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原宏帶警方前往一座緊鄰高速公路、平常人跡罕至的小公園,警方怕破壞屍體,一鏟一鏟小心開挖,最後在一棵棕櫚樹下一公尺處,發現一具裸體女屍,旁邊還有一條繩子。
葉原宏供稱,他與鄭女在舞廳跳舞認識,11月24日中午,他約鄭女吃飯,結束後鄭女開車載他回住處,並在車上聊天,卻因細故爭吵,鄭女譏諷他是吃軟飯的小白臉、是上班的(牛郎)、是社會的垃圾、無恥下流,甚至出手毆打他,他頓時失去理智,出手勒住鄭女脖子,直到她不再反抗。
葉原宏告訴警方,當時他以為鄭女已經斷氣,所以返回住處拿繩子,想捆綁鄭女的四肢並且棄屍,但回到車上發現她尚未斷氣,於是將繩子纒繞她頸部,確定死亡才鬆手。
犯案後他先將屍體留在鄭女車上,然後拿車罩蓋住,等到凌晨才將屍體搬到自己的車上,載到小公園掩埋。
之後,葉原宏騎著機車持鄭女的提款卡、信用卡,連續找了7台提款機,並把鄭女證件上的數字拼湊成密碼,試圖盜領現金及預借現金,卻因密碼錯誤遭拒絕交易。隨後他將鄭女的信用卡、身分證、駕照藏在自己車上,沒想到卻將健保卡遺落在機車置物箱,意外成了破案線索。
警方偵訊後,依殺人罪嫌將他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獲准。
另一方面,警方在葉原宏住處搜索時,還發現一名失蹤2個多月的王姓婦人證件。警方調查,王女在同年9月外出後失蹤,與葉有多次通話紀錄,懷疑葉與王女的失蹤也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