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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上櫃股票

1. 從申請上櫃到正式掛牌買賣,大約需要多久期間?

股票正式申請上櫃之案件,若發行公司申請及審查程序順利,原則上為收文次週起之6週內提報有價證券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再經櫃買中心董事會討論通過並函知申請公司洽掛牌後,須於3個月內(得延長3個月)申請掛牌買賣,故原則上從申請上櫃到正式掛牌合計約需4至5個月的時間。

2. 如何查得申請上櫃公司之審議進度及掛牌資訊?

可至櫃買中心官方網站→上櫃 > 申請上櫃 > 掛牌進度 > 申請上櫃公司,以及上櫃 > 上櫃公司資訊 > 近期上櫃公司項下查詢。
  1. 申請上櫃公司
  2. 最近上櫃公司

5.如何查詢上櫃公司申報財報後之變更交易、分盤交易、停止交易及恢復普通交割資訊及相關公告與實施時間?目前上櫃公司交易方式如何查詢?

  1. 原則上於每季財報申報截止日後次一營業日公告,公告後二營業日實施。
  2. 可於本中心網站公告及法規 > 市場公告 > 公告/通函查詢項下查詢相關公告。
  3. 上櫃公司交易方式除因財報公告後可能會有所調整外,另亦可能因交易面因素而被公告為處置有價證券,最新上櫃處置有價證券資訊可於本中心網站公告及法規 > 市場公告 > 上櫃處置有價證券資訊項下查詢。

7.如何查詢上櫃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相關資訊?

  1. 若為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記者會,上櫃公司最遲將於開始之2.5小時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周知投資大眾開會時間、地點等資訊。本中心亦會於本中心網站首頁以跑馬燈方式預告開會資訊,投資人可親臨會場,或至本中心網站收看直播。
  2. 若非為投資人可參與之重大訊息記者會,本中心仍會於本中心網站首頁以跑馬燈方式預告開會資訊,並於本中心網站提供重大訊息記者會之直播供投資人觀看。

8.上櫃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時有何參考依據?

  1. 本中心為提供所有產業重大訊息發布之時機及內容,與發行公司發布重大訊息及回應媒體報導相關應注意事項之指引,已編製「上(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供參。
  2. 前述問答集可於本中心業務宣導網站→上櫃/興櫃公司/債券發行人專區 >上(興)櫃公司文件下載>問答集>上(興)櫃公司重大訊息發布應注意事項參考問答集下載。

9.公開資訊觀測站中「財務及交易資訊重點專區」之設立目的及揭露內容為何?

  1. 「財務及交易資訊重點專區」僅將公開資訊觀測站所揭露之資訊,作一財務重點彙整,以便利使用者查詢參考,並藉以達到提醒投資人注意之效果,強化預警功能。投資人進行投資前仍應詳閱各該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相關財務業務資訊。
  2. 有關「財務及交易資訊重點專區」各指標揭示內容請參閱: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財務及交易資訊重點專區」資訊揭露處理原則(可至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查詢)。
  3. 財務及交易資訊重點專區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 投資專區 > 財務及交易資訊重點專區項下查詢。

10.上櫃股票之參考價格之功能為何?如何求得?

為計算每日漲跌停價格之基準價格。每日參考價格之決定方式如下:
  1. 上櫃第一天為該股票之承銷價。
  2. 上櫃第二天(含)以後各日依下列順序決定之:
    1. 前一營業日等價成交系統之收盤價格。
    2. 前一營業日等價成交系統無成交紀錄但交易時間結束時有買進或賣出之申報紀錄者,若最高買進申報價格高於該日開始交易基準價,以該最高買進申報價格作為當日參考價格;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低於該日開始交易基準價,以該最低賣出申報價格作為當日參考價格。
    3. 前一營業日等價成交系統之開始交易基準價。

11.上櫃股票除權除息時,其開始交易基準價及漲跌停價格應如何計算?

  1. 除權息參考價(A)=( 除權息前收盤價-息值+現金增資認購價x現金增資配股率)/ ( 1+無償配股率+現金增資配股率)
  2. 減除股利參考價(B)= (除權息前收盤價-息值)/( 1+無償配股率)
  3. 其中「息值」包含盈餘分配之股利及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
  4. 開始交易基準價:當不含現金增資除權時,取最接近除權息參考價之檔位價,遇含現金增資除權時,則取最接近減除股利參考價之檔位價。

漲跌停價格之計算:

  1. 無現金增資時:
    1. 漲停價=不超過【除權息參考價 x 1.1】之最接近檔位為漲停價格。
    2. 跌停價=不小於【除權息參考價 x 0.9】之最接近檔位為跌停價格。
  2. 有現金增資時:
    1. 漲停價=不超過【A或B較高者 x 1.1】之最接近檔位為漲停價格。
    2. 跌停價=不小於【A或B較低者 x 0.9】之最接近檔位為跌停價格。

12.上櫃股票得為融資融券的標準為何?是否與上市有價證券的標準相同?

