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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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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璿
大明德安府知府
籍貫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出生嘉靖十七年戊戌四月初十日
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配偶娶魏氏
出身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

王炳璿(1538年—?),字幼文,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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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應天府鄉試第十六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八名,登三甲第二十三名進士[1][2]。授上饶知县,多異政。入为刑部主事,遷员外郎、郎中,出为德安府知府。曾考校德安士子,無當意者,唯拔取童子七人,都很稚小。後七人都中第。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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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銀,贈翰林院編脩;祖父王同祖,曾任國子監司業兼司經局校書;父王法,曾任監生。母陸氏。慈侍下[3]。兄王炳衡(知县)。弟炳輔、炳阳、炳权、炳枢、炳昂、炳魁、炳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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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齊一經
明朝德安府知府
萬曆十四年-十七年
繼任:
黄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