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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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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目需要修改。2013年4月,中国教育部复函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校英文名: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学校更名文件:教育部的教发函【2013】55号文件。可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官网查询。希望能予以更新。
该条目需要修改。2013年4月,中国教育部复函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校英文名: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学校更名文件:教育部的教发函【2013】55号文件。可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官网查询。希望能予以更新。
:请勇(自)于(行)更新,如果有可靠来源支持的话,暂时没看见有保护记录,移动问题,可以到讨论页请求,或[[WP:移动请求]]申请。好像已经移动好了——[[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3年5月25日 (六) 15:17 (UTC)
:请勇(自)于(行)更新,如果有可靠来源支持的话,暂时没看见有保护记录,移动问题,可以到讨论页请求,或[[WP:移动请求]]申请。好像已经移动好了——[[user_talk:cwek|Sakamotosan]] 2013年5月25日 (六) 15:17 (UTC)

== 有研究狗的维基人吗? ==

最近有用户编辑了[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8%AD%E5%8D%8E%E7%94%B0%E5%9B%AD%E7%8A%AC&diff=26528669&oldid=24306796][[中华田园犬]],感觉有点乱,不知怎么整理。--<small>爱[[Special:Contributions/朝鲜的轮子|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small>[[User:朝鲜的轮子|朝鲜的轮子]](Inspector)([[User talk:朝鲜的轮子|留言]])<small>(←防河蟹请用[[WP:HTTPS|HTTPS]])</small> 2013年5月26日 (日) 04:22 (UTC)

2013年5月26日 (日) 04:22的版本

此頁面探討條目模板主題相關議題;与条目是否符合中立的观点有关的问题,亦可在此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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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

Talk:关贵敏 § 請注意使用第三方來源

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1. 在下撤銷,編輯理由指出「請注意WP:生者傳記方針。以及WP:可供查證: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而且,依據WP:可供查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2. 不過,用戶MINQI再添加該內容[1]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8日 (六) 07:58 (UTC)

Talk:徐少強 § 圖片

今天傳主傳出逝世消息,留意到人物資訊模板的圖片臨近編輯戰,故發起討論。個人認同@Will629認為雲飛揚為最具代表性角色,而@Gnonich認為用圖並非只講代表性,未知選用《金玉瑤》劇照有何具體理據?--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9月15日 (日) 12:54 (UTC)

Talk:王玄谟 § 有人在编造内容

我查看了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页12,根本没有“韩树峰则从王玄谟于晋末起家徐州从事,判定王家已在晋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应称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叹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修订MOS:CS4D的指定样式表以允许使用「清朝」指代清国籍

今年2月,Wengier修订用于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指定样式表}},在清朝样式中加入{{QIN-1862}} 清朝)、{{QIN-1889}} 清朝)、[[清朝]]清朝)三种样式。原先样式表只有「大清」二字,修订后允许使用「清朝」二字。我认为这笔修订应该走公示程序,因此回退并在此重新提出。先前讨论见Talk:清朝#关于清朝相关称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0: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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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名为“中国地理”,但通篇介绍的内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就是“中国大陆地理”——即少部分涉及主权声索等问题时实质上是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违规;其余不涉及主权等问题时则是单纯介绍中国大陆这片区域的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国大陆”,违规。如果是一般的条目,只消将条目名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或“中国大陆地理”然后明确介绍范围即可。但“中国地理”本身是极重要的“中国”类条目,更是《中国》条目《地理》章节的主条目,可以说中维必须要存在一个名为“中国地理”的条目,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类似{{中国历史}}模板和《中国历史》条目对明确中维“历史意义的‘中国’一词指什么”的重要性)。综上,该如何处理本条目?或者说,在中文维基百科,“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是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5日 (三) 19:25 (UTC)

Talk:法轮功 § 请求社群关注法轮功条目

所以说1RR阻止不了编辑战,还得是0RR。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

Talk:王玄谟 § 有人在编造内容

我查看了韩树峰,《南北朝时期淮汉迤北的边境豪族》(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页12,根本没有“韩树峰则从王玄谟于晋末起家徐州从事,判定王家已在晋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应称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叹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Template talk:Country data Afghanistan § 阿富汗国旗

@向史公哲曰近日修改了阿富汗国家数据(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将国旗修改为塔利班旗帜,我猜他没有处理应该挂三色旗的地方,因为我在2013年地震列表看到了错误的旗帜。请求社群讨论是否维持该笔编辑;若维持,请及时修正错误旗帜。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53 (UTC)

語言及語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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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为{{lang-grc}}引入{{Script/Greek}}使用的多调希腊语样式。毕竟古希腊语肯定是用的多调正字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9日 (三) 05:44 (UTC)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蘇州夜曲 § 建議刪除瑣碎、無來源內容

本條目的「李香蘭(山口淑子)早期版本」、「渡邊はま子(渡辺はま子)/霧島昇早期版本」、「翻唱版本」三個章節全都是瑣碎且無來源的流水帳,並且有許多如「1969-01-00」、「1991-00-00」奇怪的日期標記。敝人建議刪除這三個明顯不合適的章節,並請@Alfred Au不要再花費時間與精力恢復或編輯它們,不知社群意見如何?-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9月29日 (日) 00:28 (UTC)

Talk:信诺榜 § 關閉了?

網站沒了,但是找不到任何倒閉的報道。--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1日 (二) 09:49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国文化遗产 § 最新要求: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名录身份重叠的,以后要调整成只留一个身份

据今天发布的《国家文物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妥善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的身份重叠和保护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文物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名录进行校核比对,涉及身份重叠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调整,使保护对象身份具有唯一性,落实更严格的保护管理要求。

中文维基百科这边也涉及到一些条目同时挂着文物保护单位的模板和历史建筑的模板,这个新规出来以后,我们要不要也进行相应调整,把拥有双重身份的建筑条目改为只留文物保护单位模板?———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0:38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修订MOS:CS4D的指定样式表以允许使用「清朝」指代清国籍

今年2月,Wengier修订用于Wikipedia: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的{{指定样式表}},在清朝样式中加入{{QIN-1862}} 清朝)、{{QIN-1889}} 清朝)、[[清朝]]清朝)三种样式。原先样式表只有「大清」二字,修订后允许使用「清朝」二字。我认为这笔修订应该走公示程序,因此回退并在此重新提出。先前讨论见Talk:清朝#关于清朝相关称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4日 (六) 00:12 (UTC)

Talk:山海公民拆樑行動 §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條目需要清理,許多內容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

@AverageRedditUserKanshui0943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是以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為主旨的社會活動,有關罷免相關的內容(可能包括"罷免理由"及"罷免行動"),應該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不太需要在此處重複提及。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59 (UTC)

Talk:法轮功 § 请求社群关注法轮功条目

所以说1RR阻止不了编辑战,还得是0RR。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

Template talk:Country data Afghanistan § 阿富汗国旗

@向史公哲曰近日修改了阿富汗国家数据(Template:Country data Afghanistan),将国旗修改为塔利班旗帜,我猜他没有处理应该挂三色旗的地方,因为我在2013年地震列表看到了错误的旗帜。请求社群讨论是否维持该笔编辑;若维持,请及时修正错误旗帜。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53 (UTC)

宗教與哲學

Talk:关贵敏 § 請注意使用第三方來源

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1. 在下撤銷,編輯理由指出「請注意WP:生者傳記方針。以及WP:可供查證:非同寻常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而且,依據WP:可供查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
  2. 不過,用戶MINQI再添加該內容[2]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6月8日 (六) 07:58 (UTC)

User talk:Msgrjustin § 关于天主教宗教人物词条编写相关问题,现征求大家的意见

近来,我有收到许多维基人在我的讨论页上留言,有本人此前汇编的有关天主教会的教宗,枢机主教,主教在履行牧职期间所开展的相关牧灵访问是否应当被编列在词条内表达了一些不同的意见。因此,特向广大维基人征求意见,希望大家能提一些意见建议。谢谢--Msgrjustin留言) 2024年10月3日 (四) 17:53 (UTC)

Talk:法轮功 § 请求社群关注法轮功条目

所以说1RR阻止不了编辑战,还得是0RR。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2:30 (UTC)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2022年世界中學生運動會中華台北代表團 § 有關此條目(及相關條目)的問題

  1. 目前中文維基還沒有2022年世界中學生運動會的資料, 該條目在英文維基有en:2022 Summer Gymnasiade, 但內容很簡略, 在還沒有運動會條目之前就建立代表團條目, 在順序上有點怪。
  2. 目前代表團獎項,得獎人以及代表團成員都沒有參考資料, 比較不妥--Wolfch (留言) 2024年9月27日 (五) 04:23 (UTC)

Talk:山海公民拆樑行動 §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條目需要清理,許多內容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

@AverageRedditUserKanshui0943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是以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為主旨的社會活動,有關罷免相關的內容(可能包括"罷免理由"及"罷免行動"),應該在2024年基隆市市長謝國樑罷免案呈現即可,不太需要在此處重複提及。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23:59 (UTC)

WikiProject talk:中国文化遗产 § 最新要求: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名录身份重叠的,以后要调整成只留一个身份

据今天发布的《国家文物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妥善解决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的身份重叠和保护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文物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名录进行校核比对,涉及身份重叠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调整,使保护对象身份具有唯一性,落实更严格的保护管理要求。

中文维基百科这边也涉及到一些条目同时挂着文物保护单位的模板和历史建筑的模板,这个新规出来以后,我们要不要也进行相应调整,把拥有双重身份的建筑条目改为只留文物保护单位模板?———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0:38 (UTC)

Talk:伊曼·哈利夫 § 对近期哈利夫性别报告问题能否到加入到条目征求意见

据德国图片报引用法国调查网站le correspondant提供的泄露档案中显示哈利夫拥有XY染色体并患有5-α还原酶缺乏症[3]。而相关报道已被部分华文媒体引用[4][5][6]目前英语条目讨论中对题及该部分内容仍存在一定争议。[7]-----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7日 (四) 07:27 (UTC)

中國—XX關係

我在2011年創建了條目〈中澳關係〉,然後某維基人又創建了〈中華民國-澳大利亞關係〉這篇條目,可是後來發覺後者文句、重點很有問題,故此我就建議把這兩片條目合併,理由我在《中國/民國/共和國—XX關係》?這篇網誌中已經說的清清楚楚了。可是在〈中華民國-澳大利亞關係〉的討論頁,卻有2個人反對我這樣做(包括條目創建者)。他們認為我這樣做,可能有溫水煮蛙式認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台灣國、香港國,只有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先不說明哪個才是中國),兩者都聲稱自己是中國。我在網誌中已經說明為什麼有需要改名,以及現況的不合理之處——中華民國=/=1949年之後的台灣,他還曾統治大陸。對於此說法,小弟拋磚引玉,望諸君明鑑。--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4月18日 (四) 14:38 (UTC)[回复]

1949以後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顯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道揚鑣,合在一個條目內非常怪異。標題以「中華民國-澳大利亞關係」為題已經合乎維基的方針,目前的台灣不應被敘述為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但也不宜被敘述為中國的一部分。若寫成「台澳關係」就有前者的問題,若併入「中澳關係」則有後者的問題。--Reke留言2013年4月18日 (四) 14:58 (UTC)[回复]
同reke。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大部分领土的实际控制国家架构,也是联合国承认的“中国”政权组织。条目本身没有合并的必要,需要讨论的只是条目名称。春卷是否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看起来不舒服?--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8日 (四) 15:03 (UTC)[回复]
  • 其实可以这样:“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关系”为1949年至今中国大陆与之关系;“中华民国-XX关系”则为1912年至今台湾与之关系;而“中国-XX关系”则可作为消歧义页面或从古至今中国若干政权与之关系的汇总,当然应该包含前两者的简介。乌拉跨氪 2013年4月18日 (四) 15:16 (UTC)[回复]
Reke君,問題就在:〈中澳關係〉條目,也有提及到國府播遷來台之前的中澳關係史,如果沒把1949年前中華民國和澳洲的關係寫到〈中華民國-澳大利亞關係〉,看來怪怪的——條目有後半部,卻沒前半部。如此,只能把〈中華民國-澳大利亞關係〉條目改名了,加上(1949年之後)幾個大字,以與〈中澳關係〉條目識別。回黑雪姬,聯合國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政權代表,這我當然明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了中國內地、港澳地區(在港澳地區實行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制度,可是有言有動搖了),也是事實。以前我以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是對的,現在則傾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都聲稱自己是中國,但是國際間多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國家和政權是兩回事,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但是現在我們不從感性角度去看,這樣做,五大支柱崩了一根都可以的了。回乌拉跨氪,條目重組的方案前面我提出了個新的,請看看如何;另外1912-1945年期間,台灣是由日本控制,而非由中華民國統治。--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4月18日 (四) 15:20 (UTC)[回复]

那不如这样,将所有中X关系全部写完整,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与X关系好了。至少我对此没啥意见。--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8日 (四) 15:27 (UTC)[回复]

比較認同乌拉跨氪的方式,唯總述的條目名稱以「中X關係」會比「中國-XX關係」好一點,因為比較常見。--Reke留言2013年4月18日 (四) 15:44 (UTC)[回复]

「中華民國-XX關係」應否改為「台X關係」?--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9日 (五) 06:07 (UTC)[回复]
如果中國大陸的維基人不會對此寫法表達「這是一中一台」之類的意見…--Rek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7:07 (UTC)[回复]
应该在“中国-XX关系”里面同时写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关系和中华民国-XX关系,条目长度达到一定程度后再分拆。另外反对“台X关系”,因为台湾不是国家名(简称什么的不应该用在条目名上),而且中华民国与别国的关系并没有在迁台前后发生重大转折,而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关系变化而改变。单纯以“台X关系”来概括这一段外交史是为了意识形态和政治正确而人为割裂历史。—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8:01 (UTC)[回复]
反對用「中X關係」,「中」可以指任何「中」字開頭的國家,包括中非共和國。--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9日 (五) 08:24 (UTC)[回复]
那干脆就全部移动到全称算了,大家高兴。--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8:27 (UTC)[回复]
(創條目者留言)臺灣的中華民國在現實上已經不承認自己是中國,所以根本沒有併入他條目的問題!主張者很明顯是試圖擴張中國帝國主義!A900040a900040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8:27 (UTC)A900040a900040[回复]
那用全称啊,就没有主义问题了。--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8:31 (UTC)[回复]
一、A君,以我所知,中華民國已沒有再像以前一樣強調大陸是自己國家的領土;但是中華民國如果不承認自己是中國,為甚麼還要在國號中用到「中華」這稱呼?為甚麼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國?抱歉,感性思維又作祟了。但是我記得,只是民間不認為自己是中國,官方未否認自己是中國,馬英九總統更曾表示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自己是統治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回黑雪姬,用全稱的話,只能:一、把〈中澳關係〉條目拆分,把1949年前後,甚至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前後中國和澳洲之間的關係擺在三個條目分述,這和乌拉跨氪的方案差別不大。二、把〈中澳關係〉條目內容按朝代拆分,也是拆成三條,但是講述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前中國、澳洲之間的關係的條目叫〈大清—澳洲關係〉,〈中澳關係〉變消歧義頁。--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4月19日 (五) 09:02 (UTC)[回复]
看了一下,其实不需要分拆,改为澳大利亚对中华地区关系就可以了.......--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07 (UTC)[回复]
完全可以放在中国-澳大利亚关系里面,分成三节“清朝及以前的关系”、“中华民国-澳大利亚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澳大利亚关系”。如果长度过长,再进行拆分。—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08 (UTC)[回复]
我觉得大家都搞错主语了.....--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09 (UTC)[回复]
都用全稱+1,中澳關係成為消歧義頁。--Rek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11 (UTC)[回复]
反对用全称,应遵循国际主流,以“中X关系”(前提是X是唯一一国的简称,可一字或两字,如中美、中印、中俄、中印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中央政府与各国的关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各国的关系,“中华民国-X关系”如果与“中X关系”有重复,那就重复好了,最多在篇幅上有所侧重。——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9日 (五) 09:17 (UTC)[回复]
中非共和國跟這些國家的關係又如何命名?--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4月19日 (五) 09:32 (UTC)[回复]
中非共和国的简称显然不是中,而是中非,可用“中国-中非关系”,况且中非也不一直是共和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9日 (五) 09:36 (UTC)[回复]
Reke君、蘇州宇文宙武君,剛才我並沒有說明我建議的兩個「用全名」方案可否。但是我其實是反對此類條目中全部用政權全名,如此一些和中國交往的歷史較久的國家,分成10幾個條目,還挺多餘的,佔用太多伺服器空間。此一論點,在《中國/民國/共和國—XX關係》? 亦有明言。另外,我當年有意重組中國和朝鮮半島之間的外交史有關的條目,當時我認為應該以1945年為分界線,之前歸到〈中韓關係史/中朝關係史〉條目,之後歸到四個條目分述,現在的〈中朝關係〉和〈中韓關係〉條目均需易名,因為它們都是講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北韓的關係。〈中日關係〉條目也可作為參考,如果你們受得住一中一台式分拆條目的話……--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4月19日 (五) 09:26 (UTC)[回复]
我也反对全部用政权全名,如果外国没有固定的简称或简称与他国重合,只要用“中国-某某国(如埃及、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关系”即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9日 (五) 09:36 (UTC)[回复]

黑雪姬先生,如果條目改名為〈澳大利亚对中华地区关系〉,〈澳洲與香港關係〉亦需併入該條目內。另外,回Snorri君,這樣的話,即是與我的初衷一致,即〈中華民國-澳大利亞關係〉併入〈中澳關係〉。但是現在又想,這樣做的話,台灣維基人會怎樣想?--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4月19日 (五) 09:17 (UTC)[回复]

其實坦白說我不是很在意現在在聯合國裡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對外條目名到底要怎麼寫,但是無法接受1949後的中華民國被描述為中國的一部分,畢竟本地維基人有本地的政治壓力,不要害慘我們的名聲。基於中立方針而否定採用「台x關係」已經是底限。--Rek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47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为“台湾网民”服务的。如果你觉得某些台湾网民如批踢踢的人给了你政治上的压力,那么请你也想想大陆维基人面对的政治压力。—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56 (UTC)[回复]
所以如蘇州宇文宙武的提議,大家都沒有政治壓力,也沒有獨為哪方服務,而是都照顧到了豈不很好?為何硬要把條目歸於一統呢?我不反對中澳關係裡也帶到部分1949後的中華民國外交部分。--Rek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0:02 (UTC)[回复]
我说这些话不是为了最后的结果是“平均分摊政治压力”的“两方照顾”结果,而是依据维基百科的方针和可靠材料来源的理据的出来的结果。我不认为一个方案照顾到了两岸网友、政府,就可以称为中立的结果。—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0:17 (UTC)[回复]
我不会仅仅因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而支持或反对某个维基议题。我希望所有的维基人也是这样。仅仅因为自己不满意、不爽就反对,仅仅为了让维基符合自己的政治立场而行动是有违维基百科的精神的。—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48 (UTC)[回复]
此非我個人的政治理念,而是基於中文維基百科「台灣不應被敘述為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但也不宜被敘述為中國的一部分。」的處理原則。--Rek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54 (UTC)[回复]
这里并没有讨论台湾,讨论的是中华民国。请不要把台湾拉进来讲。—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57 (UTC)[回复]
Snorri君的看法我非常( ✓ )同意,維基人不可因感性的政治立場,而不理會維基百科的中立原則,我認為這樣對維基百科的公信力是不好的,更遑論誇誇其談,說要成為世界上人人可讀,人人收貨的百科全書。坦白說我已經保持克制,但是如果你們在上面見到非理性/中立言論(直抒己見者除外),請見諒。回Reke君,其實維持現狀可以的,但是〈中華民國-澳大利亞關係〉條目名稱中要加上「(1949年後)」幾個字,以免背上「一中一台」分裂主義的惡名,或是把1949年前的大陸和1945年後的台灣混為一談的問題。--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4月19日 (五) 09:59 (UTC)[回复]
加註年代也可以是一種方式,無論何種妥協方案,都會比併為一條相對中立許多。--Rek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0:06 (UTC)[回复]
我的理据已经陈述过:中华民国政府迁台一事并没有对它的对外关系产生足够大的影响,与30年代中华民国政府迁都重庆、1951年旧金山条约签订、7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等大动作相比,迁台对外交影响不大,没有理由在1949年处割裂中华民国对外关系的历史。—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0:10 (UTC)[回复]
另外提醒一下,虽然“避免地域中心”方针已经被违反得形同废纸,但里面没有“台灣不應被敘述為獨立於中國之外的國家、但也不宜被敘述為中國的一部分。”的叙述,只有“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另外有说“尤其“中國”一詞不應被用作與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及澳門的「中國大陸」同義”。—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0:04 (UTC)[回复]

接受使用全称,简称可用作消歧义页。--Gqqnb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09:52 (UTC)[回复]

这个是这样,如果中国用全称,那外国也要用全称,这叫对等,但毕竟有些外国国号变了好多次,奈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9日 (五) 09:57 (UTC)[回复]
嗯,要是這樣,〈中越關係〉割成20幾條條目也不傷大雅了。。--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4月19日 (五) 10:02 (UTC)[回复]

总结一下我的观点:中国-XX关系应该作为一个正常条目而不是一个消歧义页面来叙述,下面分为各个政权的外交历史讲述,每个政权的内容如果足够充实,就另开条目叙述。这样实际上也达到了消歧义页的效果。—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0:23 (UTC)[回复]

基於我也同意如User:蘇州宇文宙武提及「『中华民国-X关系』如果与『中X关系』有重复,那就重复好了,最多在篇幅上有所侧重。」這樣的話,仔細思考,此段與Snorri建議並非絕無相容可能性。我的建議是在實行方式上,已有一定篇幅的「中華民國-x關係」不予刪除或併入,但內容可精簡後移至所有「中x關係」(或者中國-xx關係等等意義相同,即指自古以來傳承的中國各政權)條目之中。「中華民國-x關係」則應擴充敘述自1911年以後的外交演變(其實這樣也比較方便解釋一些目前中華民國的外交狀態)。--Reke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0:44 (UTC)[回复]
完全赞同这一方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9日 (五) 14:44 (UTC)[回复]

我先不说这里面的合并与否。条目的内容就是对澳大利亚政府对待大中华地区的关系,所以澳大利亚对大中华地区关系这个名字绝对没错。--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26 (UTC)[回复]

说大中华地区只会又扯进一个新概念。怎么定义“大中华地区”?—Snorri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1:32 (UTC)[回复]
大中华地区,亲。--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12:39 (UTC)[回复]

支持使用“中x关系”“台x关系”。不支持使用全称。实际上说“中x关系”就是指中华地区与另一国家的关系。“台x关系”看你自己爱怎么理解怎么理解,你可以说它是“中x关系”的一部分,也可以说是与“中x关系”并列,模糊处理。“中x关系”自然会包含民国时期的历史。“台x关系”实际上大部分并不是正式的外交关系,讲的一般是无关政治的吧。(另外个别情况要用到全名一定要用短横线“-”哦~)--InstantNull留言2013年4月19日 (五) 22:57 (UTC)[回复]


樓上諸君有的(包括小弟)看怕過於看重這個問題的政治成分了。如果我們撇除政治因素,其實「中x關係」和「台x關係」是可以接受的。「中x關係」可以講述中國歷代政權和外國的政治往來,以及民間的文化交流、經貿往來。「台x關係」則可以是講述台灣歷代政權(包括清朝的台灣省、日佔時期的台灣總督府、1945-1949年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政府)和外國的政治往來,以及民間的文化交流、經貿往來。兩者必定會有重複(以〈中澳關係〉為例,即有講述1972年前威廉·麥克馬洪堅持和台灣保持邦交),那我們別理,就像蘇州君所云,起碼條目的重心點不同,各有側重之處。我反對使用全名,雖然以目前情況而言,使用全名看似是不會斷掉中華民國與某國外交關係歷史的連貫性,但是如此的話恐怕是開先例。現有政權在將來發生重大變故,疆土縮小的時候,人家會援引此一事例,要求把條目分割,這樣做,為何不擺在「中x關係」主條目裡呢?我認為應該把現有的「中華民國—xx關係」移到「台x關係」,「中華民國—xx關係」則變成重定向頁,「中x關係」中講述1949年前中華民國與某國邦交的段落後需插入提示信息、以與「台x關係」連貫,「台x關係」則需擴充。--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4月28日 (日) 12:13 (UTC)[回复]

(-)反对乌拉跨氪 2013年5月8日 (三) 10:43 (UTC)[回复]
請 閣下提出反對此方案的理據。--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 大興土木 ·功勳 ) 2013年5月14日 (二) 09:55 (UTC)[回复]
混乱国家与地区的概念,未看出阁下方案能减少争议的可能性。乌拉跨氪 2013年5月22日 (三) 14:48 (UTC)[回复]

美国宪法系列条目的主要名称讨论

最近自不量力的建立了一些与美国宪法相关的页面,比如: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七条以及序言,还有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二十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六条修正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签署人列表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等。

但是有一位朋友认为,我这样的命名是不对的,不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不应该用美利坚合众国,而应该全部统一用美国,然后他将所有的页面全部移动到了他认为更符合的“美国宪法XXXXXX”。

但是我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我认为并没有必要进行这样的移动,美利坚合众国与美国相比,并不见得就是什么不恰当的名称。目前我全部移动回来后,现在页面上都被这位朋友挂上了移动的模板。

所以来此请问一下大家的意见。

--ALIEN留言2013年4月25日 (四) 07:15 (UTC)[回复]

美國要比美利堅合眾國常用多了,美利堅合眾國的標題也是美國。。一般說起來也只是說美國憲法吧,基於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事物的常見名稱”美國憲法好一些,不過個人感覺也就是好“一些”,原作者若堅持使用美利堅合眾國似乎也沒有非要移回美國的必要?順便說一句,最早的一批美國憲法條目似乎用的就是“美國憲法”。--淺藍雪 2013年4月25日 (四) 08:23 (UTC)[回复]
宪法相关的内容正式一些比较好。除一些极具争议的情况外,命名常规并没有规定各个规则的应用优先级。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4月25日 (四) 15:40 (UTC)[回复]
分前後兩部分。標題用國名全稱,另設簡稱的重定項。但應用「第X修正案」而非「第X條修正案」,以免讓人誤解為是針對憲法本文某條的修正。原文是First Amendment而非Amendment of First Article.--WildCursive留言2013年4月26日 (五) 06:57 (UTC)[回复]
问题是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这个名字哪个规则都不符合,既不符合常用名称原则(除了维基之外别的地方都没有这么翻译),也不符合精准简练原则,更不符合名从主人原则(美国政府网站上的中文文章都是用美国制宪会议)。对于修正案的名字来说,使用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全名也有同样的问题。至于修正案名字里加不加条则无所谓,来源搜索里两种说法的结果数都差不多。--Skyfiler留言2013年4月26日 (五) 21:10 (UTC)[回复]
重点是,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全名有什么问题?--黑雪姬留言2013年4月27日 (六) 02:54 (UTC)[回复]
问题是别人不会这么在搜索框输入名字……--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5日 (日) 01:30 (UTC)[回复]
用全名正式一点,不反对美国宪法重定向到美利坚合众国宪法。--Gqqnb留言2013年5月2日 (四) 15:35 (UTC)[回复]
用常用名是Wikipedia:命名常规的要求,宪法条目也不例外,美国宪法的英文条目也是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而不是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如果美国宪法要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那美国就要移动到美利坚合众国苏联宪法要移动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英国宪法要移动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宪法,这是不可行的。--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3日 (五) 03:12 (UTC)[回复]
要按翻译的话,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应该是合众国宪法啊。--Gqqnb留言2013年5月4日 (六) 11:41 (UTC)[回复]
对,要直译的话,United States是合众国,既不是美国,也不是美利坚合众国,所以直译和我们的任何提案都无关。我们要考虑的不是United States的直译,而是要考虑United States一词的性质,从性质上说,United States是英语中该国的常用名,英文维基用的就是这个常用简称,而非全称(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而中文中该国的常用名是“美国”,而不是美利坚合众国,这才是问题的关键。--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5日 (日) 01:00 (UTC)[回复]
李道揆著:《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下册),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75至799页: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任东来、陈伟、白雪峰,伍淑明(Laurene Wu McClain)、查尔斯·麦克莱恩(Charles J. McClain)著:《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2004年1月第一版,第559至582页:附录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个名称并没有问题,并没有必要来一定要做什么更改。在法学领域正式文件上,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要多得多。但老实说我一点儿也不在乎,我强调的是:没有必要。命名常规也不是哪一个人的理解就一定胜过他人,就一定只有他是对的。楼上达师也说“命名常规并没有规定各个规则的应用优先级”,我认为没有必要做此更改。--ALIEN留言2013年5月5日 (日) 04:28 (UTC)[回复]
您当然可以找出其他一些使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例子,但如果您继续找,会发现“美国宪法”的例子要“更加”多得多(您说的这两个例子,恐怕都是书中所附宪法原文时用的名称,但在这两本书正文里,我相信绝大多数情况下用的是“美国宪法”,而非“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相信您看了不少美国宪法的书,自然回知晓绝大多数都是以“美国宪法”而非“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为书名的)。命名常规里说要使用常用名,这一点没有什么模棱两可的。命名常规当然规定了各个规则的应用优先级,常用名优先于全名,该规则叙述“使用常用名称”时没规定例外,而在叙述“使用全名”时则明确说:简称和缩写如果是常用名的话则构成例外。就因为这些“美利坚合众国宪法xxx”的条目是您创建的,您就以“没有必要”为由坚持反对移动到“美国宪法xxx”,那么同样,对其他很多别人已经创建了的以“美国宪法xxx”为名的条目,想来您也会同意“没有必要”移动到您所钟爱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xxx”,这样的话,维基百科关于美国宪法的条目名称就会很不统一,像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三条修正案(您创建于2013年4月23日)这样的条目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其他编者创建于2008年9月18日)这样的条目将会并存,这对于一个致力于品质的百科全书来说,是不可接受的。所有美国宪法条目使用一个命名原则,是正当合理的。谢谢您的考虑。--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6日 (一) 01:13 (UTC)[回复]
命名常规的存在就说明有必要规范条目名称,而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没有必要”。现在的问题是条目名称不符合任何一条命名常规准则。另外,"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这个译名在谷歌上找不到任何一个可靠来源。就算你要选择译名,也要从可靠来源的译名里面选吧?命名规则说"所有条目命名都应当首先使用大多数中文用户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同时尽量确保其他人可以简单且符合常识地链接到这些条目",自创译名不在符合常识这个范围之内。--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6日 (一) 22:58 (UTC)[回复]

