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案研究計畫研究報告」 |
有鑑於企業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表,對於公司之會計制度及資訊系統均將產生重大影響,本研究報告希望透過實際個案,協助解決我國企業適用IFRSs可能產生之實務問題。 |
全面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案研究計畫研究報告 |
「會計主管進修IFRS課程規定 」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8年12月11日以金管證審字第0980067369號函示,由於我國上市(櫃)、興櫃公司及公開發行公司之財務報告,將分別於102年及104年起全面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為利及早因應及強化IFRS實務運用能力,爰就公開發行公司會計主管應進修IFRS相關課程加以規範。具體規範如下: |
(一) | 證券商、上市公司、上櫃公司、興櫃公司及金管會主管之公開發行金融業(不含信用合作社、信用卡公司、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會計主管應於99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經核准辦理「會計主管進修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之會計主管專業進修機構所開辦之IFRS相關課程訓練至少15小時以上。 |
(二) | 其餘公開發行公司會計主管應於99年1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經核准辦理「會計主管進修辦法」第6條第2項第3款之會計主管專業進修機構所開辦之IFRS相關課程訓練至少15小時以上。 |
(三) | 前開IFRS相關課程訓練時數,可計入當年度會計主管持續專業進修時數計算,以每年不超過3小時為限。當年度進修時數超過3小時部分,可於續後年度計入會計主管持續進修時數計算,以每年不超過3小時為限。 |
(四) | 公開發行公司會計主管如於99年至103年期間曾經參加經核准辦理「會計主管進修辦法」第6條第2項第1款或第2款之初任會計主管專業訓練或首次辦理公開發行之公司會計主管專業訓練者,基於此二類會計主管專業訓練課程內容已含括IFRS相關課程訓練15小時以上,爰此二類會計主管無需依上開說明再強制進修IFRS相關課程至少15小時以上。 |
相關函文 |
公開發行公司會計主管應進修IFRS相關課程規定」釋例說明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之各號個案釋例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已陸續完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之各號個案釋例,希望透過相關個案釋例以協助解決我國企業適用IFRSs可能產生之問題。 |
相關函文 |
105.04.18修訂「金融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及「金融控股公司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依檢查局單一申報窗口之AI201及AI210報表修正會計項目,爰配合修改「金融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附件一)及「金融控股公司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附件二)。 |
公告 附件一 附件二 |
106.10.12修訂「一般行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6.12.15修訂「保險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7.01.17修訂「異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7.10.12修訂「一般行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及更正表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8.1.19修訂「金融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及「金融控股公司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8.1.19修訂「異業別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8.1.31修訂「保險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9.4.14修訂「一般行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9.5.21修訂「異業別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9.6.2修訂「保險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9.6.10修訂「金融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9.8.25修訂「一般行業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
109.9.10修訂「異業別IFRSs會計項目及代碼」 |
相關函文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