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助
- 更新日期:113-09-13
本會以協調處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有關事務,促進兩岸民間交流,確保兩地區人民權益為宗旨。依據財政部80年6月19日台財稅第800213320號函,"營利事業"對本會之捐贈,依所得稅法第36條第1款之規定,係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不受金額限制,亦即全額可認列為當年度費用;至"個人"對本會基金之捐贈,依法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列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
- 本會歡迎各界人士捐贈本會基金,本會妥收後即開立正式收據以資徵信並表示感謝之意。
- 匯款資料
銀行:彰化銀行大直分行
戶名: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帳號:97385070008000
懇請於匯款時,加註姓名、「捐款」二字及聯絡資訊,以利本會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