(!)意見,兩方都各有道理,但無論如何,建議使用一致的名稱。個人傾向使用美國,與現時大部分關於美國的條目保持一致(參見Category:美国及其下的分類、Portal:美國等)。--Gakmo留言2013年5月6日 (一) 02:10 (UTC)[回复]

(?)疑問实事求是的讲,我手上所有的涉及法学、宪政、历史的书籍中,在提及联邦宪法的时候写的大多是“美国宪法”,但是,在以专门的章节中列出宪法条文(全文)的时候,则全部都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所以我认为,习惯情况下人们会说“美国”还是会说“美利坚合众国”根本就无关紧要,对于宪法条目或是特殊历史性的条目是有必要用全名的。只不过话两头说,我觉得这个世界上之所以会有那么多问题,最大的原因并不是在于缺乏规范,而是因为有人太过执着于规范,希望可以以自己相信的规范,去强迫他人接受。所以,我根本就不想提别的宪法条目也应该用全名,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这样的权力,所以我前面说的也就只是没有必要而没有说凭什么要统一为这个,为什么不能反过来之类。不过显然,有些人认为他有这样的权力。老实说这样问题的讨论已经浪费了很多人太多的时间,这里实在感到遗憾,有那么多时间,干点什么不好,写个条目,完善内容,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不是更有意义?--ALIEN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1:59 (UTC)[回复]

(:)回應。您关注条目内容当然好,但有人关注条目名称的统一也无可厚非,否则维基百科根本就不需要命名常规了,您觉得讨论这个问题浪费时间,那您尽可以去干您认为不浪费时间的东西,把条目命名问题交给别人来处理,而不必用什么“执着”、“强迫”、“权力”、“浪费”之类的词冷嘲热讽,实际上,您花这么多时间坚持您自己的“使用全名”的主张,岂不一样是执着?顺便说一句,您说“在以专门的章节中列出宪法条文(全文)的时候,则全部都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对此我要提醒您,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是对美国宪法的百科介绍,而不是列出宪法条文全文,列出原文那是维基文库的功能。--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2:25 (UTC)[回复]
  • 這個問題很簡單,「名從主人」,假如原始文件名有包括"United States"或"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那中文標題有「美利堅合眾國」是很合理的。反之使用「美國」即可,因為這是中文的最常用名。--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2:11 (UTC)[回复]
美国宪法原始文件
美国宪法原始文件
  • 很遗憾,美国宪法原始文件没有标题(见右图),其正文中“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只出现了3次,而United States出现了51次,正如我前面已经说的那样:United States直译是合众国,既不是美国,也不是美利坚合众国,所以直译和我们的任何提案都无关。我们要考虑的不是United States的直译,而是要考虑United States一词的性质,从性质上说,United States是英语中该国的常用名,英文维基用的就是这个常用简称,而非全称(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而中文中该国的常用名是“美国”,而不是美利坚合众国,这才是问题的关键。--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2:47 (UTC)[回复]

我有一个问题,请问“美国”是不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简称?如果是,则“美利坚合众国”才是真正的名从主人。--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2:39 (UTC)[回复]

Wikipedia:命名常规里关于“名从主人”规定:“国家、地方等,如果代表该国或该地的政府或其上级政府的官方中文资料中有提供中文名称的,以该中文名称来命名,如首尔。”美国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上用的就是“美国”,所以用“美国”并不违反“名从主人”原则。--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2:59 (UTC)[回复]
请你不要回避问题的主旨,美利坚合众国的确是美国的全称,是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而不是United States of Me,因此,任何全称都应该是合理的。除非“命名常规”有说明一定要用简称或常用称呼,或简称或常用称呼优先于全名,则应该用全名。且如果条目主人用全名,首先就符合先到先得原则,在没有错误的前提下不应该作出修改,而应该做重定向。你贴出来的图,上面的第一句是我们合众国的人民,没有标题。请你贴出有标题的图,以证实其名称为合众国宪法(没有美利坚)。--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3:40 (UTC)[回复]
此外,你所贴出的图是最初的原版文件,如果现在的名称已经变成如这个网站所称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则应该用现在的名字。--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3:46 (UTC)[回复]
又,其实United States本身也是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一种简称,则其实全称应该是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这才是正确的名字。--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3:48 (UTC)[回复]

我查阅官方网站的名称后,觉得“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跟“美国宪法”两者如果名从主人的话,似乎都是不对的。正式的名字应该是合众国宪法,没有任何“美”。我建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跟“美国宪法”全部做重定向。以上所有条目皆应这样处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3:56 (UTC)[回复]

  • 那也應該是「合眾國憲法 (美國)」因為墨西哥也是合眾國,為何捨簡從繁呢?英文環境裡"United States"算是「不失莊嚴的簡稱」,比縮寫更正式一點,是最常用的非縮寫。我想沒有人會爭議「美國」是中文對這個國家的最常用名。全名在條目內文內是適合的,但條目標題應該是以最常用,又不會有歧義的名字當標題,所以我認為「美國憲法」等是比較適合的。--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5:37 (UTC)[回复]
没有歧义何来消歧义?「合眾國憲法 (墨西哥)」条目建立了没有?请你回去看看命名规则再来发言好吗?现在美国宪法相关的条目先建自然有权占用合众国宪法的名字。既然是名从主人优先,则完全可以移动到合众国宪法,墨西哥的再慢慢去做消歧义。--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1:24 (UTC)[回复]
離題了。--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1:43 (UTC)[回复]
    1. 憲法:美國政府中文網站裡「美國憲法」[8] 和「美利堅合眾國憲法」[9]都有用,在這種情況下應以「最常用」>「先到先的」。google"美利堅合眾國憲法 -wikipedia"的搜尋約有282000個結果,"美國憲法 -wikipedia"約有2600000個結果,所以應以「美國憲法」優先。
    2. 原始文件沒有國名,美國官方網站也沒有中文名,應以「美國」為主,因為這是最常用名。--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1:43 (UTC)[回复]

哪里有离题?请你去看看命名规则

  • 目前的所有美国宪法条目,移动到“合众国宪法XXX”并保留“美国”重定向
  • 其它合众国宪法消歧义

以上是我根据目前的命名规则(如果一个条目所描述的主体事物,它的拥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资料里有出现到该事物的中文名称的,一般使用该中文名称。)提出的建议。至于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另议--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1:46 (UTC)[回复]

我也根據命名常規提出了我的建議和依據。請參照。謝謝。--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1:49 (UTC)[回复]
那请你先找到一个政府来源宪法原文标题上面有与美国二字有关的内容,以支撑你的理论,谢。--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1:58 (UTC)[回复]
我有喲,請看這個留言上,我於2013年5月8日 (三) 01:43 (UTC)的留言,裡有「美國在臺協會」網站裡的兩個連接。--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05 (UTC)[回复]
请你再次列出链接,并说明清楚是否原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人保证有空看历史编辑记录,请不要浪费他人时间。--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07 (UTC)[回复]
「美國憲法」[10] 和「美利堅合眾國憲法」[11]--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11 (UTC)[回复]

同意Will74205兄,使用「美國憲法」--Gakmo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13 (UTC)[回复]

好,那请问你还有没有其他证据说明,美国政府有使用“美国宪法”这一名称?有请顺便列出。--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13 (UTC)[回复]
請參照這個美國國務院的搜尋結果[12]--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18 (UTC)[回复]
还有没有?--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20 (UTC)[回复]
請您自行參照google限定.gov的搜尋結果,大都是美國國務院下的大使館等的網頁[13],謝謝。--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26 (UTC)[回复]
那就是说你的列举完了是吧?完了就到我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34 (UTC)[回复]
「合眾國憲法」我也幫您查好了[14],約1650個結果,是「美國憲法」的一半。--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39 (UTC)[回复]
非常好,谢谢,还有没有?--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41 (UTC)[回复]

美國大使館 (北京)。另,任何時候也可以列舉吧。--Gakmo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2:41 (UTC)[回复]

黑雪姬不要在讨论尚在进行时自行移动条目(例如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签署人列表移至合众国宪法签署人列表,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移至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等等等等),谢谢!--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3:49 (UTC)[回复]

研究结果

在我们继续长篇大论之前,让我们看看一位两岸三地均为人熟知的人物:蒋中正。据我所知,在中国大陆,这位老朋友被称为蒋介石,这是一个常用的名称,在这点问题上大家应该都不会否认。但我们所知道的事实是,“蔣中正(1887年10月31日-1975年4月5日)是中華民國政治家及軍事家,字介石,幼名瑞元、譜名周泰、學名志清,後人尊稱蔣公。”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将蒋介石这一常用名称作为正式名称,都是不太合理且不太尊重他人(我觉得)的一个称谓。这点我们也可以在现时的维基百科条目中看到。在现在的版本上,蒋中正才是正式名字,蒋介石是重定向。

好吧,回来看看主题。


现在我们讨论的是“美国宪法”(姑且让我先用这一常用名称,看过以上讨论的朋友都会明白我承认此名称常用)与“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Google搜索结果对比:

  • 美国宪法1,630,000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0,500,000

单从这个结果来看,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在数量上明显优于美国宪法,那是否说明我们应该采用这个名字呢?我们再换一个搜索方式看看。

  • 美利坚合众国 3,590,000
  • 美国 2,790,000,000

对比以上的结果我认为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在严谨的用词方面,比如说,法律,美利坚合众国的用法明显更多更常用。当然,我们也不否认,“美国”这个词是一个极高度的常用词。

但,我们要注意的是,我们现在的主题并不是对比美国跟美利坚合众国,而是对比一个完整的词,“XXX宪法”。对于一部宪法来说,那应该是比一般法律更高地位的一种存在,那是一个民众与政府的最基本契约。基于这一点理由,我们应该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去考虑这一问题。

那么比如说,Will74205举出的两个例子ait.org.tw,这是一个典型的非政府组织网站,其任何言论均无法代表政府意见,所以我们可以先不管。

然后Will74205又提及美国国务院的网站搜寻结果,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35
  • 美国宪法 768

参考这个数据,似乎美国宪法又在官方使用上取得优先,当然,你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常用名称。这个也很正常,因为美利坚合众国有“”个中文字,换了是我也会打美国,多省事。

但,我们再仔细看看结果,在使用到全称的文章里,通常会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一词,作为一个完整的正式名称使用如这篇文章提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统称《权利法案》”,这是用在第一句上。在这篇文章里,第一句就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人人应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宪法是美国最高法律,被视为从根本上保护公民自由和基本权利的文献。”

我们可见的是,即使是在国务院的网站之中,翻译者仍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视为一个非常正式的全称去使用。这是摆脱了搜素数量后,从质量去审视搜索结果的结果。

由此我认为

在官方或正式研究之中,“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一词汇,是一个非常正式的,完整的,严谨的词汇。

但有人又会以“常用名称”优先来回应这一理论。好,那让我们回归本源。


在美国政府的官方网站(注意后缀是GOV不是ORG)http://www.archives.gov/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一个页面。这个正是反映美国人对法律本身的严谨之处。他们对原文并不采用文字,而是采用原版的扫描件,这样就一字不漏了对不?(原件的图上面也有人贴出,可以点大图看)

让我们看看这份原件,这货是没有标题的!然后第一句是:“We the people of unitedstates......”里面有美国或者美利坚合众国的文字吗?有吗!????

然后我们再看看这个美国政府的正式网站上的标题,上面就是写着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 Official这句是什么意思我就不解释了。

所以从法律的严谨角度看,并不存在“美国宪法”或“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两种东西,只有“美国合众国宪法”或“美利坚合众国合众国宪法”这种东西。说白了,宪法的名字就叫“合众国宪法

综上所述,我提出几点建议:

  •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在非正式场合中,“美国”是较常见的用词;但在正式用词上,尤其是作为一个整体去考虑的法律相关研究文章上,美利坚合众国绝对是一个常用词汇。
  • 目前的所有美国宪法条目,移动到“合众国宪法XXX”并保留“美国”或“美利坚合众国”重定向。
  • 其它合众国宪法消歧义

这一处理方式既回避了美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何种名称更为常用的问题,又肯定了两者的常用性,且最终确定了“合众国宪法”这一官方正式承认的名称。

请各位认真阅读上文,谢谢。--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4:13 (UTC)[回复]

謝謝您的分析。不過,"United States"在英文中最普遍的用法是指美國,見en:United_States,在中文中情況應沒有分別,所以轉做中文時應為美國而非合眾國。--Gakmo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4:33 (UTC)[回复]
你这个理由是用割裂的看法去看待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词。我就问你一句,“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里哪里有美国或者美利坚合众国?请你整个词直译,不要意译。--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4:50 (UTC)[回复]
哪个让你用直译了?United States是该国的英文常用名,而该国的中文常用名就是美国。您一方面说美国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都是常用名称,结果却又两者都不采用,反而推出了合众国宪法这个您自己研究出来的所谓“官方正式承认”的名称。你找出哪个来源说美国政府把中文“合众国宪法”当做“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的官方正式译名?请不要做原创研究了。另外,您搜索的结果有很大瑕疵,请您对搜索词加上引号进行精确搜索,就会看到美国宪法的Google搜索结果是1,800,000个页面,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只有49,600个页面。--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5:38 (UTC)[回复]
正如某人所说,任何东西总会有问题嘛。可话说回来,你也无法证实何谓“常用”对不?那不如退回去,以法律观点看看?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在法律或者正式文书上是常用的。说白了,“美国宪法”是一个不正式的名称,虽然它常用。这跟“蒋介石”一个道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5:58 (UTC)[回复]
容我再举几个例子:克林顿普京都是“常用”名词,为何维基百科的条目不用这些直接名字?--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6:13 (UTC)[回复]
怎么无法证实何谓常用?搜索结果您没看到?美国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36倍多。你在哪儿证明在法律和正式文书上中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比中文“美国宪法”更常用?而且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不是收录法律原文的地方(收录法律原文请去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的条目标题不仅要考虑法律文书,还要考虑其他各种可靠来源(例如官方网站、新闻稿、教科书、专著等等)中该词的最常用用法。再说您推出的合众国宪法又是什么?它既不是常用名,又不是什么正式官方译名,四六不靠,为什么要采用?蒋介石他自己想叫自己蒋中正,但美国政府没有在哪里说过它要把中文“合众国宪法”当做“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的正式官方译名,相反该国政府在中文中多次用美国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来指称自己国家的宪法,其中美国宪法一词用得要更多得多。--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6:15 (UTC)[回复]

所以我让你看完我的研究再说啊,你一再抓住搜索结果不准确(不是错误是不准确)这一点,却似乎无视了,也依然无法解释为何美国政府网站在正式场合将其称之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而不是“美国宪法”。因为“美国宪法”实际上包含“美国的宪法”的意思,而不是一个特定名词的翻译。--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6:18 (UTC)[回复]

另外克林顿普京等“常用”名词,维基百科的处理又是怎样呢?按照你的理论,采用美国宪法作为条目的主名称的话,克林顿也应该作为主名称才对,如果Google搜索克林顿肯定完爆比尔克林顿啊。--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6:20 (UTC)[回复]
让我们看看Pengyanan的“你在哪儿证明在法律和正式文书上中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比中文“美国宪法”更常用?”这句话,大家有没有发觉大家都在围绕“常用”这个主题做文章,偏偏忽略了常用以外还有准确性这一重要度量。Pengyanan你先说说,维基百科为何不用“克林顿”做主名称?--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6:23 (UTC)[回复]
美国政府网站上明明是用美国宪法远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同是美国政府网站,您是怎么区分其中那些是正式场合那些是非正式场合的?政府网站难道还不正式吗?您在网页中抽取出孤零零的几个就说这就是正式场合?您选的那两页都是所谓“专题文选”,我也可以找出美国大使馆专题文选中用美国宪法的例子,例如这个这篇这篇。在美国大使馆上精确搜索“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有11个结果,其中专稿7个、pamphlet 1个、出版物1个、文字稿-记录稿1个,而精确搜索美国宪法290个结果,其中专稿144个、出版物56个、文字稿-记录稿50个、inbrief 13个、pamphlet 8个、图片专辑6个,无论你把这些类别中哪个叫做“正式场合”,美国宪法都远多于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至于您说的准确性,也完全不成立,如果美国宪法可以理解为“美国的宪法”,那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就不能被理解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至于克林顿,你不知道还有很多叫克林顿的人名和地名?请去看看en:Clinton。顺便告诉您,列宁斯大林条目名称都没有用全名哦。--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6:33 (UTC)[回复]
哦,是么?可是蒋中正/布什/克林顿VS列宁/斯大林怎么看都是3:2,欢迎列举更多不准确名称的条目,大家对比下哦。Pengyanan又倒回去“搜索万能”理论,准确性呢???列举数量是没有用的,克林顿秒杀比尔克林顿啊亲。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才是专有名称。--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6:48 (UTC)[回复]
准确性?我已经在前面回应过您了,如果美国宪法因为可以被理解为美国的宪法所以是不准确的,可是同理,难道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就不能被理解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凭什么说美国宪法就是不准确的??--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6:55 (UTC)[回复]
让我们倒回去看看,“"United States"在英文中最普遍的用法是指美國”这句话,这可不是我说的(是谁说我就不解释了,自行本页搜索)。为何United States会被称之为美国?因为United States=United States of America。America的准确翻译正是美利坚,而不是。--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6:56 (UTC)[回复]
再继续追溯下去的话,我们可以看到美利坚(America)一词的由来是亚美利哥·韦斯普奇。在这里,这个词的翻译也用亚美利哥(Amerigo),而不是美利哥。于是怎么说都好,我不觉得“美国”会是一个严谨的人使用的专有名词所用到的一部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03 (UTC)[回复]
我一向承认“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的直译是“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的直译是“合众国”,但维基百科的命名原则是使用“中文常用(译)名”,而不是使用“英文常用名的直译”。您下一步估计就是要争取把美国移动到合众国了,祝你好运。--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04 (UTC)[回复]
唉,你怎么就听不懂呢亲,我说的是“专有名词的特例”。而且美国一词除了词源的准确性受到质疑外,还有别的歧义呢亲。--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10 (UTC)[回复]
我说了,如果就因为您在美国宪法之间加上一个“”字就能构成所谓歧义的话,那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之间也可以加上个“的”字,不是一样吗?而且,要坚持您所谓的准确性原则以及对所谓美国一词词源的质疑,岂不是要把美国宪法移动到亚美利哥合众国宪法?--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14 (UTC)[回复]
看来亲你是不打算听我说完“美国”这个词的另一重歧义咯?--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17 (UTC)[回复]
谁知道您还想说另一重歧义?您说了您要说吗?您不说我怎么知道?--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19 (UTC)[回复]

虽然不常用,美国也可以指代美利坚联盟国。这个国家的宪法跟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也就是你们称为美国宪法的东东是不一样的亲。--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36 (UTC)[回复]

您在哪里看到美国可以指代美利坚联盟国了?维基百科该条目里可没提到说“美利坚联盟国,又称美国”,您又在哪个中文可靠文献中看到把这个内战时期的政权直接称为“美国”了?照您的说法,美国也有歧义了,是不是也应该移动到美利坚合众国或者您所认为更准确而无词源问题的亚美利哥合众国?--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41 (UTC)[回复]
这样子,我做个JS工具,把美国相关的条目的标题(页首横线上的大字)按使用者喜好,自动改成美利坚合众国美国合众国。各位是否接受?--Gqqnb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43 (UTC)[回复]

大家可别扯远,我只是给大家解释,作为一个专有的专业名词,美国宪法不及格的。这是一个特例,特例!--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45 (UTC)[回复]

是吗,所以无数专家、学者、媒体,乃至美国政府都在广泛使用这个“不及格”的名词,您的发现可真伟大。--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7:51 (UTC)[回复]
@黑雪姬,僅針對您對AIT的官方地位疑問回答,請參見美國在臺協會條目,它是美國國務院為代表美國在臺利益所設的民間公司,所有的職權均由美國政府節制,是實質上美國對臺的大使館級機構,故其網站、發言,可以代表美國政府立場。--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09:35 (UTC)[回复]
org全称是什么,相信你很清楚。跟大使馆有关联的组织,不等于能够代表其言论。--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10:16 (UTC)[回复]
AIT是個特例,另外它不僅是關連組織,而是等同大使館,想必您也了解美國對華關係的複雜。您要糾結在AIT的網站org還是gov上我也沒辦法。--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11:23 (UTC)[回复]

討論的主旨是「條目名」

我不玩,了。你们喜欢怎样就怎样。反正你们现在玩投票不玩事实。--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01:33 (UTC)[回复]
你所谓的事实我早就一一回应了,是你词穷了吧。不送。--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02:07 (UTC)[回复]

我个人主张在简称全称之间,应当充分尊重创建者和主要编辑者的立场,这能够鼓励创建者能够继续完善此类条目,这也应该是“名从主人”规则所包含的一种协作精神和信任理念。在宪法诸条目中,涉及很多专业和历史背景,数年来无人编撰,难得今年有人系统地编写条目,本是一件喜事、善事。然而,在吸引了很多编辑合力创建完善的同时,也总是难免招致了一些不甘寂寞的苍蝇臭虫,他们争先恐后地在新创建的条目上生蛆产卵;他们认为这样就是对的,就如同苍蝇认为脏臭杂乱的地方才是天堂。--Walter Grassroot () 2013年5月10日 (五) 04:36 (UTC)[回复]

  • 同WG--CHEM.is.TRY 2013年5月10日 (五) 04:40 (UTC)[回复]
  • 命名常规中“名从主人”中的“主人”指的是“条目所描述的主体事物”,而不是条目的创建者,相反,条目创建者对条目没有所有权(见Wikipedia:条目的所有权),根本谈不上什么“主人”。如果条目命名没有什么明确的规范可循,那可以按先到先得来处理,但如果维基的方针与指引已经清楚界定了命名规范,那就不能适用先到先得。条目创建者当然贡献很大,但如果条目创建者将条目当做自己私有财产,听不得他人意见,甚至把和自己有不同观点的人称之为“苍蝇”、“臭虫”,那么这种人更适合去写自己的博客或发表论文,而不是来维基百科上编辑,因为维基本来就是共笔协作的。--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08:49 (UTC)[回复]
  • 别的条目的编辑者的立场被忽视了……维基百科:命名常规的导言总结可是"所有条目命名都应当首先使用大多数中文用户最容易理解、最不容易混淆的文字,同时尽量确保其他人可以简单且符合常识地链接到这些条目。没有别的条目链接的需要,条目主题叫什么其实无关紧要,反正内文有提到所有别名的话,都能搜到。--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12日 (日) 05:23 (UTC)[回复]

(!)意見:結果如同ALIEN所說,這些討論費時費力……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1:34 (UTC)[回复]

意見總結

  • 在美國有關組織、政府機關、文件條目名,應使用常用中文簡稱「美國」或全名直譯「美利堅合眾國」?
    • 全面使用「美國」(現時的多數共識):
      1. 中文最常用名。
      2. 英文維基也僅使用「United States」的最常用非縮寫。
    • 全面使用「美利堅合眾國」:
      1. 英文全名直譯。
      2. 比較正式。

--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8:55 (UTC)[回复]

  • (!)意見:有如人名一樣,我們會稱呼「比爾·柯林頓」而不是「威廉·傑佛森·柯林頓」,所以多數情況下「美國」要比「美利堅合眾國」佳。--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9:05 (UTC)[回复]
  • (-)反对:说谎骗人,多数情况下人们会称克林顿,不会称比尔·克林顿,也不会说富兰克林·罗斯福只会说罗福斯,也会说里根布什奥巴马,你可以全部去移动。--ALIEN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0:14 (UTC)[回复]
    • 您要強辯我也無話可說。我不明白您對「美國」的反對在那,這世界上只有一個美國,使用簡稱也不會混淆。--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2:07 (UTC)[回复]
    • ALIEN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要把”美国宪法条目命名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xxx”,他只是说“不必要”移动到“美国宪法xxx”,他宁愿把维基百科上所有相关美国宪法的条目命名处于分裂状态,也要坚持他自己的偏好,而忽略维基百科的命名常规。的确,他在维基上是创作了很多内容,但如果一个编者只知创作,而不愿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无视维基百科方针指引,那他更适合去在博客或刊物上发表自己的成果,在那里没人会去修改他的东西,而不是来维基百科上编辑,因为维基本来就是众人共笔的。--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22:08 (UTC)[回复]
    • 老實說,ALIEN這種堅持己見的態度對其他編者是有相當大的挫折感,與維基鼓勵參與是相左的。--Will74205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9:32 (UTC)[回复]
  • (!)意見:同意使用美国,但不同意强制要求。--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2:04 (UTC)[回复]

总体进行一次回复吧

维基账号注册已有3年,但真正开始编辑也就是两个多月前开始,编辑、创建的条目中绝大多数与美国有关,涉及的范围主要是电影、法律、政治、历史,还少量涉及了地理、植物、动物和气象。目前来说,关注度比较高的同时也存在争议的,就是与美国宪法有关的条目。具体如下: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七条以及序言,还有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七二十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条修正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签署人列表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弗吉尼亚方案新泽西方案康涅狄格妥协。也就是之前所缺的所有修正案条文,已经全部建立完成,正文则只差第六条。承蒙大家的抬举,制宪会议目前已经入选特色条目,第十七条修正案看来通过优良条目的可能性也很大,在此对所有给出过意见和鼓励的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建立的美国宪法相关条目目前存在的主要争议是,有部分网友认为,我对条目的命名不妥,我用的都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XXXXXX”,另外制宪会议和宪法签置人列表前面也都是“美利坚合众国”。这一部分朋友认为,不应该用“美利坚合众国”,应该用“美国”。我当时的回复是,这样的争议很浪费时间,因为老实说我觉得其理由并不成立,但我不愿意去尝试说服对方,我更愿意做一些多翻译几个条目,扩充内容这样的事情。不过目前看来这个争论,似乎有加以澄清的必要,那么我也就抽一点时间说明一下自己的理由和看法。以免给人那种过于逗留于自己的小圈子,听不进他人意见的印象。

首先有关宪法正文和修正案的命名:我在建立这17个条目时,所采用正文及修正案的译文都选择的是李道揆教授的版本,见《美国政府与美国政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其上的标题采用的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XXXXXX”,我也就是这样建立的。我也看到了其它网友所建立的16个条目,加上美国宪法,都使用的是“美国宪法”,而不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但是我仍然选择了使用来源上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因为我认为宪法这样一个正式文件的条目,有使用一个更为正式全名的必要,只是当时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争议。就我所查询到较为严肃的相关书籍,在专门的宪法条文部分也是如此。不同意见的网友所说“使用美国宪法的更多”这一说法是对的,只是其涉及的并不是专门的宪法条文章节,而是其他一些更为随性的场合。我承认单以使用频率来说,美国远比美利坚合众国要“常用”,但并不认为这足以说明应该要强制把宪法相关条目统一为“美国宪法”而不能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黑雪姬的例子举得很好,人们说蒋介石的比例也远高于蒋中正(或者至少可以肯定单以人数上),但条目名还是要用蒋中正,更何况使用了全名,简称同样可以重定向,又能有多大的不妥,非要改过来才罢休?按照使用频率,字数少的肯定优于字数多的,那么罗纳德·里根吉米·卡特呢?或者有人说,那是因为里根和卡根会有歧义,那么:艾森豪威尔呢?

