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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51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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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50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451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452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5年3月20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243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817、828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典業公會出資建設之會所,原出資人雖均歇業,如其建設之目的或規約,并無特別表示,則該會所自應仍歸屬於原出資人,而現組織之典業同業公會,不得向其保管人請求騰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