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758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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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75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1年6月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659 頁 | |
不動產登記條例第五條所稱非經登記云者,即非經登記完畢之謂,僅著手登記而未完畢不生何效力,以詐欺或強迫妨礙登記者,僅實施詐欺或強迫人不得主張登記之欠缺,其他一般善意第三人得為登記欠缺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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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1年6月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659 頁 | |
不動產登記條例第五條所稱非經登記云者,即非經登記完畢之謂,僅著手登記而未完畢不生何效力,以詐欺或強迫妨礙登記者,僅實施詐欺或強迫人不得主張登記之欠缺,其他一般善意第三人得為登記欠缺之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