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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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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海权英语:Command of the sea, Thalassocracy),是一种军事理论及地缘政治理论[1],指海军兵力在一定时间、一定海域内所掌握的控制权。[2]自15-16世纪地理大发现开始,濒临海洋并利用海权优势的国家,开展一系列社会政治以及军事等活动,谁能掌握海洋就能成为强国,催生全球帝国主义,代表国家有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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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汉,现代海权思想先驱。

参见:海军#海军思想

制海权的概念,自有海战以来就已存在。若论将其概念形成词源者,最早可追溯到修昔底德所提出,本义为“海上的权力”(Power of the Sea)。他并解释为:“大海将赋予人权力,条件是人要知道如何征服与使用它。”[3]

海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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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年英国海上冒险家华特·雷利曾撰文“谁控制了海洋,谁就能控制贸易;谁控制了世界贸易,谁就能控制世界财富,进而控制世界本身[4][5]。”

1890年起,马汉发表《海权论》系列著作[6],他认为制海权是国家遂行海权运作的一部分[7],根据英国海军发展与海洋霸权历史,海上力量对于国家繁荣与安全十分重要,若一个国家要成为强国,必须要掌握在海洋上自由行动之能力[8]:43-44;海战最高原则为削弱乃至毁灭敌人舰队,并可以由决定性海战或对港口的封锁达成;海权论引起了各国注意并广为流传[9]。另一位海军思想家柯白英语Julian Corbett[10]则认为“海战的目的必须经常是直接或间接地确实获致制海权,并阻止对方获致它”,亦提出了制海权必先掌握海上交通线,不论是在军用,或者商用方面。[11]此后,西方海军沿用揉合两者的制海权战略思想近50年[12],例如大舰巨炮主义

二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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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海军军事理论,在战术层面部分,多属帆船时代至地理大发现间的海战经验分析。在如今军事科技的快速发展下,于实战上已经过时;然而,其核心概念的制海权,是最重要也最基本的概念,所以至今仍是海军战略研究的课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普遍已体认空权之重要,海军若要对远程目标进行任务势必要拥有空中武力。虽然核子武器的出现一度使海军被认为重要性变低,但军事理论经过长时间的演进后发现,即使最终进行核子战争都不足以完全消除威胁与安全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派兵占领敌人领土,而这项任务在当今空运进步的时代仍无法代替海运,海运的工作仍必须由海军所完成[13],海权的重要性仍未降低。现今可根据在远洋、近海和近岸进行作战的能力分作蓝水海军绿水海军褐水海军

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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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海战与陆战不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阐明,世界上的所有海洋,除了当中某些条款规定的特殊海域外,任何国家均得共享,而陆战的目标是扩大或保有领土所有权(不论敌方或我方)。所以制海权的目的,是借由军事力“夺取”他人在该海域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如航行、钻探、渔业等),以达到期间内控制该海域的目标。
  2. 海权与制海权不同:海权是非内陆国的国家都自然拥有的权利,差异在于因为国力影响下的强弱;制海权则否。
  3. 制海权不是零和对策:即使我方使敌方失去海上行动自由,不必然等于我方获得海上行动自由,必须两个要件都达成之后,才算真正获得制海权,否则该海域的使用权归属仍然在不确定的争夺状态。[14]
  4. 完整的制海权,与克劳塞维茨在其著作《战争论》中提到的绝对战争英语Absolute war一样,都是哲学的抽象概念,于现实中几乎不存在。因为制海权的争夺常处于长时间的胶着,且实际上即使掌控了一定区域的制海权,也不然代表一定可确保完整的海上行动自由,或使敌方完全无法在海上行动。[15]现实中常见的作为是“制海”与“海上拒止”。

制海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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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绝对制海(Absolute Control-Command of The Sea):即完整的制海权。我方在该海域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另一方则相反。
  2. 有效制海(Working Control):我方在该海域享有高度的行动自由,而敌方需冒着高度风险
  3. 争夺制海(Control in Dispute):双方都需担负一定程度风险,为制海作战时出现几率最高的情况。
  4. 敌方有效制海(Enemy Working Control):我方需冒着高度风险,敌方在该海域享有高度的行动自由。
  5. 敌方绝对制海(Enemy Absolute Control-Command of The Sea):即与绝对制海完全相反的状况,我方失去制海权。[16][17]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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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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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在现代军语对应为command of the sea,另一个同义词为sea control。
  2. ^ 摘自《教育部国语辞典》,“制海权”条。
  3. ^ The Development of Naval Thought: Essays赫伯特·罗辛斯基德语Herbert Rosinski德国战史学者)著,Mitchell SimpsonⅢ编辑,1977年版,页26。(英文)
  4. ^ (中文)《海权对大国兴衰的历史影响》,第2页。
  5. ^ Walter Raleigh. A Discourse of the Invention of Ships, Anchors, Compass, &c.. [2018-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5). For whosoever commands the sea commands the trade; whosoever commands the trade of the world commands the riches of the world, and consequently the world itself. 
  6. ^ 字面译为《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660-1783》(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Upon History: 1660-1783),意译为“海上权力史论”,故于军事研究学者称为“海权论”,如海权论与清末海军建设理论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皮明勇,刊于《近代史研究》,1994年02期。(简体中文)
  7. ^ 另一部分是非军事行动的海洋使用。如海洋资源开发、商业航运、中继基地等。但实际上,在滨海国家之间,海洋控制与海洋使用权利的争夺常为两者同时存在。
  8. ^ 陆俊元. 地緣政治的本質與規律. 北京: 时事出版社. 2005. 
  9. ^ 马汉在其著作中并未明确提及有“制海权”的字眼,而是提出濒海国家应该拥有一个强大的舰队来消灭敌方舰队,以确保海上霸权与避免被封锁的重要性等。详见: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660-1783
  10. ^ Julian Corbett全名为朱利安斯塔福德科贝特,或译朱利安柯白。约当与马汉同时期,晚马汉数年去世,是一个英国海军思想家。
  11. ^ 摘译自《Some Principles of Maritime Strateg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11年,第94页。(英文)在这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可选择其他格式的完整版自由版权下载页面。
  12. ^ (中文)《海军思想的发展》,第一章—论制海权,第29页
  13. ^ (中文)《海军思想的发展》,第七章—海权在未来全球战争中的任务,第180页
  14. ^ 本章节内容参照自《论现代制海权》,〈一、制海权的基本理论〉,黄江,《中国军事科学》,第16卷第2期(2003年),页24-25。(简体中文)
  15. ^ 七年战争#海上争夺
  16. ^ 本章节参考自:我海军“制海”思维之省思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李宏春,《海军学术双月刊》,第44卷第3期,2010年6月。(繁体中文)
  17. ^ 英文原文可见于The Development of Naval Thought: Essays赫伯特·罗辛斯基德语Herbert Rosinski著,Mitchell SimpsonⅢ编辑,1977年版,页21-22。(英文)
  18. ^ 美军为反介入/区域拒止战略创设的缩语为A2AD。详见美国陆军与“反介入/区域拒止”战略[永久失效链接]青年日报,2013/8/13。(繁体中文);另可参见反介入和区域拒止日语接近阻止・領域拒否条目。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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