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陣線(勞陣)今(26)日公布《六都基本工資租屋能力調查》結果,平均月租金最高為台北市的3萬5003元、最低為台南市8910元,整體來看,雙北的租屋市場仍屬高租金、低坪數的性質,相較下,高雄市、台南市則為低租金、高坪數。其中,北市的房屋租金所得比平均高達58%,領取基本工資者平均要付出工時85.7小時才租得起一間雅房,等於超過兩周的工時。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高房價和炒作房地產也是嚴重的國安問題」。
為了解民眾和弱勢勞工租屋困境,勞陣針對目前六都租屋市場現況與限制調查,以2018年基本工資月薪2萬2000元,並以國際採用的「30%租屋原則」,即租金上限不應超過所得3成,設算基本工資者可負擔租金上限為6600元,並與租屋資料比較分析。
根據《六都基本工資租屋能力調查》,在六都租屋市場,平均月租金台北市位居第一,為3萬5003元;台南市為六都最低,為8910元。若以六都月租金中位數(11000元)和2016年全國薪資中位數(4萬6012元)推算而成「租金所得比」,結果顯示,同樣以台北市最高,租金所得比為58%;其餘依序為新北市的30%、桃園市25%、台中市21%、高雄市17%、台南市15%。
在六都,領取基本工資者的平均月租金為5226元,其中仍以台北市最高,為5596元;台南市最低,是4912元。調查發現,雖然基本工資者可負擔的租屋數量占六都的26.2%,但各縣市有相當大的落差:台南市可使基本工資者承擔租屋比率占60%,亦即有6成的房屋租金低於6600元,比率為六都最高;其餘依序為高雄市48%、桃園市31%、台中市30.5%、新北市15%,台北市雖有1萬5173間租屋,但僅有4.9%可讓基本工資者承擔,讓基本工資者「看得到租不到」,多半只能付出更高額租金換取居住空間。
租屋空間 台中7.19坪第一 台北4.72坪最小
在租屋的居住空間上,個人基本工資者的租屋平均坪數以台中市的7.19坪第一;台北市最小,為4.72坪,兩者相差約1.5倍。其餘為新北市5.75坪、桃園市6.97坪、台南市6.9坪、高雄市6.67坪。
在「租金工時」上,基本工資者若要負擔台北市單人套雅房,至少需要工作85.7小時(每周法定工時為40小時),同樣是六都之冠;而最低為台南市的37.1小時;其餘則為新北市的57.1小時、台中市的50小時、桃園市的42.9小時、高雄市的39.3小時。
整體來看,雙北地區仍屬高租金、低坪數的租屋性質,其中台北市又更為極端;而與雙北相較之下,台南市與高雄市則相對是低租金、高坪數,其中以台南市租屋壓力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