式、学术式著作支持。--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03:58 (UTC)
- 另外,可参见联合国在委派出席安全理事会的代表、副代表、候补代表和代理代表的人名名单上的相关翻译,其中提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基姆·豪厄尔斯先生……帕特里夏·斯科特兰女伯爵”,而“帕特里夏·斯科特兰女伯爵”在英文维基百科命名是en:Patricia Scotland, Baroness Scotland of Asthal,其中的“女伯爵”可以认为是属于“先生”之类的称谓,并非命名中的一部分——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07:26 (UTC)
- (:)回應,不是女男爵?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8:44 (UTC)
- 在联合国文件中就是那么写的,可能是翻译错了。——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08:49 (UTC)
- 实际上,爵位并非“称谓”。贵族人物的“称谓”,应该是“The Rt Hon”“His Grace”“The Most Hon”一类。[12]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15:08 (UTC)
- 我认为阁下说的这些,均属于“尊称”,就如同中文中的“尊敬的XX主席/先生”等一样。——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20日 (四) 15:51 (UTC)
- 应当明确在没有歧义的情况下,人名后是否还加(爵位)?--Inhorw(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7:53 (UTC)
- (:)回應,不是女男爵?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8:44 (UTC)
- 另外,可参见联合国在委派出席安全理事会的代表、副代表、候补代表和代理代表的人名名单上的相关翻译,其中提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基姆·豪厄尔斯先生……帕特里夏·斯科特兰女伯爵”,而“帕特里夏·斯科特兰女伯爵”在英文维基百科命名是en:Patricia Scotland, Baroness Scotland of Asthal,其中的“女伯爵”可以认为是属于“先生”之类的称谓,并非命名中的一部分——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07:26 (UTC)
- (+)支持。坚决反对“全名,爵号”。--Gilgalad 2012年9月17日 (一) 04:04 (UTC)
(+)支持。比较折中的方式。--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6:33 (UTC)(+)支持,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7日 (一) 07:44 (UTC)
- (+)支持,仅支持在有歧义的情况下使用(爵位)以示区别,否则只需用人名,一律不加爵位。--Inhorw(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7:38 (UTC)
- (+)支持,意见同Inhorw,没有歧义的情况下不需要后面的(爵号)部分,而且全名部分应该使用中文最常用的译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8日 (二) 08:23 (UTC)
- (!)意見:插入一句,似乎刚开始投票的时候没说过这是“仅支持在有歧义的情况下使用(爵位)以示区别”,不是全面括号?--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4:26 (UTC)
- (!)意見,请说明在没有歧义的情况下,是不使用括号做消歧义,还是对条目标题更加严格地一定要加括号?--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8:49 (UTC)
- 支持在没有歧义的情况下,不加括号。——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9日 (三) 08:52 (UTC)
- 那我划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8:53 (UTC)
- 我个人觉得,应先决定大方向,再去决定是否在有无歧义的情况下加不加括号等小方向。——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9日 (三) 08:57 (UTC)
- 那我划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8:53 (UTC)
- 支持在没有歧义的情况下,不加括号。——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9日 (三) 08:52 (UTC)
- (!)意見,请说明在没有歧义的情况下,是不使用括号做消歧义,还是对条目标题更加严格地一定要加括号?--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8:49 (UTC)
- (!)意見:插入一句,似乎刚开始投票的时候没说过这是“仅支持在有歧义的情况下使用(爵位)以示区别”,不是全面括号?--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4:26 (UTC)
支持以“爵号+全名”方式命名
- (+)支持:例子,英皇伊利沙伯二世--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7日 (一) 07:36 (UTC)
- (+)支持,这个的例子应该是第一代威灵顿公爵亚瑟·韦尔斯利。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8:45 (UTC)
- (+)支持,英语中“XX, YY”的格式,一般翻译成中文应该颠倒过来,并去掉逗号:“YY+XX”。比如“London, UK”应该翻译成“英国伦敦”;“September 17, 2012”应该翻译成“2012年9月17日”;“en:Line 1, Beijing Subway”应该翻译成“北京地铁1号线”;同样,英文中的“全名, 爵号”的格式翻译成中文就应该是“爵号+全名”,如en:Arthur Wellesley, 1st Duke of Wellington应该翻译成第一代威灵顿公爵亚瑟·韦尔斯利。--Symplectopedia(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9:05 (UTC)
- 我个人觉得翻译不能与命名相等同。“Arthur Wellesley, 1st Duke of Wellington”翻译成“第一代威灵顿公爵亚瑟·韦尔斯利”,无疑是正确的,但命名呢?——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09:20 (UTC)
- 命名?你是指?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9:25 (UTC)
- 这个理由简直莫名其妙。名字翻译方式和名字以外附带爵位是完全的两码事。--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0:01 (UTC)
- 命名?你是指?Gz deleted(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9:25 (UTC)
- 我个人觉得翻译不能与命名相等同。“Arthur Wellesley, 1st Duke of Wellington”翻译成“第一代威灵顿公爵亚瑟·韦尔斯利”,无疑是正确的,但命名呢?——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09:20 (UTC)
- (+)支持,我也不反对上面那种命名方式,只是希望解决一个问题:根据WP:D,消歧义应该用于有重名的场合,那当没有重名时,是不是也添加“(爵位)”呢?如果是的话,这到底算不算消歧义呢?--Stevenliuyi(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0:40 (UTC)
- (+)支持這個或下方。我想說的是,問題不在於英文維基如何命名,又或者維基是否視爵號為消歧義。事實就是,往日英國的文獻及慣例,爵號代替本名稱呼是極度常見,爵號某程度上就成為了人名的一部分,翻看那堆印度或海峽殖民地的英文史藉便可略有體會。這種狀況絕非一兩篇所謂官方或權威書藉可以歸納出的狀況,相信Gz及Clithering兩位英國人物寫手必有深刻體會。目前舊人物的命名方法,是建基於文獻的常用性。上面堅持使用括號的原因,卻是將爵號視為消歧義看待,那麼休姆伯爵之類的問題只會無日無之,同時又令搜閱條目更為困難。或曰只是括號與分隔號的分別,但分隔號的意義正正在於視爵號為名稱的一部分,而非僅視之為百科行政用途的消歧義。或曰部分英人如彭定康等又沒加上爵號、威廉王子後面又用了括號,指現時命名慣例無法定出統一標準。然而必須注意的是,彭定康威廉王子等命名,同樣是建基於常用原則,只是時間由數個世紀前變成21世紀的今天,固中的歷史原因非吾等所能解決。最後簡單作結:今日我們不常用的「爵號稱呼」,在往日是常用的。請勿一概而論,以免弄巧成拙,影響搜閱。Oneam 01:00 AM(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2:24 (UTC)
- 事实上,你翻以前我国历史朝代文人笔记里的诸王等,也大多只是以XX王称呼,如恭亲王,我们是不是也要称之为“恭亲王奕䜣”或“恭亲王溥伟”?这个可是我们很多人只知道封号而不知道姓名的。如果以时代命名,那么英国什么时间以前的按“爵号+全名”这一方式命名,什么时间以后按“全名”命名?近代的英国毕竟没有我们类似于明朝、清朝这样完全不同的两个王室。现在威廉叫“威廉王子”,等他老爸当国王了,是不是还得改成“威廉 (威尔士亲王)”?他当国王了,再改成“威廉五世 (英格兰)”?——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12:55 (UTC)
- 然後我發現我漏了一句「兩者並沒有可比性」。Oneam 01:00 AM(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3:07 (UTC)
- 这个很多人都说过没有可比性,那么仅对于封号而言,请说说有啥不同呗。——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13:51 (UTC)
- 雙方的分歧正正就在這裡。持上項立場的一方,認為在中文語境下的人物名字都是姓+名,不包括其封號或者其他稱號->英國人物的命名有加爵號->所以英國人物的命名不符合中文語境->中文維基的命名應以中文語境為先->所以現時命名方法不行,爵號最多只能用作消歧義。然而我想已經有不少人一再重覆:一,這些人物不是中國人,命名系統與中國不同;二,這些人的爵號在其時代經常被用作名字代用,已經成為名字的一部分,甚至有知爵號而不知本名的情況。這種情況同樣不存在於中文語境,而在常用及方便查證的原則下,處理方法應該視為名字的一部分,而不是置在括號當成消歧義。這正正就是Edouardlicn君難以明白的括號與分隔號的分別。三,為何沒有可比性?這樣說吧。維基從來沒有人拿外國人物的命名法來與中國人物比較,然後要求將奕訢移動到恭親王奕訢;又或者要求西奧多·羅斯福移動到羅斯福·西奧多。因為大家都清楚明白兩者是完全不同系統的命名法,強行將其中一方加到另一方只會引致混亂(編輯衝突了,同下方,不再洗版重覆,要說的已經說了)。Oneam 01:00 AM(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4:55 (UTC)
- 这个很多人都说过没有可比性,那么仅对于封号而言,请说说有啥不同呗。——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13:51 (UTC)
- 然後我發現我漏了一句「兩者並沒有可比性」。Oneam 01:00 AM(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3:07 (UTC)
- 更改又怎么了?如果张三过去是音乐家,写出了不少著名的作品,之后改当数学家了,发表的数学研究比作曲时更有名,不应把张三 (音乐家)改名成张三 (数学家)?--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0:22 (UTC)
- 事实上,你翻以前我国历史朝代文人笔记里的诸王等,也大多只是以XX王称呼,如恭亲王,我们是不是也要称之为“恭亲王奕䜣”或“恭亲王溥伟”?这个可是我们很多人只知道封号而不知道姓名的。如果以时代命名,那么英国什么时间以前的按“爵号+全名”这一方式命名,什么时间以后按“全名”命名?近代的英国毕竟没有我们类似于明朝、清朝这样完全不同的两个王室。现在威廉叫“威廉王子”,等他老爸当国王了,是不是还得改成“威廉 (威尔士亲王)”?他当国王了,再改成“威廉五世 (英格兰)”?——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17日 (一) 12:55 (UTC)
- (+)支持,我想也不需要再重覆說明我的理據(但請大家慎重考慮,是否願意看到日後傳記條目內文的時候,用於稱呼傳主的名稱竟然是放在消歧義括號內),也請持反對意見的人停止以洗版方式重覆所有人已閱覽過的理據。--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17日 (一) 14:49 (UTC)
- (+)支持在目前括号使用不规范泛滥的情况下,不用括号和标点的标题自然是最好的。--耶叶爷 2012年9月17日 (一) 23:50 (UTC)
- (+)支持仅在全名部分出现重名的情况下,才使用爵号+全名的方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8日 (二) 08:24 (UTC)
- (+)支持这个问题有些复杂,我觉得欧洲贵族的人名似乎不能一概而论,总体来讲我是倾向于中文媒体或学术著作常用名字。比如威尔士王妃戴安娜,一般都称为戴安娜王妃;约克公爵的前妻约克公爵夫人一般称为莎拉·弗格森,迈克尔肯特王妃一般不出现她的名字,只有爵位。西班牙阿尔贝女公爵卡雅塔娜则要么用这种表达,要么只用最高贵的爵位。至于爵位源远流长且祖辈和后代名字取得一样的,我认为用xx公爵xx二世这种名字更常见。如安茹公爵路易一世,安茹公爵路易二世。用英文原文来统一规范欧洲贵族的中文译名,有些影响中文的习惯表达。这种情况在其他语言之间也是存在的,比如西班牙阿尔贝女公爵,英文条目直译就是卡雅塔娜·菲兹-詹姆斯·斯图亚特,18世阿尔贝女公爵,而西班牙语条目则叫卡雅塔娜·菲兹-詹姆斯·斯图亚特。-瀑布汗 夏用瀑布汗,冬改瀑布寒(這裡涼爽) 2012年9月18日 (二) 17:28 (UTC)
- (+)支持,转向。--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8:55 (UTC)
- (+)支持:同意Symplectopedia。--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0:22 (UTC)
支持以“全名+,+爵号”方式命名
- (+)支持,并不是所有都要消歧义。--CHEM.is.TRY 2012年9月17日 (一) 06:56 (UTC)
- (+)支持:可以在此类人物命名上使用此种消歧义方法。--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0:14 (UTC)
中立
- (-)反对这种投票组织。--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7日 (一) 13:37 (UTC)
- (-)反对,无歧义加爵位有什么意义。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9日 (三) 19:16 (UTC)
- 这次讨论核心似乎是这个意义的重要性,而不是消歧义。--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23:49 (UTC)
- (-)反对违反维基百科:命名常规中提到的简单且符合常识地链接到这些条目的目的,和名字必须精准简练的要求。--Skyfiler(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9:51 (UTC)
- 下面还有“使用全称”......--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6:30 (UTC)
