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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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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姓,是指恢復原來的姓氏。由於政治戰爭等原因,人們被迫改名換姓,待事過境遷後,方回復原本的姓氏

離婚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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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姓的女性,在離婚後一般會回復自己原本的姓氏。

收養關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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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称收养入赘关系结束为复姓归宗中華民國法律规定,被收養子女與養父母,自解除收養關係時起,可以回復本姓,並回復其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1]

曾經復姓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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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绩:曾随祖母姓朱
  • 范仲淹:曾随继父姓,名朱说
  • 成龍:原名陳港生,族名房仕龍。2013年8月31日,成龍回到安徽蕪湖沈巷鎮,認祖歸宗,改名房仕龍
    • 房祖名:原名陳祖明。2003年,陳祖明恢復原姓,改名房祖名
  • 蔣孝嚴:原名章孝嚴,一直等到蔣經國配偶蔣方良去世,正式改稱「蔣孝嚴」,並稱其子女將會跟隨。但章孝嚴所指蔣經國為其父並無實際證據支持,在證據不全的情況下改名為「蔣孝嚴」,但蔣家均不承認。
    • 蔣萬安:原名章萬安,在2005年隨父親改姓為「蔣」
    • 蔣蕙蘭:原名章蕙蘭,2005年3月,隨父親改章姓為蔣姓。
    • 蔣蕙筠:原名章蕙筠,為蔣家第四代,2005年3月,隨父親改章姓為蔣姓。
  • 曾俊華:原名梅俊華,13歲時舉家移民美國,他一家人才改回本姓「曾」,他在美國也一直沿用「曾俊華」的名字至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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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民法 第四編 親屬 (PDF). [2016-10-0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09-19).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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