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JavaScript語法並不影響內容的陳述。您可使用按鍵盤上的Ctrl鍵+ (+)鍵放大/(-)鍵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左方向鍵(←) 快速鍵功能;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P)功能。)
答:(一)陳述意見書及相關資料請備函文(紙本或電子公文)逕送(寄)本會。(二)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第3項規定,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故逾期提出者,不得補正。(三)陳述意見書範本下載:1、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因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事件之陳述意見書.doc」「因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事件之陳述意見書....
答:陳述人應以機關或得標廠商之代表人為準,另具有代表權限或經授權代理者,亦得為陳述人,故陳述人簽章請代表人簽章(機關印信、公司大小章)或其得表彰獲授權之方式(如檢附授權書或由機關、得標廠商以公文發函者,由被授權人、陳述人簽章);陳述意見書須載明陳述人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以利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