本中心上櫃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的標準,與集中市場得為融資融券標準大致相同,僅下列條件尚有不同:
  1. 上櫃有價證券之實收資本額規定需達三億元以上及公司設立登記屆滿三年以上(發行公司屬上市、上櫃公司之分割受讓公司者,得依被分割公司財務資料所顯示被分割部門之成立時間起算;屬投資控股公司或金融控股公司者,得依其營運主體之設立時間起算)。
  2. 獲利能力方面,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決算無累積虧損,且其個別或合併財務報表之營業利益及稅前淨利占年度決算實收資本額比率達百分之三以上。而集中市場上市有價證券僅規定每股淨值在票面以上。餘在(一)股價波動過度劇烈者 (二)股權過度集中者(三)成交量過度異常者之規定皆相同。

13.請問要怎麼查詢已下櫃的公司資料?

  1. 若您要查詢交易資料,可由以下網址查詢:
    1. 上櫃股票歷史股價請至本中心網站 → 上櫃 > 交易資訊 > 盤後資訊 > 個股日成交資訊,輸入資料年月及股票代碼查詢。
    2. 興櫃股票歷史股價請至本中心網站 → 興櫃 > 交易資訊 > 行情資訊 > 個股歷史行情,輸入資料年月及股票代碼查詢。
  2. 若您要查詢發行面資料如基本資料、重大訊息或財務報表,且該公司仍存在於資本市場(屬上市、上櫃、興櫃、公開發行公司任一種類型之公司),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但若該公司已撤出資本市場(非上市、上櫃、興櫃、公開發行公司),因本中心已非權責機關,無法提供任何發行面資料,請見諒。

興櫃股票

1. 從申請登錄興櫃到正式興櫃市場買賣,大約需要多久期間?

公司提出申請登錄興櫃,倘符合相關規定,係於收文日(t)起之3個營業日內(t+2),核發同意函及公告開始櫃檯買賣日期,並將公司概況資料揭示於櫃買中心網站至少5個營業日,故公司最快得於申請登錄興櫃日起之第9個營業日(t+8)正式掛牌交易。

2. 投資人利用證券帳戶就可以買賣興櫃股票?

是,投資人只要在任何一家證券經紀商開立證券櫃檯買賣帳戶(如已開立櫃檯買賣帳戶者,不須另外開戶,集中保管存摺與銀行存款存摺亦不須更換),並簽署「興櫃股票風險預告書」,即可透過該證券經紀商與所有的推薦證券商議價買賣興櫃股票(包括點選系統內及系統外議價交易)。

3. 投資人每一交易日什麼時間可以開始委託買賣興櫃股票?

投資人可於每一交易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委託買賣興櫃股票。

因興櫃股票屬議價交易市場,係由推薦證券商之報價主導其交易進行,投資人買賣興櫃股票,成交的一方一定是各該興櫃股票的推薦證券商,並以推薦證券商之報價為成交價,因此,推薦證券商的報價為投資人委託時重要參考資訊,由於櫃買中心每一交易日交易時間開始(上午9時)才會揭示推薦證券商買賣報價資訊,且櫃買中心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亦於上午9時始接受興櫃股票委託單輸入,因此,為提升投資人成交機會,建議投資人於上午9時開始揭示報價資訊後再委託證券經紀商下單買賣。

4. 投資人下單買賣興櫃股票,委託單怎麼成交?

若委託價格落在推薦證券商報價範圍內(即「到價委託單」:投資人委託買價≧推薦證券商報賣價或投資人委託賣價≦推薦證券商報買價),將由櫃買中心電腦系統自動分配給當時報價最佳(最高買進報價或最低賣出報價)的推薦證券商立即成交之。反之,若委託價格未落在推薦證券商報價範圍內(即「未到價委託單」:投資人委託買價 < 推薦證券商報賣價或投資人委託賣價 > 推薦證券商報買價),推薦證券商則無交義務,不會立即成交。

5. 為什麼投資人的興櫃股票委託資訊未揭示?

