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忌諱寫遺囑,又不希望生前把現金財產給子女,卻希望某一位孩子可以拿到較多的現金,該怎麼辦?
其實,最好的方法還是立遺囑,如果堅持不立遺囑,可以用贈與契約或保險的方式來傳承現金資產。
以人壽保險為例,若要保人、被保險人都是父母,將受益人設定為特定的子女時,當父母過世,子女即可領取保險金,不需要透過國稅局報遺產稅、也不需要繼承人全體同意分配,是一個快速而便捷的方法。
或許有人會說,國稅局對於八種保險態樣,會計入遺產稅計算,但請特別注意,那是只針對「遺產稅」的計算,是稅務上的處理;然而實際上對於遺產的分配,子女依照保險契約得到保險金,就保險金的部分是不屬於「遺產」的。
所以保險在傳承的功能至少有以下3點:
1. 預留稅源的好工具。
2. 人壽保險金直接由受益人領取,不會有遺產分配的問題。
3. 可規劃具有類似信託效果的分年給付功能。(現在坊間有些保險產品可以預先約定,當被保險人過世後,可以約定分幾年將保險金給付給受益人,例如保險金600萬,可以約定分6年給付,每年付100萬給保險受益人。)
對於想要調整財產分配的朋友,不妨可以參考保險的特性進行現金傳承。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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