- 真乱啊。--Kuailong™ 2012年9月28日 (五) 06:46 (UTC)
讨论结果
请问,投票结果何时公布?--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3:45 (UTC)
- 如无反对意见,投票于10月1日结束如何?--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6:33 (UTC)
- 外行領導內行的問題一直圍繞整件議題,事實上我與其他編者很難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重新把整件議題對不同的人士解釋一遍,以及花時間重新解答一些過往已經解答過的問題。我不得不說的是,當然除了參考上述的投票結果以外,各位也應該稍微尊重編者本身的意願,畢竟並不是每一位參與討論的人士都有切實參與編寫這一類條目,對條目的編寫可能並不了解。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0月2日 (二) 04:46 (UTC)
- 在别人有方针背书的情况下打编辑战可是你自己一个人被封。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0月2日 (二) 16:07 (UTC)
- 外行領導內行的問題一直圍繞整件議題,事實上我與其他編者很難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重新把整件議題對不同的人士解釋一遍,以及花時間重新解答一些過往已經解答過的問題。我不得不說的是,當然除了參考上述的投票結果以外,各位也應該稍微尊重編者本身的意願,畢竟並不是每一位參與討論的人士都有切實參與編寫這一類條目,對條目的編寫可能並不了解。多謝垂注。--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10月2日 (二) 04:46 (UTC)
- 为什么中立区内有三个反对票?--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10月2日 (二) 16:51 (UTC)
建议建立wordpress豁免机制
现在,许多多人内容发布网站都使用wordpress这个博客发布系统。例如科学松鼠会和和谐社。这些网站从整体表现上其内容报导都有着一定的中立性,且极少虚假内容。如果仅仅是因为使用WP所以就不能作为可靠来源的话,我觉得是本末倒置。所以我建议建立一个讨论机制,类似GA评选这样评价一些使用WP的多人内容发布站。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2年9月16日 (日) 05:04 (UTC)之前加入的。
- 嗯,这是个好主意。那你就实行吧。--Cccmm002(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07:11 (UTC)
- 这些网站只是收集整理资料,不是知识的出处。--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16日 (日) 07:41 (UTC)
- (:)回應,如果转载新华社的新闻网站可以被认为是可靠来源,那么这个也应该有同等地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6:31 (UTC)
- 博客可以做来源,就看发博客的人是谁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08:47 (UTC)
- (:)回應我已经说了,这些根本就不是博客,而是新闻站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6日 (日) 16:31 (UTC)
- 这些仍然是博客的一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22 (UTC)
- 退一步,就算是它们是博客,请指出他们的信息来源的不可靠之处?进一步,请问这些站和那些标榜信息可靠的地方门户有何差异性?--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6:30 (UTC)
- 这些仍然是博客的一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22 (UTC)
维基百科:使用博客系统的多人信息发布站豁免机制已创建,欢迎继续讨论。--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07:06 (UTC)
- (-)反对,这种来源写论文的时候能引用么?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7日 (一) 13:35 (UTC)
- 请问维基百科能用来写论文吗?能吗?--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0:18 (UTC)
- 请问这有任何逻辑关系吗?--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9日 (三) 13:47 (UTC)
- 你知道自己没逻辑就好。--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23:52 (UTC)
- 滚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5:46 (UTC)
- 你知道自己没逻辑就好。--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23:52 (UTC)
- 请问这有任何逻辑关系吗?--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9日 (三) 13:47 (UTC)
- 请问维基百科能用来写论文吗?能吗?--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00:18 (UTC)
- 话说labsconsole算wiki不?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17日 (一) 14:54 (UTC)
- 个人认为把wordpress站当普通网站处理就好,不需要专门搞个豁免机制。--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3:08 (UTC)
- 不好意思,现在维基不当wordpress站是普通网站。--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0:29 (UTC)
(!)意見 不要单单解封Wordpress啊,如果真的要这样的话,blogspot、百度空间之类的都应当被允许使用。我觉得维基百科:使用博客系统的多人信息发布站豁免机制里的白名单制度还是不错的。--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9月19日 (三) 01:10 (UTC)
- 如果没有多人之间的制衡(换个词,审核)我觉得开放应该慎重。我举的这些例子,都是从网站的实际经营模式而不是博客那层皮去考虑。当然,慎重一点,可能通过的阻力会少很多。也希望朋友对此方案多提点意见建议,谢。--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3:13 (UTC)
- 首先wordpress不是唯一的blog CMS系统;其次其实可靠来源中也已经说得很清楚,再来这个页面有些多余。再次,博客有不同的种类,有个人博客(例如我的博客 :) ),团体博客(例如月光博客、科学松鼠会等),另外还可以分出科技博客(例如爱范儿、谷奥)、官方博客(例如wikimedia的官方博客,google黑板报)等,另外还有类博客的资讯平台(例如cnbeta,solidot)。在这些类型中,官方博客可以作为与相关主题有关的非第三方的补充来源;个人博客一般不应作为可靠来源,但是如果是知名人士的博客,而且与该人有关的一些问题,可以作为补充来源;其他几类就要区别对待,主要应该看发表的文章是否有一个编辑团队做过内容的审核(也就是说应该具备一般新闻网站的基本审核流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9日 (三) 11:39 (UTC)
- 我未能完全理解您的意见,欢迎您直接编辑以上草案内容并加入您需要修改的地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1:46 (UTC)
- 你这个提案已经包含在WP:RS中,再提什么复杂的标准流程毫无必要。--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9日 (三) 13:47 (UTC)
- 那为何用着WP的网站就会被认为是“不可靠的博客”?现行的RS有漏洞,而过分强调这个的话只会让人觉得本末倒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23:54 (UTC)
- 你这个提案已经包含在WP:RS中,再提什么复杂的标准流程毫无必要。--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9日 (三) 13:47 (UTC)
- 我未能完全理解您的意见,欢迎您直接编辑以上草案内容并加入您需要修改的地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1:46 (UTC)
- 首先wordpress不是唯一的blog CMS系统;其次其实可靠来源中也已经说得很清楚,再来这个页面有些多余。再次,博客有不同的种类,有个人博客(例如我的博客 :) ),团体博客(例如月光博客、科学松鼠会等),另外还可以分出科技博客(例如爱范儿、谷奥)、官方博客(例如wikimedia的官方博客,google黑板报)等,另外还有类博客的资讯平台(例如cnbeta,solidot)。在这些类型中,官方博客可以作为与相关主题有关的非第三方的补充来源;个人博客一般不应作为可靠来源,但是如果是知名人士的博客,而且与该人有关的一些问题,可以作为补充来源;其他几类就要区别对待,主要应该看发表的文章是否有一个编辑团队做过内容的审核(也就是说应该具备一般新闻网站的基本审核流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9日 (三) 11:39 (UTC)
- 如果你说的是自动过滤器的话,那个只是警告,因为绝大多数博客都不满足被引用的条件(注意这个和可靠来源有区别,就算是不可靠来源的内容,如果被第二手来源引用的话,也是可以作为补充内容的,比如賈君鵬事件中引用百度贴吧原贴)。如果被引用的内容符合补充来源标准的话可以忽略掉这个警告,比如在文章中已有第二手来源背书的情况。在目前绝大多数WP站都不满足被引用的条件的时候,在自动过滤器中豁免特定WP没有必要,服务器扫描这些是用正则表达式的,加上一大堆例外会降低页面响应速度。--Skyfiler(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8:31 (UTC)
- 我的主要意思不是讨论技术问题,而是地位问题。--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3:31 (UTC)
- 如果你说的是自动过滤器的话,那个只是警告,因为绝大多数博客都不满足被引用的条件(注意这个和可靠来源有区别,就算是不可靠来源的内容,如果被第二手来源引用的话,也是可以作为补充内容的,比如賈君鵬事件中引用百度贴吧原贴)。如果被引用的内容符合补充来源标准的话可以忽略掉这个警告,比如在文章中已有第二手来源背书的情况。在目前绝大多数WP站都不满足被引用的条件的时候,在自动过滤器中豁免特定WP没有必要,服务器扫描这些是用正则表达式的,加上一大堆例外会降低页面响应速度。--Skyfiler(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8:31 (UTC)
我不認為可以把科学松鼠会和和谐社等納入可靠的新聞站,主要是這些網站的寫手身份難以查證,無法確認其專業程度;相對地對於外行人來說,也無法確認他們發布滿滿術語、公式或原理的文章是正確的。我認為在科學知識類的條目裡該做的不是把這些blog納入,而是把無法確定記者對科學問題專業性的新聞網站給踢出。品質較好的條目應該採用專家發佈,且經由同行評審才得以通過的來源。--Reke(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6:14 (UTC)
- 请问,和谐社有何科学知识和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及其过往何时被证实出现过大量非专业信息????????一个纯粹将外语新闻翻译(并重新整理)、将本地活动新闻发布的ACG新闻站,用写论文的标准来要求是否本末倒置?????--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3:29 (UTC)
- 好吧,我强调一下,和谐社的主编是中国大陆官方认可的媒体(CNBETA)的专业编辑,这样够了没.......实际上,这些网站有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他们本身并非蛋疼没事干自己写博客,而是在有专业背景人士管理的前提下开设的网站。--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3:38 (UTC)
- 还有就是,我可以提出这样的怀疑吗?REKE你是否看到前面的松鼠会就顺便将后面的和谐社一起复制过去,看都没看就以为和谐社是科学性质的网站?????如果你仅以“无理取闹”的目光去看待这次讨论,而不是用慎重的思维,用严谨的考证来说服别人,我觉得这样绝对不是你的作风。--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3:42 (UTC)
- 好吧,我强调一下,和谐社的主编是中国大陆官方认可的媒体(CNBETA)的专业编辑,这样够了没.......实际上,这些网站有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他们本身并非蛋疼没事干自己写博客,而是在有专业背景人士管理的前提下开设的网站。--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3:38 (UTC)
此外,某管理员曾咨询,如果一个新闻有日文原文,为何不采用原文的新闻而要采用这些博客?我在这里一并回答:1、我现在讨论的不是“博客或个人博客”,而是“用博客系统的新闻发布站”;2、请问如果朝日新闻的报导被参考消息翻译了,那参考消息的内容是否不能用?;3、有一篇新闻,整合了CNN和BBC的报导,那是去找两篇CNN和BBC的原文合理,还是找一篇已经整合了(而且重点是里面的内容不止是翻译)的报导比较好?--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3:52 (UTC)
- 對我把和邪社一起copy過去了,很抱歉,因為第一次開的時候很慢,所以沒有特別再看。至於和邪社既然是翻譯外語新聞為主,那何參考該社的翻譯是 將原本的新聞來源列於腳註即可,並不需要任何特別的豁免規則才能使這個網站的內容變為可用。而且,該社的文章還是未有列出作者,這一點我還是覺得不適合當成可靠來源,根本與這個豁免與否無關。
- 其實,目前並不是所有blog系統發布的站台都會被視為不可靠來源,無論它是blog還是用blog系統發佈的新聞站。至少寫一部電影的消息,可以引用其官方blog的文章。你列出可豁免的點都太形式化,而沒有辦法去真正篩出使用blog發布的可靠來源。--Reke(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08:56 (UTC)
- 可事实上,只要用WP的现在就不会被豁免,这是事实不容否认。我认为那个方案细节方面还可以再修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13:10 (UTC)
- 我覺得在不違反可靠來源的原則下,用WP卻不被豁免,那是人的問題,不是制度的問題。若有這種情況,像是引用官方的WP站臺卻被標上不可靠,提出討論讓社群為你出聲就好了,不必另立複雜的規則。規則越多漏洞就越多。當然,你上方舉例的兩個站應該提出也不會被豁免的,我會請你去找原始的可靠來源。--Reke(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6:52 (UTC)
- 可事实上,只要用WP的现在就不会被豁免,这是事实不容否认。我认为那个方案细节方面还可以再修改。--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13:10 (UTC)
(+)支持,希望能建立专门的页面来提报可信的各种博客、新网站,投票决定是否豁免,否则真的会带来诸多不便。--Dream-Q 2012年9月26日 (三) 11:39 (UTC)
再提修改跨语言链接({{ilh}})默认效果
(※)注意:请诸君还是在试用了效果效果6("鼠标点击时显示Tooltip")与效果7("鼠标悬浮时显示Tooltip")之后再作评论吧,若有问题也请在下方回报.