興櫃股票是由推薦證券商之報價主導交易進行,且交易雙方必有一方為推薦證券商,因此對外揭示的資訊是推薦證券商所申報的買進及賣出報價資訊,投資人的委託資訊並不會揭示。

6. 我的興櫃股票委託單為什麼沒有成交?

  1. 因興櫃股票屬議價交易市場,係由推薦證券商之報價主導其交易進行,成交的一方一定是推薦證券商,投資人間無法相互成交,且推薦證券商之買進及賣出報價必定存在價差(即證券商經營興櫃股票造市業務之必要的作業成本),當投資人委託「買進」成交時,代表推薦證券商「賣出」興櫃股票給投資人(成交價為推薦證券商「賣出」報價);投資人委託「賣出」成交時,代表推薦證券商向投資人「買進」興櫃股票(成交價為推薦證券商「買進」報價)。
  2. 投資人下單買賣興櫃股票,應參考推薦證券商的報價,欲買進股票應參考推薦證券商的「賣出」報價,欲賣出股票則應參考推薦證券商的「買進」報價,這樣才能提高成交機會。投資人如果要參考最近一筆成交價應判斷該筆成交資訊為投資人「買進」或「賣出」成交價,櫃買中心網站「首頁 > 興櫃 > 興櫃股票交易資訊 > 當日行情表」及「首頁 > 興櫃 > 興櫃股票市況報導 > 個股行情」均揭示「投資人買賣別」供投資大眾參考。
  3. 舉例來說,投資人的委託「買進」價格高於最近一筆「成交價」,但卻沒有成交,是因為最近一筆成交價可能是其他投資人委託「賣出」價格,買賣別不同不適合相互比較,投資人應該參考推薦證券商對該股票的「賣出」報價是否低於自己的「買進」委託價(或買進報價是否高於賣出委託價),才可提高成交機會,舉例如下 :
舉例來說,投資人的委託「買進」價格高於最近一筆「成交價」,但卻沒有成交,是因為最近一筆成交價可能是其他投資人委託「賣出」價格,買賣別不同不適合相互比較,投資人應該參考推薦證券商對該股票的「賣出」報價是否低於自己的「買進」委託價(或買進報價是否高於賣出委託價),才可提高成交機會

7. 興櫃股票是否有開盤價及收盤價?

否,興櫃股票屬議價交易市場,係由推薦證券商之報價主導其交易進行,推薦證券商每日視個股狀況依其專業判斷申報價格,且成交價為推薦證券商之報價,因此,無「開盤價」或「收盤價」,故興櫃股票收市時係揭露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供大眾參考。

8. 為什麼興櫃股票沒有除權除息參考價?

因興櫃股票屬議價交易市場,係由推薦證券商之報價主導其交易進行,投資人買賣價格主要參考推薦證券商的報價,當興櫃股票遇除權(息)交易日時,櫃買中心不會比照上櫃(市)股票公布興櫃股票的除權除息參考價,推薦證券商將會考量興櫃股票之除權息資訊於除權息交易日調整買進及賣出報價,作為投資人買賣的參考。

9. 哪些情形下會停止該興櫃股票的櫃檯買賣?又自公告日次多少營業日起該興櫃股票會停止買賣?

興櫃公司若有「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規定之情事,櫃買中心將停止此一興櫃股票的櫃檯買賣,並自公告日之次5營業日起停止買賣,舉例:107/6/24櫃買中心發布停止買賣之公告,107/6/28即係該股票之最後交易日,107/7/1(含)起該股票即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前,推薦證券商之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皆仍應依規定辦理。但倘因「公司法第282條之情事,經法院依公司法第287條第1項第5款規定對其股票為禁止轉讓之裁定」之事由致停止買賣者,係自公告日之次1營業日起停止買賣,舉例:107/6/24本中心發布停止買賣之公告,107/6/24即係該股票之最後交易日,107/6/25(含)起該股票即停止買賣。

10. 哪些情形下會終止該興櫃股票的櫃檯買賣?又自公告日次多少日起該興櫃股票會終止買賣?

興櫃公司若有「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規定之情事,櫃買中心將終止此一興櫃股票的櫃檯買賣,並自公告日之次15日起終止買賣,舉例:107/6/24本中心發布終止買賣之公告,107/7/9(含)起該股票即終止買賣。但倘因「股票轉上市或上櫃」之事由終止買賣者,係自公告日之次1營業日起終止買賣,舉例:107/6/24本中心發布終止買賣之公告,107/6/24即係該股票之最後興櫃交易日,107/6/25(含)起該股票即終止興櫃買賣而轉上櫃或轉上市。

11. 哪些情形興櫃股票會暫停交易?興櫃公司如何恢復交易?

