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有個朋友是工程師,因為年前就被資遣的關係,急忙的他跑問我在快發年終前離職,能不能爭取部分的年終獎金,例如按照在職比例發放。我想了一下,請他提供公司的合約給我看,因為這取決於合約如何明定的,公司是否一定發年終,須先判斷年終獎金是「經常性給予」還是「恩惠性給予」。
「經常性給予」還是「恩惠性給予」分別代表什麼實務上的意義呢?
「經常性薪資」指每月給付受僱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給付之「固定津貼及獎金」;如房租津貼、交通費、膳食費、水電費、按月發放之工作(生產績效、業績)獎金及「全勤獎金」等。
「恩惠性給予」一般被認定為雇主為了改善勞工之生活所為的給與,或雇主為其個人(或單方)之目的,具有勉勵(或獎勵)、恩惠性質之給與,是一種非經常性給與,並不屬於工資的一部分。
上述的定義相當專業,一般人看完多數領會有限。多數員工如果不是人資,她們並不知道這兩者就實務上是差很多的喔!我身邊蠻多外商的朋友,合約是屬於一定要給13、14、16個月,寫上幾個月是保障年薪,這種才是情況下是經常性給予。
但是我過去曾經任職過的某外商,不太走年終路線,情況跟傳統台商不同,企業文化相當績效導向,走高底薪、低獎金路線。就是談一個年薪例如月薪五萬,乘以12個月,等於60萬,這60萬就是公司一定要給你的,至於獎金並沒有保證,因為我們的合約上寫的是根據財務狀況及個人績效決定的績效獎金制度。
顧名思義就是純是看財務狀況跟個人績效,獎金是跟員工簽一個比例,根據員工是否是要員落在10-30%之間,獎金就會屬於恩惠性給予,我在職期間就看過很多員工績效不好,公司就完全不發給她。公司一般來說,會有一個遊戲規則是本薪或底薪乘以財務指標跟個人績效的百分比,通常有一些系數,會用這種邏輯計算,因此如果你的本薪或底薪本身就低,也不容易得到太多獎金。
台商年終分配則是看BusinessUnit跟大主管決策,通常各事業體主管都很會對成本分攤斤斤計較,就是為了幫自己的部門爭取更多獎金。每一家公司的主管通常都很會內鬥,說穿了沒有利益又是為了什麼而鬥呢?上班族必須搞清楚,主管就是你的衣食父母,誰能打你考績,就決定了你的年終能領多少,大家並不知道如果你的主管刻意給你比較好的考績,你的年終肯定能拿比較多啊!
有一年我格外印象深刻,因為老闆跟我的CostCenter不同,她都會幫我考績打比較好,就錢品來說,她是不錯的,如果錢品不好的,這種主管肯定是偏自私,提前看清也好。當時公司有70-150分大約有五個考績等級,70分的人不會領到獎金,150分的人是滿分,幾乎會領到最多的獎金,然後我發現發獎金時,我的考績卻被算的人加權完壓低!
主管看到數字,絲毫不隱瞞的說你怎麼領到那麼少?這件事情是一般員工不知道也就算了,我是知情者,當下立刻臉綠,差點氣到衝動想辭職。因為這件事情,讓我知道職場沒有你追求的公平,人都不可能生而平等了,還談什麼公平。越年輕就看開很多事情,只是為了揚眉吐氣變成甄嬛那一天。
當你收到的獎金不如預期,中間其實歷經諸多董事會、高層的決策、主管打的考績、公司的財務狀況、部門的整體表現,就是跟這幾個變數掛勾啦!其實我在當人資的某一年,有個同仁來問我,為何她會得到這個數字,其實這就是綜合評估過覺得你值得這筆錢,真實的理由其實多問根本無益。
有人流動的地方,就是江湖,江湖當然是險惡的啦!領到最多的人,通常就是最安靜的人,誰會告訴你,她收了多少錢入袋,說穿了哪裡都是看主管關愛的眼神。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職來直往Miss莫莉(原標題:年終獎金沒有你要的公平?先搞清楚計算的邏輯吧!)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