又有朋友指出,英语的相关条目一般也都是使用“United States”,而不会使用“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似乎这足以说明,美国人自己也不用全名,暂且不论“United States”直译也不是“美国”,这部分网友却并不知道(或者是没有提及),这样的命名在英语环境下,也有一定的争议,英文的United States条目的讨论页中,这个问题已经成了一个FAQ,其中第二个问题就是:Why is the article's name "United States" and not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Isn't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e official name of the U.S.? I would think that United States should redirect to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not vice versa as is the current case.而对这个问题的答复是,This has been discussed many times. Please review the summary points below and the discussion archived at the Talk:United States/Name page. The most recent major discussion showed a lack of consensus to either change the name or leave it as the same, so the name was kept as "United States"。之下列出了双方的常用理由,讨论页面之下还有另一个人的单独留言,“I don't like it when people use "America" to refer to "the United States" because by definition America (the continent) also includes countries other than the USA, for example Brazil, Bolvia, Argentina, Canada, Peru, Paraguay, Colombia, Venezuela and others”。

我无意在此说出个是非来,因为我认为这个问题就像英语页面的讨论一样,根本不可能会有一个是非性的一致结论,前面就表示过这一意见,“我根本就不想提别的宪法条目也应该用全名,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这样的权力,所以我前面说的也就只是没有必要而没有说凭什么要统一为这个,为什么不能反过来之类。”

同时我还想再补充说明另一个情况(我估计也会有争议只是现在还没有出现而已):我还建立了一些与美国宪政相关的法律案例条目,如美国诉黄金德案合众国诉微软案。看到这里,相信有人会奇怪为什么一个用“合众国”一个用“美国”?对于这个问题,我建立有兴趣了解的去看一下条目内容。合众国诉微软案虽然原名是“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 Corp.”,但是其案件本身,是联邦司法部联合十九个州和首都哥伦比亚特区一起起诉微软公司,而在中文语境下,通常使用的“美国诉XXX”或是“XXX诉美国”,都专指与联邦政府(特别是联邦司法部)发生的案件诉讼。所以为了加以区别,这两个案例的命名有所不同。补充这一点,不但是补充说明一下自己命名的理据,也还是附带补充一个意见:对于某一个涉及专业知识的方面,有必要更主要地考虑相关专业人士的意义。至于是否应该要全部统一为美国宪法或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我觉得这不是我应该提出来的问题,我上面也已经说过了,这不可能会有一致结论。

最后还更正一下反对我的网友所举例子中的另外一个较为明显,但当时并不愿意指出的错误:您所说“如果美国宪法要用美利坚合众国宪法,那美国就要移动到美利坚合众国苏联宪法要移动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英国宪法要移动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宪法,这是不可行的。”我建议您多对相关条目的内容加以了解: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什么“英国宪法”的,这个名称只是统称了英国的一些法律。所以,您在举出自己认为理所当然的实例时,至少确保其本身的理据上没有太大缺陷。--ALIEN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3:00 (UTC)[回复]

您说了这么多,也只是说“没必要移动”,而没说为什么“一定要不移动”,我看了半天,觉得所有的理由就是您个人的偏好是用全名(尽管维基命名常规要求用常用名,尽管英文条目用的也是常用名),因此,美国宪法的各个条目名称就应该像目前这样保持各自为政的分裂状态。至于蒋中正,坚持用这个名字的人是依据名从主人原则(蒋的签名就是如此),而美国、美利坚合众国都是美国政府所认可的官方译名,没有哪个译名能依据名从主人而优先的,所以应该适用常用名原则。艾森豪威尔的命名是另一个问题,他是否应该用全称可以由有兴趣的人去讨论,如果您可以因为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没被移动到艾森豪威尔就推论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应该用全名,那照这个逻辑,我也同样可以说因为斯大林列宁没被移动到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斯大林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所以美国宪法应该不用全称。最后,我建议您多了解一下什么叫宪法,宪法除了包括成文的单一宪法典之外,还包括宪法性文献、不成文的宪法惯例等,这些都构成宪法,英国没有成文的单一宪法典,但这并不意味着英国没有宪法,说“世界上是不存在什么英国宪法”的人,是缺乏宪法常识。如果没有英国宪法,您应该去要求删除英国宪法这个条目,而如果这个条目有理由存在,那么您也有理由认为它应该移动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宪法。--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6:21 (UTC)[回复]

外語歌曲的翻譯問題

由於語言界限,外語歌曲除非有可靠來源支持其中文譯名,否則不應以任何方式自行譯成中文(例如,竟有將英語歌曲Payphone譯成「公共電話」),但現時的指引中似無條文提醒編輯者,建議補充。 --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3日 (五) 15:10 (UTC)[回复]

(+)支持一下--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5月3日 (五) 15:26 (UTC)[回复]
可是......台灣這頭的唱片總代理真的就是把Payphone這首歌的歌名翻譯成《公共電話》,所以它的確有可靠來源支持呀!(何況歌詞與MV的確包含跟公共電話有關的劇情........)--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日 (五) 16:55 (UTC)[回复]
個人認為應使用地區轉換,只將台灣改作譯名/將其他改回英文。有時候譯名真的是不堪入目……-Hijk910 2013年5月3日 (五) 17:02 (UTC)[回复]
(+)支持。经常性想问候台湾各大唱片厂商的工作人员 简直是在污辱艺术--lavixcanvas M T C 2013年5月4日 (六) 16:15 (UTC)[回复]
雖然的確常見到翻譯得很糟糕的中譯歌名,不過此處的Payphone翻譯成公共電話,我倒是不覺得有很糟,頂多只是看了不習慣而已。畢竟這翻譯很準確的呀,要不然Payphone如果真要翻譯,要怎麼翻譯才好呢?--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3日 (五) 17:51 (UTC)[回复]
既然已有翻译,就可以用翻译。假如有一个首歌叫בעקבות,要不要把它翻译为中文?--Gqqnb留言2013年5月4日 (六) 11:58 (UTC)[回复]
。。爲什麽要?--淺藍雪 2013年5月4日 (六) 16:46 (UTC)[回复]
要把歌曲跟專輯放到這裡一起討論嗎?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5月5日 (日) 01:57 (UTC)[回复]
Gqqnb:關於非拉丁字母語言的歌曲,我認為在無合理中文譯名的情況下,應使用拉丁字母轉寫的名稱(不用擔心具體是哪一種語言,很多時它們是一樣的)。
Tntchn:我想歌曲和專輯的情況是一樣的,可以放在一起討論。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5日 (日) 10:45 (UTC)[回复]
如果每個條目都像Pink Friday這樣應該就是最沒有異議的辦法了,不過...
台灣專有的藝名可以找KKBOX,香港跟大陸的我一直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似乎香港都不翻譯的?)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5月5日 (日) 11:37 (UTC)[回复]
大陆的话亚马逊会有官方译名,像上面的Payphone也是翻译成公共电话[15],香港的就不清楚了······--Young+talk 2013年5月7日 (二) 02:22 (UTC)[回复]

其实条目标题用中文还是外文一直都有争议。不光是外文歌曲,外国人名、外国地名、科技名词等等都有这个问题。我在想条目名称代表了什么。是条目顶部一条横线上的大字吗?是的话,JavaScript可以很容易得将它替换为读者喜爱的语言,如英文。是条目的URL吗?这对读者意义不大。是让读者可以搜到吗?那么主条目外文+消歧义页中文,或者主条目中文+消歧义页外文都可以。谁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条目的标题或名称?--Gqqnb留言2013年5月6日 (一) 14:45 (UTC)[回复]

您在查字典或是翻閱紙本的百科全書時,那些粗黑體的標題對您來說代表什麼?--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7日 (二) 02:24 (UTC)[回复]
(:)回應:條目名稱即条目顶部一条横线上的大字和提及到該條目時所用的名稱。另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和科技名词其實沒有這個問題,因前兩者可採音譯,後者可採意譯,因此一律用中文名稱。但外文歌曲因名稱有藝術成份,不可音譯或意譯,因此建議採原文名稱。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2:24 (UTC)[回复]
保留原文吧,大部分都不要翻译是公共电话 (歌曲)但是太。。--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4:15 (UTC)[回复]

這個討論的結果是?其實不光是外語歌曲,外語電視影集、外語電影、外語書名都會有類似問題,建議擴大討論。——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15:45 (UTC)[回复]

歌曲特殊啊大部分人至少在大城市 互相询问英文歌都是用英文的 除非一首歌有常用的中文名字 比如英文版“吻别”;书名那就不会说了我不看什么书看过的都是鲁滨逊漂流记和海底两万里这类书。电影肯定会有中文译名,如果是冷门的则应该使用原文并挂上应该用中文标题的模板,电视剧同理。--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4:20 (UTC)[回复]

日本相關風格化的條目命名

日本那邊近年流行於歌名、電玩名,甚至人名上加上一些例如星星、圓圈或波浪形的符號。在中文維基上應否將這些符號刪除?英文維基好像就有這個刪除的習慣。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6日 (一) 02:20 (UTC)[回复]

作為標題的條目名本身不該放入這些特殊符號,但是,由於這些含有特殊符號的名稱的確是商業上的註冊名,因此在條目首段的介紹中列出倒是無可厚非。至於內文中適不適合使用我個人就沒有特別的意見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6日 (一) 02:38 (UTC)[回复]
参考[16],或者主要以重定向为多吧——Sakamotosan 2013年5月6日 (一) 04:41 (UTC)[回复]
看來英文版還是會在條目首段第一行中提及作品日文原名時,保留這些特殊符號的標記,但是作為標題的條目名與內文中所使用的英文譯名就不會包含這些特殊記號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6日 (一) 04:50 (UTC)[回复]
做法值得我們借鏡。--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6日 (一) 06:53 (UTC)[回复]
說「做法值得我們借鏡」之前,請問可以先說一下理由嗎?這些滿是符號的名字遵循「名從主人」原則。-Hijk910 2013年5月6日 (一) 08:03 (UTC)[回复]
(:)回應:名從主人只是命名常規中最後的一個一般性慣例,比特殊符號低兩級。特殊符號慣例:「請考慮是否可以不使用這些符號……」。--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6日 (一) 08:11 (UTC)[回复]
(:)回應:希望閣下不要斷章取義。「特殊符號慣例」的原意只是避免使用受技術限制的符號,並不包括觀感上的問題。另外,一般性慣例的先後次序(我猜)並不代表重要性之高低。-Hijk910 2013年5月6日 (一) 08:19 (UTC)[回复]
(:)回應:我都不知道排名是否有先後次序,只是猜測而已。請管理員詮釋。--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6日 (一) 08:23 (UTC)[回复]
只可以遇佛殺佛,除非有機械人幫忙。--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6日 (一) 08:04 (UTC)[回复]
@Hijk910 我觉得名从主人更像是指的是译名使用汉字有争议的时候,以官方的译名为准。@RiceRice 惯例之间是基本平权的,译名应该是要满足最多的规则。--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6日 (一) 08:27 (UTC)[回复]
我也是赞同不要在标题中加入特殊符号的。“总的来说,所有条目命名…同时尽量确保其他人可以简单且符合常识地链接到这些条目”(WP:NC)。条目名只是一个标志,并不真的代表主题的本名;如果条目名中带有特殊符号,对其它读者在其他条目插入链接什么都是不方便的(一般编者不会真的打开连入页面,看看有没有不带特殊符号的重定向)。同时条目首段会介绍主题的本名,这样既方便其它编辑做链接,也不致让读者产生误解。--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6日 (一) 08:27 (UTC)[回复]
(?)疑問:有點不明白「如果条目名中带有特殊符号,对其它读者在其他条目插入链接什么都是不方便的」的意思。望閣下解惑-Hijk910 2013年5月6日 (一) 08:33 (UTC)[回复]
一般读者要在其它条目插入指向Dal★Shabet的内链,这个星星符号的输入会很麻烦,或者是打开软键盘输入,或者要打开条目页面复制标题(虽然一些智能输入法会方便很多);但如果条目标题直接就是“Dal Shabet”,其它编者就会很轻松的连接到这个条目。--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6日 (一) 08:44 (UTC)[回复]
(?)疑問:為什麼「打开条目页面复制标题」是不方便的?(小弟覺得输入文字很麻煩,每次都是复制标题了事)-Hijk910 2013年5月6日 (一) 08:51 (UTC)[回复]
問題是要先找到可以复制的地方,這不是很間接嗎?--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6日 (一) 08:53 (UTC)[回复]
(:)回應:認同可能不方便……-Hijk910 2013年5月6日 (一) 09:14 (UTC)[回复]
阁下觉得“新建一个窗口,搜索框输入AKB48,等待页面打开,鼠标选定标题,Ctrl+C,切换到原来的窗口,Ctrl+V,再输入两对方括号(或者点击工具栏)”和直接输入“[[AKB48]]”相比哪个更方便?xD--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6日 (一) 08:59 (UTC)[回复]
(:)回應:= =不要舉一些這麼短(而且根本沒有符號)的例子嘛……「再會吧、那些愛憐的悲傷啊One·Two·Three/The 摩天樓 Show」以上的閣下真的會一個字一個字輸入?-Hijk910 2013年5月6日 (一) 09:09 (UTC)[回复]
這兩個:Colorful Heart ~12コのきゅるるん♪~Unmei♪wa♪Endless!如何?--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6日 (一) 09:22 (UTC)[回复]
阁下之所以选择了搜索,不正是因为输入不方便么,或者说,如果标题像AKB48那样更便于输入,阁下还会选择搜索么?说白了,标题就是个做链接的,省去特殊符号,既能让大多数读者方便的插入链接(包括不知道有重定向功能的人、顺手插个连接的、以及使用手机的等等),又符合大家的常识。另一方面读者看的是正文内容而不是标题,并不会因为标题没有特殊符号,就认为条目主题本身就没有特殊符号。所以我觉得这是个更好的方式。--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6日 (一) 09:30 (UTC)[回复]
(:)回應:小弟算是被說服了。不過小弟选择复制並不因為標題複雜,而是因為標題很長,而且保證不會輸入錯誤。還有「內文」是否保留符號仍未達成共識,個人認為須另作討論。(個人當然傾向保留)-Hijk910 2013年5月6日 (一) 09:39 (UTC)[回复]
另外(?)疑問MAX!少女心/Happy GO Lucky! ~以快樂☆幸運向前進!~Limited addiction/We Will Win! -在心中接力 碰·碰~碰☆-追憶 -Single Version-/珍貴的話語:以上三個條目閣下會怎樣命名?-Hijk910 2013年5月6日 (一) 09:52 (UTC)[回复]
大陆的输入法中~、☆和-的输入一般不很方便。而且一些符号有特殊意义或许还需要讨论一下,比如游戏条目遇到的双〜类似于副标题,英文会改成冒号而不是直接省略,中文好像是直接空格分隔。歌曲的符号不晓得有没有其它意义……--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6日 (一) 10:20 (UTC)[回复]
除了雙~外,還有單~喔。-Hijk910 2013年5月6日 (一) 10:49 (UTC)[回复]
有特殊符号的条目都有没符号的重定向,不认为有链接困难——Sakamotosan 2013年5月6日 (一) 09:01 (UTC)[回复]
没的话,可以选择追加相应的重定向——Sakamotosan 2013年5月6日 (一) 09:03 (UTC)[回复]
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有重定向这功能的/条目有此重定向,而且某条目还。--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6日 (一) 09:07 (UTC)[回复]

如果技術許可,個人覺得在標題中使用特別符號問題不大,只要為所有具替代功能的名字建立重定向就可以了。話說東洋名字真是層出不窮,如新福音戰士劇場版:│▌--Gakmo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4:41 (UTC)[回复]

贊成設定重定向方便輸入就可以了,畢竟人家先到先得,也符合名從主人的原則。--Justice305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4:51 (UTC)[回复]
(!)意見,先到先得是指繁簡條目命名,跟這無關吧,重點是星星符號★★不好用鍵盤打出來尋找。--Znppo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06:34 (UTC)[回复]
有點離題的(?)疑問:小弟認為若不加上那些符號,就不是正確的名稱。因此,小弟認為,若使用簡單的條目名稱只是為了容易「用鍵盤打出來尋找」,那麼即使條目名稱不用符號,內文(不只是首段)也是必須要用的。請問閣下認同嗎/有何看法?-Hijk910 2013年5月7日 (二) 16:50 (UTC)[回复]
「若不加上那些符號,就不是正確的名稱」這點可能有點矯枉過正了。國情不同,文字輸入系統不同,在這方面的習慣與規則也可能因此不同。舉例來說,日本電視偶像劇「花ざかりの君たちへ〜イケメン♂パラダイス〜」的作品名稱中有個男性符號「♂」,但是此作品由台灣的頻道商代理進來之後,將片名翻譯為花樣少年少女,此時作品名稱中就沒有再特別強調一定要有那個「♂」符號(官網的介紹頁中,大概只有作為標題的美術字體依稀可以看到「♂」符號的形象。如果這個符號對於此作品的意象有一缺少之後名稱就不正確的重要性,日本的製作單位理應不會放任台灣的代理頻道商那麼輕易地去修改它吧?所以說穿了,特殊符號的用與不用,基本上還是一種市場與行銷溝通上的考量,不是那麼非有不可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7日 (二) 17:17 (UTC)[回复]

(!)意見:作为一个“全名党”,我支持完整名称,简写请做重定向。--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02:02 (UTC)[回复]

題外話:簡體字也算簡寫的一種……XD--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9日 (四) 02:08 (UTC)[回复]
真无聊,一个电视剧一定要来两个波浪号,淡定了。--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4:17 (UTC)[回复]
兩個波浪號是日文中用於標示副標題的標點符號,我不是很確定那是標準的標點格式還是慣例,但其用途廣泛無論是電視、卡漫、遊戲,甚至電影跟書籍也都通用。對於其他語言的標點符號用法我們沒有置評的必要,問題的核心還是中文維基是否有必要完全照用,還是依照中文領域的習慣進行修改呢?--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7日 (五) 04:35 (UTC)[回复]

一个条目找出了大量参考资料,但是整理不起来怎么办啊?

大量参考资料摆在面前,该怎么着手整理啊?不同的文章对同一事物的某一个方面都做了介绍,是不是该做出取舍?还是结合在一块?有时候明明写好了概述或内容,后来又发现其他的文章上写的也不错,两个都想用。--VIP-LV9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08:53 (UTC)[回复]

我的建議先設法作簡單說明,只用到一份資料也沒關係,之後再慢慢一點一點擴充,加入其他的參考資料,反正舊的歷史資料都找的到,不用怕修改後改不回來--Wolfch (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2:57 (UTC)[回复]

先做简单说明不行啊!毕竟写的是正文内容,要写详细的,后一点一点的扩充,会不会出现语句不连贯、语句不通顺的问题啊?--VIP-LV9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3:51 (UTC)[回复]
不然就先打草稿慢慢修改吧--Wolfch (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5:39 (UTC)[回复]
根据当初用来建立知名度的来源来列提纲,这些全面介绍主题的文章可以用来决定不同性质之间的篇幅分配,如果两个来源都采用造成性质的介绍过长,构成不当篇幅的话,考虑把内容移到子条目。--Skyfiler留言2013年5月12日 (日) 05:55 (UTC)[回复]
哦!我打算照着参考资料用自己的话加工下,然后在文字各个地方插入不同网站的参考资料角标。--VIP-LV9留言2013年5月12日 (日) 06:09 (UTC)[回复]

我只對「一个条目找出了大量参考资料,但是整理不起来怎么办啊?」這問題答覆,這是因為寫條目經驗不足所造成,假如平常學術上或者工作上有寫過報告或企劃書,其實這方面經驗也可以運用在寫條目,所以我沒聽過有人會因為參考資料太多,就整理不起來,有這種問題的人,真要是沒解決,就很難勝任從事這方面的工作,長久下來也可能誘生出文明病,比方說焦慮,因為一直想要把很多參考資料給整理起來,但因為自身能力就遲遲做不到,如此反覆的循環之下,這種焦慮感很容易就出現在生理上了。--36.232.246.54留言2013年5月12日 (日) 15:33 (UTC)[回复]

有这么严重吗?会给生理上带来什么问题?如果对我来说实在是自虐,我只有放弃了,我很喜欢玩百科,这是我的爱好,我语文以前学的不好,问题是现在在生活上也没有机会接触写作报告之类的文字工作,所以要长期锻炼要花很多时间的,有的条目,我在几个网站都能找到参考资料;要么仅在一个网站就能找到条目的最丰富最详细的内容,我就不知道该怎么整理了。我不知道你们语文水平怎么样,你们有什么好的经验可以传授给我啊!要是真的会因为焦虑带来生理问题,那我就害怕了。--VIP-LV9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4:30 (UTC)[回复]
(:)回應:閣下先試試吧,紙上談兵毫無用處。在閣下的編輯紀錄中,幾乎沒有編輯條目的紀錄。做出成品,大家才能夠給具體的建議。-Hijk910 2013年5月13日 (一) 14:40 (UTC)[回复]
好的,我尝试着开始编辑条目看看,如果有什么问题,还望前辈们多指导。--VIP-LV9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3:15 (UTC)[回复]
這是真實案例,你看這則新聞就知道,只不過是並非每個人都會因此發作,所以也別想的太恐怖,會因個人適應狀況有所差異,比較常見就是緊張就拉肚子這種大腸激躁症。--36.232.219.30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15:59 (UTC)[回复]

Snooker與English billiards

在維基上,有很多條條目把Snooker音譯為「士碌架」(粵音)或「斯諾克」(普音),但現時有「英式桌球」之稱,我認為我們不應捨意譯而採音譯,因此主張把所有音譯易名為「英式桌球」,但是我發現有稱為English billiards的運動被譯為英式桌球。希望在此詢問大家的意見。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2:02 (UTC)[回复]

「英式桌球」係以宗主國與器材稱呼 Snooker,而非該字的「意譯」,其意譯應為「菜鳥軍官」;諷刺的是,它反而是 English billiards 的意譯才對。-Kolyma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0:58 (UTC)[回复]
現時(在香港)雖有「英式桌球」之稱,但 google 搜尋結果,其符合項目數量不如「士碌架」,其普及度大有問題。--Kolym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09 (UTC)[回复]
(~)補充:「en:World Professional Billiards and Snooker Association」被譯為「世界职业台球与斯诺克协会」,「檯球」與「桌球」應同指一物,而桌球較常用。如果把Snooker稱為「英式桌球」,則該會要易名為「世界職業桌球與英式桌球協會」……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2:11 (UTC)[回复]
Billiards在台灣叫做撞球,而桌球在台灣是指乒乓球,和其他地區不太一様(可見地區詞轉換很重要)--Wolfch (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2:51 (UTC)[回复]
确实如此,参见Wikipedia:繁简体转换请求/2005年中的讨论:)--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11日 (六) 13:18 (UTC)[回复]

(*)提醒司諾克en:Snooker)與英式撞球en:English billiards)是不一樣的競賽項目,請勿混為一談。--Kolyma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3:24 (UTC)[回复]

个人见解:
英文名称 zh-tw zh-hk zh-cn
Snooker 諾克 碌架、英式 诺克
English billiards 英式 英式球(东亚运动会、明报)、比力、英式比力 比例球、英式比例球、英式球(字典)、三球落袋式球、英式三球比利(最后两个较少出现)
资料来源:某搜寻器、相关条目、字词转换组(Template:CGroup/Snooker)、[17][18]、'00度百科、[19][20]。mo、sg不知道。另外找不到 English Billiards 翻成英式桌球,初步判断可能是过度转换。--Lakokat 2013年5月11日 (六) 13:32 (UTC) 于 2013年5月11日 (六) 14:22 (UTC) 曾修改[回复]
snooker和English billards是不同的东西,没有证据显示snooker应该被称为“英式桌球/英式撞球/英式台球”(各地区名称),反而English billards是被称为“英式桌球/英式撞球/英式台球”。—Snorri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3:48 (UTC)[回复]
感觉英式台球跟英式桌球有时候是作为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和合称。真乱……--Lakokat 2013年5月11日 (六) 13:53 (UTC)[回复]
有时候确实会这样,但需要区分的时候还是会分清楚。—Snorri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3:55 (UTC)[回复]
刚才再去搜了一下,更新了上表。--Lakokat 2013年5月11日 (六) 14:22 (UTC)[回复]
按照中国台球协会说法,http://billiards.sport.org.cn/tournaments/rules/ 在zh-cn,应该称English billiards为“英式比利台球”。--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11日 (六) 14:40 (UTC)[回复]
但現在香港的新聞報導也稱Snooker為「(英式)桌球」而非「士碌架」。由於Snooker已有合理意譯,捨音譯而採意譯為較理想的做法,但單採意譯則難以分辨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因此建議音意合用,但有名稱過長的弊端:
英文名称 zh-tw zh-hk zh-cn
Snooker 英式諾克 英式碌架 英式诺克
English billiards 英式比利 英式比利 英式比利
剛發現表內不能以-{乂乂乂}-的方法禁止地區詞轉換,唯有以粗體作阻礙。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5:41 (UTC)[回复]
另可加「英式//球」消歧義頁分辨兩者。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5:45 (UTC)[回复]
为什么在Snooker前面加上“英式”呢?又不是English Snooker……--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11日 (六) 15:53 (UTC)[回复]
zh-tw 欄位內容與一般認知不符;在台灣未曾聽過「比利球」、「英式司諾克」的說法。感覺上前面 Lakokat 君所寫的比較正確。-Kolyma留言) 2013年5月11日 (六) 17:01 (UTC)-Kolyma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7:12 (UTC)[回复]
剛才用Google查了一下"比利球",只有2項結果,而且都是「吉諾比利」後面接「球XX」。再查"比利球",有多達31,300項結果,顯見兩地對「比利」一詞用法有別。--Kolyma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7:47 (UTC)[回复]
香港对snooker的书面称呼多用英式桌球,口语则多用士碌架,需要分清玩法的时候也会特地说明是士碌架还是比力。—Snorri留言2013年5月11日 (六) 16:04 (UTC)[回复]
常用名优先,而不是正确名称优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13日 (一) 03:16 (UTC)[回复]
(:)回應zy26:因為Snooker常用名為「英式桌球」,把「士碌架」加在詞中是為了與English billiards 作區別。
(:)回應Kolyma:我用「比利撞球」,是因為上面Wolfch君指出Billiards在台灣叫做「撞球」,而桌球在台灣是指乒乓球,到底何者為對?
(:)回應Snorri:維基的稱呼應以書面語為先,但亦要分清玩法。因此我建議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都應包含「英式桌球」,中間再加「士碌架」或「比力」作分辨。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3:47 (UTC)[回复]
建議各地用語分開討論。--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回复]

台灣用語

在台灣根本沒有人用「比利」來稱呼 Billiards,都是講「球」。Snooker 大多直稱「司諾克」,較少使用「司諾克撞球」,而「英式司諾克撞球」更是罕見。--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4:53 (UTC)[回复]

綜合以上,建議 zh-tw 以「司諾克」及「英式撞球」定調。--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回复]

香港用語

剛才用 google 查了一下,"士碌架"有 750,000項結果,多於"英式桌球"的 138,000項。既然英式桌球有歧義(本身是 English billiards 的直譯,而且东亚运动会、明报用英式撞球稱呼 English billiards),為何不用「士碌架」呢?如此一來,English billiards 使用「英式比力」即可,遠比目前Professorjohnas所提的方案簡單明瞭。-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28 (UTC)[回复]

再用 google 查詢結果,"英式比力" 有 71,500 項結果,而 Professorjohnas 所提"英式比力桌球"則「找不到」;而"英式士碌架桌球"也是「找不到」。--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34 (UTC)[回复]

  • 不可直接以搜索結果的多寡來定奪名稱正確與否。如上所言,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同屬「英式桌球」類,加上「比力」或「士碌架」只是為了消除歧義。而雖然「士碌架」的搜索結果比「英式桌球」多,但正式場合則多稱「英式桌球」[21][22](來源中的「英式桌球」非指English billiards),所以其實Snooker比English billiards更應稱為「英式桌球」。而正因English billiards亦稱英式桌球,我提出了上述方案。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5:15 (UTC)[回复]
(*)提醒WP:命名常規1.2節標題為:「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而非官方名稱。Google 搜索結果不見得完全正確,但可適度反映名稱的常用程度。現將 zh-hk 的兩個方案列於下表,請依WP:命名常規逐一檢視何者為宜。
英文名称 Professorjohnas方案 Kolyma方案
Snooker 英式士碌架 碌架
English billiards 英式比利 英式
先提醒您香港桌球總會並非 Snooker、English billiards 的擁有者或代表者,所以不適用「名從主人」;但若為該會所舉辦的比賽建立條目,那就適用了。--Kolym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7:21 (UTC)[回复]
印象中,在香港,snooker叫作「桌球」或「士碌架」,一般來說,書面語會用桌球[23]。至於English billiards,似乎也可叫英式撞球[24]--Gakm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8:25 (UTC)[回复]
(※)注意,英式桌球並不只由香港桌球總會使用[25][26](這些文章與總會或其舉辦的賽事無關,雖然來源21有提及總會,但並非作主要報導)。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14:10 (UTC)[回复]
(*)提醒:您當前的提案並無「英式球」;如果您要放棄提案而改採Gakmo君的意見作為提案內容,那也可以,不過總得說明白。另外,再提醒您一點:香港亦有媒體使用「英式球」來指稱 english billiards。除非您能證明大多數香港人都能明確分辨「英式球」是指 snooker,而「英式球」是指 english billiards,否則就是有歧義,不宜直接用於維基條目中。 --Kolyma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15:08 (UTC)[回复]
看來您仍未明白我的意思。我的提案無「英式桌球」,但建議使用「英式士碌架桌球」和「英式比利桌球」,正是由於兩者均應稱作「英式桌球」,但有歧義,所以加上「士碌架」和「比利」以作分辨,這點我在上面已經申述過了。至於我剛提供的兩則來源旨在證明使用「英式桌球」字眼的合理性,「士碌架」和「比利」是在使用「英式桌球」的前提上加上作消歧義的。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09:56 (UTC)[回复]
那麼請問 Gakmo 君是否要提案?-Kolyma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4:54 (UTC)[回复]
  1. Professorjohnas君的提案是在常用性和準確性之間選擇了後者,但維基百科條目命名是視乎其是否常用。
  2. 在香港,問題出在英式桌球可以指snooker又可以指English billiards(見[27]))。根據香港政府部門常用辭彙,建議snooker可叫桌球,English billiards可叫英式桌球(雖然會很混淆,請熟悉情況的維基人再斟酌)
  3. 至於撞球,感覺在香港真的不常用,沒有聽過。
--Gakm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2:39 (UTC)[回复]