  1. 交易面暫停交易:當交易時間內興櫃股票成交均價與前一營業日之成交均價差距達50%(含)以上時,即暫停該檔興櫃股票之交易直到當日交易時間結束,並自次一營業日起恢復交易。
  2. 訊息面暫停交易:自109年3月23日起,興櫃公司若預計於營業日下午5時前公開或召開董事會決議「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7條之1所規定之重大事項,應向櫃買中心申請暫停交易,櫃買中心得依興櫃公司之申請,公告該興櫃股票暫停交易,另櫃買中心於必要時亦得依前開興櫃審查準則第37條之2規定主動暫停該興櫃公司之股票交易。每次暫停交易時間以1個營業日為原則,3個營業日為上限,待該公司將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充分公開或說明後再申請恢復交易。

12. 如何查詢或得知興櫃公司暫停交易之訊息與名單?

投資人可至下列網站查詢或得知興櫃公司暫停交易之訊息與名單:
  1. 櫃買中心官網:

    (1) 查詢興櫃股票暫停(恢復)交易之即時公告:

    A.「興櫃 → 興櫃即時公告」
    B.「興櫃 → 興櫃股票市況報導 → 市場公告」

    (2) 下列行情表會以不同色塊分別標註屬訊息面或交易面暫停交易之個股,灰色代表訊息面暫停交易個股、橘色代表訊息面恢復交易個股,粉紅色則代表交易面暫停交易個股(興櫃交易冷卻機制),供投資人區別:

    A.「興櫃 → 當日行情」
    B.「興櫃 → 興櫃股票市況報導 → 個股行情、類股行情或行情排行」

    (3) 查詢特定時間內所有暫停/恢復交易之興櫃公司清單:

    A.交易面暫停交易:「公告及法規 → 興櫃交易時間內達暫停交易標準之股票查詢」。
    B.訊息面暫停交易:「公告及法規 → 公布暫停/恢復交易股票」。

  2. 公開資訊觀測站:

    於「重大訊息與公告」項下可查詢個股訊息面暫停交易之資訊,惟須注意興櫃公司係於接獲櫃買中心公告暫停或恢復交易後1小時內始發布重大訊息,故會有稍許時間落差。

創櫃板

1. 創櫃板是什麼?

「創櫃板」名稱主要係取其「創意櫃檯」之意涵,提供具創新、創意構想之非公開發行中小型企業創業輔導與籌資功能。
  • 輔導功能:櫃買中心建置公設聯合輔導機制,除免費協助企業建置會計及內控制度外,並提供企業行銷與法制等多元輔導,輔導期間原則上為6個月,最長不超過2年。
  • 籌資功能:櫃買中心建置具股權籌資功能但不具交易功能之籌資平台,協助企業籌措所需資金,扶植企業成長。

2. 企業應如何申請登錄創櫃板?

公司可先向「創櫃板推薦單位」申請創新創意審查,如取具「公司具創新創意意見書」後,可填製「登錄創櫃板申請書件格式及附件」向櫃買中心申請登錄創櫃板。惟若企業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營業收入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得免除前開創新創意審查。

3. 創櫃板公司有何權利與義務?

權利:創櫃板公司可免費享有櫃買中心提供之會計、內控、行銷及法制等輔導服務,亦可參與創櫃板課程,且可透過創櫃板籌資平台募集資金,並可透過櫃買中心網站「創櫃板專區」辦理資訊揭露提升知名度。

義務:登錄創櫃板前後皆須接受櫃買中心統籌輔導。登錄創櫃板後須進行資訊揭露,包括每年應申報股東會資訊、年度財務報表或簡明資產負債表與綜合損益表,每季應申報已募集資金使用情形,且應依規定進行重大訊息資訊揭露。

4. 企業登錄創櫃板後取得股票代號,是否即為公開發行公司?

企業完成創櫃板前之籌資並辦理變更登記後,即可擇定登錄創櫃板日期,正式成為創櫃板公司,本中心將給予股票代碼4碼,其日後公開發行、登錄興櫃及上櫃(市)掛牌繼續沿用,一碼到底。惟創櫃板公司仍係屬非公開發行公司,公司仍應辦理首次公開發行程序並申報生效後,始成為公開發行公司。

5. 我想認購或交易創櫃板股票,應如何辦理?

