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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解財劃法4-4】水平分配指標都挑肥揀瘦,公平嗎?

    2024-06-15 07:55 / 作者 吳馥馨
    行政院長卓榮泰、財政部長莊翠雲備詢。廖瑞祥攝
    25年未修的《財劃法》確實年久失修,除了在野黨,不少執政黨立委也贊同修法。除了中央到底該分多大的餅給地方,這涉及「垂直分配」的合理性,更關鍵的還有地方之間「水平分配」的公平性;正如同財政部長莊翠雲所說,《財劃法》過去曾多次推動修法,但最終不了了之的關鍵原因正是水平分配談不攏。

    莊翠雲表示,財政部雖已初擬修法方向,但因地方政府對於分配指標的意見差距仍大,各地方政府的指標都是對其有利的,財政部已在釐清中,也必須凝聚共識,院版《財劃法》修法草案「沒有時間表」。

    莊翠雲也說,分配指標要具有客觀性、普遍性;但據了解,各縣市提出的指標中,很多都不具有公平客觀性。

    舉例來說,曾有某縣市的提出以海岸線長短當水平分配指標,但若依該標準,南投縣恐怕一毛錢都拿不到;也有核電廠所在地主張要有核能指標,但全台灣只有2個縣市有。

    除了不具公平客觀性的問題,根據財政部蒐集各地方縣市開出的分配指標,可謂是五花八門,除了一般外界熟知的土地面積、人口數等,以及反映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的自籌財源,也有地方政府主張承擔多數汙染,例如高雄市府就認為承載了石化產業外部成本,才能貢獻中央更多稅收,進而主張應納汙染指標。

    各縣市開出的指標五花八門。太報製表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財劃法》分配給地方統籌分配稅款的公式,可謂是「一國三制」,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各有不同,公式複雜且鎖碎,才會年年吵《財劃法》。

    因此,如何將水平分配指標收攏,而且變成六都直轄市與16縣市的分配都適用公式,還能兼顧人均、農業縣、離島偏鄉等區域不同的公平性,正考驗中央的智慧,也是本次修法能否成功推動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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