之前的讨论也很多了,从前几次的讨论中也看得出许多人也不喜欢默认效果,我要说的还是那几点:
- 中英对照模式在跨语言链接多的时候非常影响版式;
- 红字不利于参照;
- 浅蓝直链既容易混淆也不易参照;
- tooltip样式虽方便参照但无任何外部标识(如颜色标识).
所以我还是认为应该使用"以较易区分的颜色标识跨语言链接,鼠标悬停(或点击)后出现中英对照提示框"的样式,我在下提供了几种效果的对照.至于我提到的效果,请在参数设置-小工具里勾选跨语言链接模板效果6(即"鼠标点击时显示Tooltip")或7(即"鼠标悬浮时显示Tooltip") (效果6:绿色标识,点击出现提示框;效果7:悬停出现提示框;7种效果一次只能选一个,请切记),然后点选下面的"link-xx系模板"标签查看即可.
另,我在隐藏模板里放了些上次问过的问题,在提问前烦请看看;若有其它问题也请提出,我会尽量回答&再作添加.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16日 (日) 13:40 (UTC)
- "只要不过度链接,中英对照效果也不会多难看."
- 答:问题在于,"适度跨语言链接"的标准犹如空中楼阁,并没有容易理解的标准.
- "既然mediawiki用的是浅蓝链接,那自有其道理,不应变更颜色."
- 答:这是因为mw主要是面向wm和enwiki设计的,而这些项目基本只会在WP页面使用iwlink,所以不必担心歧义,而zhwiki的现状则大相径庭.
- "可以保持原有的tooltip样式,只需使用红链而不必用他色标识."
- 答:看到红字的话一般人是不会去点的,这样更不可能发现其中的跨语言链接.
- "你提出的颜色看起来会隐藏红字,不如不改."
- 答:用何种颜色标识可再做商讨,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是在于方向而已.
意见区
有问题或其他意见请在此提出.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16日 (日) 13:51 (UTC)
其实6和7是一回事,只是技术细节不同。7是我提的所以我的立场很明显了吧。--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6日 (日) 13:45 (UTC)
- (&)建議,1、语言内链去除。2、括号及其内部文字缩小字体。乌拉跨氪 2012年9月16日 (日) 14:01 (UTC)
- 支持纯红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25 (UTC)
- (!)意見:支持純紅字。部分冷門或有歧義可能的名詞可加原文註釋以方便檢索,但是不需要畫蛇添足作成垮語版連結。--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7日 (一) 03:40 (UTC)
- 我也仍然认为纯红字是最佳方案。在社群分歧极大的情况下退一步认为技术处理6/7可以接受。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7日 (一) 04:58 (UTC)
- (:)回應:问题在于没有一个容易执行的标准,如我上面的FAQ所述...而且效果6与7是(异色)红链+提示框内红蓝对照这样,也没有误导的可能.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17日 (一) 08:38 (UTC)
- 纯红字有个不好,如果有人想消红,旁边的外文链接可以指引翻译方向,也就是模板默认效果最好有中外对照。——Sakamotosan 2012年9月17日 (一) 14:42 (UTC)
- (:)回應:问题在于没有一个容易执行的标准,如我上面的FAQ所述...而且效果6与7是(异色)红链+提示框内红蓝对照这样,也没有误导的可能.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17日 (一) 08:38 (UTC)
- (!)意見:支持純紅字。部分冷門或有歧義可能的名詞可加原文註釋以方便檢索,但是不需要畫蛇添足作成垮語版連結。--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7日 (一) 03:40 (UTC)
- 支持纯红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25 (UTC)
应当允许适度使用interwiki,“适度”的标准可以定为:
- 蓝链不使用interwiki。
- 只有红链后接的括号中才可以使用interwiki,而且interwiki必须显示为原文,不得显示为中文。--Gilgalad 2012年9月17日 (一) 04:52 (UTC)
- (:)回應:呃,这和默认效果不是差不多么?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17日 (一) 08:38 (UTC)
- 每个条目interwiki不超过5个(或者更少)。
现在的条目评选,有的用户已经把使用interwiki当成反对理由,完全不顾社群对此没有共识的现状,这是对投票权的滥用。另外我建议在模板里增加一项参数,控制是否显示“英语:”(默认不显示),这种语言内链很影响视觉效果而且完全没有必要。
- 关于这套模板({{ilh}}和某人衍生的{{tsl}})的问题:
- 首先明确的是,禁止直接跨维基(像[[:ja:XXX]]),另可丢空红链,不过如果显示样式上,[[红链]](英文:[[:en:XXX]])的确比较好,明确告诉人家源头在哪和让其决定看下去,或者进行本地化翻译,而且这套模板基于JS的,一旦JS加载出问题(经常这样,很多JS脚本没加载,要再刷新页面),就跟普通红链一样,当然对于老写手来说就没问题,但许多新手就会把他们改成直接跨维基链,所以必须明确规定禁止直接链,一定限制使用[[红链]](英文:[[:en:XXX]])或使用模板(最好用模板,因为外语跨维基链相对的本地条目被消红好时,有机器人自动清理,直接写没这个,只能靠人手筛选修改)。
- 另外,对于参见评选的条目,适量的的跨维基红链问题不大,毕竟说明我们仍有改善空间,仍可以进行消红,但太多仍然不好,例如DYK的尽量占链接数90%以下,评优良和特色就尽量低于50%,最多容许5%~10%左右,可以改数字,大概模样就这样。
- 模板显示方面,匿名和默认的话,最好是[[红链]](英文:[[:en:XXX]])这样,至于已登录的老手,就自己选择吧。
- 还有显示部分,如果不明确参见的维基语言名的话(即不写「英文:」的话),最好能改一下跨维基的链接颜色,最好明显能区分出于本地内链的不同
——Sakamotosan 2012年9月17日 (一) 04:39 (UTC)
- 我们要的就是修改目前的默认样式。--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7日 (一) 05:00 (UTC)
- 默认最好是[[红链]](英文:[[:en:XXX]]),语言不用链,会过度链接了——Sakamotosan 2012年9月17日 (一) 05:15 (UTC)
- (:)回應:抱歉,不要自说自话好么= =请自己试试效果6和7或者看其注释是怎么写的,哪来的直接跨语言链接呢?js加载不完全那也没办法,我说的两个效果依赖于mediawiki.util和ext.gadget-lib,分别分管mw和字词转换,没加载页面也就差不多了.而且,我也不认为为了"好看"就要去掉跨语言链接给别人参照制造麻烦,zhwiki条目不全面根本不是读者的问题.还有,很多新手[谁?]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17日 (一) 08:38 (UTC)
- (:)回應谢谢提醒,特意登出来看下模板默认的显示效果,这个效果已经足够了,至于是否连上语言,我觉得没这个必要,至于登录用户要怎样显示,就没所谓了,毕竟不同人的对显示的习惯有不同,现在能提供的显示方法基本满足了(应该),是不是肯定新手我不确定,但我总遇到直接写跨维基链,最后我全改成模板的。——Sakamotosan 2012年9月17日 (一) 14:37 (UTC)
- (:)回應:上面我也给了样例了,红蓝对照效果在只有一两处ilh时勉强还能接受,一多就要影响版式;另一方面说,zhwiki某些类别(如电子乐和IT)的条目实在太少,而在这类条目中参照又常很有必要以至不应直接红链处理.另外,你所举的例子中"新手"的行为和你的原始描述大相径庭,"直接加iwlink"和"把ilh改成iwlink"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你提的现象用任何效果都不可能解决.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18日 (二) 04:03 (UTC)
- (:)回應,太多的话,是难看些,但也说明我们仍需大大地努力(写条目),能顺手一下就顺手补上,不要红太多。第二,我指的是,有些不知规矩的(像新人的)都会写成[[:en:example|例子]]的,如果我见到的话,我都会改成像{{link-en|例子|example}}这样的。(而且有考虑能否利用机器人根据这些模板列出一个列表,标明这里要建立的对应名,可以参考的外语区,然后进行人手从表中选取进行翻译。)——Sakamotosan 2012年9月26日 (三) 14:31 (UTC)
- 唉,实话说也很少见到你翻译条目吧,你真的知道翻译条目的习惯吗?我当然知道你的例子的意思,我只是说这和本串讨论毫无关系.而且悬浮框效果怎么就不说明需要努力了?悬浮框效果在不混乱版面的同时为想写条目的给了翻译的参照,不想写条目的给了进一步了解的参照,不想看英文的什么事都没有,皆大欢喜.至于用机器人建立列表,"建立列表"只是制造出一个如同"翻译请求"般的废页面,我真的不是开玩笑.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7日 (四) 13:58 (UTC)
- (:)回應,太多的话,是难看些,但也说明我们仍需大大地努力(写条目),能顺手一下就顺手补上,不要红太多。第二,我指的是,有些不知规矩的(像新人的)都会写成[[:en:example|例子]]的,如果我见到的话,我都会改成像{{link-en|例子|example}}这样的。(而且有考虑能否利用机器人根据这些模板列出一个列表,标明这里要建立的对应名,可以参考的外语区,然后进行人手从表中选取进行翻译。)——Sakamotosan 2012年9月26日 (三) 14:31 (UTC)
- (:)回應谢谢提醒,特意登出来看下模板默认的显示效果,这个效果已经足够了,至于是否连上语言,我觉得没这个必要,至于登录用户要怎样显示,就没所谓了,毕竟不同人的对显示的习惯有不同,现在能提供的显示方法基本满足了(应该),是不是肯定新手我不确定,但我总遇到直接写跨维基链,最后我全改成模板的。——Sakamotosan 2012年9月17日 (一) 14:37 (UTC)
- “有的用户已经把使用interwiki当成反对理由,完全不顾社群对此没有共识的现状,这是对投票权的滥用。”,如果什么事情都有共识还投票做什么。--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17日 (一) 04:57 (UTC)
- 为什么要链en?--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7日 (一) 05:50 (UTC)
- 例子而已,不要介意细节——Sakamotosan 2012年9月17日 (一) 06:13 (UTC)
- 6和7的效果都可以,不要太密集就好(就像例子那样),反对一刀切地用红链。--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17日 (一) 06:01 (UTC)
- 你们说的6和7在哪里?我完全看不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7日 (一) 06:55 (UTC)
- 6和7指小工具【跨语言链接:Dr. Cravix's(鼠标点击时显示Tooltip)】和【跨语言链接:鼠标悬浮时显示Tooltip】--YFdyh000 2012年9月17日 (一) 07:41 (UTC)
- 你们说的6和7在哪里?我完全看不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7日 (一) 06:55 (UTC)
- 同意2或7。另外回应上面的“有的用户已经把使用interwiki当成反对理由,完全不顾社群对此没有共识的现状,这是对投票权的滥用”,这个我当初投票时已经说了使用目前的格式全部都会投反对了,何以现在才说“对投票权的滥用”?--CHEM.is.TRY 2012年9月17日 (一) 08:40 (UTC)
- 我现在是外链全都加html注释,连这类模板都懒得用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3:07 (UTC)