大陸用語

依據 Google 查詢,"斯諾克" 有 6,900,000 項結果,遠多於 "英式斯諾克台球" 的 907,000 項。至於 English billiards 方面,"英式台球" 有 154,000 項結果,也遠多於 "英式比利台球"(26,100 項)、"英式比例台球"(37,100 項)、"英式比力台球"(1,140 項)的總和--Kolyma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5:45 (UTC)[回复]

我打过几次,初步认为斯诺克的桌子更大 更难打,而桌球就小点容易。。。。。--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4:25 (UTC)[回复]
好像"英式台球"很多也是指”Snooker“或者”Snooker和English billiards的合称“的。--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26日 (日) 01:11 (UTC)[回复]

好條目沒人寫的怪現象

太訝異了!這樣好條目居然沒人拿來寫在中文維基百科。--36.232.246.54留言2013年5月12日 (日) 17:15 (UTC)[回复]

其實英文維基有很多優質條目也沒人翻譯,因為我們人手實在不足。有志翻譯的話,動手去做就對了。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3:50 (UTC)[回复]
我埋頭苦幹翻譯了不少重元素條目,但看到這一條目,不禁要嘆一口氣。或者二氧化碳,連人為二氧化碳釋放的內容都沒有。不時瀏覽客棧,能看出一有牽涉到中國的政治外交大事,大家就蜂擁而至,七嘴八舌,手忙腳亂。真正重要的基本條目卻坐在牆角吃冷風啊!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3年5月14日 (二) 03:35 (UTC)[回复]
維基人對科學藝術都不惑興趣,少人修改,條目質量非常參差。例如攝影,不重新再寫一次,根本連看的價值也沒有。維基人似乎都是御宅族,對歷史政治有強烈興趣,興趣範圍很狹窄。另一現象是,在華人社會,有些專業人士認為中文不是國際語言,沒有必要用,平日聊天,都是用英語,理由同上,他們甚至說不懂得,也沒必要學習中文輸入法。還記得很多年前遇到一位慈善機構主席,他在某些學術範疇有很高聲望,他和他的支持者曾公開用英文說「中文是低等人種的語言」。還有另一個現象,某些專業人士仇視甚歧視普羅大眾。我曾認識一位從事氣象研究的公職人員,他曾說過普通人沒資格學這個,沒資格學那個,這類人甚至會歧視那些科普工作者,認為科普工作者是失敗的一群,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和恨意。這種風氣在美國和某些歐洲國家是沒有的,霍金也寫過一些科普著作,但應該沒有人會歧視霍金吧。112.118.51.195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7:42 (UTC)[回复]
……趕快去寫比較實在,還有別人想寫甚麼又干其他人何事啊?--KOKUY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1:41 (UTC)[回复]
他沒惡意吧?你又何必如此激動?他只不過是說沒人寫,並沒說叫別人寫,看不出來這話有涉及其他人之事。--南灣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7:55 (UTC)[回复]
恨当年没有好好读书就高中落榜,如果我英文和语文学得好的话,我是很乐意来做这些事的。555--VIP-LV9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7:06 (UTC)[回复]

我也觉得有不少好条目也没人翻译过来。-- ──★──  2013年5月17日 (五) 06:31 (UTC)[回复]

高麗

高麗是否應移到王氏高麗,請大家討論,謝謝。--Gakmo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1:43 (UTC)[回复]

当初高丽移动到王氏高丽是用移动请求的方式,而且达成共识通过了的,后来有人趁我不在又移动回高丽,本身就是不遵守共识的行为,现在只不过是正本清源。单就条目本身而言,“王氏高丽”乃是史学界的常用名称,而“高丽”又有多种歧义(歧义还很大),所以用王氏高丽更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3日 (一) 01:56 (UTC)[回复]
「而且达成共识通过了的」←來源請求。
Talk:高麗#请求移回,支持用「高麗」的用戶佔大多數。
說到有歧義,又不見有人要把「宋朝」移到「趙氏宋朝」,再加建「劉氏宋朝」、「子姓宋國」、「韓氏宋國」耶?
--Mewaqua 2013年5月13日 (一) 03:00 (UTC)[回复]
Wikipedia:移動請求/2009年7到9月#2009年7月22日,當時支持移動到「王氏高麗」的就只有User:蘇州宇文宙武和他的戰友(見Talk:高麗#移动到王氏高丽),這種「突襲」說不上是「達成共識」,我沒有義務,也沒有設定鬧鐘要每星期都去Wikipedia:移動請求看一遍有沒有不適當的移動要求,而且當時Shizhao也反對移動,認為「高麗」最常用。--Mewaqua 2013年5月13日 (一) 03:34 (UTC)[回复]
宋朝的微小歧义和高丽的很大歧义有可比性吗?只需要回答有没有通过正常途径移动到“王氏高丽”即可,跟事后谁反对没有任何关系。选举时没投票,事后反对当选者有意义吗?——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3日 (一) 03:47 (UTC)[回复]
(!)意見,討論以前的程序對解決眼下事情幫助不大。針對條目名稱,我查閱網上辭典,「高麗」只有一個解釋,節錄如下:

國名。在今朝鮮半島。隋唐時稱為「高麗」。亦稱為「句驪」、「朝鮮」。

--Gakmo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4:11 (UTC)[回复]
这个明显指的是高句丽,所以说歧义太大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3日 (一) 04:24 (UTC)[回复]
用同一本網上辭典,「宋朝」只有一個解釋:「人名。春秋時宋之公子,名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找「宋」→結果49. 宋朝)--Mewaqua 2013年5月13日 (一) 04:32 (UTC),後有修改[回复]
注意,用同一本網上辭典,宋朝有另一條解釋:「朝代名。(西元960~1279)自趙匡胤建都汴京至帝昺為元所滅止,歷十八帝………」--Gakmo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4:37 (UTC)[回复]
在下一頁找到另一個51. 宋朝,即是「在該辭典宋朝不是只有一個解釋」。--Mewaqua 2013年5月13日 (一) 04:54 (UTC)[回复]
重点是巨大的歧义而不是“一个解释”。——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3日 (一) 04:38 (UTC)[回复]
《中國大百科全書》用「高麗」為詞條名稱(中國大百科智慧藏:「朝鮮封建王朝。王建始建於公元 918年……」),《大英百科全書》繁體中文版用「高麗王朝」。--Mewaqua 2013年5月13日 (一) 04:23 (UTC)[回复]
未能解释巨大的歧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3日 (一) 04:26 (UTC)[回复]
我不認為「高麗」有巨大的歧義足以要捨棄「主條目消歧義」(在主條目放{{Otheruses}}之類)不用,硬是要移去「王氏高麗」。--Mewaqua 2013年5月13日 (一) 04:48 (UTC)[回复]
现在哪个是“主”还不一定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3日 (一) 04:53 (UTC)[回复]

折中建議

(&)建議,既然兩者都通稱為「高麗」,能否採用以下方案:

--Gakmo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4:42 (UTC)[回复]

高句丽也是常用命名,不必改。高麗 (918年-1392年)可以考虑,但总觉得不如王氏高丽简单明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3日 (一) 04:46 (UTC)[回复]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不能再使用“高丽”这个有巨大歧义的名称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3日 (一) 04:48 (UTC)[回复]

有些历史知识的人都可以分清“高丽”与“高句丽”,况且两者还差了一字。因此使用“高丽”一词无可争议。“高丽王朝”使用频率也是很高的。螺钉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2:08 (UTC)[回复]

就像南北朝主要指代中国南北朝一样。南北朝一文是有关中国南北朝。其它的南北朝在南北朝 (消歧义)。高丽主要是“高丽王朝”,其它的放在“高麗 (消歧義)”。这是维基的原则,请相关人士不要在对此文进行破坏。螺钉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2:21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又去拉票了,例如[28]。--Mewaqua 2013年5月13日 (一) 14:50 (UTC)[回复]
@螺釘,請善意推定。@Mewaqua,現時仍未投票,多些人討論不是壞事[29]。--Gakmo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17:10 (UTC)[回复]
苏州的拉票可能有选择性但没有倾向性,不像Coastwat吃相这么难看。--CHEM.is.TRY 2013年5月14日 (二) 06:23 (UTC)[回复]

先仔细讨论下。如果之前的是叫高句丽,又名高丽的话,那么后来者再叫高丽就有点不妥了。我建议这样:

  • 前朝:条目名高句丽,内容“高句丽,又名高丽”
  • 后朝:条目名王氏高丽,内容“王氏高丽,自称国号高丽”
  • 两条目放消歧义模板。

--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3:38 (UTC)[回复]

既然「高句丽」條目的條目名不用「高麗」,就沒有必要硬是為了「平行消歧義」去弄出一個「王氏高麗」。
就算改用大英百科使用的「高麗王朝」也比「王氏高麗」好得多。
箕子建立的國家叫朝鮮,李成桂建立的國家亦叫朝鮮,金日成建立的國家也叫朝鮮,就不見得有理由硬要把「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移動至「金氏朝鮮」去消歧義。
--Mewaqua 2013年5月14日 (二) 04:10 (UTC)[回复]
但现在的问题是“高句丽”又名“高丽”,我不是谈条目名,我是谈他们的国名事实上是又名“高丽”。所以后一个“高丽”就存在歧义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4:16 (UTC)[回复]
王氏高丽盗取“高丽”之名世所共知,何以独享“高丽”正名?举的例子也不能说明问题,“约翰·肯尼迪”条目也不用“肯尼迪”。也没有什么好得多的说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04:24 (UTC)[回复]
最早确实用的是“高丽”,但在高丽之名有巨大歧义的情况下,最先移动到的是“王氏高丽”,见[30],按照先到先得原则也应该用“王氏高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04:30 (UTC)[回复]
有歧義也不一定要用「平行消歧義」,不是非要移到「王氏高麗」不可,用「主條目消歧義」不可以嗎?
我也反對蘇州宇文宙武出於反韓意識形態而堅持移動條目名,見Category:反對將維基百科中文變成維基韓科中文的人
要說「先到先得」就應該用「高麗」,請勿偷換概念。
--Mewaqua 2013年5月14日 (二) 04:35 (UTC)
在名称有巨大歧义的情况下(何况高句丽比王氏高丽还要早),“主条目消歧义”显然远远不如“平等消歧义”。不要拿意识形态说事,这和我什么意识形态没有关系,你看那最先移动到王氏高丽的维基人是什么意识形态?不能用“高丽”,也就是说“高丽”不能先到先得,当然最早的无歧义的“王氏高丽”先到先得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04:45 (UTC)[回复]
我也可以说你出于反对我所谓“反韩”的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而坚持不移动条目名。就事论事,拿意识形态说事一点意思也没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04:50 (UTC)[回复]
就事論事,中國大百科全書和大英百科全書中文版使用的詞條/條目名稱都比你一直堅持「一定要移動到王氏高麗」的重覆言論更有說服力。--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4:56 (UTC)[回复]
不要随便给我加上“罪名”,你哪里看见我一直坚持“一定要移动到王氏高丽”的说法?我只是说不能用“高丽”,其他都好商量,上面都说了“高麗 (918年-1392年)可以考虑”,你怎么选择性失明了?反而是你一直坚持就用“高丽”吧?要说服力啊,我同样可以举出大量史书用“王氏高丽”的例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05:13 (UTC)[回复]
反对部分韩国人篡改、美化本国历史的行为被你说成“反韩”,你真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04:54 (UTC)[回复]

至于朝鲜,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个跟高句丽的问题又有点不一样。我们现在常用名称朝鲜指的是金家的朝鲜。这个又要考虑常用性(之前反对美利坚合众国的朋友不是很喜欢用这个理由?)。而“高丽”一词,则是存在歧义。就本国的习惯看,一般是前朝直接用他们自称的名字,后面的改名,如秦朝前秦。我们再“大英百科使用的「高麗王朝」”,这个名字也解决不了名字本身的歧义。--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4:29 (UTC)[回复]

本人认为蘇州宇文宙武的“王氏高丽盗取“高丽”之名”欠妥。如此逻辑是不是“李氏朝鲜”也盗用“箕子朝鲜”的名称?高句丽一词应该自古存在。高丽即便是盗用,后人已经将两者通过“高句丽”和“高丽”两词相区分。我看了下Talk:高麗的讨论。大家的共识是使用最常用的“高麗”,不是蘇州宇文宙武说的无共识。Coastwat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5:50 (UTC)[回复]

那请问现在怎样解决“高句丽又叫高丽”的问题?--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5:55 (UTC)[回复]

这个问题还需解决吗?高句丽用的是“高句丽”。高丽就是后来的高丽。Coastwat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5:59 (UTC)[回复]

“高句丽又叫高丽”的问题似乎不是现在我们讨论的问题,而是当时已经存在的称号。--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6:28 (UTC)[回复]

我查了一下维基文库,似乎高丽是清朝中国人对高句丽的简称。--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6:42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读者应该是21世纪的人。不清楚还有什么必要讨论“高丽”对现代人的歧义。Coastwat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9:16 (UTC)[回复]
黑雪姬你错了,至少到唐末五代时我们就称高句丽为“高丽”了,比如后晋时修的《旧唐书》就直接写“高丽传”,而旧唐书大多出自唐朝实录,说明唐朝时就已经叫高句丽为高丽,那时候王氏高丽还没有影子呢。维基百科的读者应该是21世纪的人没错,但21世纪的人不是古代人的后代吗?没有古代的知识哪里来的现代的认识。“高丽”对现代人的歧义大到什么程度,从上面某位管理员所举的例子(某辞典的高丽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高句丽)就可以看出来了,当然有必要讨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09:59 (UTC)[回复]
吵半天了你现在才说这个。--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0:09 (UTC)[回复]
同一本辭典對「宋朝」給了兩個解釋,「宋朝」對現代人的歧義是不是很大呢?那麼蘇州宇文宙武是不是又要把「宋朝」移動到「趙氏宋朝」或「趙宋」去消歧義呢?--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0:13 (UTC)[回复]
请Mewaqua举出“同一本辭典對「宋朝」給了兩個解釋”的实例。--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1:06 (UTC)[回复]
Ctrl-F→「宋朝」→F3。--Mewaqua 2013年5月14日 (二) 11:16 (UTC)
这本辞典中,宋朝是两个解释(肯定是由于不能像维基那样用括号消歧义的缘故),而高丽是一个解释(就是高句丽),完全不一样的。现在是想办法解决高丽巨大歧义的问题,扯其他的没有意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11:10 (UTC)[回复]
中國大百科全書和大英百科全書中文版的編者都沒有這個消歧義煩惱,你也不需要自尋煩惱。--Mewaqua 2013年5月14日 (二) 11:16 (UTC)

其實名稱有歧義,使用模板就可以了,例如:

這正是消歧模板的存在意義啊。--Gakmo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1:19 (UTC)[回复]

少来了,现在知道《中国大百科全书》了?大百科用“李朝实录”时怎么选择性失明呢?主条目消歧义是在主条目歧义较小的情况下使用,而现在完全不是,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高丽指的是高句丽,用主条目消歧义完全不合适。——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11:26 (UTC)[回复]
[31]。見Wikipedia:命名常规:「發生由於現有的命名原則不足造成的移動戰……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在共識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1:37 (UTC)[回复]
Wikipedia:命名常规:“尽量使用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称混淆。”在名称有巨大歧义的情况下不用平等消歧义,不是什么原则不足,而是故意造成移动战。现在就是要达成共识,而一上来就搬出“先到先得”,根本没有诚意,说再多也是白说。好了,我要忙论文了,没工夫在这里继续了,看看其他维基人有什么意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11:49 (UTC)[回复]
既然可以「主題目消歧義」,不見得因為存在「宋朝 (人物)」就不可以用「宋朝」作為條目名稱,同理,也不見得「高麗」不可以作為條目名稱。--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2:04 (UTC)[回复]
還有一個例子,韓信韓王信兩個都姓韓名信,《史記》的韓信盧綰列傳寫的是韓王信而不是「漢初三傑」的韓信,也不見得就要因此把「韓信」條目移動到其他名稱。--Mewaqua 2013年5月14日 (二) 12:54 (UTC)
“王氏高丽”只是部分大陆人士近期杜撰的一个新词而已。上面蘇州宇文宙武自己也是说“王氏高丽还没有影子呢”。因此就请不要强迫港澳台读者使用该词。“王氏高丽”在大陆的使用也是很有限的。螺钉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2:22 (UTC)[回复]
“王氏高丽”只是部分大陆人士近期杜撰的一个新词而已。“王氏高丽”在大陆的使用也是很有限的。——来源请求。另外,我说的是唐朝时候“王氏高丽还没有影子呢”,请不要篡改我的原话误导大家,有这样断章取义的吗?就这水平?无语了。和篡改历史的韩国人有的一拼。——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4日 (二) 12:32 (UTC)[回复]
可是高丽的歧义还是解决不了。不如这样:

这样大家都不会有争议。--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2:27 (UTC)[回复]

一番查证后的结果

  1. 最早使用“王氏高丽”的人不得而知,但1971年,台湾的王仪已经有专著:《蒙古元與王氏高麗及日本的關係》出版,之后又有多部关于王氏高丽的史学专著。台湾史学界使用“王氏高丽”也不在少数。
  2. 史书等史料中对某对象的称呼不等于20世纪以后的史学界对某个对象的称呼。现代对某个对象的称呼应当以现代史学界的称呼为参考。
  3. “高丽”是王氏高丽的国号,“王氏高丽”是史学界对王氏所建的国号为“高丽”的国家的称呼。“王氏高丽 - 高丽 - 高丽王朝”基本等价于“宋朝 - 宋 -宋王朝”。—Snorri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4:20 (UTC)[回复]
  • “王氏高丽”是在正史和野史中都找不到的新词。1971年实在不具说服力。史学界使用“高丽”一词远多于“王氏高丽”。“王氏高丽是史学界对王氏所建的国号为“高丽”的国家的称呼。”的说法偏颇,错误的。螺钉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4:33 (UTC)[回复]
可是这个词“可供查证”。--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4:34 (UTC)[回复]

我覺得大家可以基於黑雪姬兄2013年5月14日 (二) 12:27(UTC)提出的務實方案進行討論,求同存異。--Gakm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1:29 (UTC)[回复]

兩個都是劉邦封的王,楚王韓信的韓信和韓王韓信的韓王信條目這麼多年來都一直相安無事,一直都沒有用戶認為「韓信」有巨大的歧義,要把「韓信」改成消歧義頁。--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2:17 (UTC)[回复]
韩信远远比韩王信有名,一般人提到韩信都知道是当过淮阴侯的那位“汉初三杰”之一,但高丽却不同,两种情况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再退一步说没有用户认为“韩信”有歧义和现实中“高丽”确实存在的巨大歧义根本是两码事,你怎么知道以后没有人这样认为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5日 (三) 13:24 (UTC)[回复]
消歧義頁有其存在價值,例如馬鞍山等等,我們應該在此聚焦「高麗應否是消歧義頁」,而不是「韓信/XX/其他應否是消歧義頁」。--Gakm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2:56 (UTC)[回复]
我仍然覺得這些命名爭議,是維基系統才會出現的問題。有些事物沒有絕對正確的單一稱呼,但維基系統卻要做主次之分,實在是有問題。最理想仍是讀者可自行決定看到什麼,我們只提供各種名字選擇。回到正題,「高麗」改為消歧義,取代「高麗 (消歧義)」之後,「朝鮮」與「朝鮮 (消歧義)」又怎麼辦?補充:我其實傾向同意黑雪姬君的方案,「高麗」改為消歧義合理,縱然我覺得「高麗」與「高句麗」不同是常識,我自己不會用王氏高麗,但不反對其他人用。拋朝鮮是想理解一下各位的標準,因為都是韓國類的條目,而且歧義情況同樣存在。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3:33 (UTC)[回复]

(粗體是我加的)

說到底就是蘇州宇文宙武因為自己的意識形態而不停弄出移動爭議,命名常規本來就不理歷史上誰「竊取」了誰,朱棣謀反篡位,條目名稱還是要用「明成祖」。--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3:57 (UTC)[回复]
烦请舍弃意识形态几个字。--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4:04 (UTC)[回复]
那麼,你有甚麼好提議用哪個詞去代替「意識形態」,蘇州宇文宙武另外又在Talk:朝鮮王朝實錄製造移動爭議,他在Talk:李氏朝鲜就說「根據先到先得原則移動回「李氏朝鮮」」(2011年12月7日 (三) 02:03 (UTC)),到了Talk:高麗Talk:朝鮮王朝實錄就不提「先到先得」了。--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4:14 (UTC)[回复]
“李氏朝鲜”是没有争议的命名,和高丽的情况完全不同;“李朝实录”也同样。一直说意识形态一点意思也没有,我也可以说你意识形态,纠结于此对问题的解决一点帮助也没有,真浪费我时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5日 (三) 04:56 (UTC)[回复]
Talk:高麗#请求移回有十幾個用戶討論,當然凌駕以前得四個人參與的討論(還不計你在2009年7月22日趁User:KEIM被封禁期間發起移動,人家連反對的機會都沒有)。--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5:05 (UTC)[回复]

请各位注意,今年是2013年,现在是新开讨论。请不要再列举之前讨论的参与人数及结果(不过证据可以)。--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6:43 (UTC)[回复]

再说一次,古代史书史料中的称呼不应该凌驾于20世纪以来的现代史学界的称呼。史书中称本朝和前朝的名字大有不同,还会为了避讳而改字,这些现代人也不必遵循。一切称呼应当以现代史学家的称呼为优先考虑,这是常识。—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1:25 (UTC)[回复]

(粗體是我加的)

--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1:42 (UTC)[回复]
以上的引用说明了,有大量的资料使用“高丽”来指代王氏高丽。现在需要明确的是,是否有同样多的资料,使用“高丽”来指代高句丽。如果用高丽指代王氏高丽的远远多于高句丽,也远远多于用“王氏高丽”指代王氏高丽,那么就应该使用主条目消歧义。如果使用高丽来指代高句丽和用高丽来指代王氏高丽都同样常见,那么就有必要使用平等消歧义。—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1:51 (UTC)[回复]
辞海》(中国权威综合性百科全书)“高丽”(用消歧义方式)、“高句丽”(在前)和“王氏高丽”(在后)条,也说明中国史学界习惯将王建的政权称为“王氏高丽”。查“征高丽”、“伐高丽”,绝大多数指的是隋唐时代对高句丽的征伐,而蒙元时亦曾多次征伐王氏高丽,在搜索结果中却较少提及,足见用“高丽”指代高句丽也是非常常见的,甚至比指代王氏高丽还要多。上面提到的很多书用“高丽”指代王氏高丽不假,但多为韩人作品,把韩人的史观直接翻译过来,并不代表中文世界的史观。中文维基的历史条目应该反应中文世界的史观,包括对历史名词的译名,而非韩人史观的中译版。上面也有台湾维基人提到他们的权威百科全书中“高丽”只有高句丽一个意思,这就很说明问题了。要举例子还很多,我给你几篇专业论文就可以了。[33][34][35]等都以“高丽”指代高句丽,[36]更指出高句丽后期直接改名叫“高丽”,说明“高丽”也是高句丽的正式名称,那与高句丽没有任何关系的王氏高丽窃取“高丽”之名已经很明显了。我想我举的例子够多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5日 (三) 13:19 (UTC)[回复]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何時變成「權威百科全書」?再加一個你的原創研究:「把韓人的史觀直接翻譯過來,並不代表中文世界的史觀。」順便一提,那位用戶不是台灣人。--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3:48 (UTC)[回复]
不管是不是台湾人,那本辞典是台湾的吧?台湾教育部门修订的辞典不算权威,难道私人修订的辞典更权威?另外,“把韩人的史观直接翻译过来,并不代表中文世界的史观”,这不是原创研究,而是基本判断,难道把日本的新历史教科书翻译成中文,就代表中文世界承认日本教科书的史观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5日 (三) 13:56 (UTC)[回复]
Wikipedia:命名常规談的是「在中文使用地區是否常用」,沒有規定「文獻原作者必須是中國人」。--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56 (UTC)[回复]
修辭典的只是語文學家,我不認為能保證在歷史上他們是權威的。重點不是官方或民間修的,重點是這是一部語文辭典;歷史界的習慣最好是找相關歷史學家編纂的著作比較恰當。--Reke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10 (UTC)[回复]
现在是修百科,不是修历史,所以不能够只是单方面看历史方面的书籍。--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12 (UTC)[回复]

蘇州宇文宙武列举的仅是个例,并不能证明“王氏高丽”一词可以压倒“高丽”。维基百科中连接到王氏高丽的文章都不足50个。 http://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9%93%BE%E5%85%A5%E9%A1%B5%E9%9D%A2/%E7%8E%8B%E6%B0%8F%E9%AB%98%E4%B8%BD 这点足可以说明这一名使用范围的狭小。螺钉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30 (UTC)[回复]

这点什么都不能说明……--CHEM.is.TRY 2013年5月15日 (三) 14:34 (UTC)[回复]

你们整天抓住苏州没有用啊。现在最大的问题还是高丽有巨大歧义,所以高丽必须是要消歧义。此外,我不支持使用括号的原因是,读者往往会先搜索高丽,而不是括号高丽。这样先入为主的阅读方式导致读者面对一个只有描述后高丽的条目加深“高丽只有后面的王氏时代”的错误观点。--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42 (UTC)[回复]

不同意你的这种观点。维基百科中连接到高麗的文章大多数都是指高丽王朝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9%93%BE%E5%85%A5%E9%A1%B5%E9%9D%A2/%E9%AB%98%E9%BA%97你若强行将高麗变成消歧义,会破坏这些原本流畅的连接。这是对维基质量的严重破坏。螺钉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4:55 (UTC)[回复]
這個技術上只要用「鏈入頁面」去查詢出所有連到消歧義頁的條目,然後改掉就行了,沒那麼嚴重到「破壞」。--Reke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5:00 (UTC)[回复]
  • 如果用Snorri的角度做出發點,我們應該是要考慮現今史學界的常用字眼,以及何者較為常用。然而第一個問題是:史學期刊及著作通常不會限制你的名詞使用,除非你用錯,又或者他們審核不嚴。所以支持「高麗」或「王氏高麗」做主命名的人,只會找到有利自己的證據,但又不會找到否定對方的證據。換言之,這種判斷「常用」的方法其實根本沒結果。
  • 第二,「中文世界的史觀」又是一個可圈可點的物體。這是「中國大陸」其中一面的史學抑或真的「中文世界」?要知道,韓國的史學研究一樣有用中文發表,而部分大陸的韓國研究學者同樣也會採用韓國研究。當然,兩國捲入東北邊疆歷史與現狀系列研究工程的定位之爭的史學家,牽涉到政治及意識形態,在此不論(汗,維基竟有此條目)。
  • 第三,這回不抓住蘇州不行。因為他所引魏存成的文章,主線不是說「高句麗」改自己國號為「高麗」,而是講中國朝代何時首次冊封「高句麗」為「高麗」,只有一句列中原高句麗碑的碑文為證據,指碑文有出現過「高麗大王」四字。其註腳其一所引的是金毓黼所著的《東北通史》。然後當你再查《東北通史》,那邊說的同樣是北齊改封「高句麗」為「高麗」。兩邊都沒有說過「王氏竊高麗」一事。特別值得留意的是,《東北通史》也是與後來東北工程的觀點一脈相承,由於高麗王朝並沒有如「高句麗」般視為中國東北的一部分,所以連其建國史也沒有論述。有趣的是金毓黼還提到唐人如何將新羅渤海國也誤稱「高麗」。
  • 然後又再回到正題,先不在「王氏是否竊高麗國號」一事上作主觀判斷。我們可以肯定「高句麗」與「高麗」的確長期被混為一談。在無法使用常用原則、而先到先得又無助解決爭議的情況下,那就將「高麗」改成消歧義不就可解釋清楚?抱歉分成四段。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5:15 (UTC)[回复]
贊成做平等消歧義。從上述各方引證的資料和我自己查閱的資料來看,“高麗”指代高句麗和“高麗”指代王氏高麗都有大量的使用,而且沒有發現一方的使用遠遠多於另一方,以至於要做主條目消歧義的地步。建議將高麗作為消歧義頁,王氏高麗和高句麗分別用王氏高麗高句麗條目敘述。至於王氏是否竊高麗國號,以及其他內容上的問題,應該另作討論。—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5:45 (UTC)[回复]

