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懼7年重刑,上訴、退黨、嗆對手!高虹安:不會讓惡意攻擊市府的人得逞!

2024-07-26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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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北地院26日一審重判7年4個月徒刑,新竹市長高虹安強調會提出上訴,並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圖/翻攝自新竹市政府影音)

針對台北地院26日一審重判7年4個月徒刑,新竹市長高虹安強調會提出上訴,並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圖/翻攝自新竹市政府影音)

台北地院今(26)日針對高虹安立委助理費案作出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7年4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新竹市長高虹安中午回應指出,法官今天的宣判,和十多年來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針對一審判決,她會提出上訴,她也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你們不會得逞,市府團隊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高虹安也正式宣佈,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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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讓高虹安及支持者都失望了!

高虹安下午也在臉書貼出近1500字抒發文指出,謝謝大家紛至沓來的關心!「安安市長,加油!」這是兩年多來,很多市民朋友對我的鼓勵,但他們也擔心地說:「我們相信你,但我們不相信台灣的司法」。很抱歉,台灣司法讓我和你們都失望了。

高虹安指出,對於稍早法院一審宣判她貪污11萬餘元、7年以上重罪,她和很多人一樣,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荒謬、震驚。高虹安說,她雖非法律背景,過去也從未經歷過司法程序,但為了能更瞭解案情,也不耽誤市政工作,許多個本該休息的夜晚與週末,她不眠不休地將司法院資料庫中過去十幾年來和民代助理費有關的判決書一一閱讀。

在過往的諸多判決中,只要助理實質工作、非人頭助理,其對於合法工作所得之處份,即便捐出給民代,乃其個人自由處份,並無不法可言,這是十幾年來最高法院對於助理費案件穩定的司法見解。

高虹安指出,在本案中,每一位助理皆是實實在在工作,並沒有人頭助理,所申請的加班時數也有開庭助理證述,及兩千多頁客觀工作紀錄以資證明,絕無任何一絲一毫浮報,檢察官起訴浮報加班,荒唐無比。

高虹安強調,她自科技業轉入政壇任新科立委,立法院零用金制度非她所創,乃是由助理以過去其他立委辦公室行之有年的制度引進沿用。(資料照/新竹市市政府網頁)
高虹安強調,她自科技業轉入政壇任新科立委,立法院零用金制度非她所創,乃是由助理以過去其他立委辦公室行之有年的制度引進沿用。(資料照/新竹市市政府網頁)

高虹安在臉書中提到,所謂低薪高報部分,在吳成典立委無罪定讞的判決中,也多次寫到「助理薪資數額悉由委員自行決定」,在此也摘錄吳成典案無罪定讞判決如下:

「呂允平已同意受聘為公費助理,並在被告吳成典申報為助理期間,每週一至五於正常上班時間內到吳成典立委服務從事燒水、泡茶、購物等雜役工作,即有權受領、支配其提供勞務所應得之報酬;而立法院匯撥入其存款帳戶之薪資,既由其本人每月交付存摺、印章委託許勵宏代為全數領出後,由其本人取得其中之35,000元自行花用,乃合法處分其工作所得,且未由被告據為己有;至於其餘3,000多元差額部分留在被告吳成典立委服務處當作公務支出之經費,乃流用為立委之問政相關業務費用,並不牴觸預算法之規定,自無不法可言。」

高虹安表示,在過往諸多助理費判決中,尤以貪污如此重罪,過往定讞判決中,穩定見解為將民代於職務相關支出(如:私聘助理)扣除不法所得,無論是先前檢方起訴時肯認的辦公室支出助理各類獎金薪資共16.5萬、於零用金帳目之外,她以個人款項用於辦公室或助理相關之公務支出列舉超過80萬,都大過於法院指控她貪污不法所得11萬,足可證明她並無任何不法所有意圖,依據多項過往定讞判決,都不能也不應以貪污重罪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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