- 现在使用link-en 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大家都同意, 我打算试做个 自动替换成 link-en 的 机器人玩玩。--Scoooooorpio(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7:18 (UTC)
- 目前不是,因为默认样式太难看。--CHEM.is.TRY 2012年9月19日 (三) 12:19 (UTC)
- 請參看WP:AWB/TA,但因被回退,已暫緩執行。卍田卐JC1 2012年9月19日 (三) 13:06 (UTC)
- 其实问题在于,若实际条目名和显示名不匹配(像是[[:en:Booting|引导程序]]这样,实际上Booting对应的应该是"引导"),这种替换就肯定要出问题....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7日 (四) 13:58 (UTC)
- 目前不是,因为默认样式太难看。--CHEM.is.TRY 2012年9月19日 (三) 12:19 (UTC)
- 如果確定6或7的話。使用什麼顏色最好再進行討論一下。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8:48 (UTC)
- 6和7的效果都可以,我觉得7的效果更好。跨维基的链接颜色用绿色的好了。--Lanwi1(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11:43 (UTC)
- 7比较好。颜色希望和现在[[:en:XXX]]的比较相近吧。现在的效果用在表格里的时候很头痛。--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6日 (三) 11:46 (UTC)
- 之前不是多人抱怨iwl和ial颜色相近会被误认么...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7日 (四) 13:58 (UTC)
- 说句题外话,中文维基百科是所有维基百科里面正文跨语言链接最多的,因此也是最难看的。--CHEM.is.TRY 2012年9月26日 (三) 13:04 (UTC)
- 问题是比如说我全文翻译一篇美国女歌手的条目,如果不用跨语言链接的话,90%以上的链接都会是红链...其他类别应该也会有类似情况。--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6日 (三) 14:13 (UTC)
- 尽量也翻译周边,或者我有考虑能否做一个机器人自动根据这个模板收集一个表,列出其在中文对应名和对应的外文区参考,然后人手挑选来翻译。——Sakamotosan 2012年9月26日 (三) 14:31 (UTC)
- 工程量浩大...--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7日 (四) 03:37 (UTC)
- 如上,收集这样一个表只是制造一个类如"翻译请求"的废页面...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7日 (四) 13:58 (UTC)
- 红链就红链呗,总比打肿脸充胖子用跨语言链接好。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6日 (三) 17:49 (UTC)
- 翻译的时候方便很多吧...就我个人而言跨语言链接还是挺有帮助的 没有的可以直接读其他语言版本--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7日 (四) 03:37 (UTC)
- 那就用现在讨论的模板啊。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7日 (四) 05:40 (UTC)
- 翻译的时候方便很多吧...就我个人而言跨语言链接还是挺有帮助的 没有的可以直接读其他语言版本--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7日 (四) 03:37 (UTC)
- 尽量也翻译周边,或者我有考虑能否做一个机器人自动根据这个模板收集一个表,列出其在中文对应名和对应的外文区参考,然后人手挑选来翻译。——Sakamotosan 2012年9月26日 (三) 14:31 (UTC)
- 问题是比如说我全文翻译一篇美国女歌手的条目,如果不用跨语言链接的话,90%以上的链接都会是红链...其他类别应该也会有类似情况。--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26日 (三) 14:13 (UTC)
- {{ilh}}默认版式在JS没完全加载时最好能像现在中英对照那样显示(标识什么语言的链接可以不要,可能过度链接),若JS加载成功且匿名用户或没设好用户设置的话,在JS没加载时的基础上红链用tooltip显示外语链接(是按上去显示还是鼠标停靠时显示好,不太好说,我倒没所谓),如果有用户设置的,因为这与用户使用习惯有关,而且有不同的显示样式选择,就没所谓了。对于过多跨语言链对条目评级影响,如果评优良特色就尽量不要超过一定比例是不影响(最好再定个百份数)。还有必须禁止条目直接写成[[:en:example|例子]]这样取代中文条目的跨语言链,但保留允许[[例子]]([[:en:example|example]])作为外语参考,当然最后是用模板。——Sakamotosan 2012年9月26日 (三) 14:45 (UTC)
- 这样会让文字在js开始运行的时候跳动一下(类似Flash of unstyled content),大量文字会移动位置,如果用户已经开始阅读则非常影响阅读。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6日 (三) 15:26 (UTC)
- 既然有了模板,就应该用模板。反对在条目内再使用任何类似这样的[[例子]]([[:en:example|example]])跨语言链接。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6日 (三) 17:48 (UTC)
- 那是当然,那种样式光是维护起来就很麻烦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7日 (四) 13:58 (UTC)
建议修改破坏警告模板
目前的模板内容是:“请停止一切破坏行为!如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暂时不能编辑维基百科。”我认为应该把“暂时不能编辑”改为“暂时以至永久不能编辑”,或干脆把这句话删除,只留“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暂时”这个字眼威慑力不足,而且等于是给破坏者暗示“封禁仅是暂时的”,一些破坏者就会不理会该警告而继续破坏。修改这样一来可以提升威慑力,而且也符合目前的形势(许多破坏者最终还是被永久封禁,而不是暂时),还不如干脆就在警告模板里写明。这一建议适用于所有含有“暂时”字眼的警告模板。--耶叶爷 2012年9月17日 (一) 21:28 (UTC)
- 三级警告写的是“暫時不能編輯維基百科”,四级就是“如果您再次破壞維基百科,閣下將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3:05 (UTC)
- 一般即使是初次封禁也要先有四级模板吧,那和三级是不是自相矛盾了?--耶叶爷 2012年9月18日 (二) 13:16 (UTC)
- 问题是挂四级也不代表就要永久封禁啊,被永封的人终归是个别的。BTW,2级明明是通知,怎么成“警告”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3:22 (UTC)
- 我觉得“阁下将会遭受封禁”还不错,反正到时候是临时还是永久有管理员视情况而定。--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9月18日 (二) 13:50 (UTC)
- 好。如果几天内没有异议我就改了。--耶叶爷 2012年9月18日 (二) 18:01 (UTC)
- 我谨代表十四亿中国人民强烈谴责阁下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破坏行为是我们万万不能容忍的。请阁下悬崖勒马,停止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若阁下因继续破坏维基百科而遭到封禁,勿谓言之不预也。--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18日 (二) 18:13 (UTC)
- 阁下当真? 囧rz……--耶叶爷 2012年9月18日 (二) 18:17 (UTC)
- 玩笑玩笑
:P
--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18日 (二) 18:21 (UTC)
- 玩笑玩笑
- 阁下当真? 囧rz……--耶叶爷 2012年9月18日 (二) 18:17 (UTC)
- 我谨代表十四亿中国人民强烈谴责阁下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破坏行为是我们万万不能容忍的。请阁下悬崖勒马,停止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若阁下因继续破坏维基百科而遭到封禁,勿谓言之不预也。--lavixcanvas Kiss -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9月18日 (二) 18:13 (UTC)
- 好。如果几天内没有异议我就改了。--耶叶爷 2012年9月18日 (二) 18:01 (UTC)
- 我觉得“阁下将会遭受封禁”还不错,反正到时候是临时还是永久有管理员视情况而定。--Jack No1(留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2012年9月18日 (二) 13:50 (UTC)
- 问题是挂四级也不代表就要永久封禁啊,被永封的人终归是个别的。BTW,2级明明是通知,怎么成“警告”了……--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3:22 (UTC)
- 一般即使是初次封禁也要先有四级模板吧,那和三级是不是自相矛盾了?--耶叶爷 2012年9月18日 (二) 13:16 (UTC)
- 觉得“提示/注意/警告/最后警告”这种层级做分类用就足够了,完全没必要在模板里着重表示(加红字就更接受不能了)。搞个什么“严正警告”顶在上面自己都不好意思发。就不能像enwiki那样搞得压力小点并说到即止么?
- 您好,我是老大哥。想提醒您我回退了您最近做出的一次编辑,因为它看上去并没有建设性。如果您认为我错了或您有任何问题,请在我的对话页上留言,谢谢!
- 请不要做出无建设性的编辑,您的编辑似乎是在破坏并已被回退或移除。如果您想做实验,请使用沙盒,谢谢。
- 请停止损毁性编辑。如您继续破坏维基百科,您可能会被封禁。
- 这是您的最后警告。如您继续破坏维基百科,您可能会被blocked from editing without further notice。
- 不过现时似乎所有的uw-模板都是一个风格。嘛,之前层级三的字最少,现在也不行了。--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18日 (二) 18:18 (UTC)
- 而且除了层级四的最后一句外,反对加粗任何语句。还有要“您”就都您,要“阁下”就都阁下,别混用。--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18日 (二) 18:23 (UTC)
- 可以翻译成"您会被直接封禁"即可吧。或者说得详细些:若你继续作出破坏,我们不会再警告你,你会被直接封禁。 囧rz……--耶叶爷 2012年9月18日 (二) 18:27 (UTC)
- 修改后的样例如下,如果无异议我就复制过去保存了。
歡迎蒞臨維基百科並作出具有建設性的編輯
維基百科歡迎任何人士參與,然而編者必須恪守各項方針及指引,否則編輯會遭到回退或移除。您最近有編輯有違於方針。
請使用沙盒進行編輯測試,並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維基百科的運作。
如果您认为这只是个误会,请到我的讨论页来留言。
请勿进行破坏
請您停止破壞,并请您恪守方針及指引。您之編輯有違方針,已经構成破壞並已遭回退。如需进行编辑測試,請使用沙盒。如果您认为这只是个误会,请来我的讨论页留言。
警告
請停止一切破壞行为!如閣下繼續破壞維基百科,閣下可能會遭受封禁。
最後警告!