回歸命名常規

(※)注意,在使用漢語的地區,以「高麗」代表高麗王朝(公元918年-1392年),是較「王氏高麗」常見的(起碼在中港台裡,港、台是這樣)。根據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的規定:「尽量使用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称混淆。如果存在同名事物,可以使用消歧义页面。」基於「高麗」在漢語中出現較大歧義,故建議(一)高麗為消歧頁;(二)上述之高麗王朝使用高麗 (918-1392年)高麗 (王氏)(而非「王氏高麗」,若證實在大陸「王氏高麗」較常用,可使用字詞轉換。)以上-Gakm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6:04 (UTC)[回复]

如果是「平等消歧義」,只接受大英百科全書中文版使用的「高麗王朝」作為王建開國的高麗國條目名稱,不接受已在2009年和現在被其他多位用戶反對的「王氏高麗」,不接受蘇州宇文宙武所謂的「王氏高麗乃竊取高句麗之國名,讓其獲得「高麗國」之名比李氏朝鮮之於「朝鮮國」更加名不正言不順」的個人主張。--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6:14 (UTC)[回复]
Talk:高麗#高麗移动到高丽王朝已经被否决过了,既然你反对用“王氏高丽”,也不能无视“高丽王朝”遭到的反对。现在可以认为“高丽”用“平等消歧义”方法解决达成共识了吧?王氏高丽的问题可以进一步探讨。至于你反复陈述不接受我的主张,抓住我不放,我认为是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的。谁都可以有自己的见解,你接不接受我的简介和现在讨论的问题根本毫无关系,不知道你一直纠缠这个干什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5日 (三) 16:48 (UTC)[回复]
你又再一次偷換概念了,Talk:高麗#高麗移动到高丽王朝討論的是在「高麗」和「高麗王朝」二選一。--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6:57 (UTC)[回复]
这不是偷换概念,是证明高丽王朝是有人反对的,你不能否认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5日 (三) 17:03 (UTC)[回复]
如果“高麗”被用來做消歧義頁面的話,那麼拿來做王氏高麗的條目名的應該是一個無歧義而又常見的名字。從這一點來說,“高麗 (918-1392年)”沒有“王氏高麗”常用。另外針對“王氏高麗是大陸人發明的新詞”說兩句。我能查到的“王氏高麗”最早在史學界的使用是台灣歷史學家王儀1971年的《蒙古元與王氏高麗及日本的關係》、1980年《趙宋與王氏高麗及日本的關係》等專著。除非能夠找到1971年以前的大陸史學專著中用到“王氏高麗”,以現在的資料來看,“王氏高麗”是台灣學者首用的。而且現在在台灣也並不少用。高明士, 張崑將的《中國文化史》(五南圖書出版)、《王民信高麗史研究論文集》(國立臺灣大學出版)等書都是用“王氏高麗”,所以“王氏高麗是大陸人發明的新詞”是不正確的。—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6:39 (UTC)[回复]

@Mewaqua,「高麗王朝」比「王氏高麗」更不常用,GOOGLE搜尋可證明。@Snorri,在維基百科中,有消歧作用、附於條目名稱的括號,不應視為名稱的一部分,正如王杰 (1982年出生)就是「王杰」,而非「王杰 (1982出生)」--Gakm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7:39 (UTC)[回复]

這樣的話還是要比較在提到王氏高麗的時候,現代人是使用“高麗”更多還是“王氏高麗”更多。然而有一個問題是,即便是使用王氏高麗的資料,也喜歡用高麗來作為簡稱。也就是說,單純統計數量的話,用“高麗”指代王氏高麗應該是要比用“王氏高麗”指代王氏高麗的多(尚未能確定),但前者之中有一部分是因為“高麗”是王氏高麗的簡稱而使用的。而命名常規中是提倡使用事物的全稱的。在使用“高麗”的資料中,也有一部分的資料的觀點是認為全稱是“王氏高麗”。這一部分被作為簡稱使用的“高麗”不應該算在使用高麗作為王氏高麗稱呼的資料中。—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7:51 (UTC)[回复]
常用名稱就是常用名稱,很難這樣分離出來吧。美國是常用名稱,它是美利堅合眾國的簡稱,現時美國就是條目的名稱。法國英國等如是--Gakm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8:05 (UTC)[回复]
有一點區別。我指的是一本書之中,作者可能在開頭或者需要區別的地方使用“王氏高麗”的全稱,但後面的章節裡為了方便就用“高麗”作為簡稱,但這不說明作者認為就該用“高麗”而不用“王氏高麗”。就好比有些作者一開始用一兩次“毛澤東”、“蔣介石”、“汪精衛”,後面的章節裡就只用“毛”、“蔣”、“汪”,用上個幾十次,但不說明作者認為“毛”、“蔣”、“汪”是合理的稱呼一樣。美國也是一樣,很多書裡面用了一次“美國”、“台灣”以後,就喜歡用“美”、“台”來做簡稱,比如“某某人赴美深造”,“美軍方人士認為”、“台XX部長”等等,但這裡的“美”、“台”什麼的也不應該被統計到常用性的數據裡面去。—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8:15 (UTC)[回复]
美國高麗不是普通簡稱,也是名從主人,它們會自稱為美國、高麗。但毛澤東應該不會自稱「毛」。--Gakm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8:20 (UTC)[回复]
用類比的例子當然永遠不會很恰當。高麗當然不是普通的簡稱,但研究常用性的時候,應該把作為簡稱的那一部分數量剔除掉。畢竟命名常規不只有常用性,也有別的規則。—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8:27 (UTC)[回复]
討論似乎又回到原點。不認同閣下有關剔除的說法,否則美國等常用名稱便站不住腳。無論怎樣,這個問題反反覆覆討論多時了,只希望大家能夠求同存異,找到長治久安的方案,讓大家的精力回到更重要的事情上,例如創建條目。晚安。--Gakmo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8:36 (UTC)[回复]
美國的討論我不清楚,但即便將我所說的情況剔除,該叫美國的還是叫美國,該叫美利堅合眾國的還是美利堅合眾國。總之現在的共識部分是對高麗用平等消歧義。至於原來的王氏高麗內容移到“高麗 (918年-1392年)”還是“王氏高麗”還是“高麗 (王氏)”,我其實沒有太多意見。一切以命名常規為基準便可。—Snorri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9:25 (UTC)[回复]
  • 早起再來。理解Gakmo所說的簡稱問題,但我認為這不是簡稱那麼簡單。以下是建基於「高麗」用作消歧義頁,所以焦點是用「高麗王朝」抑或「王氏高麗」做命名。第一,「王氏高麗」等冠以君主姓氏的做法,在史學出版上(特別是中國)其實由來以久,但用途卻正正是消歧義。由於歷史原因,中國史學界對韓國史的關注是近代的事情,所以舊日將「高句麗」誤稱為「高麗」的惡習也遺留下來。為表清晰,史家有時會冠以君主姓氏區別。這種做法在兩岸三地時有出現,本身沒有絕對標準。
  • 第二,何以見得「王氏高麗」有消歧義用途?我們可再用金毓黼的《東北通史》做例子。由於金毓黼是以中國為本位看「東北」,所以一直用中國朝代的冊封為論述主軸。雖然高麗王朝的歷史屬韓國史,但因「高麗」一詞於中國易生歧義,又不能不提及之。結果面對「高句麗」亡國後的小國,金毓黼也冠以君主姓氏於開首。比如在論及小高句麗的爭議時,金毓黼是用「高氏之高麗」來稱呼,然後再說「王氏之高麗」代新羅而興,最後再說唐人嘗記載「新羅」為「高麗」。這種情況或許以大陸居多,但在兩岸三地都會出現(縱然起碼在香港,高麗王朝用的比較多,又起碼在大學上中韓關係史、東北亞史、東亞史是這樣吧)。當然必須再次指出,「高麗」、「高麗王朝」與「王氏高麗」在史學稱呼上,本身並不排斥。對贊成使用「高麗」作「高麗王朝」一方來說,「高麗王朝」也可是消歧義的一種,因為人家原名就是「高麗」。只是我認為,名從主人顯然不足以消除「高麗」本身的歧義,那就退而求其次用消歧義的名字做主條目吧。
  • 第三,常用規程於此並不適用。Google可以為冷辟的事物作一常度程度評估,但對於高麗王朝的大題目,準確度就會大打折扣。雖然google起碼可確定的是,兩岸三地也會用「高麗王朝」做命名(因為互不排斥嘛)。
  • 第四,當「王朝」與「王氏」互不排斥時,為何我傾向用「高麗王朝」做主命名?因為我不想維基捲入東北工程的爭議。若然提議用「王氏高麗」做主命名的原因,是因為中國朝代冊封「高句麗」國號為「高麗」->「高句麗」在晚年已改成「高麗」->此「高麗」與彼「高麗」有重大歧義->所以用「王氏高麗」的話,那麼我們很可能將中文維基扯入東北工程的問題。事實上就算中文維基編輯無意傾向東北工程,其結果卻是採用了類似東北工程的觀點。這部分就算在中國內部史學界也有很大爭議,在此不贅。相比之下,「高麗王朝」沒有這個爭議,同樣精準,在兩岸三地也常用(縱然我們無法按地區判斷何者較常用)。那麼就建議這樣:「高麗」改成消歧義,現「高麗」移到「高麗王朝」,「王氏高麗」重定向到「高麗王朝」兼在首段說明「又稱王氏高麗」。高麗 (918年-1392年)高麗 (王氏)是否創建作重定向,視乎各位需要。回到之前的話,這本身沒有絕對正確的稱呼。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0:37 (UTC)[回复]

謝謝閣下的詳細資料。贊同您所說的,這本身沒有絕對正確的稱呼。至於使用「高麗王朝」,根據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應使用常用名稱,若「高麗」較「高麗王朝」常用(甚至「王氏高麗」也較「高麗王朝」常用),似乎並不支持使用「高麗王朝」。因為「高麗」在漢語中存在較大歧義,建議以此作消歧義頁,而王氏高麗則使用高麗 (918年-1392年)高麗 (王氏)高麗 (王朝)(?)。--Gakmo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2:11 (UTC)[回复]

很高兴在“高丽”用平等消歧义的问题上大家基本达成了共识。这样吧,为了尽快达成最终共识,也为了照顾不喜欢“王氏高丽”和“高丽王朝”用词的一部分用户的意见,大家各退一步,都不用“王氏高丽”和“高丽王朝”好了。我认为高麗 (918年-1392年)是最为准确和没有争议的表达,毕竟高麗 (王氏)高麗 (王朝)其实都只是“王氏高丽”或“高丽王朝”的翻版,会引起某些用户的不快。希望尽早达成一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6日 (四) 03:04 (UTC)[回复]
我的底線是「高麗王朝」。如果談不攏,就以無共識結案或投票,不可能叫我繼續無底線的讓步。--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3:42 (UTC)[回复]
(:)回應,請根據命名常規行事,而非您的底線,條目並非專屬於任何人。--Gakmo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4:05 (UTC)[回复]
「高麗王朝」這個名字並不違反命名常規,我也並不「擁有」任何條目頁面,但不是別人堅持要加王氏或加括號我都要簽名支持,不想在以後被人說成「當時你也支持XX」。--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4:16 (UTC)[回复]
另外,根據2009年蘇州宇文宙武把「朝鮮王朝」移到「李氏朝鮮」後,開人肉機械人在大量頁面修改「Category:朝鮮王朝XX」為「Category:李氏朝鮮XX」的往事[37],今次如果改成「王氏高麗」,他一樣會開人肉機械人在大量條目改分類,這是「牽一髮動全身」。--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4:32 (UTC)[回复]
謝謝回應,尊重和理解您的意見。「高麗王朝」似乎不符合「尽量使用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此一規定,因為最常用的就是「高麗」,不過,因應它在漢語中的較大歧義,才適當加上消歧括號。--Gakmo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4:37 (UTC)[回复]
支持以上朋友的讨论结果,高丽王朝跟王氏高丽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太应该使用在条目名称上。--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3:47 (UTC)[回复]
我不反对用高麗 (918年-1392年)来记载王氏高丽。只希望在条目内文里面不要将王氏高丽作为“大陆学者发明的新词”。具体原因理据我在上面已经列明。至于某人威胁“如果談不攏,就以無共識結案或投票”,实在是以个人的所谓“底线”挟持条目,罔顾多数人的努力,还要以无理猜测的方法来进行人身攻击,实在是恶劣之极。—Snorri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4:39 (UTC)[回复]
不去翻太遠,從2010年直至這一刻我都未編輯、移動過「高麗」條目,你的「威脅」、「挾持條目」等指控是無中生有,「建議無共識結案或投票」怎麼可能是「威脅」任何人,難道有人發起Wikipedia:投票/人物條目勳銜使用方案投票也是威脅他人嗎?--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4:54 (UTC)[回复]
看來還要在名從主人上澄清一點:雖然我上面嘗試代入他人情境,設想「高麗王朝」也可是消歧義的一種,但我並不同意這說法,因為兩者性質不同。「王朝」本身不是為了消除「高麗」歧義而加,而是類似中國習慣在唐宋元明清後面加上「朝」,詳見柳在河的《高麗王朝史》、其他的Koryŏ Wangjosa及數之不盡的韓國出版書(雖然「高麗」才是原本的國名,又例如韓國亞細亞文化社編的《韓國思想史資料選集·高麗篇》,不再列舉,也不重覆上文論點)。所以名從主人的話,「高麗王朝」與「高麗」其實是相當的。與其維基自創「高麗 (加括號)」作主命名,倒不如用「高麗王朝」。
而就算名從主人以外,「高麗王朝」其實在兩岸三地也是常用之詞,只是一者,史學界沒有強制規範用詞,所以「高麗」、「高麗王朝」、「王氏高麗」在兩岸三地都有出現;二者,「高麗王朝」在民間也是常用詞,上面的google已可初證(縱然「王氏高麗」亦是常用,不贅);三者,「高麗」一詞在中國史學出現諸多混淆,故「高麗王朝」一詞在中國地區,才帶有消歧義的意義。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5:14 (UTC)[回复]
謝謝回應。的確,「高麗王朝」是可取的。但維基百科有其規範,命名常規要求最常用,故以「高麗」優先。而加括號在維基百科是普遍做法,畢竟我們談的是維基百科中的條目。--Gakmo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5:48 (UTC)[回复]
Wikipedia:消歧义#条目的命名:「如果那些定义擁有另外的名称,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称,我们就可使用它们。例:泰坦火箭(而不用泰坦 (火箭))、计算机病毒(而不用病毒 (计算机))」,謹供參考。--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12:59 (UTC)[回复]
按以上理论,王氏高丽也是可取的。然则无法确定哪个词是作为条目的主名称。我建议高麗王朝王氏高丽统统做成重定向。--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6:01 (UTC)[回复]
现在没人说不用高丽,是高丽有歧义要做消歧义。--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08:17 (UTC)[回复]

單看可靠來源

單看可靠來源(以中國大陸的CNKI)搜查百科資料得[38]點百科打關鍵詞而得:

  • 王氏高丽
  1. 外国历史大事典: ....朝鲜封建王朝之一,918年由大将王建所创立,首都开京(今开城)。9世纪末,新罗王朝国势渐衰,农民起义迭起,地方封建势力据地称雄,一时之间又出.....
  • 高丽王朝
  1. 大学历史词典
  2. 中外文化知识辞典
  3. 中国成人教育百科全书·社会·历史
  4. 文史哲百科辞典

以此,建議以高丽王朝為主條目,加distinguish模版連到其他條目。--(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18日 (六) 15:23 (UTC)[回复]

在使用CNKI全文检索论文资料的话,用“王氏高丽”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有3910条,用“高丽王朝”检索的结果有2583条,所以从检索结果来看,王氏高丽在学术界比高丽王朝更加常用。—Snorri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15:43 (UTC)[回复]

請不要單看數量,若你是用全文检索论文,CNKI會擴張搜索/擴展查詢en:query expansion),那數量不具學術代表意義。反之,百科做為第三級來源,百科條目的「命名標題」就更具學術代表意義。--(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19日 (日) 01:34 (UTC)[回复]

首先,你没有列出台湾等地的学者对“王氏高丽”的使用(根据上面的材料,“王氏高丽”为台湾学者所创,比大陆还早);其次,“高丽王朝”无法解决目前的冲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8日 (六) 16:42 (UTC)[回复]

這只是起個頭,您可以自己找一找台灣、香港、或甚至是東亞研究Area Studies中的英文文獻。舉證責任是共享的,不是一個人說你沒做,你就要去做,你若要補充符合你意見的理據,就自己去找,找的時候也注意找的品質,數量不是一切,各種出版物也並非等價。--(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19日 (日) 01:34 (UTC)[回复]
      • 雖然在這情況下,我覺得數據庫只能證明常用與不常用,不能用作證明何者更常用就是了。用數據庫查證哪個地方最先使用某個詞語,也是很危險的。因為很多很多很多論文著作,都沒有放上數據庫,沉睡在某個圖書館的角落。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03:17 (UTC)[回复]
    • @User:蘇州宇文宙武,看來您沒有讀我己回Snorri的:

請不要單看數量,若你是用全文检索论文,CNKI會擴張搜索/擴展查詢en:query expansion),那數量不具學術代表意義。反之,百科做為第三級來源,百科條目的「命名標題」就更具學術代表意義。--hanteng 2013年5月19日 (日) 01:34 (UTC)

您若不懂資訊檢索系統和搜尋引擎的原理,那麼請您考量以下事情,是否我們在討論的名詞:

  1. 出現在第三級來源的百科全書的條目標題
  2. 出現在第二級來源的學術論文標題
  3. 出現在第二級來源的學術論文全文內好幾次
  4. 出現在第二級來源的學術論文全文內一二次
  5. 根本沒出現在第二級來源的學術論文全文,是因為擴展查詢en:query expansion)的關係?

若您真的要數數量,科學的符合資訊檢索系統和搜尋引擎的原理,一定要考慮是否使用精確搜尋、字頻、引用相對的重要性、以及出現的領域,更不用提CNKI的所謂「論文」大量包括了所謂的核心期刊和一般沒有經過同儕評審的雜誌文章,若您沒有提出更好的基本書目學數據,如搜尋、字頻、引用等等相對的重要性比較,你那兩個數字完全不具任何統計顯著性。反之,我僅以第三來源的百科全書的條目標題,簡單地利用不同第三級來源的條目標題選擇的頻率,更能支持這裡的討論重心(百科條目的標題命名選擇),統計顯著性也十分清楚界定在「百科全書標題」的數量比較上。請您多瞭解在資訊檢索系統和搜尋引擎的原理中,number of hits不是品質或相關性的指標,而多是Recall 及Precision 兩種指標,而這兩種指標也不能只靠計算機的演算法,還要專家/人去做獨立檢驗。請您在檢視並收集資料時,避免只看到你想看到的證據。

至於Snorri的數據,我剛試了一下,若你改用「精確检索」且侷限在論文題目名詞的話 (點期刊,再點篇名):

  • 高丽王朝:20 条结果
  • 王氏高丽:3 条结果

所以擴展查詢en:query expansion)的確有對Snorri以為是證據的結果造成了影響。

若您們還是不服,可以去試一堆您們想試的,但一定要記得用「精確检索」,必要時還可以用排除的(有A無B vs 有B無A)。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0日 (一) 08:37 (UTC)[回复]

一句话,CNKI不是唯一可靠来源。——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08:50 (UTC)[回复]
一句話,目前來眾多來源顯示(可靠百科全書的題名和可靠論文的題名)「高丽王朝」四字的用法遠高於「王氏高丽」四字,4比1或20比3。--(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0日 (一) 17:06 (UTC)[回复]
数字不是必要考量,还要看质量。我真怀疑你的学术水平,光靠百科全书的题名和论文的题名就能看出一个词的使用频率和学术意义了?你怎么不搜索全文?你不知道一篇论文题名中可能不出现“王氏高丽”或“高丽王朝”,但正文中会出现?上面Snorri的搜索是个好方法,防止遗漏任何一个可靠来源,而结果在上面已经很清楚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1日 (二) 02:28 (UTC)[回复]
我要說的是上面Snorri的搜索和你的搜索不能取代閱讀正文,而Snorri的搜索和你的搜索的結果已是擴展查詢en:query expansion的結果,請試試「精確检索」再回報。--(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1日 (二) 15:59 (UTC)[回复]

CNKI擴展查詢效果和誤導

看來不少維基人不求甚解還質質他人水平(某人說:「我真怀疑你的学术水平」),我已經不只一次明示說許多搜詢檢索系統內定會有用擴展查詢en:query expansion)會誤導結果,要改用「精確检索」,但就是有人寧願說別人水平不高而不願動手試。

「精確检索」-「全文」:期刊

CNKI期刊的「精確检索」-「全文」結果數量如下:

  • 高丽王朝:找到 1,243 条结果
  • 王氏高丽:找到 311 条结果

這樣子就推翻了Snorri和蘇州宇文宙武的搜索結果數量的代表性,因為他們用的是擴展查詢en:query expansion)後的結果,而像找王氏高麗很可能CNKI的搜詢結果包含了擴展查詢高丽王朝的結果,這也是為什麼要改用「精確检索」的原因。

換句話說,若真的要用電腦搜查代替讀的話,也要有系統化符合科學的基礎,而CNKI的搜索/資訊檢索系統的基礎也要有點基本知識和多試試的精神吧,不是找到支持你想要的結論就是對的。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1日 (二) 16:12 (UTC)[回复]

「精確检索」-「全文」:期刊-差集

再補充差集數量,CNKI期刊的「精確检索」,

  • 全文含「高丽王朝」但不含「王氏高丽」:找到 1,143 条结果 (點专业检索,填入 FT='高丽王朝'-'王氏高丽')
  • 全文含「王氏高丽」但不含「高丽王朝」:找到 211 条结果 (點专业检索,填入 FT='王氏高丽'-'高丽王朝')
  • (double check之用) FT='王氏高丽'and FT='高丽王朝' 找到 100 条结果
  • (double check之用) FT='王氏高丽'+'高丽王朝' 找到 1454 条结果

數量基本上符合集合論的期待。--(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1日 (二) 16:30 (UTC)[回复]

新的方案展示

1. 黑雪姬User:BlackLotux提案

以上。--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12:19 (UTC)[回复]

(+)支持此方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17日 (五) 13:41 (UTC)[回复]
可以接受~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01:31 (UTC)[回复]
(+)支持此方案。—Snorri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12:52 (UTC)[回复]
(+)支持--CHEM.is.TRY 2013年5月19日 (日) 16:21 (UTC)[回复]
(+)支持,這方案較可行。--Znpp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3:24 (UTC)[回复]

2. User:Mewaqua提案

我可以選下面「方案2」嗎?
--Mewaqua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03:58 (UTC)[回复]
補充:其實我傾向方案2的,不過對我來說兩個也可接受。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07:52 (UTC)[回复]
(+)支持此方案,唯希望高麗王朝也多一個distinguish或other uses的模版。--(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19日 (日) 16:16 (UTC)[回复]

投票不能代替共识

现在上面像投票一样的框架是hanteng开的,但大违我们讨论的初衷。很高兴我们基本上达成了高丽作为平等消歧义页面的共识。讨论是为了达成共识,但共识的达成不是投票能够替代的。hanteng之前也列举过投票不能取代共识的建议,而且现在投票本身明显不合理。现在还在讨论中,没有人打算过开投票,之前的支持只是表态,不是投票。希望大家继续讨论,以达成共识。谢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04:50 (UTC)[回复]

(:)回應最早投票(打支持模版)的不是我。繼續討論當然可以,我做的只是純排版,請看編輯記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0日 (一) 08:11 (UTC)[回复]
我已经说了,之前的支持只是表态,不是投票。感谢你对自己的投票选项的否认。现时讨论显示,对于使用王氏高丽还是高丽王朝并无任何共识,欢迎大家继续讨论以达成共识。谢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08:34 (UTC)[回复]
回上上面:到底是誰幫我加支持模版的..................................已移除。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08:39 (UTC)[回复]
我已說了,是排版[39],我不是第一個加支持模版的,當有兩個方案出來,而有一個方案有人填支持模版,就補上排版以示對兩方案的區分和公平處理,否則原來的排版[40]看起來不只到是一個方案還是二個方案還是附加方案。--(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0日 (一) 08:46 (UTC)[回复]
說得好,投票不能代替共識,而且蘇州兄你第一次移動的時候也是在明明有人反對的情況下本沒有共識,卻被錯誤移動了;但這麼多年過去,我個人也不打算追究錯誤移動的管理員責任。說到底,蘇州兄當初不就是被KEIM的破壞所激怒,進而變得有些矯枉過正了嗎?VANK之流如果再來破壞,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就够了。相對和平的年代在標題上糾纏,難保不是親者痛仇者快。--Zhxy 519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11:51 (UTC)[回复]

Hanteng的“技术”误区

Hanteng的意见无法解决当前的纠纷,尤其是,只引用CNKI,无法说明该名字的历史渊源、使用广泛度(非学术界)等等的问题。过分使用CNKI数据库,最终只会让维基百科陷入象牙塔的怪圈,越来越过度追求专业化,严重影响维基百科的人人皆可编辑的根基。同时你的意见无法解决争议,反而将争议本身推向更严重的,无可挽回的深渊。Snorri的重点不是搜索准确度而是说有台湾学者提出这个名词,且被大陆学者采用,这个才是关键。——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1日 (二) 16:44 (UTC)[回复]

CNKI是資料庫,不是來源

CNKI是資料庫,不是來源,而在多數情況下CNKI裡面找到的東西比一般Google或Baidu的東西更符何WP:可靠來源,要比的是裡面的來源,就像可靠來源是某一本書而不是Google Books。--(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2日 (三) 01:07 (UTC)[回复]

按時序摘要此討論串的CNKI部份

注意誰先開始使用/誤用CNKI的:

在使用CNKI全文检索论文资料的话,用“王氏高丽”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有3910条,用“高丽王朝”检索的结果有2583条,所以从检索结果来看,王氏高丽在学术界比高丽王朝更加常用。—Snorri留言) 2013年5月18日 (六) 15:43 (UTC)

    • 在使用CNKI全文检索论文资料的话,用“王氏高丽”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有3910条,用“高丽王朝”检索的结果有2583条。哪个更常用自己判断。PS:维基百科不以CNKI参考结果为标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02:21 (UTC)

#CNKI擴展查詢效果和誤導 CNKI期刊的「精確检索」-「全文」結果數量如下:

  • 高丽王朝:找到 1,243 条结果
  • 王氏高丽:找到 311 条结果

這樣子就推翻了Snorri和蘇州宇文宙武的搜索結果數量的代表性,因為他們用的是擴展查詢en:query expansion)後的結果,而像找王氏高麗很可能CNKI的搜詢結果包含了擴展查詢高丽王朝的結果,這也是為什麼要改用「精確检索」的原因。--hanteng 2013年5月21日 (二) 16:12 (UTC)

Hanteng的意见无法解决当前的纠纷,尤其是,只引用CNKI,无法说明该名字的历史渊源、使用广泛度(非学术界)等等的问题。过分使用CNKI数据库,最终只会让维基百科陷入象牙塔的怪圈,越来越过度追求专业化,严重影响维基百科的人人皆可编辑的根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1日 (二) 16:44 (UTC)

至於某人學某人硬拿學術的大帽子來訴諸民粹的常識,而非方針的WP:可靠來源對已出版的作品的要求,本人在此先不多說,只請大家詳讀方針如Wikipedia:可靠來源。--(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2日 (三) 01:16 (UTC)[回复]

人人可编辑只是技术角度而言,采用wiki系统,并不是说维基百科就不要追求专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22日 (三) 01:26 (UTC)[回复]
+1書生。另外,總覺得討論的方向愈扯愈遠,然後總有些奇奇怪怪的觀點令我無語。好吧大家那麼喜歡搜,試試搜「고려왕조」(高麗王朝)及「왕씨고려」(王氏高麗)。注意「고려왕씨」(高麗王氏)與王氏高麗是完全不同的事物。我傾向「高麗王朝」的原因,乃因「王朝」就如中國唐宋元明清後面加「朝」一樣的用法,仍適用於名從主人;反之王氏高麗卻局限於華文史界,特別是當我看到《東北通史》那個「高氏之高麗」的用法。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4:08 (UTC)[回复]
hanteng老師指出的很好。我只要求維持現用名。所謂歧義,我不怕說難聽的,就是庸人自擾。--Zhxy 519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11:42 (UTC)[回复]
名从主人的话,高丽王朝这个名字本身并不是属于现在的韩国或朝鲜的,不过Oneam你提醒了我一件事,我们理应从名从主人处考虑。稍后我会告诉大家,为什么要使用括号消歧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2日 (三) 13:28 (UTC)[回复]

请遵守维基原则

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冲突

  •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
  • “如果:发生由于现有的命名原则不足造成的移动战。目前不能通过解释、调解、讨论命名方针达成共识。则: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在共识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螺钉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23:37 (UTC)[回复]

新的讨论重开

已经提出全新的证据及观点,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高丽”问题。——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8 (UTC)[回复]

條目「龜」的導言有不妥

我不是爬蟲類的專家,不過覺得這個條目的導言有些奇怪,好像以烏龜代表整個龜鱉目,恐有不妥,因為水魚也是龜鱉目的生物,但顯然很少人會把水魚當作烏龜。而且整個條目幾乎沒有任何參考資料,可信性成疑。--112.118.51.20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2:56 (UTC)[回复]

在下也這麼覺著,生物學好多條目都不甚完善,先放在這裡討論吧,過一陣子沒異議可移動。--淺藍雪 2013年5月13日 (一) 15:12 (UTC)[回复]
有些傳統的動物名很難對應特定的科學分類,其實沒有必要硬套上某個分類單元。Luuva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11:41 (UTC)[回复]

条目的概述必须要参考资料吗?还有为什么插入链接时,在“显示文字”一栏总是自动添加网址?