投資人僅可透過 「創櫃板公司籌資系統」辦理認購創櫃板公司股票,且因創櫃板公司係屬非公開發行公司依法不得公開交易,故上開籌資系統不提供交易功能。投資人可查詢 「創櫃板公司辦理中籌資資訊」,且須使用IE瀏覽器並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或金融憑證登入該系統進行認購。 投資人如有系統登入問題可參閱 「籌資網站Q&A」,或請於營業日早上9點至下午5點電洽02-2366-6100。

債券市場

1. 一般投資人如何買賣公債?

一般投資人(即小額投資人)買賣公債之管道有:

  1. 於公債標售前辦理預約申購:購買公債金額在150萬元以下者,投資人可洽中華郵政公司指定之各地經辦郵局或台灣證券交易所指定之證券經紀商辦理預約申購登記;以10萬元為購買單位,其價格按每期公債標售之競標最高得標利率換算之價格為準。
  2. 直接向中華郵政公司進行公債之買進與賣出:小額投資人應持郵政存簿儲金或劃撥儲金帳戶資料,並填具「中央登錄公債開戶申請書」及「中央登錄公債印鑑卡」各1式2份交經辦郵局辦理後,取回登錄公債存摺簿。日後公債買進、賣出均以存摺登錄方式為之。
  3. 洽債券自營商進行公債之買進與賣出:小額投資人須先至清算銀行開立中央登錄公債帳戶,再提供債券自營商其國民身分證或登記證影本後,即可與債券自營商進行公債之議價買賣。

債券自營商名單可洽詢本中心網站:債券市場資訊 > 業務服務 > 證券商債券業務 > 各類債券

2. 一般投資人如何買賣國際債、公司債及金融債?

一般投資人可與債券自營商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買賣國際債、公司債及金融債,但需注意發行辦法中交易對象是否僅限專業投資人或有其他限制。

債券自營商名單可洽詢本中心網站:債券市場資訊 > 業務服務 > 證券商債券業務 > 各類債券

3. 如何查詢債券基本資料?

投資人若想進一步瞭解已發行之公債、公司債、金融債、轉(交)換債及國際債券基本資料,可前往「公開資訊觀測站 > 債券專區」查詢。

外國債券之登錄基本資料可於本中心網頁(首頁 > 債券 > 經登錄外國債券專區)查詢。

4. 專業板債券所稱之專業投資人範圍為何?

國際債及普通公司債之專業投資人條件明定於本中心國際債券管理規則第2條之1:

  1.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第二項所定之專業投資機構。
  2.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證券商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
    1. 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五千萬元。但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其財務報告免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
    2. 經投資人授權辦理交易之人,具備充分之債券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3. 投資人充分瞭解證券商與專業投資人進行債券交易得免除之責任後,同意簽署為專業投資人。
  3.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證券商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
    1. 提供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證明;或單筆交易金額逾新臺幣三百萬元,且於該證券商之投資往來總資產逾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並提供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聲明書。
    2. 投資人具備充分之債券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3. 投資人充分瞭解證券商與專業投資人進行債券交易得免除之責任後,同意簽署為專業投資人。


金融債所稱專業投資人適用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3條規定:

  1. 專業機構投資人: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貨服務事業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機構。
  2.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信託業、證券商或保險業(以下簡稱受託或銷售機構)申請為高淨值投資法人:
    1. 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淨資產超過新臺幣二百億元者。但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其財務報告免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
    2. 設有投資專責單位,並配置適任專業人員,且該單位主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曾於金融、證券、期貨或保險機構從事金融商品投資業務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2. 金融商品投資相關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3. 有其他學經歷足資證明其具備金融商品投資專業知識及管理經驗,可健全有效管理投資部門業務者。
    3. 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持有有價證券部位或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組合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但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其財務報告免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
    4. 內部控制制度具有合適之投資程序及風險管理措施。
  3.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受託或銷售機構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
    1. 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五千萬元。但中華民國境外之法人,其財務報告免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
    2. 經投資人授權辦理交易之人,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3. 投資人充分了解受託或銷售機構受專業投資人委託投資得免除之責任後,同意簽署為專業投資人。
  4.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受託或銷售機構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
    1. 提供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證明;或單筆投資逾新臺幣三百萬元之等值外幣,且於該受託、銷售機構之存款及投資(含該筆投資)往來總資產逾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並提供總資產超過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財力聲明書。
    2. 投資人具備充分之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3. 投資人充分了解受託或銷售機構受專業投資人委託投資得免除之責任後,同意簽署為專業投資人。
  5. 簽訂信託契約之信託業,其委託人符合第二款、第三款或前款之規定。

5. 國際債、公司債及金融債是否有信用評等限制?