这是对您的最后一次警告!如您再有任何破壞維基百科的行为,您將会被立即封禁!
主要依据前几位的观点删改了一些用词内容。欢迎提出建议。--耶叶爷 2012年9月19日 (三) 03:02 (UTC)
- 没用的,过几天某管理员又改回文言文了。--CHEM.is.TRY 2012年9月19日 (三) 03:49 (UTC)
- 我知道这东西经常被人改,先放上去看着办吧?--耶叶爷 2012年9月19日 (三) 04:01 (UTC)
- 警告1去掉惊叹号吧--YFdyh000 2012年9月19日 (三) 04:09 (UTC)
- 反对quote和小标题。--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19日 (三) 04:11 (UTC)
- 汗,看到“严正警告”四个大字,我以为遇到了外交部发言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9日 (三) 07:13 (UTC)
- 反对quote和小标题 +1--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8:51 (UTC)
- 严正警告和最后警告看起来太没区别了。建议使用不同图标 字体大小 颜色--Scoooooorpio(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07:20 (UTC)
- 反对,本来就不需要区别。--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19日 (三) 13:29 (UTC)
- (!)意見:建議「警告模板」只供管理員使用,免得濫發,引來虛驚。--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9月19日 (三) 07:26 (UTC)
- 这样VIP就没法处理了。--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9月19日 (三) 13:29 (UTC)
- 这样改动效果如何?(话说模板貌似今天又被人改了.....)--耶叶爷 2012年9月20日 (四) 05:45 (UTC)
才放了多久就通过?那我反对近期的更改。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12:00 (UTC)
你说的近期更改是说我改的,还是这个月所有的改动?(包括未经过客栈讨论就自行改的)实在不行撤销回八月份的状态即可,就算这里没讨论,也会有人去自己改。--耶叶爷 2012年9月21日 (五) 20:41 (UTC)
- 你写的摘要就像“这是最终版本,不要改回去”似的。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4:24 (UTC)
- 原来是这样,多谢提醒下次会注意。--耶叶爷 2012年9月24日 (一) 03:44 (UTC)
征求意见:将内文脚注的必要性列入优良条目标准中
从最近的优良条目候选投票和优良条目重审投票中可以看到,优良条目必须有内文脚注支持已经是社群的共识。所以在此征求确认,以将其加入优良条目的标准中,将原有标准中第二点最后一句“必須有引用來源,但內文注釋來源並非必須。”进行修改:
- 第一个版本:“条目必须有引用来源,其中的重点内容和可能有争议的内容必须以内文脚注的方式列明来源。”
- 第二个版本:“条目内容中除了全文首段之外每一个段落必须至少有一处来源以内文脚注的方式列明。”
- 第三个版本:“条目必须引用来源,但內文注釋來源並非必須。”(不修改)
不知大家意见如何?—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3:27 (UTC)
- (!)意見:第二個版本很莫名其妙,而且很容易用技術性的方式迴避,或是利用這方法陷害別人(把整篇文章全擠成一大段會很容易做到至少有一個內文註釋的要求,反之,如果把一段文章切得很細,就非常不容易做到)。第一個版本,萬一重點的內容根本是完全沒有爭議、常識性或綜合性的敘述,強制要註釋不就變成為了合乎規定而畫蛇添足?倒是有爭議可能的內容強制一定要有註釋來源,這個不管是啥版本我都認為合理。--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9日 (三) 15:07 (UTC)
- 我也是抛砖引玉。每一个版本都是根据以往优良条目的反对票和重审理由提出的。第一个版本的思路是将“内文脚注不必要”改为“可能有必要(看具体内容)”,第二个版本的思路是将其改为“必要(无论具体内容)”,因为曾经有不少反对票的理由是“有无来源的段落”。以上版本可能只是不成熟的构思,如果你有更好的版本,不妨提出。—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5:38 (UTC)
- (:)回應:我認為應該針對『有爭議可能的內容』與『統計數字型態的內容』強制要求得有註釋。但是,沒有爭議或很直觀的敘述性內容,有時是利用數份參考來源綜合之後改寫的(當然,參考文獻還是應該在條目下方列出),此時如果還強求一句一句找出其直接的來源,我怕會搞成整篇條目全都是註釋符號、但卻不見得對於考究資料正確性有太大幫助。--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9日 (三) 15:49 (UTC)
- 那么如果一篇条目基本都是综述性质的内容(比如朝代、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章节就基本是综述),是否应该因为没有足够的脚注而撤销呢?而这实际上就是很多优良条目被撤销的原因(全文只有三个脚注!大量章节没有脚注!等等)。—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5:55 (UTC)
- 何謂「很直觀的敘述性內容」我覺得太空泛了,有些人視為常識的東西,另一些人未必都知道。我認為腳註必須能涵蓋全文每一句話應該是終級的要求。但或許最高級的特色條目才需要達到這個標準,優良條目則可以容許一些彈性。至於大象談到「利用數份參考來源綜合之後改寫的」,可以把「數份來源」通通加在段落最後做為腳註即可。--Reke(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08 (UTC)
- 那也就是第二个版本?—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23 (UTC)
- 第二版本我也覺得太死版,若某些地方行文會使段落較細碎,或許數段一個腳註,但腳註能使讀者理解是在註解哪幾個段落即可,未必要每段都加。--Reke(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29 (UTC)
- 如果一个来源可以作为数个段落的脚注,那么用ref name="XXX"的方式就可以给每一段都加脚注,技术上没有任何问题的。—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32 (UTC)
- 技術上當然不成問題,我只是覺得這樣子版面會很難看。--Reke(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40 (UTC)
- 但是现在的优良都是每段结尾放脚注吧,没有的话会被认为“有段落没有来源”,不少重审的理由也是这样的。—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46 (UTC)
- 技術上當然不成問題,我只是覺得這樣子版面會很難看。--Reke(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40 (UTC)
- 如果一个来源可以作为数个段落的脚注,那么用ref name="XXX"的方式就可以给每一段都加脚注,技术上没有任何问题的。—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32 (UTC)
- 第二版本我也覺得太死版,若某些地方行文會使段落較細碎,或許數段一個腳註,但腳註能使讀者理解是在註解哪幾個段落即可,未必要每段都加。--Reke(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29 (UTC)
- 那也就是第二个版本?—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23 (UTC)
- 何謂「很直觀的敘述性內容」我覺得太空泛了,有些人視為常識的東西,另一些人未必都知道。我認為腳註必須能涵蓋全文每一句話應該是終級的要求。但或許最高級的特色條目才需要達到這個標準,優良條目則可以容許一些彈性。至於大象談到「利用數份參考來源綜合之後改寫的」,可以把「數份來源」通通加在段落最後做為腳註即可。--Reke(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6:08 (UTC)
- 上面各位有可能誤會了,我所謂『沒有爭議或很直觀的敘述性內容』仍然必須要有參考來源,只是我不認為其需要一句一句甚至一點一點詳細註解,而是將參考文獻放在條目最後作為參考,除非有人提出異議懷疑其出處,再適當地補上詳細的參考點。舉例來說,如果一個敘述敘述『某A市是某B國的首都,座落於某C平原的中央,依傍某D河河岸。』其中A、B、C、D四個點分別來自兩本參考書目的四個不同頁面中的章節,我們真的要分四個點一一註解,導致版面變成『某A市是某B國的首都註1,座落於某C平原的中央註2,依傍某D河河岸註3。』?還是如果問題不大的話,直接在參考文獻的地方把兩本書的資料放上就好?因為通常如果是很認真從零開始編寫而不是翻譯其他語版或書籍內容,或甚至直接抄參考來源只是小小改變敘述方式的話,條目內容可能是大幅度重組的東西,不可能一整段的資料都參考自同樣的一兩頁文獻中,導致註解起來會非常繁瑣。過多的註解符號會影響閱讀,因此才會建議只最關鍵、比較有爭議可能的點來詳細註解,其他部分就大致提供參考文獻資訊作為輔助。--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9日 (三) 19:01 (UTC)
- 事实上,不少的早期条目就是这么干的,只把参考的书籍放在最后,而没有在细节的地方放上繁琐的注脚。而最近的提优投票和重审中反映出来的趋势,就是不少维基人认为这种条目只要是缺乏脚注,就是没有达到优良的水准(不是因为异议怀疑某个细节,而是没有脚注这件事情本身)。如果大多数人仍然认为把参考文献整个放到后面就可以的话,我就不会来此征求意见了。—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9:10 (UTC)
- 如果能求得共識,界定出哪類的資料一定要有註解來源、哪類可以採用文末參考文獻的方式進行的話,就比較有所本可以要求投反對票者不要以這種理由投票,或至少明確指出是哪一句敘述他們認為需要註釋卻沒有放上,而需要補充的。就是因為目前相關共識不明,所以才會出現這種各自解讀的認知落差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20日 (四) 01:58 (UTC)
- 事实上,不少的早期条目就是这么干的,只把参考的书籍放在最后,而没有在细节的地方放上繁琐的注脚。而最近的提优投票和重审中反映出来的趋势,就是不少维基人认为这种条目只要是缺乏脚注,就是没有达到优良的水准(不是因为异议怀疑某个细节,而是没有脚注这件事情本身)。如果大多数人仍然认为把参考文献整个放到后面就可以的话,我就不会来此征求意见了。—Snorri(留言) 2012年9月19日 (三) 19:10 (UTC)
- 上面各位有可能誤會了,我所謂『沒有爭議或很直觀的敘述性內容』仍然必須要有參考來源,只是我不認為其需要一句一句甚至一點一點詳細註解,而是將參考文獻放在條目最後作為參考,除非有人提出異議懷疑其出處,再適當地補上詳細的參考點。舉例來說,如果一個敘述敘述『某A市是某B國的首都,座落於某C平原的中央,依傍某D河河岸。』其中A、B、C、D四個點分別來自兩本參考書目的四個不同頁面中的章節,我們真的要分四個點一一註解,導致版面變成『某A市是某B國的首都註1,座落於某C平原的中央註2,依傍某D河河岸註3。』?還是如果問題不大的話,直接在參考文獻的地方把兩本書的資料放上就好?因為通常如果是很認真從零開始編寫而不是翻譯其他語版或書籍內容,或甚至直接抄參考來源只是小小改變敘述方式的話,條目內容可能是大幅度重組的東西,不可能一整段的資料都參考自同樣的一兩頁文獻中,導致註解起來會非常繁瑣。過多的註解符號會影響閱讀,因此才會建議只最關鍵、比較有爭議可能的點來詳細註解,其他部分就大致提供參考文獻資訊作為輔助。--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19日 (三) 19:01 (UTC)
以大象的例子,我會覺得要寫成「某A市是某B國的首都,座落於某C平原的中央,依傍某D河河岸註1 註2 註3。」這樣我去翻註解時,才知道這三句是有來源的。只列參考文獻而不列腳註,對篇幅極長的優等條目來說,會導致未來查考的困難,因為查核人無法得知這本文獻列在此,到底是在註哪一處。
所以我認為腳註仍必須「涵蓋全文」,只是涵蓋的方式可以稍微彈性。例如列點式的敘述分段都很碎,就不用逐段作註。例如不要這樣註:
- 當時做出的改革方針有三註1,
- 減稅:原本四項稅賦合併為一項,刪除了重覆課稅註1。
- 土地公有:透過物資轉換的方式,逐步將土地收歸公有註1。
- 企業合併:頒布行政命令給予企業合併獎勵註1。
改成這樣註就好:
- 當時做出的改革方針有三註1,
- 減稅:原本四項稅賦合併為一項,刪除了重覆課稅。
- 土地公有:透過物資轉換的方式,逐步將土地收歸公有。
- 企業合併:頒布行政命令給予企業合併獎勵。
所以結論,我是建議把文字改成「腳註應能涵蓋全文」的方式敘述,而不是「每段均需作註」。當然,若同一來源寫出的數個段落都有一定長度,逐段作註會比較方便查核。 --Reke(留言) 2012年9月20日 (四) 03:27 (UTC)
我觉得像“转述和引用必须使用脚注”这样的规定反而更为重要一些。同时,我认为如果整篇条目由一部或多部著作“缩编”而来,就没有必要再做脚注了。--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0日 (四) 04:51 (UTC)