我想问一下,给专有名词(普通名词)添加概述(定义),这样的概述要不要必须添加参考资料?一般名词的定义也可以用自己的话写(理解)的。 还有为什么插入链接总是在“显示文字”一栏自动填入网址啊!我每次都是把自动填的网址删除,再打上标题的。--VIP-LV9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06:50 (UTC)[回复]

加一加比较权威嘛。如果不加的话,等人给你加{{fact}}吧。关于总是在“显示文字”一栏自动填入网址,是这样的,加内部链接时比较方便。您就忍忍吧。--Gqqnb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4:29 (UTC)[回复]
知道了,谢谢指教。--VIP-LV9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3:58 (UTC)[回复]

请移除工业行动工人运动的重定向

之前从没听过工业行动这词,看到重定向到工人运动、而且工人运动中没有任何说明还以为是什么地区用词,所以就修改了今天展示的优良条目中的用词。后经人回退后搜索发现这两者有差别,其实“工业行动”的意思更接近罢工。那么在“工人运动”条目建立前,应该删除此不正确的重定向,或者重定向到“罢工”都好些。--小烈 (找我?) 2013年5月15日 (三) 22:04 (UTC) --小烈 (找我?) 2013年5月15日 (三) 22:04 (UTC)[回复]

看來是地區用語差異。順帶一提,台灣這頭是用「勞工運動」。--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6日 (四) 16:22 (UTC)[回复]
劳工运动是labour movement,工业行动是industrial action。两者是不同的。—Snorri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6:29 (UTC)[回复]
仔細看一下en:Industrial action這條目的內容就會發現,兩者其實是差不多的事,只是定義範圍稍微廣義還是狹義些而已。因此中文中不見得有把二者分得那麼清楚,混用意指所有的類似行為的可能性極高。--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6日 (四) 19:27 (UTC)[回复]
请不要原创研究了,有区别就是有区别,你又怎么知道别人分得清不清楚,难道你就能代表所有中文使用者说话了?—Snorri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20:06 (UTC)[回复]
那就請您把區別詳細介紹出來吧!英文版的Industrial action條目被掛上了unreference標籤,所以那反而才是有原創研究嫌疑的說法。附帶一提的是,我在互助客棧跟討論板的發言永遠只代表我的個人意見,如果有人認同我的看法當然好,但是我從來就沒有代表過除了我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發表意見。話說回來,您又怎麼斬釘截鐵地知道這兩個詞一定有區別、別人沒有把兩種用法混在一起呢?--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7日 (五) 04:27 (UTC)[回复]
我没有某些人把维基百科内容拿来当正规来源、自我参考的习惯。要知道两者的区别可以去查词典,无论是韦氏还是牛津还是朗文都行。简要地类比来说,这两个词的区别类似于“战争”和“战役/军事行动”,“绘画流派”和“绘画技法”,只有说“工会从今日起开始采取进一步工业行动”,不会有人说“工会从今日起开始采取进一步劳工运动”,只有说“二十世纪初劳工运动此起彼伏”,不会有人说“二十世纪初工业行动此起彼伏”。—Snorri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15:44 (UTC)[回复]
對不起,因為地區用語差異之故,在台灣這頭從來沒有聽過「工會從今日開始採取進一步工業行動」,只有「勞工行動」或是「勞工抗爭」之類的用法。所以您雖然說得斬釘截鐵,但至少就我們這頭的角度來說,上面那段全都是不知所云。--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8日 (六) 20:14 (UTC)[回复]
又一次高估了你的理解能力,真是不好意思呢。重复:只有说“工会从今日起开始采取进一步工业行动【陆港】/劳工行动【陆台】”,不会有人说“工会从今日起开始采取进一步劳工运动”,只有说“二十世纪初劳工运动此起彼伏”,不会有人说“二十世纪初工业行动【陆港】/劳工行动【陆台】此起彼伏”。—Snorri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20:38 (UTC)[回复]
這不就是同一件事的廣義與狹義差別而已嗎?您總不會因為中午吃了一碗麵當午餐,就說那不叫做吃午「飯」、兩件事完全不相同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8日 (六) 21:03 (UTC)[回复]
首先,我前面的留言中没有表露过“完全不相同”的意思。我说的是两者不同两者有区别。其次,劳工运动要写的是运动史,著名运动领袖人物,各种运动指导思想,对各地社会的影响。工业行动要写的是具体的行动方式(罢工,延迟工时等等),行动手段的发展,各地法律对此的规定限制等等。这个讨论是要不要开重定向,不是说两者意义有重叠之处就要重定向。两者完全可以开两个不同的条目。有人写了“棋类运动”条目,难道“象棋”、“围棋”就一定要重定向到“棋类运动”?总之我(-)反对重定向,希望能写出两个条目。—Snorri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21:55 (UTC)[回复]

做一個小更正,industrial action在台灣應該是叫「爭議行為」,學界、媒體、官方我各舉一個例子:學術來源台灣媒體中央通訊社中華民國的勞委會網站。這的確跟勞工運動不同,只是勞工運動裡的一種激烈手段。--Reke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13:02 (UTC)[回复]

这么说应该做地区词转换:zh-hk:工業行動;zh-tw:爭議行為。但我不确定大陆叫什么。可以先做港澳和台湾的转换。—Snorri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13:12 (UTC)[回复]

T-ara條目跟派生成員條目出現過多國旗的問題

支持您的建議。我覺得這些國旗模板濫用的程度實在太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6日 (四) 09:34 (UTC)[回复]
我个人倒是觉得还好…尤其是維基百科:格式手冊/旗幟-不要使用太多的旗幟这个例子,我觉得这个“反例”反而比该条目的最新版明朗多了;对于一个不了解足球的人来说根本不可能一眼从俱乐部名推出国家……--小烈 (找我?) 2013年5月16日 (四) 10:26 (UTC)[回复]
您舉的例子居然有四國國旗,的確很誇張,然而我所舉的例子,大概是現在沒出現第三國,如果這女子團體他們開始在韓國、日本以外第三國開始藝人活動,這些藝人條目的模板很可能會變成國旗嘉年華會般的混亂難以閱讀。現在這些條目雖僅有兩國國旗交替輪流使用,但我覺得已經有辨認惡化容易造成混淆的情況,我還是動手去更改一下這些條目的國旗好了。--Znppo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2:33 (UTC)[回复]
不了解足球的人也未必能知道国旗对应哪个国家,所以还是直接打汉字吧……--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17日 (五) 04:28 (UTC)[回复]
用汉字表示我是大力支持的。我只是觉得完全不表示反而不妥…--小烈 (找我?) 2013年5月19日 (日) 02:19 (UTC)[回复]

这算什么,简直是弱爆了,看我大钢铁侠教你如何使用国旗模板[41]--InstantNull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2:17 (UTC)[回复]

的确,enwiki很少看到用旗帜模板的,中文的电影条目最喜欢用。--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4:25 (UTC)[回复]
不是只有旗幟模板而已。不知道原因為何,但中文維基似乎存在很多有模板癖的用戶……--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7日 (五) 04:47 (UTC)[回复]

首页的“每日图片”:那并不是野草呀!

明明烧的是木头……请速速修改主页以及File:Schwedenfeuer_Detail_04.JPG的描述。--小烈 (找我?) 2013年5月16日 (四) 10:22 (UTC)[回复]

完成乌拉跨氪 2013年5月16日 (四) 10:26 (UTC)[回复]
顺带一提,新浪微博那边管理员也当作是野草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0:32 (UTC)[回复]

爆米花 (零食)的命名風波

早前,我把大幅擴充後的爆米花 (零食)提交到DYK,但User:CCCY留下了他的意見:

我個人認為使用爆米花 (零食)並沒有問題,而且,如果改用爆米花或玉米花命名,可能會惹起香港用戶的反彈,因為香港人稱其為爆穀或爆谷,而且,一旦改名,消歧義、主條目、模版也要更改。請問各位有甚麼意見?--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5月17日 (五) 02:51 (UTC)[回复]

香港用戶的反彈關這條目啥事?反正這條目原本就是中國大陸用戶開條的,依照先到先得原則條目名也是以中國大陸習慣用名為主,爆穀爆谷作為重定向條目並且用noteTA轉換。消歧義條目中的大米香其實跟爆米花沒有完全重名,只是名字有點類似,而那個兒童節目則因為知名度順位較低,所以我支持使用主從式消歧義的作法,建議將爆米花直接用於介紹這種零食,而不是當消歧義頁。--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7日 (五) 03:01 (UTC)[回复]
明明是noteTA,做什么重定向。--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4:01 (UTC)[回复]
好像沒說明清楚:noteTA轉換的是主條目本身,其他的別名作為重定向。目前看起來主條目似乎沒有用消歧義標籤的必要,因為唯一一個真正重名的是爆米花 (兒童節目),但這只是一個連條目都還不存在、知名度也不是非常高的電視節目而已。--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17日 (五) 04:11 (UTC)[回复]

牽涉這風波的頁面有:

--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5月17日 (五) 05:02 (UTC)[回复]

又不是將「爆穀」改用「爆米花」命名,怎會惹起香港用戶的反彈?同意爆米花 (零食)(►)移动爆米花,並將玉米花爆玉米花爆穀爆谷(►)重定向爆米花。noteTA維持不變。--沙田友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10:51 (UTC)[回复]
我於 2013年5月17日 (五) 12:10 (UTC+8) 的留言消失了(被人誤刪?),現在重貼如下:『其實我就是香港用戶。目前條目名稱是「爆米花 (零食)」而不是「爆穀 (零食)」或「爆谷 (零食)」,既然這項移動建議並不涉及將香港用詞移到其他地區用詞,看不到為何會惹起香港用戶的反彈。「爆米花」(以及「玉米花」、「爆穀」等)最常用的意思就是指這種零食,所以應該將爆米花 (零食)移動到爆米花。』
以上各位的意見都是支持移動,似乎只有Carrotkit一人對此有保留。--CCCY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12:50 (UTC)[回复]
香港用戶表示支持移動。--Risk留言 2013年5月19日 (日) 12:55 (UTC)[回复]

林溢欣來源是報導還是廣告?

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有管理員剛回復了林溢欣,但我懷疑新來源《新MONDAY 訪問》是置入性行銷/廣告。這「報導」比之前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10月#媒體操守:報導還是廣告?中討論那篇過份太多了(標題是《中英文一級榮譽生 真才實學補習名師》,小題是「中大一級榮譽學士」、「知識技巧兩者兼備」、「著重題型分柝 強項主攻新學制」),如直接放在維基一定G11。回復的管理員指「無據證之為置入式廣告」,請大家也討論一下--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7日 (五) 04:39 (UTC)[回复]

不看原文的话,facebook就不是一个及格的来源。--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6:25 (UTC)[回复]
facebook只是轉載,看原文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7日 (五) 10:45 (UTC)[回复]
[42]資料來源是他的補習班網站,屬廣告,若無新聞來源就建議提刪。--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8:15 (UTC)[回复]

條目哈日族的問題

哈日族被用戶Hkjacksonhk加上存廢模板,

但查閱1月28日之存廢討論並未發現Hkjacksonhk提出存廢討論,可能用戶認為在頁面放存廢模板就會刪除條目。

過了4個月才發現, 現在告訴用戶是否會太遲?

還有, 哈日族該如何處置?--Music♪Mathφ 2013年5月18日 (六) 16:00 (UTC)[回复]

已给他留言。存废模板我删掉了,因为提报未完成和又增加了几个来源。条目仍有改善空间。--YFdyh000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16:59 (UTC)[回复]
好的,非常謝謝你--Music♪Mathφ 2013年5月19日 (日) 01:47 (UTC)[回复]

維基餅

剛剛弄好了{{WikiCookie}}!可以給我一塊維基餅嗎?我很肚餓……--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5月19日 (日) 03:21 (UTC)[回复]

請問這有何用處? -- Zamœux ŘeQaz Wiki637 2013年5月21日 (二) 15:05 (UTC)[回复]

打算提升為WP:FL,但自己沒有足夠時間和知識,懇請大家幫忙!--Carrotkit -> 工作室 / 客棧 (歡迎參加電子遊戲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3年5月19日 (日) 11:24 (UTC)[回复]

中文维基几乎选不出来特色列表,即使所有的问题都已经解决。提升为FL是为了征求意见,那建议去其他语言维基,要不就等过几年中文维基人多一些;想获得Tag看主编者人气;想做测试那我欢迎,不过评选时条目质量不要太说不过去xD--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19日 (日) 11:41 (UTC)[回复]
目测很难。什么算是常见?某些游戏的地图文件、存盘文件的格式算不算?还有mac系统和其他系统的文件格式算不算?一查英文还真有收录。--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2日 (三) 02:49 (UTC)[回复]
Mac有可能不是常用的么...--lavixcanvas M T C I ❤ Hart of Dixie + Revenge 2013年5月22日 (三) 15:13 (UTC)[回复]

單純只是洗頭髮,生活中這種事情也可以拿來寫成條目唷?因為英文版有Hair washing,但是中文版沒有。--36.232.247.1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12:38 (UTC)[回复]

英文版里人家洗头发洗得多好啊,还是干洗呢。。--Gqqnb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13:43 (UTC)[回复]
那边也没有来源……--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3年5月19日 (日) 13:59 (UTC)[回复]

建议把电视条目合并到电视机条目

本来电视应该只是电视机的简称,合并后重定向为电视;不知道各位维基人是否同意。♦ 二十八星宿 ♦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05:35 (UTC)[回复]

同意Nivekin君的說法,不同意合併的建議。電視應該作為一個總論條目使用,關於電視機的硬體介紹則另外以獨立條目收錄之。(PS. 目前中文維基的電視這條寫得不是很好還有改善空間)--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0日 (一) 07:03 (UTC)[回复]
(!)意見,兩者分別為子母集合,電視為母集合,所涵蓋範圍較廣,內容包括電視節目、電視機硬體等,較為廣義,電視機則為子集合,所涵蓋範圍較廣,內容僅包括電視機硬體而已,較為狹義。
兩個不同集合,母能包含子、子不能包含「於」母,所以不能拿子取代母。--Znppo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11:45 (UTC)[回复]

那么就反过来电视机合并到电视,早知道就应该这样说。 囧rz…… ♦ 二十八星宿 ♦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11:27 (UTC)[回复]

对使用 {{Infobox WS}} 的条目的意见

我给 {{Infobox WS}} 添加了“note”参数,设置“note=none”就可以取消“本页可能包含Unicode的国际音标”的提示。建议大家检查一下使用此模板的条目。-- ──★──  2013年5月20日 (一) 05:47 (UTC)[回复]

知音网是否可算作可靠来源

最近在编辑肯尼迪诅咒发现有一处引用知音网的三种解释[43],09年环球网也有类似文章[44],看到英文维基并没有这样的说法,就去问了一下,人家看起来也像没有这事的样子。那么应该把这看作可靠来源吗?--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1日 (二) 03:42 (UTC)[回复]

您或許要問的是,這條目名稱是否有可靠來源支持。--(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7:22 (UTC)[回复]
英文条目似乎有相关来源,我懒得弄过来。--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5日 (六) 12:54 (UTC)[回复]

建議刪除「Category:福特貨車」

小弟建議刪除「Category:福特貨車」,因為現已用新分類「福特市售車」來概括這個舊分類,謝謝。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03:52 (UTC)[回复]

  • 什麼是「市售車」?似乎不是標準漢語。--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1日 (二) 04:26 (UTC)[回复]
  • 您好,「市售車」當然並非標準漢語,而是一般俗成既定的用語,這個詞是相對於「概念車」、「改裝車」的。一般來說,各家車廠先發展出概念車,再修正成可以達到大量生產化的產品,然後上市銷售。消費者購買此產品後想加強懸吊、動力、底盤、制動、內裝外觀等,自行花錢改裝後則稱「改裝車」。如果您有更好的用詞,歡迎提出,甚至可以直接修改。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15:15 (UTC)[回复]
用「市售車」來當分類名感覺很古怪,一般常見的分類應該是用「量產車」(mass production car)來與概念車或賽車作區隔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1日 (二) 15:29 (UTC)[回复]
同大象(我想「市售車」應該只是台灣本地的詞彙,在其他華語地區似乎並不流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3:03 (UTC)[回复]
怪怪的,難道概念車或原型車就不是福特車系的一部份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3:46 (UTC)[回复]
但是「貨車」應該都算是「量產車」的一種。建議保留「貨車」分類,另建「私家車」分類如何?--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4:00 (UTC)[回复]
  • 大象兄:將來「福特概念車」可以另立子分類,雖然目前沒有相關條目。

SiuMai兄:我當然贊成保留「貨車」分類,但建議刪除「福特貨車」子分類。請參考英文版維基百科,並沒有「品牌+貨車」這樣的子目錄。
各位大哥:如果沒有更好的用詞,小弟目前傾向「福特量產車」這個名稱。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4:10 (UTC)[回复]

本人之前就於分類:梅賽德斯-平治車輛之下建了「梅賽德斯-奔馳貨車」的子分類,用以區分Benz的貨車。--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4:31 (UTC)[回复]
這是台灣所謂的「大貨車」
在台灣所謂的「大卡車」
其實我認為「(某某品牌)貨車」這樣的分類也有點怪怪的。一般來說,雖然也有公司採取比較特例的分法,但世界上大部分車輛製造商都會把產品分類為「commercial vehicle」與「passenger vehicle」兩個部門,然後再細分。因此我建議若要把某家汽車製造廠的車輛產品作分類,可以考慮分成「(某某品牌)商用車」與「(某某品牌)乘用車」。順道一提的是「貨車」這稱呼在台灣這頭其實是有歧義的,因為一般口語上若說「貨車」,大部分的人直接聯想到的都是後面有個貨艙或是頂蓋的商用車,而平板或是開篷設計的通常稱呼為「卡車」。雖然說因為地區用語差異考量分類不見得需要遷就台灣用戶的慣用名,但如果其他地區的慣用稱呼方式可達到避免這種分類模糊狀況的效果,建議還是採用可以更準確說明車輛種類的敘述方式來當分類或條目名稱。
福特目前並沒有生產commercial/truck這個領域的產品,他們旗下的所謂「貨車」應該是指F series吧?F series從最小的F-150到大型的F-750用途與尺寸落差很大,但一般來說這類的車都被分類在pickup至light-truck之間,所以應該同時屬於福特的乘用車與商用車分類底下。--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5:14 (UTC)[回复]
福特Transit不是「貨車」是甚麼?--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5:29 (UTC)[回复]
至少在福特自己的品牌內是把Transit分類為「Van」,算是light-commercial分類底下的類別。以台灣來說習慣叫這種車輛為「小貨車」,以便與truck-base的「大貨車」區隔。底盤版本比較短、車重比較輕的van在全世界都是使用一般乘用車(小客車)執照就可以駕駛,所以通常會跟需要特殊商用車駕駛執照的truck作出區隔,只是各國的法規與市場級距算法都不同,所以比較難訂出一個一刀兩斷的分類系統,中間一定有些跨級或是在某些國家屬於A類、其他國家又屬於B類的模糊地帶存在。--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5:48 (UTC)[回复]
  • SiuMai兄:不過那個「梅賽德斯-奔馳貨車」子分類就沒有相對應的跨語言分類,不是嗎?英文版維基百科是條目最多的版本,小弟一直堅持以此語言版本作為相對應。您建立的分類:梅賽德斯-平治車輛給了我靈感,或者把「福特市售車(量產車)」改成「福特車輛」(可對應英文版的Category:Ford vehicles)?
  • 題外話:要相對應的跨語言分類,到英文維基建個分類不難。--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2日 (三) 07:19 (UTC)[回复]
  • 本人已查證過英文維基,所有汽車品牌的市售車子分類皆用「Category:(品牌名) vehicles」,所以中文維基皆可以「Category:(品牌名)車輛」相對應。另,是否只有管理員才能修改分類名稱?若是的話,麻煩請通知管理員,小弟設立的「Category:福特市售車」、「Category:日產市售車」、「Category:馬自達市售車」、「Category:速霸陸市售車」等四個子分類都要修改名稱,謝謝。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7:59 (UTC)[回复]
其實分類是沒辦法移動的,要更改分類名稱得先創立新分類後,將舊分類中的條目都移入,然後替舊分類掛上刪除模板。原則上只有管理員可以執行最後一個步驟,其他的部分一般用戶也可進行,但是我經先幫您把Category:福特車輛Category:日產車輛Category:速霸陸車輛Category:馬自達車輛幾個分類與相關的母分類、wikidata連結都設定好,您只需要動手把條目移入就成。--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2日 (三) 09:02 (UTC)[回复]

请教下关于参考来源的引用

最近编辑长平之战时看到[45]有一篇张邦邦和慈爱民的引文,但是我在网上找到的最早的只有[46]。是否该用最原始的文章,或者是随便谁转载的来源都可以?--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1日 (二) 08:55 (UTC)[回复]

超国家主义条目重大歧义的改良建议

在我们讨论超国家主义http://en.wikipedia.org/wiki/Nationalism#Ultranationalism的时候,多半是讲德国工人党的理念之一,但这个条目现在并未提及分毫,而是在讲日本的超国家主义。我建议优先改良此条目。 --HAN留言 2013年5月21日 (二) 20:18 (UTC)[回复]

关于肯尼迪诅咒的相关解释

这条目有“在美国民间流传着三种主要的说法,一是20世纪70年代流传于美国南部的迷信说法,肯尼迪家族的先人约瑟夫·肯尼迪为了换取家族掌握经济政治的资源,曾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因而会受到诅咒。二是约瑟夫·肯尼迪在20世纪30年代曾任驻英国大使时,因阻挠逃脱纳粹统治的犹太牧师在船上祷告,而遭到犹太牧师的诅咒。三是约瑟夫·肯尼迪在20世纪30年代曾任驻英国大使时,曾拒绝为500名被送进纳粹死亡集中营的犹太人派发签证,因而遭到犹太人的诅咒。”“--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2日 (三) 02:30 (UTC)[回复]

而关于肯尼迪诅咒的具体内容,在美国的民间则有多种说法,大体上是出卖灵魂给魔鬼或遭到犹太人诅咒。”这样的说法不少中文媒体(如凤凰网环球网)都有转载,但是我在英文维基询问时(en:Wikipedia:Reference_desk/Archives/Humanities/2013_May_21#The folk explanations of the cause of Kennedy tragedies?)人家却认为这些说法完全不靠谱,那么是否应该删除?

(~)補充:500犹太人一说似乎是出自典型的八卦媒体《世界新聞周刊》。[47]--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2日 (三) 02:30 (UTC)[回复]

将此移动到《世界新聞周刊》条目。此外,此条目英文明明应该翻译为肯尼迪悲剧,为何会成了具有宗教或迷信意识的“诅咒”????--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04:09 (UTC)[回复]
似乎肯尼迪诅咒google结果多一些。还有另外两个说法呢?是否也应该认为是可靠来源的报道?没有可靠来源要不要删除?--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6日 (日) 04:14 (UTC)[回复]

有关IMDB评分数据

详细见魔法少女小圆条目讨论页。

我们在编辑的时候都忘了,IMDB的评分数据是在随时变化的,还不排除有恶意低分的评价,拉低平均分。

我感觉这不是一部电影的问题,印象中牵涉IMDB评分的电影有很多(很可能条目中的9.5是以前的评分,现在或许会更高或者更低,有谁在每天不断查询数据?或者交由机器人负责跟进处理这个问题?我记得好像没有吧),所以进一步提交客栈讨论。--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8:23 (UTC);[回复]

不可能人工吧……是說我都會加查閱日期以求保險。--KOKUYO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9:15 (UTC)[回复]
这种任何用户都能打分的评分最好不要使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23日 (四) 01:42 (UTC)[回复]

被诅咒的导航模板“太阳系天体”

太阳系天体轨道列表 大小列表 质量列表 发现列表
区域
按轨道顺序排列
内太阳系 外太阳系 海外天体(TNO) 最外围 备注
(半径/km)
类地行星 小行星带 氣態巨行星 柯伊伯带 离散盘 奥尔特云
行星 水星11 金星7 地球6 火星8 木星2 土星3 天王星4 海王星5 半径2400~70000
清空轨道
矮行星 矮行星 谷神星33 冥王星17
鸟神星23
妊神星25
阋神星18 球形、未清空轨道
半径470~1300
候选矮行星 智神星62
灶神星65
健神星87
创神星30
2002MS434
亡神星35
潫神星36
······
2007OR1024
赛德娜32
······
部分星体较大
确认球形即可升格 
绕日
小天体
规则轨道 地球
特洛伊
火星
特洛伊
小行星带 特洛伊
小行星
海王星
特洛伊
柯伊伯带 微小星体群体
流星雨为细碎微粒
不规则轨道 阿登型-阿波罗-阿莫尔型
(近地小行星)
半人马小行星 離散盤 奥尔特云
达摩克型小行星 · 短周期彗星 长周期彗星
卫星 大于矮行星 月球14 木卫一13
木卫二15
木卫三9
木卫四12
土卫六10 海卫一16 半径1300~2700
两颗比水星大
尺寸与矮
行星相当
土卫三31
土卫四29
土卫五20
土卫八22
天卫一28
天卫二27
天卫三19
天卫四21
冥卫一26 球形
半径500~800
小于矮行星 土卫一97
土卫二70
天卫五79 海卫八88 妊卫一98
亡卫一99
阋卫一43 接近球形
半径200~260
小卫星 人造卫星 火卫 小行星卫星 其它木卫 其它土卫 其它天卫 其它海卫 微小星体群体
行星环 太空垃圾 木星環 土星環
麗亞環
天王星環 海王星環 细碎微粒
注:各大星体尾数为其尺寸排名,太阳1不在表中。
排序靠后的星体序号仅供参考,因为缺乏多数TNO准确数据,且形状古怪的天体的平均半径因算法各异而变动。
尺寸第1~36名半径大于400km,全部列出;排名37~99,列出了所有非TNO星体,排序截止2015.1最新数据
本人发现列举太阳系天体的页面缺少一个一目了然的结构框架,因此建立了这么个导航模板。
横向从左到右是各天体由内到外的轨道顺序排列,由上到下是按由大到小顺序排列,全表还分上下两半,上半是直接绕太阳公转的天体,下半是卫星。
对于数目有限的星球,即依靠强大的自重的压力而呈现球形的天体,每颗都依次单列;而相对碎散的、微小的、且形状怪异的小天体,都按类别群列。
在各个星球后面给出了该星球在太阳系各星体中的大小排名。
请大家把它同太阳系天体列表太阳系天体大小列表作个比较,就会发现,那些列表严格按某单项特征排列,反而比较杂乱,不容易很快找到要找的目标星体,而这个模板层次清晰、主次分明,即浓缩又全面。您拿到任何一个天体(或小天体群),在表中找到它的位置,左边看看它的类别、上边看看它的位置,也能得到最基本的天体信息。
但是,有个名为钢琴小子的编辑,不断对这个模板质疑,不断地删除对这个模板的采用。他一遍又一遍地拿它和太阳系模板比较,但是,我并非要拿这个模板顶替太阳系模板,两者侧重点不同,前者太阳系模板是对太阳系的概览,而太阳系天体模板是对每个天体的概览。
特此请求懂些天文的同好,说点公道话,谢谢,如果有修改意见,也请不吝赐教!--Haojian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9:10 (UTC)[回复]
关于卫星星球大小的分级参见en::Natural satellite:本模板将卫星星球分作3档,是源于对全体卫星排列后出现两个大的空档,就自然分开了。 The seven largest natural satellites in the Solar System (those bigger than 2,500 km across) are Jupiter's Galilean moons (Ganymede, Callisto, Io, and Europa), Saturn's moon Titan, Earth's moon, and Neptune's captured natural satellite Triton. Triton, the smallest of these, has more mass than all smaller natural satellites together. Similarly in the next size group of nine natural satellites, between 1,000 km and 1,600 km across, Titania, Oberon, Rhea, Iapetus, Charon, Ariel, Umbriel, Dione, and Tethys, the smallest, Tethys, has more mass than all smaller natural satellites together. 而同时,这三档恰巧和矮行星尺寸相对应,即大型卫星显著大于最大矮行星阋神星,中型卫星介于最大和最小矮行星之间,中小卫星显著小于最小矮行星谷神星。--Haojian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9:25 (UTC)[回复]
  • (!)意見,这个前段时间在这里提起过,存档位于Template talk:太阳系#太阳系导航模板,当时参与讨论的不多。
  • 我个人是倾向于{{太阳系}},而不赞同{{太阳系天体}}。尽管我觉得{{太阳系天体}}的展现详细而新颖,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WP:原创研究
    • 上面所说的“本模板将卫星星球分作3档,是源于对全体卫星排列后出现两个大的空档,就自然分开了。”这一段是很显然的原创研究。在所提到的en:Natural satellite页面中没有明确可信内容支撑。
    • 只要天文学界没有普遍、明确地做出对卫星大小区间划分的说法,维基百科就不应当在如此位置塑造这个标准。
  • {{太阳系}}的展现方式,相比起来的确可能缺少一些东西,甚至于存在一些让人误解的小错误。我觉得还是尽量去修正这个模板,能够以一个简洁、概括的形式作为太阳系相关条目使用的主要模板。
  • 单个模板不宜过于复杂,目前较为复杂的{{太阳系天体}}其实仍然远远不足以包含太阳系内让人感兴趣的种种天体。
太陽系部份衛星較諸地球大小圖

