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全民普發6千現金後,政府又公告了房貸補貼辦法,只要滿足4項條件,就能在6月提出申請,首批符合資格的申請者,最快在7月中旬就能領到3萬元補助金,預估約有55萬戶房貸族受惠。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告「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目的是為減輕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的居住負擔,只要符合4大條件即可申請,認定基準日為今年2月28日前,也不限單身或已婚者。
4大申請資格如下:
1.僅1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並須有非呆帳之貸款餘額。
2.合計持有房屋1戶以內。
3.原始核貸金額台北市850萬元以下、其他縣市700萬元以下。
4.中華民國110年家庭成員各類所得總額120萬元內。
此外,擁有政府債權的房屋貸款,包括國民住宅、國軍官兵住宅、中央及地方公教住宅與勞工住宅等貸款戶皆可申請,其申請條件與自用住宅貸款戶相同,且不影響借款人接受政府其他住宅、生活補貼、補助或津貼等協助措施的權利。
內政部表示,預計在6月同步開放線上以及臨櫃申請,申請期限到12月,審核成功者將一次撥付3萬元支持金,首批申請成功者,有望在7月中旬就能領到錢。
另外,也要提醒民眾要注意申請資料是否完整且符合資格,如有缺漏且逾期未補正,或是不符規定資格者,執行機關會通知限期補正或者駁回。而申請資料有虛偽或不實情事,以及同一住宅貸款重複領取支持金的情況,就不予發給,已發給者則將由執行機關撤銷或廢止,並以書面行政處分要求限期返還。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