國際債券:

  1. 專業板債券
    1. 發行人為外國中央政府:國家主權評等等級達 BBB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2. 發行人為外國地方政府:債券或發行人信用評等等級達 BBB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3. (三)發行人非為上述兩項者:無信用評等要求。
  2. 一般板債券:除經我國境內金融機構保證者,或發行人信用評等等級達BBB級以上者外,債券之信用評等等級須達BBB級以上。

普通公司債:
依據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規定,公開發行公司申請普通公司債為櫃檯買賣時,除符合下列情形外,應提供債券經主管機關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出具之評等報告:

  1. 該債券為經我國金融機構保證者。
  2. 發行人已提供經主管機關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出具之發行人信用評等報告。
  3. 該債券僅限銷售予專業投資人者。

金融債:
依據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規定,銀行發行次順位金融債券,銷售對象為非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時,其債券應取得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其餘情形,發行銀行或該金融債券,應取得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但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6. 興櫃公司發行的轉換公司債可以掛牌嗎?

依據募發準則第31條,轉換公司債發行時,除上市或上櫃公司應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包銷者外,不得對外公開承銷。故興櫃公司的轉換公司債只可私募,不可以申請公開掛牌交易。

衍生性市場 (含權證、信用及股權衍生品等)

1. 權證流動量提供者在什麼情況下不進行報價?

流動量提供者依規定應對市場提供買進及賣出權證之報價,惟流動量提供者於下列時機得不提供報價:

  1. 櫃檯交易市場開盤後 5 分鐘內。
  2. 權證之標的證券暫停交易。
  3. 當流動量提供者專戶內之 權證數量無法滿足每筆報價最低賣出單位時,流動量提供者得僅申報買價 。
  4. 權證距到期日十五個交易日以內,流動量提供者得僅申報買進。
  5. 發行人自行訂定之其他時機,列舉如下:
    • 標的證券價格漲停時,認購(售)權證得僅申報買(賣)價;標的證券價格跌停時,認購(售)權證得僅申報賣(買)價 。
    • 權證價格漲(跌)停時 得僅申報買(賣)價 。
    • 價內程度超過 30%(含)之權證,得僅申報買價。
    • 權證理論價值低於 0. 01 元的權證。
    • 流動量提供者在日常運作出現技術性問題時。
    • 當發行人無法進行避險時。

2. 什麼是結構型商品?

結構型商品是結合固定收益商品(Fixed Income Instruments)或黃金及衍生性金融商品(Derivatives)的創新理財工具,透過固定收益商品或黃金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組合,使投資報酬與連結標的資產表現產生連動效應。

3. 什麼是外幣保證金(FX Margin)?

係指客戶向槓桿交易商繳交一定成數之保證金,或由槓桿交易商核定一定之信用額度後,在保證金及信用額度範圍內,依雙方約定之方式從事外匯交易。

ETF及ETN市場

1. 投資人如何買賣ETN/ETF?

投資人買賣ETN/ETF有兩個管道,第一個管道,與買賣股票一樣,投資人可以利用現有的證券交易帳戶,委託證券經紀商下單,並於成交日後次二個營業日辦理交割;第二個管道,投資人可以透過受託/參與證券經紀商向發行證券商/發行投信提出申請,辦理申購或賣回,就如同投資人申購基金一樣,但申贖有一定數量之限制,投資人請參考各ETN/ETF之公開說明書。

2. 如何查詢債券ETF相關資訊?

  1. 有關各檔債券ETF即時行情,投資人可至本中心網站「ETF專區→盤中交易資訊」項下查詢包括最近成交價、即時買賣價量與估計淨值。
  2. 有關各檔債券ETF歷史交易情形,投資人可至本中心網站「ETF專區→歷史行情」項下查詢ETF每日、每周、每月或每年交易資料。
  3. 有關各檔債券ETF每日淨值部分,投資人可於基本市況報導網站「各項專區→ETF行情→櫃買市場ETF單位變動及淨值揭露」項下或各投信公司網站的ETF專區查詢。
  4. 有關各檔債券ETF外陸資持有情形,投資人可至本中心網站「ETF專區→ETF外資及陸資持股統計」項下查詢。
  5. 另有關各檔債券ETF發行規模部分,投資人可於各投信公司網站的ETF專區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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