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老舊房屋不僅外觀醜陋、結構安全堪慮、違建之多足以列入世界奇觀,與落後國家相比更是毫不遜色,這些情景大家看在眼裡,卻都視若無睹,仿佛與自己完全無關。
先說政府官員和一些學者,完全漠視台灣當前已存在的老舊住宅現況,活在柏拉圖的理想國度中,似乎非要等到浩劫來臨才能驚動他們,但可能也因為他們正是活在象牙塔裡的一群既得利益者。也難怪有人要說,「只能等地震來幫忙推動都更」。但到時耗費的資源恐怕會遠遠超過大家的想像。
政府花了巨資委託學者專家做了一堆冠冕堂皇的報告,但卻都輕忽了下列基本事實:
1.《都更條例》權利變換的核計方式不適合房價波動的狀況
當前都更條例的遊戲規則,是將共同負擔以核定當時之房價做為實施者的成本補償,該方式在房價上漲時將造成實施者得享增值厚利,引起圖利建商的批評,但在房價下修時則將使實施者不僅沒有利益,反而將因房價下跌而遭受損失。這也是2015年起房價下修之後,都更案件開始掛蛋的主因,一些已核定通過的都更案例都已因此停擺,直到前兩年房價漲之後,危老都更改建再成顯學。
目前政府大力壓抑房價,但營建成本卻「持續不斷的在攀升」,不久之後是否歷史重演,尚難預估。
2. 不落實的培訓、獎勵計畫
地方政府花了大筆輕費培訓了大批的都更推動人員,結果幾乎是成效不彰 ,更糟糕的是為了鼓勵民眾成立改建委員會,政府還給予經費的補助和獎勵,結果為了爭取金錢獎勵,這些推動人員往往給住戶畫了大餅,改建委員會成立之後,卻因為餅畫的太大而使實施者退避三舍,以致難以落實,並從而抹殺了後繼執行的可能。
3. 屋項加蓋、法定空地佔用早已成為既存事實
屋項加蓋、法定空地的佔用幾乎成了當今老舊公寓的通例,這些早期老舊建物的現存容積遠遠超過新法規的建築容積,甚至大過「都更改建」可給予容積獎勵的最大上限(50%),也突顯政府完全昧於現狀,刻意限縮改建容積獎勵做法的可笑。
當前改建給的容積獎勵上限,都有法定容積200%的天花板上限,一般4、5層樓的改建,或許還夠,但對住宅區7樓以上的建築,現成的容積(原容)即已接近2倍的上限,改建後分回的容積大幅縮水,不給足夠的容積獎勵,卻期盼老屋改建成功只是突顯政策的不符實際。
但是「這些危險的大樓(7樓以上的建築)卻正是造成重大災損的主要破口」。
4. 台北市的住宅區現行容積率不利於改建
台北市絕大多數的住宅區(住三)容積率只有225%,比相鄰的新北市住宅區容積率300%要低了33%,難道是因為台北市的公共設施水準(設定容積率的基準)不如新北市?這也是台北市房價遠遠超過鄰近新北市的主因,依這樣的容積率再加上限縮的容積獎勵,想要讓民眾願意改建只是不切實際的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