- 我不覺得這樣就沒必要做腳注,因為書都非常大本,動輒百頁,光注一本書當參考資料都很難求證內文改寫時有沒有錯漏了,何況好多部著作?再怎麼綜合縮編,既然寫得出來就表示書裡一定有特定頁數在講一件事,注明清楚是應該的。如果作者是整本看完後憑心得印象綜合地寫,所以給不出詳細的腳註,這種寫作方式很容易把閱讀中的錯誤印象帶進來,這種有較高錯誤風險的條目固然不能說不可存在,但無法當成優特條目也是必然的。--Reke(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3:37 (UTC)
- 要特別補充一個想法:假設我們今天討論的是紙本的參考文獻(書、雜誌)而非網路頁面,要求標註來源是只需提及書名與一些相關的出版資訊呢,還是連詳細的頁數章節都要標示出?如果是前者的話問題不大,因為就是多了些refname標籤而已,但如果是後者就麻煩了,如果要一一填寫cite book模板,只怕短短一段內文就會被好幾倍長的標籤資訊給切得碎碎的。
- 我記得曾經在英文維基上看過有種註釋標籤系統,第一次提及某本參考書籍之後,後續的標籤可以直接標註資料來源是該書的第幾頁,而不需要重覆填寫書名作者等資訊。因為對這部分不是很熟,請教一下中文維基是否有類似的工具?--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20日 (四) 05:38 (UTC)
- 書是一定要註出頁數的,不然無從查證起。使用模板:R可以單獨標註頁面、使用模板:reflist可以將所有較長的ref標籤集中到最後,內文就不會被切碎。使用範例可以參照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Reke(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3:28 (UTC)
- 原來有這種工具,先前都不知道呢!有了這玩意兒之後的確可以避免許多編輯上的困擾,下次有機會時來試用看看。--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21日 (五) 05:22 (UTC)
個人反對「條目每個段落都要有注腳」一類過份僵化的規條。參考最近數天登上英文維基首頁的特色條目(Spanish conquest of Guatemala、StarCraft: Ghost、The Concert in Central Park),由於條目開首部份是對整個條目內容的摘要,因此似乎都不會加入注釋以免重複。相反,只有在開首部份提及的資料,才會加入注釋。這也是我編寫條目開首部份的習慣。--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21日 (五) 15:41 (UTC)
- 首段综述不用脚注也是默认的,我加上了。不知你对于我提出的第一个方案意见如何?你对优良条目中内文脚注的使用是怎么看的呢?—Snorri(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16:18 (UTC)
- “首段”应该是指综述,而不是第一个自然段,对吧。--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0:35 (UTC)
- 不要拿英文维基百科来当标准。英文维基百科的GA、FA平均水平比中文差多了。至于脚注,我建议仅强制于特色。--CHEM.is.TRY 2012年9月22日 (六) 05:50 (UTC)
- @Clithering 英语维基有明确说0段注释的规则。另外英文维基的B级、GA级和FA级都有提到inline citations的要求,B级是where necessary,GA是may not be required for some articles,FA是where appropriate。
- @ Chem我觉得只能说英文维基平均长度短,不能说水平差;我们是按长度来衡量,英文只是严格对照标准而已……
- 另外,建议中文维基撤销GA,中文维基的FA和GA基本没什么区分xD--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7:41 (UTC)
(:)回應Snorri,我的主張是規則不應寫的太僵,而且要原則上合理和可有效執行的。如果過份嚴格地規定每一段都有注腳,一則可能不適用於所有情況,二則可能有編者技術上把段落合併,這樣規則便變得沒有意義。如要表態,我認為類似於第一個版本的模式是值得支持的。--Clithering(200+ DYK) 2012年9月23日 (日) 14:52 (UTC)
请问古代岩画、甲骨文等照片去除掉周边的环境等其他信息,只保留有原始图案,可以采用{{PD-art}}或者{{PD-old}}等版权模版吗? --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21日 (五) 06:19 (UTC)
- 不可以吧。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1日 (五) 07:06 (UTC)
- 囧rz……:我認為可以。--KOKUYO(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7:14 (UTC)
- 照片是你拍的可以。话说未经原作者容许修改图片并更改版权协议连CC都不能接受啊。--AddisWang (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7:17 (UTC)
- +1 照片是你拍的原則上可以。Hanteng(留言) 2012年9月24日 (一) 01:29 (UTC)
- 我看英文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定,里面有提到说只能是2D的,但不能是3D的,并举了硬币这一例子,说什么由于拍摄角度等原因,从而可以使之成为另一部艺术品,但是像甲骨文这种的,你拍摄角度再奇葩,其相关的字形等就一直是那样的啊。或者,可以说,我可以照着岩画、甲骨文等素描或用PS照着重新绘出来,可以挂自己是作者模板么?——Langer Lee-本人所主编春社条目正在进行特色条目评选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2年9月21日 (五) 07:25 (UTC)
- 如果照片/图片主体是这些图案的话就不满足原创性门槛,立体作品是因为en:Freedom of panorama的问题比较复杂-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7:30 (UTC)
- 照片是你拍的可以。话说未经原作者容许修改图片并更改版权协议连CC都不能接受啊。--AddisWang (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7:17 (UTC)
- 囧rz……:我認為可以。--KOKUYO(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07:14 (UTC)
提议禁止在条目代码中直接使用解析器函数
解析器函数在条目里没有使用价值(考虑到WP:V),用了反而让代码变得难懂。使用解析器函数以维持实时更新也没有必要。如有异议可以提出。--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1日 (五) 16:53 (UTC)
- (!)意見:存在{{if}}、{{exists}}等模板。另外解析器函数和魔术字,以及其他常见语法的界线不明。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16:59 (UTC)
- 解析器函数定义为以{{#开头。对于写条目的人这些语法哪个都不常见。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09:58 (UTC)
- 此规定可以通过用模板包一层轻易绕开,特别是Lua来了之后。[[File: |thumb]]这个常见吧,那个”thumb“在mw内部走了魔术字的。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0:42 (UTC)
- 就是强制要求用模板包。不久之后还有一个限制在正文中用模板的提案。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0:53 (UTC)
- lua之后顺便就禁止在条目里直接invoke了。--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0:54 (UTC)
- 那我弄个模板里面写:{{ {{{1}}} | {{{2|}}} | {{{3|}}} | ... }}行不?我说有用Lua方便就是不用逐个列举参数。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1:56 (UTC)
- 演示:Template:Call写在条目里。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1:59 (UTC)
- --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25日 (二) 06:11 (UTC)
- Wikipedia:不要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5日 (二) 10:06 (UTC)
- 怎么扰乱了……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10:10 (UTC)
- 提议的初衷就是两条,一,一般用不到,二,没有必要用。你这样不是和用了没区别么。--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5日 (二) 13:49 (UTC)
- 前面不是早说了“可以通过用模板包一层轻易绕开”嘛。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14:05 (UTC)
- 你这样实质上没有封装。只有为实现特定功能而放入模板才叫用模板包。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9日 (六) 04:55 (UTC)
- 还有,你这个就是扰乱。方针需理解其精神,而非简单按照字面操作。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9日 (六) 04:55 (UTC)
- 不需要吵起來。想一想實作和維護上有沒有什麼困難之處。--章安德魯(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8:40 (UTC)
- 前面不是早说了“可以通过用模板包一层轻易绕开”嘛。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14:05 (UTC)
- 提议的初衷就是两条,一,一般用不到,二,没有必要用。你这样不是和用了没区别么。--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5日 (二) 13:49 (UTC)
- 怎么扰乱了……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5日 (二) 10:10 (UTC)
- Wikipedia:不要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5日 (二) 10:06 (UTC)
- --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25日 (二) 06:11 (UTC)
- 此规定可以通过用模板包一层轻易绕开,特别是Lua来了之后。[[File: |thumb]]这个常见吧,那个”thumb“在mw内部走了魔术字的。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0:42 (UTC)
- 解析器函数定义为以{{#开头。对于写条目的人这些语法哪个都不常见。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09:58 (UTC)
提议禁止在条目正文代码和应用于条目的内容模板中使用魔术字
- 例外:各类日历和调取当前时间以供计算相关信息(如年龄、是否已故等),仅限于模板。
- 不包含在讨论范围内:技术类模板,如控制条目目录位置的模板。
- 不包含在讨论范围内:小作品模板、条目问题模板。
- 应当禁止在中文维基百科条目中使用魔术字。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1日 (五) 16:58 (UTC)
- (-)反对且不现实:infobox内的{{PAGENAME}},某些页面头上的{{DISPLAYTITLE:}},大量页面脚下的{{DEFAULTSORT:}}。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1日 (五) 17:02 (UTC)
- 没有什么不现实的。PAGENAME完全就是偷懒,非常容易出错。DISPLAYTITLE由{{NoteTA}}和{{Lowercase}}实现。DEFAULTSORT可以例外。--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0:00 (UTC)
- 限制于正文可以了吧。--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0:26 (UTC)
- 还有你开这么多讨论,先把那个ILH颜色的问题弄清楚再来下一个。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2:03 (UTC)
- 想到一个来写一个,相对于自动计算年龄,我不认为每天把当天出生的人物都手动编辑一次更好(如果里面用了{{CURRENT*}}的话,btw. 类似上面的,给“魔术字”也来个定义吧)。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3:37 (UTC)
- 也就是当前时间的例外,已经添加。要开的讨论排着队呢,大事小事都有。--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4:41 (UTC)
- 限制于正文可以了吧。--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0:26 (UTC)
