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 (1955年)

1955年出生,蒙古族,全国政协副主席,原国家民委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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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尔漢語拼音Bātè'ěr蒙古语ᠪᠠᠭᠠᠲᠣᠷ,转写:Baγatar[转写种类不明]西里尔字母баатар;1955年2月),辽宁康平人。蒙古族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现任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黨組書記。

巴特尔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现任
就任日期
2016年4月28日
总理李克強
前任王正伟
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现任
就任日期
2016年4月8日
部長孫春蘭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任期
2008年4月3日—2016年3月30日
前任楊晶
继任布小林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5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康平县
籍贯中国辽宁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
经历

从政经历

巴特尔自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蒙文大专班毕业后,就开始进入中共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基层党务部门工作;1983年10月,出任共青团呼伦贝尔盟委书记;一年后,晋升为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副书记;1986年5月,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

1989年11月,巴特尔被派赴日本东京研修中心,学习经济管理。回国后,曾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挂职,任区长助理。一年后,回到内蒙古的巴特尔即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两年后晋升为市委书记并出任市长。

乌海市工作七年后,巴特尔于1999年被提升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三年后,升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8年4月3日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2009年1月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2016年3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巴特尔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职务[1],改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2][3]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王正伟
(回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2016年3月-
現任
前任:
杨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2008年4月-2016年3月
繼任:
布小林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正偉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長
2016年3月-
現任
中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書記
2016年3月-
前任: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99年12月-2008年4月
繼任:
张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