谢谢∰ 黑目观世界如此详尽的回复,足见阁下的重视。

  • 回复关于“原创研究”及“没有明确可信内容支撑”:这只是英文作者的(非原创的)一个简单的数学总结,请进入“太阳系天体列表”条目,按照它所说进行一个验算即可。这种描述随处可见,请不要大惊小怪,谷神星大于小行星带所有其它的总和、木星大于所有其它行星的总和等等,没有谁为这句话去列一堆数据,谁不信可以去验算。我把卫星进行这个分档原因主要在于合在一起有些笼统,表格经常这样,内容多了就拆一下,均衡一些。而且各档的确存在醒目的差别,某些英文模板也有类似的分拆,比如en:Template:Solar System moons (compact)。如果都认为分开不好,一定要合并它们,我并不反对,可以合并起来,但不要据此否定整个模板。
  • 回复又拿“太阳系模板”与之比较:请给出必须两者二选一的理由。请问有中国条目,就不能有中国人条目了吗?我真的想不通--Haojian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1:43 (UTC)[回复]
  • (:)回應
  • 原创研究问题:
    • 所举的例子en:Template:Solar System moons (compact)中,并没有分成“大、中、小”卫星,而只是用一列“Largest satellites”把最大的一些卫星依次列出来,这些只是纯粹的顺序列举。而“大型卫星显著大于最大矮行星阋神星”这种主观的分类,则是一种原创研究。
    • 就所举另一例子而言,在谷神星正文中,通过自己运算,写“谷神星大于小行星带所有其它的总和”这句话,只能说是勉强可以(最好还是能找到可靠来源来评述这事儿,同时也证明这一论断的WP:关注度)。而如果以此构成了一种分类方式,在整个太阳系相关条目或模板中,以“是否大于小行星带所有小行星总和”作为一种划分依据,则明显是一种原创研究。
    • 现在的卫星分类,至少还稍微简化了这个模板,如果合并在一起,则感觉这个模板完全没法看了。还是上面曾经说过的,单个模板不宜过于复杂和繁多,否则,请使用列表(太阳系天体列表)或分类。
  • 二选一问题
    • 中国中国人是明显区别的两样东西。而{{太阳系}}与{{太阳系天体}}在涵盖范围、目前内容方面,基本上是同样的范围,只有简洁与丰富的区别,因此就涉及到二选一的问题。
    • 另外一方面,模板与条目还有很大不同,条目甚至可以列出太阳系太阳系主要天体列表太阳系全部已知天体列表等等(随便起的名,表明个意思),但模板本身不是独立存在的内容,而是放在各个条目下方作为一个导航作用。这就出现的二选一的问题,不应该让太阳系的一系列天体条目下方都同时出现两个涵盖内容几乎相同的导航模板。
  • 建议:可以将{{太阳系天体}}修正并保留,但仅放在太阳系天体列表等条目较上位置。而使用{{太阳系}}作为太阳系各条目的导航模板--∰ 黑目观世界 2013年5月23日 (四) 03:25 (UTC)[回复]
  • (!)意見:常看到與太陽系有關的模板爭議,忍不住抱怨一句:模板這種東西原本就是為了方便快速搜尋、在條目間進行橫向移動而設計的,精簡、收錄內容相關性高是模板設計的基本原則。因此像這樣想把所有的東西一股腦全都塞進同一個模板中,搞得模板體積龐大篇幅甚至比本文還多,根本是本末倒置搞錯了重點!要達到這種目的應該另外設計列表條目或是利用分類來達成,模板量體過大時理論上是應該要拆分開來,因此蓄意想設計一個把所有資訊都塞進去的模板,是不恰當的作法。中文維基似乎有分類分太細(有時一個分類底下只有一兩條條目,讓人懷疑到底分這類有啥意義),模板卻又越搞越龐大的趨勢,真是讓人為之氣結!--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3日 (四) 03:45 (UTC)[回复]
    • 從存檔找到的,代碼怎麼改了這我就不懂其原理了:

基本上這樣大小就已經很多資訊了,另外底部導航模板應該多使用{{navbox}}才對。--KOKUYO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4:08 (UTC)[回复]

  • (:)回應to ∰ 黑目观世界
    • 赞同最后建议,我曾经只在少数关系密切的条目对之进行引用,符合阁下的建议,因此请钢琴小子停止武断地删除这些对模板的采用。
    • 原创研究问题:事实上,把卫星进行如此分类一直都有之,也有相关的“大型”“中型”之分,不过“中型”有只列我表中9个的,也有把我列的“中型”和“中小”合称中型的。的确如您所言,这个分类没有国际天文会的认定,我正在考虑去掉“大型”“中型”的名称,改为描述性的词语如“大于矮行星”“与矮行星相当”这种小标题。
    • 二选一问题,我有不同看法:{{太阳系}}除了{{太阳系天体}},还包括太阳系作为整体的历史演变、全局结构、星球之间的共振、溅射、俘获等相关规则、银河系中地位,正如中国有很多整体属性区别于中国人;而{{太阳系天体}}把不同天体放在同一个级别进行探讨,提升了卫星的地位。类似的在国家历史上更多的讨论国王、战争、改革等等核心概念,而人民史更多地讨论思想家、思潮、民间运动。某种角度来说,大型卫星就像思想家的地位,从整体来说,它只是行星的一个小配角,但从个体来说,它的个性极大地提升我们对太阳系的认识。……(下面这句话是我后来加的:我又回头仔细想了想,你说的也有道理,不可否认,两者实质上有很大重叠)
    • 最后,我也不十分坚持作为“导航模板”使用它,的确作为导航模板有点太详细,但它的导航功能和模板属性我仍然希望捍卫。可以作为另外的某种模板吗?--Haojian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5:56 (UTC)[回复]
為什麼非要當作模板不可?只要把模板的包裝給解除,它不就是一個普通的資料表格?為什麼不把它收錄在條目內文中就好?--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3日 (四) 06:31 (UTC)[回复]
因为有好几个条目用的上,如大小列表、天体列表、天体流体静力平衡等等--Haojian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6:59 (UTC)[回复]

我已經一直作出很多建議了,這是我的最後一個。這樣複雜的模板我無論如何都會反對用作條目底部的導航模板,這沒有可用性。唯一我支持的,是將它作為太陽系天體條目中的內文部分。達到那一步後,我會再依此對其進行合適的修改,使得它的內容更加嚴謹、正確。我的反對是完全針對作為導航模板的。只要Haojian放棄用它做導航模板,我們可以在條目中有更建設性的討論。(當然我對該模板的許多措辭、歸納方式還是有保留的,在此就先不講了。)看來樓上是有人支持我這一立場的。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3年5月24日 (五) 03:51 (UTC)[回复]

放棄用它做導航模板,同意。--Haojian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5:24 (UTC)[回复]
Haojian的内容不如改为列表好,我还是觉得简化的模板方便。--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01:39 (UTC)[回复]

偶像剧和Teen dramas的区别

偶像剧和Teen dramas的区别,我感觉差不多但是网上没有类似的探求所以求解读。--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11:47 (UTC)[回复]

八杆子打不着的两个概念吧 前者只有亚洲才有 Teen drama翻译成青春剧应该没什么争议--lavixcanvas M T C I ❤ Hart of Dixie + Revenge 2013年5月22日 (三) 15:10 (UTC)[回复]
我感觉其实差不多只是亚洲的偶像剧大部分都是由非teen来演的。。。--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4:02 (UTC)[回复]
不一样吧 比如The Carrie Diaries是青春剧但是演员不都不算特别知名么 类似的还有不少--lavixcanvas M T C I ❤ Hart of Dixie + Revenge 2013年5月23日 (四) 07:23 (UTC)[回复]
也是不过好多人都是靠出演偶像剧才出名的。--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8:34 (UTC)[回复]
刚想起来青春剧不用teen演也是挺常见的 对亚剧不熟 还是倾向于分属两个电视剧分类系统--lavixcanvas M T C I ❤ Hart of Dixie + Revenge 2013年5月23日 (四) 08:39 (UTC)[回复]
哦~话说就等人翻译这个条目了。--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14:20 (UTC)[回复]
本来想翻译 结果整篇没一条参考资料...--lavixcanvas M T C I ❤ Hart of Dixie + Revenge 2013年5月25日 (六) 04:12 (UTC)[回复]
怕什么,加油哦!--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4:21 (UTC)[回复]

我的條目真的是那麼爛/沒重要性麼?

某君見之,萬勿訕笑。事緣昨日,本人的兩條條目〈馬新高速鐵路〉和〈仁川都市鐵道1號線〉給Honmingjun進行條目評級,可是得出的結果卻使本人頗感意外。兩篇條目的品質評級和重要度評級,分別是初級、低重要度。

對於後者,這個評級翻案的機會比較小,特別是重要度,因為在法文維基百科裏面鐵路專題的執事同工,也是把介紹同一條地鐵線路的條目,評為低重要度條目。在此不評論〈仁川都市鐵道1號線〉這篇條目(如果你們發現這篇條目寫的還OK,你們可以提出理據,以備翻案)。

但是對於前者,整個評級,我認為是超有問題。馬新高速鐵路的建設計劃還未落實,招標程序據說到了年底才開始(參考南洋網星洲日報),整個主題可以敘述的內容,會隨著時間而變化,我寫這條條目的時候,已經是寫得很詳盡,是英文版的好幾倍,也包含了很多參考來源;雖然之後2個月的發展,還有民眾評價,向北發展的事宜,因為個人學業原因無暇處理,至今還沒寫進去這篇條目裏面。你可以說這篇條目的正文(首段那段文字,又稱詞條名片)沒有參考來源,不過你看,有的優特條目的正文(例如〈譚雅士〉、〈列根遇刺案〉)也是沒有參考來源的,但是其他內容旁徵博引,並不是缺乏資料來源。你看這些條目,像是初級條目麼???

參照條目質量評級專題裏面,關於初級條目的說明:

條目擁有一些好的內容,但是在很多方面都不足,通常缺乏參考資料。文章的內容可能不適合百科全書,不符合格式手冊的要求。但是條目必須滿足最基本的內容方針,諸如關注度、生者傳記,並提供足夠符合可供查證要求的來源。初級條目不應符合快速刪除的要求。

按本人的認知,此條目符合格式手冊的要求,而且不缺可靠資料來源;線路站點、車廠所在地資料從缺,是因為當局還沒正式宣布(按本人認知)此等資料;列車、技術資料沒寫進去,是因為招標程序還沒完成。因此,我認為此一條目,很明顯就不是初級條目,而應被評為「未來級」。

至於重要度,這個項目在馬新兩國的反響也不算是小(請自行搜索),中港台三地/海外傳媒、鐵路業界皆有報導(參考新華社中央廣播電台明報BBC華爾街日報RGI),甚至有香港報刊就此聯想起中港摩擦,提出啟示(看)。總覺得這條目講述的主題並不是重要度低下,也並非只有馬新兩國的人民,或者鐵路業界的人才知道,其他人看完茫無所知,棄如敝屣。我覺得既然如此,這篇條目應被評為中重要度條目。

謝謝安可兄的提議,我未知會諸位,即徑自行動,改動〈馬新高速鐵路〉的評級,在此深感抱歉。在英文維基百科,鐵路專題有一個條目評估專頁,可以讓用戶提出哪些鐵路條目的評級不準確,然後讓執事同工翻案,但是中文版鐵路專題卻沒有這麼樣的東西,唯有來到這兒了。請諸君明察此兩條目之完善之處、匱乏之處,並就此進行討論,評定現有評級是否準確,甚而提出改善此兩條目之建議。--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5月22日 (三) 14:24 (UTC)[回复]

任何人都可以改专题评级,只要不打编辑战就是专题内部的事;中文版不是没评级请求这东西,只是这个专题没人而已。PS:话说最近只为评级模板而创建WikiProject的事越来越多了啊 囧rz……--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5月22日 (三) 14:40 (UTC)[回复]
评级只是维基内被允许的原创研究而已,何必在意。乌拉跨氪 2013年5月22日 (三) 14:50 (UTC)[回复]

不是個人應否在意的問題,而是我們評核條目的品質、重要度,開始走偏路了。我剛才看看由刪除君主編,剛以推薦新條目的身份登上首頁的〈拿破崙三世〉,順道看看這條目的討論頁,條目的品質可能在評級時未改善,所以評為初級,但是現在明顯已得到改善;重要度評級就更逗了,竟然是低重要度。對照英文版傳記專題的同類模板,此條目應該是中重要度。此風延展下去,只會使人覺得中文維基百科負責專題評級的執事先生,評級態度不認真,這樣做嚴重的話更會使外人貽笑大方,損害中文維基百科的專業性。--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 (茶聚) · 大興土木 · 功勳 )2013年5月23日 (四) 12:07 (UTC)[回复]

沒有解決專題無人參與的情況前,談評級標準沒什麼意義。--Reke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2:58 (UTC)[回复]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Znppo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3:38 (UTC)[回复]

本来就没有走正路(或者说不存在正路)的东西,何来走偏?--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01:37 (UTC)[回复]

otheruses中的鏈結被noteTA搞得不淪不類。請高人解決。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3日 (四) 02:17 (UTC)[回复]

把模板順序調整一下就沒事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3日 (四) 03:30 (UTC)[回复]

“高丽”问题

苏州的解释

在对高丽王朝还是王氏高丽两者的选择上,我们可以明显看出社群存在重大分歧。不管怎样,这种分歧一天不解决,任何条目命名(不管是高丽王朝还是王氏高丽)都理应被视为不合理。而我们展开这个讨论,理应形成共识,结束现在的乱状。那是否为了结束乱状,我们就必须要在二者选其一?维基百科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方针。——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搜索结果的理论

首先我们得感谢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的廖汉腾博士,虽然他的专业并非历史,对中文地区尤其是中国大陆的历史命名方式一无所知,但他也发挥了他的一技之长,以其固有的论文写作方式,搜索了他认为相当权威的数据库资料。那让我们来看看他的搜索结果:

  • 高丽王朝:找到 1,243 条结果
  • 王氏高丽:找到 311 条结果

从结果我们可以看出,高丽王朝在结果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单单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条目的名称应该命名至高丽王朝为主。

但,我们不能无视王氏高丽的311结果的存在,尤其是结果的质量上。如果单从数据分析来说,我们可以依从数据数量来决定何者为主。不过这个条目本身并不是数据统计学,而是一段历史。不管怎样说,单纯的数据统计学理论不能支撑一个历史条目,尤其是这种多地区名称争议的条目的问题。

而且更不要说,这个统计本身存在一个极大的缺陷。廖汉腾博士依赖的是中国大陆的CNKI数据库,其考量角度,以及选材,基本上可以认为是以大陆期刊优先。这就说明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高丽王朝这个名称本身的统计数据,就存在着严重的地区性。这是维基百科的方针所不能接受的。所以,我们不能以此作为首要的资料来源考量。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部分象牙塔学者,其对外间社会缺乏实际的认知,以为一切以大学研究为中心指引,用跨学科的技术去分析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所造成的曲解。当然,不管怎样说我们还是感谢一切对此次讨论提供数据支持的讨论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数据库本身所占据的社会地位及影响

我们不能不否认的是,CNKI作为一个中文地区共知的数据库系统,其资料的权威性,是受到包括台湾在内的大学所承认的。但就之前提到的一个短板,CNKI数据库对台湾地区的研究理论,就整个数据库本身(先不说单一的高丽王朝)来说,是缺乏公正性的,因为其考量是以大陆的论文收入标准作为优先去处理问题。

此外,我们抛开数据库本身,从结果数量来看:

  • 高丽王朝:找到 1,243 条结果
  • 王氏高丽:找到 311 条结果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即使是两个结果加在一起,数量也不超过2000。这个2000的数据结果,能代表什么样的社会认知,相信专业研究互联网的人士对此的了解要比我深入的多。

不过作为跟非专业人士的一个讨论,我还是要在此列出一个数据:

金正恩 202

不知道我的搜索方式对不对。但对于一个金正恩,其搜索结果居然也有202个。金正恩这个词,我想出现也不过是一年多的事情。当然,googel的搜索量一对比,两个名字跟金正恩的数量差异根本就不可能是一个等级。

而对比高丽王朝跟王氏高丽几百年历史,可以这样认定,其实高丽王朝跟王氏高丽在绝对数量上均不占有任何优势,不应作为历史学界乃至全世界的一个绝对的认定名称

而这个问题上,我们也是可以从维基百科的方针内找到答案(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

通常來說,條目不應給予少數觀點與更受歡迎的觀點同樣多的描述,且通常根本不應包含極少數的觀點。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我们其实正在为两个根本不中立的名称在纠缠,这是维基百科所不可取的事情,也是纷争本身为何至今未能解决的关键因素。

然后再让我们看看命名规则本身:

  • 遵守上面的一般惯例和大家就命名问题达成的其他共识。
  • 包容的规则:凡是因各地文化差异而导致命名有差异的条目,我们要在条目正文里说明各地的命名,然后我们采用重定向的方式把所有的命名方式都包括进来。

很显然,作为无法达成共识的两个名字,均不宜用于条目名称之内。参考上面廖汉腾博士的排版工作,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名称使用之间的分歧。那么,这两个名字是应该用作条目主名称吗?我想大家心里有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可供查证的两个名字的问题

不过我们也绝对不能否认,两个名字都是有足够的来源作为资料支持的。高丽王朝名称本身不需要解释,王氏高丽也是受到学术界承认的一个名字,而且从时间上来考量,王氏高丽更是一个更为新鲜的名字。又或者我们应该质疑一句:如果高丽王朝这个名称本身是一个学界共识,为何之后会出现王氏高丽?为何同样的事情没有发生在其它国家其它朝代之上?

让我们继续感谢数据提供者们。“王氏高麗”最早在史學界的使用是台灣歷史學家王儀1971年的《蒙古元與王氏高麗及日本的關係》、1980年《趙宋與王氏高麗及日本的關係》等專著。高明士, 張崑將的《中國文化史》(五南圖書出版)、《王民信高麗史研究論文集》(國立臺灣大學出版)等書都是用“王氏高麗”。

那为何学界放着好端端的高丽王朝不用,非要创建一个王氏高丽?我觉得这可以从两点去考量:

  1. 高丽王朝本身的歧义:诚如上面各位讨论的结果,高丽这个名字本身,既用于前朝也就是现在经常被叫做高句丽的政体的名称,也被作为后朝代的名称。从消歧义的角度看,加个“王朝”两字是最省事的办法。但作为两个政权本身,均为封建王朝,均有王这个称号。如果我们不是史学专家,或者从未了解过高丽历史,请问如何区分前朝跟后朝的区别?尤其是两个朝代根本毫无关系可言。
  2. 高丽王朝名字的问题:我们目前可以见到的是,所谓的高丽王朝,是由王氏主导的一个王朝。那让我们再看看“高丽王朝”四个字。到底我们是应该如何理解这四个字呢?到底是“高丽”的“王”的朝代,还是“姓王”的高丽的朝代?在这个问题上,任何历史资料均无法给我们提供名字的由来依据,因为这就是所谓的“约定俗成”带来的问题。

约定俗成本身并非不能使用,比如说前秦后汉南唐。但放在这里,就有一个巨大的疑问。这个所谓的约定俗成本身,都包含着重大的歧义。这就可以比照蒋中正,如果“常申凯”这个名字本身就不太符合中文的命名规则,你还能用这个名字做蒋中正的中文翻译吗?

而且根据Oneam的搜索结果,我们可以发现,高丽王朝一词广泛用于朝鲜语之中。也就是说这个词可能是使用朝鲜语的命名规则,而不太适合使用在中文之内。这就像是我们将日语的“自动车”直接用在汉语上描述目前的汽车一样,显得不伦不类。


回到1970年代,为何台湾有学者舍弃高丽王朝不用,转而使用王氏高丽?大家将我的话放在他们的思量角度去看,会不会也会产生同样的疑惑?相信大家应该仔细考量,是否应该用一个含有巨大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的主名称使用。

现在,在让我们看看维基百科的命名规则:

请不要在一个页面上使用一个繁复或容易混淆的标题,即使那个标题没有其他的含义。

高丽王朝四个字本身,并没有绝对的,准确的认知,其实就属于一个容易混淆的标题。试想一下,如果有学生问他们的历史老师:“为什么高句丽也有王,但是不叫王朝?”老师该如何作答?我想也只有“嗯,这是惯例”一句话。

而我们再看看王氏高丽这一名字。王氏在中文中可以清晰显示出,这是姓王的家族所控制的一个政治体制,这比起多重含义的“高丽王朝”要准确得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陷入两难的困境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是不同的历史学家们丢给我们一个难题:

  1. 高丽王朝:常用名称,但存在极大的歧义;
  2. 王氏高丽:学界的新命名方式,准确,但明显不如高丽王朝这个名字历史积淀好。,

由于学界并未有开会研讨以哪一个名称为准,我们没有统一的名字。也许有人会说,应该“名从主人”,如Oneam所言,使用朝鲜语的搜索,高丽王朝占比例较大。似乎是应该名从朝鲜或韩国为主。

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是“高丽王朝”这个名字的主人吗?不管是哪一个国家的政体,均并非所谓的高丽王朝的政体。在这个问题上,高丽王朝的主人只有一个,就是姓王的所控制的后期高丽政权。在这点问题上,使用朝鲜语去搜索高丽王朝的泛用性,与名从主人本身根本毫无瓜葛。这就像调查行动电话这个词是否应该在中文地区“名从主人”一样,明明你行动电话只用在台湾一地,即使中文出现结果在台湾占优势,在中国大陆就毫无参考意义可言。

由此可见,两个名称虽然都是可供查证,但两个都不合现在的维基百科方针,不能用作主条目名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

我们该怎么办:名从主人

Oneam提醒了我一件事,根据命名规则:

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译在中文中更加常用,否则请使用中文来对条目进行命名,并将外文原文附在条目的首行。

因此疑似朝鲜语的高丽王朝,不应作为首选。

尽量使用人、物或事项的最常见的名称,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称混淆。如果存在同名事物,可以使用消歧义页面。

因此混淆的名字不能使用

根据以上两条,无论是用高丽王朝还是王氏高丽,均为违反命名规则。那么,我们是否应该从名从主人考虑呢?

王氏高丽时,他们自称自己是高丽,所以根据名从主人的理论,这个名字是不二之选。但是根据之前的讨论,高丽这个名字跟高句丽时期有歧义。

同样地,我也十分赞同螺钉的意见:

  • 当一个事物的名称符合“名从主人”的命名原则,但只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区并不常用时,应当使用符合“名从主人”命名原则确立的名称,而不应当继续使用“时间优先”命名原则确立的首个常用名称。
  • 如果:发生由于现有的命名原则不足造成的移动战。目前不能通过解释、调解、讨论命名方针达成共识。则:使用條目符合命名方針的最初使用名稱(即將條目名稱恢復為爭議發生或移動戰之前的狀況)。在共识產生之前,作為該條目的名稱。

以上内容同样摘自命名规则。

因此,我们的最后选择只有:

使用高丽这个名字,并用括号作出时间段的消歧义

所以,高麗 (918年-1392年)才是最终的选择。

——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5 (UTC)[回复]

“王氏高丽”一词上1971年才出现?我看世界书局1935年章赋浏编的 《东洋史》第49页标题就是“一七 王氏高丽的前期”、第52页标题就是“一八 王氏高丽的后期”。这个名词早就在史学界通用了吧。--zy26 was here. 2013年5月26日 (日) 02:13 (UTC)[回复]

讨论区

方便大家讨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3日 (四) 05:09 (UTC)[回复]

實際上維基討論冗長之後,就基本都變成初來者很難進入的小圈子,立場對立也已經很難談及共識。意識到差異存在,不再糾結其中而維持現狀未嘗不是最好。--Zhxy 519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08:58 (UTC)[回复]
消歧义的原则是,应当尽量避免消歧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5月24日 (五) 02:22 (UTC)[回复]
支持使用高麗 (918年-1392年)的想法,與其他語言維基一致。王氏高麗一稱確實尚未成熟通行於東亞學界。--Aaa8841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2:34 (UTC)[回复]

可靠的百科全書之中的命名結果為:

  • 使用王氏高丽為條目名稱的:外国历史大事典
  • 使用高丽王朝為條目名稱的:大学历史词典、中外文化知识辞典、中国成人教育百科全书·社会·历史、文史哲百科辞典

User:蘇州宇文宙武不要把條目中有關意義和字眼的分岐,和社群中有的分岐意見混在一起。

User:蘇州宇文宙武考慮分岐頁在維基百科中的真正用意,如User:Shizhao所說的,尽量避免消歧义,若真的有必要,請參考模板:Distinguishen:Template:Distinguish,儘量以分岐頁模版行之,而不要執意堅持要用分岐頁面。

User:蘇州宇文宙武區分可靠來源和找可靠來源的工具,可靠來源維基百科方針有,請詳讀。然而CNKI和Google Books類似,是檢索系統,不是來源,只是比一般搜尋引擎更能找到可靠來源的檢索系統工具而已,然而可靠來源是要點進去看是什麼出版物(如此條目所需的著名歷史研究期刊),看其是否符合可靠來源方針。

User:蘇州宇文宙武注意,名從主人的方針原文是「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而高麗王朝在現在沒有官方的擁有者或代表者,名從主人多指現代或近代的組織或個人。

User:蘇州宇文宙武儘量就事論事,不要針對特定維基人的學歷做文章。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6:13 (UTC)[回复]

事實區:關於CNKI、數字比較和台灣期刊論文

首先這個討論串是由User:蘇州宇文宙武移動原討論區另開而成,而不少內容有事實上的問題,簡述如下:

在使用CNKI全文检索论文资料的话,用“王氏高丽”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有3910条,用“高丽王朝”检索的结果有2583条,所以从检索结果来看,王氏高丽在学术界比高丽王朝更加常用。—Snorri留言) 2013年5月18日 (六) 15:43 (UTC)

    • 在使用CNKI全文检索论文资料的话,用“王氏高丽”进行全文检索结果有3910条,用“高丽王朝”检索的结果有2583条。哪个更常用自己判断。PS:维基百科不以CNKI参考结果为标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0日 (一) 02:21 (UTC)
  • 本人只指出這兩位用的搜查方式及結果論證,沒有科學根據,而且見#CNKI擴展查詢效果和誤導
  • 本人用他們的立論,重新以符何科學研究的方式做搜查,而結果恰恰和始作俑者的User:SnorriUser:蘇州宇文宙武立論相反
  • User:蘇州宇文宙武先是引用User:Snorri查的結果來堅持原立場,而後經我質疑其搜查結果並做出相反結論是,User:蘇州宇文宙武反過來質疑我利用學術光環
  • 本人已好言勸說,並鼓勵User:蘇州宇文宙武去多找資料,包括香港台灣的,但他不願採納而反過來質疑我過份依賴CNKI。
  • 台灣國家圖書館的台灣期刊論文檢索系統[48]搜查的結果仍是反駁了User:Snorri的論點「所以从检索结果来看,王氏高丽在学术界比高丽王朝更加常用。」,和CNKI一樣,高丽王朝在学术界(尤其是歷史)比王氏高丽更加常用:
    • 高麗王朝 共25筆資料,含韓國學報,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臺大歷史學報, 漢學研究通訊, 興大歷史學報, 逢甲人文社會學報, 人文與社會學報, 書畫藝術學刊, 東吳中文研究集刊, 國文天地等等可靠來源
    • 王氏高麗 共3筆資料,為書畫藝術學刊, 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臺北商專學報,三者可靠來源。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5:58 (UTC)[回复]

    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我就不对“始作俑者”这个成语的使用发表意见了。只说一句,我说CNKI是因为之前有人用CNKI查询的结果1比4来提出建议。所以,我并非什么“始作俑者”。—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5:34 (UTC)[回复]
    再次警告User:Snorri,注意Wikipedia:文明#不文明的行為。--(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13 (UTC)[回复]
    關於CNKI見#按時序摘要此討論串的CNKI部份#CNKI是資料庫,不是來源。--(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17 (UTC)[回复]
    (:)回應。我基于善意推定原则没有假定你诽谤兼人身攻击,你反而警告起我来了。我在此警告,hanteng称我为“始作俑者”,对我造成诽谤兼人身攻击,请管理员酌情处理。—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21 (UTC)[回复]
    (:)回應: 您的發言「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已是Wikipedia:文明#不文明的行為,您若要說我是對您造成「诽谤兼人身攻击」請提理據。--(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33 (UTC)[回复]
    (:)回應:始作俑者是贬义词,你将这个词按在我头上,是谓人身攻击。我使用CNKI数量对比是为了回应你使用CNKI进行数量对比,你说我“始作俑者”违反事实,是为诽谤。至于「基于某些人的中文水平,..」是所谓的“不文明的行为”,请提出理据。—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37 (UTC)[回复]

    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

    注意歷史類百科全書的命名可靠性,或許大於字典類的解釋的命名可靠性。

    高丽王朝

    1. 繁體中文版《大英百科全書》(User:Mewaqua提供)
    2. 《大学历史词典》 (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49])
    3. 《中外文化知识辞典》(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50])
    4. 《中国成人教育百科全书·社会·历史》(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51])
    5. 《文史哲百科辞典》(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52])

    高丽

    1.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中國大百科全書•外國歷史 I》的「高麗」條目,只介紹高麗一朝的歷史。(User:Mewaqua轉述clioherodotus 提供)
    2.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中國百科大辭典》的「高麗」條目以高麗朝為其主要內容。(User:Mewaqua轉述clioherodotus 提供)
    3. 《辭海》(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高麗」(用消歧義方式)、「高句麗」(在前)和「王氏高麗」(在後)(User:蘇州宇文宙武提供)

    王氏高丽

    1. 《外国历史大事典》(User:hanteng搜查CNKI的百科全書查詢結果[53])
    2. 《辭海》(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高麗」(用消歧義方式)、「高句麗」(在前)和「王氏高麗」(在後)(User:蘇州宇文宙武提供)

    歡迎大家AGF直接在上面補充及修改,只要是事實性描述提供的內容及提供的維基編者,我都不會認為是更改個人留言,謝謝。--(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5:12 (UTC)[回复]

    被忽略的事实:请廖博士回答三个问题

    今天一见廖博士的小标题“事实区”,还真是想起苏联的《真理报》,呵呵。

    再次感谢廖博士的资料研究,廖博士做的大量工作让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且开拓了广阔的视野。

    但是,'廖博士似乎仍然集中在高丽王朝与王氏高丽二者之中不能自拔,且连讨论与共识的差异都分不清,一再强调我提出的观点是伪命题。我此前与其它维基人也发表了大量意见,依然被某些人认为原名称没有问题。所以我在这里要强调一个重点

    我并不否认在搜索结果上,高丽王朝的优势。但同时我也认为,王氏高丽存在有搜索结果,且在时间点上大部分结果比高丽王朝靠后。我承认两个名字均可用,但均不可以作为主要名称使用。

    这是一切冲突产生的根源问题,大家依然在自己的泥泞中出不来的话,自然也就谈不上共识。

    那么既然廖博士做了这么多的研究,我们自然要仔细分析一下这些数据是怎么回事。

    • 高麗王朝 共25筆資料,含韓國學報,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臺大歷史學報, 漢學研究通訊, 興大歷史學報, 逢甲人文社會學報, 人文與社會學報, 書畫藝術學刊, 東吳中文研究集刊, 國文天地等等可靠來源
    • 王氏高麗 共3筆資料,為書畫藝術學刊, 國立中央圖書館館刊,臺北商專學報,三者可靠來源。

    好吧,上次廖博士所说的CNKI的过千结果我们先不看,我们来看看这个结果,嗯,28条,什么?!只有28条?