- 没有什么不现实的。PAGENAME完全就是偷懒,非常容易出错。DISPLAYTITLE由{{NoteTA}}和{{Lowercase}}实现。DEFAULTSORT可以例外。--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0:00 (UTC)
- {{#tag:ref}}也应该例外。用于实现<ref>嵌套。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4:46 (UTC)
- 这不是魔术字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4:48 (UTC)
- 那这是神马?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3日 (日) 04:18 (UTC)
- 如果真的需要「限制」魔術字,可以考慮「分階段」實施。--章安德魯(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8:42 (UTC)
- 那这是神马?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3日 (日) 04:18 (UTC)
- 这不是魔术字 --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4:48 (UTC)
关于使用AWB大量进行编辑
刚才AWB刷条目刷屏长达一个多小时…… 囧rz……是否应该规定,使用AWB大量编辑必须申请机器人账号?因为这里不像英文版,很容易刷最近更改。--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22日 (六) 03:39 (UTC)
- 用機械人和AWB刷了一整天近期變動的路過。卍田卐JC1 2012年9月22日 (六) 04:59 (UTC)
- 建议尽可能给那些大量创建条目的用户方便,最近更改刷屏真没什么,中文维基百科编辑的多了还不好么。-治愈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6:05 (UTC)
- 发现WP:BOT有个规定:“没有取得bot权限的机器人,每次编辑间隔至少要1分钟。取得bot权限的机器人,每次编辑间隔至少要5秒(每分钟12次编辑)。”--Stevenliuyi(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8:51 (UTC)
- 很可惜,按照先前的討論,人肉機械人幾乎不受監管。卍田卐JC1 2012年9月22日 (六) 09:20 (UTC)
- 我遇到了如果对话页说了不解决会考虑用AF来throttle。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9:36 (UTC)
- 很可惜,按照先前的討論,人肉機械人幾乎不受監管。卍田卐JC1 2012年9月22日 (六) 09:20 (UTC)
- (&)建議:在最近更改中加入一個選項,選擇後可臨時排除顯示特定用戶的更改。--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09:24 (UTC)
- (+)支持强制要求bot身份。--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0:03 (UTC)
- 把“最近更改”里面的AWB编辑通过技术手段隐藏掉不就解决问题了?--Tianyamm2(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08:17 (UTC)
- 隐藏大量自动更改的手段就是bot标记,如果请求AWB权限时可预知请同时获取bot权限。我加了一句[13]。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1:37 (UTC)
- 大量刷最近更改的事情不常发生吧。(虽说我也刷过.... 囧rz……)--耶叶爷 2012年9月24日 (一) 03:46 (UTC)
- 请注册bot--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5日 (二) 00:52 (UTC)
关于辅助内容编排顺序的讨论
这次提出的“辅助内容编排顺序”(想不出更好的名字),实际上是条目正文及各种辅助技术措施(模板或者链接)的排序问题。更多的指代码编写顺序,同时也涉及到条目显示顺序。一个条目,按照我认为最合适的顺序,可以分为以下部分:
- 顶部辅助区:消歧义模板、问题模板、{{Featured article}}一类模板、填写了display=title的{{coord}}、繁简转换模板
- 正文区(包括正文、图片、表格、信息框、{{seealso}}一类模板)
- 附录区:参考资料、参见、延伸阅读、外部链接、导航模板
- 底部辅助区:小作品模板、分类链接、跨语言链接
为什么要提这个呢?因为实际上这些顺序往往先前已经遇到了以下问题:
- 消歧义模板与信息框的位置问题,造成了{{dablink}}修改后部分条目显示bug。
- 参见和参考资料谁在前面的问题。
- 各种针对正文的技术限制问题,包括上方刚刚被莫名其妙投了反对的提案。
- 小作品模板和导航模板的上下关系问题,这个和AWB有一点关系。
- 在某些脚本中分类链接和跨语言链接的顺序也不确定。
但是实际上,正文以外的内容,应当按照与正文的联系,依次排开,比如消歧义和条目本身无关,理应放在最上方,但是topicon和问题模板又往往放在消歧义上面,这就是矛盾,可能需要解决的问题。
重点:本次讨论只是提出这样一个概念,初衷是让各位在遇到相关的问题时不至于无所适从;同时,也希望能够建立一个页面记录相关的讨论。当然,可以预见,这个讨论不会有多少人参与;如果能就此在某些位置上达成共识,自然最好(比如为某些部分排出顺序),有些无所谓的地方则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
- 以上。--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0:24 (UTC)
- 建議:
- 參見+protal
- 註解
- 參考資料
- 參考書目
- 擴展閱讀
- 外部連結+Commons category
- 模板
- 分類
- interwiki
- 對於正常條目來說。卍田卐JC1 2012年9月22日 (六) 10:46 (UTC)
- 建議:
- (!)意見,除了{{NoteTA}}外,把{{Featured article}}、{{coord}}以及stub tag全部放到分类下边,跨语言链接上边。如果技术上能解决,就把NoteTA也放到底部。--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0:51 (UTC)
- 强烈要求剔除“参见”这项自我参照的内容。有什么内容是不能用文段叙述后内链的?不能用注释说明的?不能用导航模板引导的?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1:35 (UTC)
- 感觉还是挺有用的,首先如果内容内链很多想找到重要的相关条目链接很不方便,其次有些是内文未提及,但内容十分相关、类似的条目。如果不多不值得建一个导航模板,其实当成简化的导航模板就行了--YFdyh000 2012年9月22日 (六) 11:43 (UTC)
- 主要是喜欢加“参见”的人太多了,有的底下放着导航模板还再加……--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1:54 (UTC)
- 内容当然是有用的,但为什么一定非要以“参见”段落的形式实现这样的内链或导航?首先,这种没有上下文的内链文字怎么体现其与该条目之间的关系?其次,这种没有上下文的内链文字在打印出来后,就是一段无意义的词汇表,典型的维基百科自我参照。参考文献里不能链维基百科,参见里倒是堂而皇之的链。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00 (UTC)
- 自我参照不是这么用的,见维基百科:避免自我提及。不要什么事情都用“自我参照”一个大帽子扣下来。—Snorri(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2:05 (UTC)
- 一个没有来过维基百科的读者当拿到一个含有“参见”段落的条目打印版的时候。看到“参见”段落下的一堆词汇表,请问大家觉得这个读者会做何感想。我猜想这个段落在打印的时候没有被隐藏,所以这个情况是可能的。更有甚者,有的条目这个“参见”段落下竟然还有红链,我更无法理解了。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15 (UTC)
- 假设一个读者只打印了一个条目,那么他的感想应该就是上网看看“参见”的条目。如果他打印了整个维基百科,那么他可以翻到“参见”条目在的那一页继续阅读。一般百科全书都是这么做的。—Snorri(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2:27 (UTC)
- 我的前提是一个没有来过维基百科的读者。“如果他打印了整个维基百科”这是不可能的。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30 (UTC)
- 一个没有来过维基百科的读者,应该就会按照百科全书的通例,知道所谓的“参见”底下的列表指的是百科全书的其他条目(打印版开头注明了来自维基百科全书,所以读者应该知道这是一本百科全书中的一个条目)。如果不知道百科全书的体例,那么维基百科可以专门制作一个页面,告诉打印版的读者维基百科的体例,然后再每次打印前都将之打印出来。—Snorri(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2:40 (UTC)
- 顺便说句,“参见”好像本来不叫“参见”,叫做“相关条目”,后来变成“参见”了。用“相关条目”应该比较好理解。—Snorri(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2:43 (UTC)
- 即使有这样迂回的可能,我依旧反对这种内容组织方式。上面提到的用文段叙述,注释说明,导航模板都是极好的选择,读者在当前页即可知道期相关性所在。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48 (UTC)
- 我的前提是一个没有来过维基百科的读者。“如果他打印了整个维基百科”这是不可能的。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30 (UTC)
- 假设一个读者只打印了一个条目,那么他的感想应该就是上网看看“参见”的条目。如果他打印了整个维基百科,那么他可以翻到“参见”条目在的那一页继续阅读。一般百科全书都是这么做的。—Snorri(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2:27 (UTC)
- 一个没有来过维基百科的读者当拿到一个含有“参见”段落的条目打印版的时候。看到“参见”段落下的一堆词汇表,请问大家觉得这个读者会做何感想。我猜想这个段落在打印的时候没有被隐藏,所以这个情况是可能的。更有甚者,有的条目这个“参见”段落下竟然还有红链,我更无法理解了。乌拉跨氪 2012年9月22日 (六) 12:15 (UTC)
- 百科里都叫参见或参看,这就像百科的文章叫条目一样。其实好的参见应该除了列出文中没有提及的非常相关的条目的名称外,还应该对列出的每个条目给一个简单的一两句话介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2日 (六) 13:26 (UTC)
- 另外,跑题了,如有需要请移走这一段讨论另开一段。--达师 - 218 - 372 2012年9月22日 (六) 14:47 (UTC)
- 感觉还是挺有用的,首先如果内容内链很多想找到重要的相关条目链接很不方便,其次有些是内文未提及,但内容十分相关、类似的条目。如果不多不值得建一个导航模板,其实当成简化的导航模板就行了--YFdyh000 2012年9月22日 (六) 11:43 (UTC)
- 达师的讨论还越开越多了。Liangent(留言) 2012年9月22日 (六) 12:08 (UTC)+2
- 「相關條目」理論上應該是要收錄與條目主題有某種程度相關、但卻沒有在內文中被提及的資訊。舉例來說,與主題相關的列表是最常被放入相關條目的類型(因為內文中不太可能出現『某某列表』這種連結吧?);另一種常見的是與主題有類似特性的事物(例如主題是大白菜,相關條目或許可放高麗菜,是兩種類型有點接近的蔬菜,但卻不見得互相會在內文中提及對方)。至於那些已經在內文中提及的連結,其實並不是相關條目該收錄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2年9月23日 (日) 05:35 (UTC)
提问,关于“可供查证”
似乎博客并不被认同是可靠的参考来源。但是,如果我将一个博客文章列为参考来源的目的是说明“有人认为如何如何……”,以此记录各方面的声音,并且符合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即并不表示博客文章里的内容是真是可信的,而只是说明这世界上有人持有这种观点,如记录关于某个事物的赞扬和批评的声音),此外博客文章内容也是第一手的观点而不是在网络上收集整理的,那么也不可以将博客文章列为参考来源么? --AppleJoyNeop(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01:59 (UTC)
- 我觉得不太好。博客这种东西谁都可以写,鱼龙混杂,知名度和权威性很难界定。要是这样的话,我写一篇博客文章也可以以“Hans Li认为如何如何”的方式加入维基百科了……--Hans Li(Li|Sn|ΔH) 2012年9月23日 (日) 03:17 (UTC)
- 但是。。。观点的出处(权威媒体或知名度较低的个人)并不一定与观点的质量有必然关系(换句话说,不能认为知名度较低的个人的观点的必然是劣质的)。而且,太过迷信权威媒体(绝无冒犯之意),也可能会带来官僚主义等问题。因为,无法保证权威媒体平等第传达了所有的声音。试想,在100年前,不会有权威媒体传达支持同性恋的声音,即使现在根据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这一方针维基百科平等地记录支持和反对同性恋的声音。假设:主流媒体(权威媒体)依然像100年前一样倾向于反对同性恋,并且出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拒绝传达支持同性恋的声音,并且各国国家机器也将同性恋视为精神病乃至犯罪、并立法禁止主流媒体(权威媒体)传达支持同性恋的声音,那么维基百科拒绝来自博客的支持同性恋的声音,是否会导致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成了一纸空文?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似乎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AppleJoyNeop(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06:04 (UTC)
- 维基百科没有负责宣传的任务,超出现实媒体给予的关注度而追求观点的平等性正好和中立的观点方针相悖。--Skyfiler(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8:45 (UTC)
可参见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中这一部分:
根据吉米·威尔士在2003年9月于英语维基百科的邮件列表里给出的解释:
- 如果是多数观点,那么提及普遍接受的参考文字便可很容易地证实它;
- 如果是重要少数观点,那么很容易找到一批知名的拥护者;
- 如果是极少数(或极有限)观点,那么它并不属于维基百科,无论它是否真实,无论你是否能够证明它,除非它出现在一些补充条目中。
——Langer Lee 2012年9月23日 (日) 06:28 (UTC)
小李的引语不错.不要为"中立"制造观点,也不要为"中立"放大体现不出重要性的观点.维基百科的来源基本就是新闻和学术研究两种,如果blog可行的话,那大可开几个blog然后"左手打右手",这样一下什么观点都有了.所谓"质量"也不过是你的个人观感(好,我说直接一点,就是符合你的立场),根本不存在一个普适可行易操作的标准供人评判.话说回来,我倒也想问,法律规定不允许刊登在公开媒体上-甚至不能刊登的东西怎么能上维基百科?如果你认为这也可以,那你给en:child pornography传张用于描述的图做注解给我看看如何?你的例子根本站不住脚,不如先理清楚自己的逻辑再来说话.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3日 (日) 06:39 (UTC)
- 请冷静、淡定地参与讨论 --AppleJoyNeop(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08:19 (UTC)
- 你想表达什么?想说我的发言不符合礼仪?算了吧,回复时我并无情绪波动,与其胡乱指控不如直面现实.不过既然这样,那我还是直接指出相关编辑,也请你少做无意义/错误编辑吧.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3日 (日) 09:50 (UTC)
- 大家蛋定……--CHEM.is.TRY 2012年9月23日 (日) 10:00 (UTC)
- 你想表达什么?想说我的发言不符合礼仪?算了吧,回复时我并无情绪波动,与其胡乱指控不如直面现实.不过既然这样,那我还是直接指出相关编辑,也请你少做无意义/错误编辑吧.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3日 (日) 09:50 (UTC)
- 将一个博客文章列为参考来源的目的是说明“有人认为如何如何……”这样做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这个博客文章需要有关注度。虽然方针没有这样规定,但是想必大家都可以理解吧?比如某人在某个话题上表达了某个观点,结果有大量的媒体来报道,那这一个观点就应当可以被列入相关条目了。Ben.mq 2012年9月23日 (日) 07:07 (UTC)
- 事实上,现行维基共识并没有说任何博客等个人网站均不能列为可查证来源,而是规定,如果此人为该领域知名学者,那么他的言论就带有一定的权威性,因此这样的个人网站可以归为可查证来源。不过,只是在可靠性上,要打一个折扣。——Langer Lee 2012年9月23日 (日) 08:32 (UTC)
- RS方针是允许允许作为博客作为补充来源被引用的,不是可靠不可靠的问题,作为说明本人观点的时候个人博客有时候是最可靠的来源,但是在文章中引用补充来源的时候需要说明为什么需要这个做补充来源,也就是说明为什么这个人的这个观点很重要在文章中值得一提。--Skyfiler(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8:45 (UTC)
- 補充一下:維基百科只需遵守美國佛羅里達州實行的法律,只是 中國法律规定不允许刊登在公开媒体上-甚至不能刊登的,但美國佛羅里達州允許的 东西可以上维基百科。--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3:03 (UTC)
仔细阅读维基百科:可供查證吧,里面说的很清楚了。—Snorri(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09:47 (UTC)
- 我认为博客里面可靠来源不多。不过,有部分公司(如Google)、媒体的公开、官方的博客可以作为可靠来源。--Lanwi1(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11:29 (UTC)
个人认为博客只能用于阐述博客主人的观点。比如方舟子写了篇东西支持转基因,那就可以在方舟子的条目引用它,但是不能在转基因的条目引用它。--CHEM.is.TRY 2012年9月24日 (一) 06:18 (UTC)
感谢各位的见解,我想我基本上知道该如何去做了。本话题可以中止、归档了。--AppleJoyNeop(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15:26 (UTC)
关于无内容条目的速删
刚才巡查看到这么个条目:刘忻怡。我看到之时这个条目已经创建貌似有两分钟,里面除了两个副标题外无实际内容。其实按照反应本能应该直接挂A1或G1速删的,但后来想了一下,可能是新手在创建条目时喜欢一点一点来写(很多人在新手时期都喜欢这样),先写个标题,再一句一句地慢慢“谨慎”扩充。如果这时候就给删了似乎很打击他们(如果他们的确是想一点一点写的话)。所以挂速删之时还是迟疑了一下,等了几分钟后还是挂上去了。不过我还是想问是否处理这类条目时先等几分钟为好(至于那些正在比赛谁速删挂的多的竞速巡查者那我没话说了…… 囧rz……)?如果新手想添加东西几分钟内应该会有新修改,等待一段时间(大概创建后10分钟?)若是没有新的修改,或者添加的是无意义内容,再直接挂速删,这样不至于总伤到那些潜在的贡献者......请大家给给意见。--耶叶爷 2012年9月28日 (五) 04:41 (UTC)
- 如果不是破坏的话等15分钟吧,另外条目空间下的测试页是不是也要等一会儿让他测试完?--2001:DA8:4001:9020:95D7:255E:FB05:7D90(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05:53 (UTC)
- 提议挺好,另英文版新页面页已有提示(见en:Special:NewPages),我认为也是靠巡查员自律吧。我觉得测试页(如符合G2)可直接快速删除,因为我们有沙盒而且可以用户直接在自己的用户页测试,可在提速删时顺道告知--Lakokat 2012年9月28日 (五) 09:12 (UTC)
- 施工的话,最好挂上{{Inuse}},我就不会理住了——Sakamotosan 2012年9月28日 (五) 12:56 (UTC)
- 我觉得15分钟是不是太短了?个人觉得很多人写wiki可能会精雕细琢用上1个小时。另外建议在编辑文章的界面(或者新手指南)当中加入“如果您需要长时间的编辑,并且告诉其他编辑者暂时不要修改本页面,请放置 Template:Inuse”,这样多好 Star Brilliant(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13:03 (UTC)
- 我建议是否设计个模仿"过于短小"的模板,但性质比过于短小严重些,主要是针对无破坏却又无实际内容的条目(例如小于50字节),挂上此模板的条目若过15或30分钟无改善将自动请求速删。或者规定A1或G1的删除时间必须晚于条目创建后15分钟?--耶叶爷 2012年9月28日 (五) 18:16 (UTC)
- 只有信息框的A2的我一般是删后吧代码贴到用户讨论页面上,如果是一看没几个字我可能就直接干掉了= =--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9月28日 (五) 18:26 (UTC)
- 提议挺好,另英文版新页面页已有提示(见en:Special:NewPages),我认为也是靠巡查员自律吧。我觉得测试页(如符合G2)可直接快速删除,因为我们有沙盒而且可以用户直接在自己的用户页测试,可在提速删时顺道告知--Lakokat 2012年9月28日 (五) 09:12 (UTC)
- 提醒可以,但总觉得在条目空间施工,不如在用户空间施工好——Sakamotosan 2012年9月29日 (六) 00:50 (UTC)
做了这个东西,不知道有没有用,由破坏警告1号模板修改而成,适用于巡查时进行单层级别警告。(个人认为性质比模板:Uw-substub严肃,如果此模板不管用可以挂破坏警告。与创建不当页面有关的警告模板内容类似,但这个似乎更具体些。)
您创建的条目无实际内容
你好,欢迎参与维基百科,根据我们的方針及指引,任何新创建的条目必须是有实际意义的内容,且至少有50个字的正文方能保留在维基百科。无实际意义内容的条目会立即遭到快速删除。您最近有创建的条目便是属于此类型。
您不需要在创建条目时就一次性写完所有内容,可以在条目创建后再逐渐完善扩充条目。但请务必确保您创建条目时至少把定义先写清楚,并有一定实际内容及长度,以免遭到删除。
如果您要进行测试或练习,请到您的用户页面进行,或使用沙盒進行編輯測試,並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維基百科的運作。
--耶叶爷 2012年9月29日 (六) 04:11 (UTC)
无綫新闻正在挑战维基用户的底线
快速删除标准
提2个建议:
- 全外文条目。如果准备由其他语言的维基条目进行翻译,那么条目暂时全篇是外文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是在中文维基百科原创的条目,那么不因使用{{notmandarin}}挂2周后删除,而应该快速删除,基于以下理由:这些外文是哪里来的,如果是复制而来,既然不是从其他维基语言文本进行复制的,那么复制自其他来源很可能有版权问题;如果是作者自行创作的,那么在中文维基百科先用其他语言撰写一遍再自行翻译也不合逻辑。总而言之,除了准备从其他维基语言翻译这一种情况外,其余的全外文条目不应该被接受。如此可以方便判断恶作剧、关注度等问题。
- 生者传记。生者传记应至少拥有一个有效来源,对于无来源的生者传记应该快速删除或者限期内至少补充一个有效来源(如3天),具体而言,如果此人在其他语言版本中已经有了有效的来源,那么中文维基百科也予以认可,如果是中文维基百科进行原创的那么需要至少提供一个来源。以此作为关注度的最基本筛选,同时也可以避免虚构等问题出现,也可以快速删除无聊的自传而不要放在存废讨论或者挂关注度讨论浪费精力。真正该保留的生者提供一个来源是轻而易举的。对于无来源的生者传记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 快速删除。
- 通知原作者3日内补充来源,否则删除。
- 这类条目在某个页面上集中陈列可供大众补充,若挂出的当天为n日,那么第n+2日一早就将无补充的条目删除,即至少有1整天的补充时间。(不建议这个方案,和我的初衷相违背)
对于Lucky point system、陈静(大陆)这样的条目无速删依据真的很遗憾,将其提交存废讨论或者提交关注度问题很浪费大家时间,减少了大家查看其他真正需要讨论的条目的精力。(关于外文条目那个我强烈要求!) --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9月30日 (日) 21:04 (UTC)
- 我倒是觉得可以考虑恢复原来的A4……--耶叶爷 2012年9月30日 (日) 21:31 (UTC)
- 幾點意見
- 個人認為外語條目不論來源是不是其他語言維基百科都適用{{notmandarin}},必竟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讓一個純外文內容一直放在這似乎也是怪怪的。
- G12的標準是有「未列明來源且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重點是「語調負面」,並不是所有生者傳記都可以使用G12,如果沒有負面語調根本不適用G12。
- Lucky point system、陈静(大陆)這兩個條目其實直接提送存廢討論就好了,提送存廢討論其實也不是多麻煩的事情,沒有必要什麼事情都要以快速刪除解決,可能有爭議存在的東西就不該使用快速刪除。
-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1日 (一) 23:35 (UTC)
- 幾點意見
終於把這篇大致翻完,剩下的就是各國著作權大表格,以及一些零碎翻譯。如果有任何翻譯錯誤或意義錯誤,請給予指正。發言者:福爾摩沙尼亞 (留言簿) 2012年10月2日 (二) 05:50 (UTC)
- 看完了还是不知道中国部分应该是怎么样。中国部分应该重点说明一下?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日 (二) 17:34 (UTC)
垃圾
維基新規舉:不許諷刺別人,否則封禁--Dragoon16c(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18: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