    好吧,我们看看上面的金正恩例子,数量我就不对比了,欢迎各位还没有看清楚原文的朋友再去看一次。

    好吧,回到正题,请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的廖博士不要开小标题,直接回答我三个问题


    1. 对比另一数量级的数据,较小数据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代表其被世界所广泛采用而不是只限于学院之内
    2. 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注意,我说的是两个名字,不是一个)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3. 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当然,以上问题也同样适用于包括mewqua、螺钉等反对修改者及全体维基人前来回答。

    另告知书生,现在的名字正因为是有着巨大的歧义,所以才需要消歧义。这并不属于“尽量避免消歧义”的范围内。且高丽这个名字,实际上是名从主人,因为有歧义所以才需要使用括号消歧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4日 (五) 11:48 (UTC)[回复]

    請您詳讀Wikipedia:消歧义#消歧義的方法後,AGF他人建議。--(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0:24 (UTC)[回复]

    请堅持反對反共反华用户蘇州宇文宙武注意

    請回答,在編寫維基時,引用的可靠來源是什麼?是專業期刊文章呢?還是CNKI或Google Search的搜尋數量比較?是什麼東西可以變成維基百科的註腳?維基百科條目的註腳數正常情況應該是要多少?28條可靠來源和28個註腳夠不夠一個維基條目?有多少維基百科條目沒有28條可靠來源?--(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0:18 (UTC)[回复]

    User:蘇州宇文宙武個人主觀判斷區

    此處摘要User:蘇州宇文宙武帶有個人主觀判斷,而並非共識的描述:

    我們不能不否認的是,CNKI作為一個中文地區共知的資料庫系統,其資料的權威性,是受到包括台灣在內的大學所承認的。

    這個2000的數據結果,能代表什麼樣的社會認知,相信專業研究網際網路的人士對此的了解要比我深入的多。

    回到1970年代,為何台灣有學者捨棄高麗王朝不用,轉而使用王氏高麗?大家將我的話放在他們的思量角度去看,會不會也會產生同樣的疑惑?相信大家應該仔細考量,是否應該用一個含有巨大歧義的名字,作為條目的主名稱使用。

    而我們再看看王氏高麗這一名字。王氏在中文中可以清晰顯示出,這是姓王的家族所控制的一個政治體制,這比起多重含義的「高麗王朝」要準確得多。

    在此只能說,請User:蘇州宇文宙武將這些個人原創的意見去找歷史期刊出版,強調「王氏高麗」比「高麗王朝」要準確得多,要求台灣和中國的歷史學者和專家不要再用不準確的字詞,但是在那一天來到之前,現實是使用「高麗王朝」的歷史學家和歷史刊物多過使用「王氏高麗」,台灣和中國都一樣,這情況沒變時,主流觀點應該是「高麗王朝」,少數觀點應該是「王氏高麗」,那麼簡單用重定向或分岐模版就可以,沒有什麼好分岐或糾結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7:13 (UTC)[回复]

    此段似乎有太多的人身攻击及火药味,我拒绝回应。——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4日 (五) 11:49 (UTC)[回复]
    您可以,任何人都可以,看看這裡所謂有的「人身攻击及火药味」的言語是誰說的?--(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0:14 (UTC)[回复]

    討論的重心在於消歧義的方法

    首先,在此提醒User:蘇州宇文宙武若要真的討論,就要能和他人按理據按方針來討論,您的以下語言就不恰當:

    所以,高麗 (918年-1392年)才是最終的選擇。

    這是一切衝突產生的根源問題,大家依然在自己的泥濘中出不來的話,自然也就談不上共識。

    換句話說,若您不能接受:討論頁就是大家將各自理據來交流這件事,而只是要大力宣傳您的個人「最終的選擇」才是唯一,就如同您在您個人用戶頁的某種政治主張才是唯一,其他您例出的「負面」政治主張都是罪人,那麼交流的空間就很小。

    在此,我和其他人並沒有說這些關於高麗王朝王氏高麗的字眼本質上是否消歧義,而是在「如何」做消歧義。而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的方法就有好幾種方法,而您的提案實為下下策。

    目前按可靠來源(可以納入條目可靠來源註腳)的相關用語來說,高麗王朝是主,王氏高麗是副,我會說按目前的可靠來源,高麗王朝是主流用法,王氏高麗是少數用法(至於是不是少數觀點,我不清楚,要看歷史學家採用高麗王朝王氏高麗是否帶有兩種觀點)。那麼按Wikipedia:消歧義#消歧義的方法,其實可以簡單利用同頁消歧義及主題目消歧義,未必只有您的提案才是唯一「最終的選擇」。

    真理報的問題,就像您個人用戶頁中的政治主張的問題,就是對「最終的選擇」已做出唯一的決定而不允許討論。注意科學研究和歷史研究,強調的是討論的開放性,而按理據的本身是否有價值,而非對「最終的選擇」已做出唯一的決定。陈寅恪的條目或可讀讀,當中國共產黨請他就任歷史研究所所長時,他的回應說明了學術自由及學術獨立的必要,在科學和學術中沒有「最終的選擇」,只有目前的學術主流共識,而少數觀點不能用理據以外的方式惡意打壓,就如同維基百科的編寫一樣。請您注意其中差異。--(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0:48 (UTC)[回复]

    當下狀況事實整理

    有必要回顧現在中文維基中實有內容頁消岐義頁重定向頁的頁面空間和對映的實質內容,再討論各別頁面(1)是否要再拆分、合併或改寫,(2)是否要有不同的命名。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和促進討論,我以下以頁面編號稱呼之。若有明顯遺漏,請以AGF直接改之,謝謝。

    頁面編號49302

    此頁面為實有內容頁,頁面資訊在此[54](簡版[55]),為此討論串中有最多實質內容(也似為唯一有實質內容)的主要頁面。

    頁面編號545786

    此頁面為實有消岐義頁,頁面資訊在此[56](簡版[57]),為此討論串中現有含納所有可能分岐資訊(也似為唯一)的主要消岐義頁

    頁面編號317237

    此頁面現為高麗王朝重定向頁,目前重定至到頁面編號49302(實質內容頁)

    頁面編號3459900

    此頁面現為王氏高麗重定向頁,目前重定至到頁面編號49302(實質內容頁)

    方便討論的建議

    建議各位在討論時,可以直接簡單說明各別意見,個人覺得以下的建議格式來說明個別意見會比較清楚:

    我建議現有實質內容的內容頁(頁面編號49302)[58]重新命名(或其他建議動作)為「XXX」(命名建議),因為....
    我建議現有實質分岐資訊內容的(獨立)消岐義頁(頁面編號545786)[59]重新命名(或其他建議動作)為「XXX」(命名建議),因為....

    hanteng的建議

    我建議現有實質內容的內容頁(頁面編號49302)[60]採用「高麗王朝」或「高麗」命名,因為前者為可靠來源內容(含台灣及中國的學術期刊和一般百科全書)來說,在數量比例上為主要使用的字眼,亦是最多用於第三級來源的百科全書中 ,而後者則是大眾所熟知的一般名稱(但使用「高麗」二字則有必要使用分岐頁模版)。

    認識到「王氏高麗」亦有可靠來源支持(但不若「高麗王朝」常用),而這些可靠來源內容指的「王氏高麗」即是「高麗王朝」(無岐義),而未必是「高麗」(有岐義)的可能,本人建議頁面編號3459900[61]維持轉向至實質內容的內容頁(頁面編號49302)。

    認識到「高麗」一詞有分岐義,唯現有(獨立)消岐義頁(頁面編號545786)[62]所列的可能岐義的條目內容,高句麗高麗民主聯邦共和國跆拳道套拳之一、高麗(粵劇演員)(尚未創,可不考慮)、張高麗,個人評估只有前兩者才有為讀者著想的消岐義必要,建議保留此獨立消岐義頁,並在其他頁面以簡單其他消岐義頁的方式行之。換句話說:

    • 「高麗」頁面空間轉向至「高麗王朝」
    • 「高麗王朝」頁面中以Otheruses模版方式方面讀者點含(獨立)消岐義頁:「高麗 (消歧義)」
    • 「王氏高麗」頁面空間轉向至「高麗王朝」
    • 其他「高麗 (消歧義)」涉及的其他條目頁面,則用Otheruses或distinguish等其他行之。

    唯尊重其他維基編者的意見,以上的建議只為個人建議(並附理據),若有其他編輯堅持要把「高麗」一詞定為(獨立)消岐義頁,再包含高麗王朝王氏高麗為該頁第一項內容,本人雖覺得不是最佳作法,但也可以接受。其實目前主要內容實為「高麗王朝」為主,而該條目內容似與「王氏高麗」指涉同一個對象(只是「高麗王朝」的可靠來源出版數量更多),所以不管是「高麗」或「高麗王朝」為主都可,這沒有什麼絕對如此或不如此的部份。然而就目前看是否有「發生岐義」維基內容條目的現狀來說,實無採取更長命名的必要,在此說明。--(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04:39 (UTC)[回复]

    请hanteng停止扰乱讨论页,回答我的问题

    • 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字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 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请不要回避此二问题,直接作答。--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5:28 (UTC)[回复]

    #请堅持反對反共反华用户蘇州宇文宙武注意,另五體投地您封禁解除後還能出此言[63],恭送偉大的编研会与维基人群的創辦人鹿頭 兼 Wikipedia:维基维新会創辦人加參加人。--(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05 (UTC)[回复]

    回歸方針和指引

    1. 根據「消歧義」指引,「如果那些定义擁有另外的名称,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称,我们就可使用它们。」,故可以考慮使用「高麗王朝」或「王氏高麗」。
    2. 但根據「命名常規」方針,我們應使用最常用名字。高麗在中文中最常用(應該是吧),故應該使用。根據维基百科:方針與指引,方針比指引層級較高,應當遵從。
    3. 不過,「高麗」在中文語境中可能造成混淆,故應加消歧義。我建議可使用「高麗 (XX)」的方式。至於XX是什麼,可以是「王氏」、「918年-1392年」、「朝鮮半島」等等。
    4. 最後,各位洋洋灑灑的做論證,令人佩服。只希望大家將同等精力編寫條目(例如维基百科: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功德無量。

    以上--Gakm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3:07 (UTC)[回复]

    (:)回應:同意您的1及3(部份),然而2無來源支持「高麗在中文中最常用」(且注意此方針指的是無岐義的狀況),再者3的問題讓2有問題,建議以1行之,而1的可靠來源「高麗王朝」>>「王氏高麗」,主副立見。另3建議您注意方針中「請不要在一個頁面上使用一個繁複或容易混淆的標題,即使那個標題沒有其他的含義」,個人認為「高麗 (XX)」的方式不宜,因不必要的繁複,建議您看Wikipedia:D#消歧義的方法,並不是一定要搞這麼長的頁面名稱,特別是在「高麗王朝」及「王氏高麗」本身沒岐意的情況下。--(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08 (UTC)[回复]
    • 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字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 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请不要回避此二问题,直接作答。--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23 (UTC)[回复]

    高丽王朝(고려왕조)韓國人有用,另一個沒見過韓國人這樣寫。--Outlookxp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28 (UTC)[回复]
    我认为,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称均不是现在的大韩民国政府的名称,不属于名从主人。所以现在韩国人叫那个做什么,不要紧,跟他们没什么关系。--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52 (UTC)[回复]

    請偉大的编研会与维基人群的創辦人鹿頭 兼 Wikipedia:维基维新会創辦人加參加人爬前文:

    1. 所以名從主人的話,「高麗王朝」與「高麗」其實是相當的。與其維基自創「高麗 (加括號)」作主命名,倒不如用「高麗王朝」。...Oneam 01:00 AM(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5:14 (UTC)
    2. 「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螺釘(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23:37 (UTC)
    3. 「名從主人的方針原文是「慣例: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而高麗王朝在現在沒有官方的擁有者或代表者,名從主人多指現代或近代的組織或個人。」...hanteng 2013年5月24日 (五) 06:13 (UTC)

    #hanteng的建議也已說明解決方式,主要有歧义的是高丽不是高丽王朝。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40 (UTC)[回复]

    请不要拿人家的话做挡箭牌,我要求的是你回答我的问题。现在我没打算谈解决方案。--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50 (UTC)[回复]

    你能不能不要發長文佔住標題洗版?

    (!)意見
    39 「高麗」問題

    39.1 搜索結果的理論
    39.2 資料庫本身所佔據的社會地位及影響
    39.3 可供查證的兩個名字的問題
    39.4 陷入兩難的困境
    39.5 我們該怎麼辦:名從主人
    39.6 討論區
    39.7 事實區:關於CNKI、數字比較和台灣期刊論文
    39.8 事實區:整合摘要百科全書(及字典)的命名
    39.8.1 高麗王朝
    39.8.2 高麗
    39.8.3 王氏高麗
    39.9 被忽略的事實:請廖博士回答三個問題
    39.10 請堅持反對反共反華用戶蘇州宇文宙武注意
    39.11 User:蘇州宇文宙武個人主觀判斷區
    39.12 討論的重心在於消歧義的方法
    39.13 當下狀況事實整理
    39.13.1 方便討論的建議
    39.13.2 hanteng的建議
    39.14 請hanteng停止擾亂討論頁,回答我的問題
    39.15 回歸方針和指引

    你能不能不要發長文佔住標題洗版?老實講你打在標題上打一堆,裡面也打一堆字佔住首版內容,這一堆字太多太雜,根本分不出是誰發的言論,讓我一個字都沒看,我只有一個感覺就是覺得你字太多很煩而已,能不能用一個「:」、兩個「::」、三個「:::」如此依次井然有序的討論,敵我叫囂佔住標題的行為是討論不出任何結果的,還有,其他維基人在此討論串中正常發言,都被你這佔住標題發長文的詭異行徑完全蓋掉。--Znpp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53 (UTC)[回复]

    之前大法支持者发长文无数,也没见什么人反感。这上面的标题一开始只有6个,后面hanteng加的标题也不少。最后,自己没有耐心看完别人的发言,就不要随便参与讨论。—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4:58 (UTC)[回复]
    所以你把他的長文都看過了?一堆又多又雜的文也不曉得是哪個人發的,完全無法辨識,最好你能完全看完。還有,這種發長文讓我無法因此看完的整篇討論的,就不要隨便阻止別人發對此厭煩編輯長文的感想討論。--Znpp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14 (UTC)[回复]
    我什么时候阻止过你发表感想了?看清楚,我是说不要随便参与讨论。你要发表感想,还要挤在别人的讨论版里面。你连是谁发的文都不想看,直接就出来喷,我也没话说了。—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18 (UTC)[回复]
    你開頭明明就寫「自己没有耐心看完别人的发言,就不要随便参与讨论。」你佬也挺厲害,我連發個對長文佔標的感想也要被你限制不能參與討論,你好大的官威。--Znppo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20 (UTC)[回复]
    你要发感想自己另开一段发,发到别人讨论脚下有什么意思?你的感想与这个讨论的实质内容有什么关系么?懒的说了。—Snorri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33 (UTC)[回复]

    两位,请不要再为破坏者的破坏而打架了,不值得。--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31 (UTC)[回复]

    那个我们还没有见过的hanteng的很多小标题的转移话题的讨论

    俗称那讨论--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04 (UTC)[回复]

    其实,早些时候我已经做过简化,不过又被hanteng恢复了。--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06 (UTC)[回复]
    我再次呼吁参与讨论的多方,将讨论限制在一个小标题内。--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09 (UTC)[回复]

    讨论区

    再次建议各方冷静,回到讨论之中,并请不要再谈“事实”、“真相”等字眼。--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33 (UTC)[回复]

    继续欢迎各位反对者,耐心解答我的问题:

    1. 高丽王朝及王氏高丽两个名字是否曾被该政权采用,如果没有,是否属于名从主人?
    2. 高丽王朝出现的严重歧义问题,请问该如何解决,如果不能解决,请问能否使用具有严重歧义的名字作为条目名称?

    以上。--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41 (UTC)[回复]

    当然,除Oneam外如果其它反对者不对此问题正面回应,我们是否可以视作他们无法作答呢?--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03:16 (UTC)[回复]

    綠鏈?紅鏈?不建立連結?

    如題。以前的條目是「有一點點的紅鏈」,但最近興起加入「大量的綠鏈」。其實這之前沒有好好討論過,所以每個人有不同的想法。到底是綠鏈?紅鏈?不建立連結?我想先請大家討論。這應該不用明定規則吧?有個共識就好。——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6:00 (UTC)[回复]

    討論區

    已经有过很多的讨论了。—Snorri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6:02 (UTC)[回复]

    之前的共識是?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6:07 (UTC)[回复]
    我記得之前有看到的討論是「方針不鼓勵直接外連到外語維基百科,而是鼓勵使用link-en的方式,因為前者會降低編輯的意願」,其它的我就不清楚了。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6:54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跨语言链接的处理方式Template_talk:Internal_link_helper--YFdyh000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8:27 (UTC)[回复]

    知道了,感謝。那段時間我不在。看起來討論只能結束了。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0:24 (UTC)[回复]
    原来之前就有了最近才兴起的,我觉得不错用于鼓励创建新条目也是好事,为新人在这方面放低要求。--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4:27 (UTC)[回复]

    Category:農夫車

    小弟對「Category:農夫車」的名稱有疑慮,一般臺灣或中國習慣將pickup truck稱作皮卡貨車,「農夫車」的翻譯似乎來自香港。而中國所稱的「農夫車」是附有車頂架的ATV,也就是美式英語說的buggy。茲建議改成「Category:皮卡貨車」。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6:17 (UTC)[回复]

    由於現時分類命名還沒有noteTA功能,當遇到兩岸三地在稱呼上的差異時,共識好像是先到先得的。有錯請糾正。--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4日 (五) 06:31 (UTC)[回复]
    那buggy應該分類到哪?——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6:34 (UTC)[回复]
    沙灘車--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4日 (五) 06:37 (UTC)[回复]
    ATV(All Terrian Vehcile)見全地形車。--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4日 (五) 06:40 (UTC)[回复]
    沙灘車是「Dune Buggy」,基本上沒人會把它分類到pickup裡面去的!就算是英文維基也只把它放在越野車輛的大類裡面,畢竟它原本就是一種特殊車輛,沒辦法分到主要汽車類別裡也是正常。雖說是先到先得,但分類首要的還是得定義正確,除非大陸所說的「農夫車」真的涵蓋了所有的pickup類別,否則目前的分類方式可能不適合。--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4日 (五) 15:53 (UTC)[回复]
    香港務農的人極少,駕駛Pickup Truck的亦多數不是農夫,但「農夫車」的確是Pickup Truck的稱呼,這不是我原創的,見[64][65][66][67][68][69][70][71][72][73]。--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5日 (六) 02:59 (UTC)[回复]
    所以必须有noteTA啊~--Qa003qa003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4:35 (UTC)[回复]
    • Qa003qa003兄:前面已提到,「分類命名還沒有noteTA功能」。

    「農夫車」確實是香港慣用的詞語。請試想:一個來自臺灣、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或其他地方的華人使用者上中文維基,看到「農夫車」的分類會不會感到迷惑?請採納「Category:皮卡貨車」的建議。攻殼機動隊員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8:40 (UTC)[回复]

    中華百利(CMC Minicab),一款在80年代非常常見的「發財車」。
    美式肌肉pickup代表、Ford F-150 Lightning,在香港還是會稱呼它是一輛「農夫車」嗎?
    看了一些網路上的香港網站,感覺上應該是pickup這種車傳統上大都用於務農用途,因此過去的確被稱呼作「農夫車」,但近年從開始一股美國發源、逐漸擴展到全世界,以pickup用於休閒或當作平日代步交通工具的使用習慣,因此開始有觀點認為繼續稱呼這種車輛叫「農夫車」會與目前的使用定位產生衝突,而逐漸改用其他的稱呼方式來區隔。類似的現象在台灣也存在,在台灣早年小卡車或小貨車都是用在商業用途,這種車輛通常都會漆成深藍色、繳商用車稅率(比乘用車便宜)、並在車身上漆上動員車輛編號,且車型上以平頭設計、引擎置於駕駛座下方的設計居多。一般民眾習慣用「發財車」稱呼之(取靠這車子做生意賺錢發財之意),其實如果以車體分類來說它們根本就是pickup與van的一種,但是沒有人會把所有的pickup或van都稱呼作「發財車」,尤其是一些近年才引進、價格昂貴專用於休閒用途的高階pickup。這是一種隨著時代與風氣改變、逐漸也對車輛分類與稱呼方式造成影響的範例。
    所以,我倒不是因為使用「農夫車」這分類名會導致台灣或其他地區用戶理解困難的理由,而建議修改這分類名。基於先到先得原則我尊重香港用語習慣,我只是想問,縱使是Ford F-150 Lightning、GMC Syclone英语GMC Syclone、Toyota Tacoma X-Runner這類的pickup,在香港還是會被稱呼是一輛「農夫車」嗎?如果不是,那這分類的命名是否恰當就有討論空間了。我建議縱使是使用香港的習慣用語作為分類名,也要能符合香港當地對於這類車輛稱呼方式的現況,才是恰當的作法。--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5日 (六) 09:28 (UTC)[回复]
    美國車在香港基本上是極罕見(可能因為美國車技術比較落後,而且香港又是右軚),不過三廂式車身、車尾是貨斗設計的,都統稱為「農夫車」。--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25日 (六) 10:34 (UTC)[回复]
    車種的普及與否似乎與技術沒啥關係,香港地狹人稠養不起這種大車可能才是主因吧。不過只要這稱呼在香港沒有理解上的歧義問題且大部分香港用戶都同意這情形的話,那就尊重這分法。其實分類也是可以用noteTA來改變實際顯示出的文字的,只是因為分類本身不能重定向,所以實際添加分類時還是得使用分類實際上的名字。--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5月25日 (六) 12:12 (UTC)[回复]

    IP用戶(118.73.155.45118.73.216.212118.73.216.140,應該是同一人),在宋朝科技條目做出了相關重大修改([74]):對於[75],他的理由是「修正笔误 删除于宋朝主题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更正不专业的个人主观错误,是浑天仪。 补充官方参考资料原有信息」,對於[76],他的理由是「修正笔误 更正不专业的个人主观错误,是浑天仪。 补充官方参考资料原有信息」。其實這兩個修改就只有差一段而已,目前版本主要是基於最後修改的。大家可比較一下這三個編輯歷史。大致上問題如下:

    1. 首段引文的最後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6行)「与此同时,在……为阿拉伯后裔等等。」內文有沒有問題?來源有沒有問題?(IP用戶曾刪除它,但後來放棄了)
    2. 在「通才」那段後半部(編輯歷史顯示第13行或第14行),是浑天仪還是天文望远镜?(他沒改資料來源)暗箱前該不該加照相机?(p.s. 他堅持在海什木前面加阿拉伯人,如果文句通順,我是沒意見)
    3. 他在「最早的火藥武器書籍」那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63行或第64行),添加了一句『领先的……称为“希腊火”。』但是沒有資料來源、注釋。
    4. 同樣是「最早的火藥武器書籍」那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64行或第65行),是油泵?還是火器?(他沒改資料來源)
    5. 「桨轮船」(編輯歷史顯示第119行或第120行),到底是自動船?還是人力船?這差很多!(他沒改資料來源)
    6. 在「風力」那一段(編輯歷史顯示第127行或第131行),我就有點看不懂了,他改得有點亂,我先暫時修復。

    以上是IP用戶的一些問題,另外(重要):

    「注釋」中,第6個引用錯誤、第55個「Error Page Messages.」、第71個「Not Found」、第99個「中國載籍中非洲史資料彙編問題漫議」顯示「无法找到该页」

    由於上述我提出來的問題皆不是我擅長的領域,還請大家討論後幫忙修改(可以先修注釋)。感恩,祝順利!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6:28 (UTC)[回复]

    補充:我發現Zcm11用戶也曾做出了大量貢獻([77][78],看似沒什麼問題),其中IP用戶不喜歡的首段引文正是他加進去的。重審時有爭議的「希臘火」(見Talk:宋朝科技)他也有做些修改編輯。再往前的編輯看似沒有問題。我邀請了Zcm11一同進行討論。感恩,祝順利!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6:49 (UTC)[回复]

    我也邀請了Geistcj(貢獻:[79])一同前往討論。Simon951434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07:04 (UTC)[回复]

    Template:Translating的标点错误

    {{translating}}忘记加标点了,现为“如果您熟知条目内容并擅长翻译,欢迎协助改善或校对此页面长期闲置的非中文内容可能会被移除。”,应在“长期”前加逗号。--Qiyue2001 2013年5月24日 (五) 09:11 (UTC)[回复]

    已被Wangxuan8331800修正。--YFdyh000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8:53 (UTC)[回复]

    有條目出現命名爭議是否符合提名資格以及被DYK獲選嗎?

    依照DYK規則所述「请确保链接目标为推荐条目的正确页面名」,所以我判斷2013年菲律賓公務船對中華民國漁船廣大興28號攻擊事件不符推薦,理由已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5月23日表示,在此就不多贅述。故來此發問,我是想詢問管理員是否同意此看法?若同意,請前往撤銷;反之,符合規則就獲選。--維基工作者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16:40 (UTC)[回复]

    那条规则听起来是说“链接目标”应为条目的实际页面名,而不是重定向或繁简不同的写法(在这些情况下相关处理程序会出错)。Liangent留言 2013年5月24日 (五) 16:46 (UTC)[回复]

    多体问题应该更名为N体问题

    条目多体问题应该更名为N体问题,对应于英语的(N-body)problem,而物理学家把many-body problem才叫做多体问题。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13年5月25日 (六)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問:维基百科的条目”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需要修改

    --223.166.1.184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0:13 (UTC) 该条目需要修改。2013年4月,中国教育部复函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校英文名: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学校更名文件:教育部的教发函【2013】55号文件。可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官网查询。希望能予以更新。[回复]

    请勇(自)于(行)更新,如果有可靠来源支持的话,暂时没看见有保护记录,移动问题,可以到讨论页请求,或WP:移动请求申请。好像已经移动好了——Sakamotosan 2013年5月25日 (六) 15:17 (UTC)[回复]

    有研究狗的维基人吗?

    最近有用户编辑了[80]中华田园犬,感觉有点乱,不知怎么整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请用HTTPS 2013年5月26日 (日) 04:2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