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归香港》:香港律政司上诉得直 法庭颁布临时禁制令
中国香港特区律政司就2019年“反送中”示威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申请禁制令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拒绝,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高院上诉法庭裁定特区政府胜诉,并即时批出临时禁制令。
根据上诉庭星期三(5月8日)颁布的裁决,以任何方式广播、表演、印刷、出版、销售、分发、传播、展示或复制该歌曲,包括改编版本,而具有中国《香港国安法》等法律所定义的煽动分裂国家、侮辱中国国歌意图,均可能触犯藐视法庭罪。
特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欢迎法庭裁决,并称国际公约允许政府为维护国家安全而限制言论自由。他称港府将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删除《愿荣光归香港》一曲相关内容。
禁制令附表中列出了32段上传到美国网络巨头谷歌(Google)旗下影片平台YouTube的相关视频。Google一名发言人对BBC中文称正在研究判决书内容。
中国外交部星期三被问及有关判决时称,禁止播放《愿荣光归香港》是“必要措施”。
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说:“这不是外交问题。我想强调的是,制止任何人以煽动分裂国家和侮辱国歌的意图使用和传播有关歌曲,是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国歌尊严宪制责任的正当必要举措。”
人权倡议团体国际特赦组织忧虑判决让香港的自由进一步萎缩。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总监莎拉·布鲁克斯(Sarah Brooks)评论说:“香港政府试图禁止一首歌曲的行动既可笑又危险……是对港人言论自由毫无意义的攻击。”
香港特区政府:《愿荣光归香港》“被武器化”
2023年6月5日,香港特区律政司入禀高院原讼庭,要求对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发布禁制令,禁止任何人:
- 传播有关歌曲——包括旋律和歌词——意图煽动他人犯分裂国家罪,或具有煽动意图
- 使人误会该曲为“香港国歌”;使人联想香港为独立国家
- 帮助、导致、促致、煽惑、协助和教唆他人实施或参与相关传播行为
- 明知而授权、准许或容许他人实施或参与相关传播行为
要求公众不得以煽动意图在网上传播,包括旋律和歌词。
这首歌曲曾被2019年“反送中”示威者广泛使用。特区律政司一方在法庭上称,其歌词含有“煽动的口号”,并对中国和香港特区造成严重损害。
高院原讼庭于7月驳回政府申请。原审法官陈健强认为,考虑到该等行为属稳健的刑事司法制度下可予惩处的刑事行为,法庭并不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强制执行禁制令时,会与相关的刑事法律互有冲突,并认为这也可能有损动机清白的人士言论自由的权利,造成“寒蝉效应”。
律政司不服判决上诉,高院上诉庭今年2月下旬审毕后宣布将在7月中以前判决,最终在5月8日宣判。
香港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与上诉庭法官朱芬龄、彭宝琴在上诉判决书中写道,根据特首李家超按照中国《香港国安法》有关规定签发的“证明书”,“广播、表演、印刷”《愿荣光归香港》的内容“构成国家安全风险”。上诉庭认为“有关的刑事行为需要马上制止”。
判决书补充说,上诉庭同意禁制令可能产生“寒蝉效应”,但禁令内容已顾及可能牵涉言论自由权利的关注,容许某些与该歌曲有关的合法行为不受限制,例如学术活动或新闻活动。其中有可自由提出申请的条文,亦使任何受禁制令影响的人士或任何日后受影响者得以向法庭提出申请。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会见记者回应法庭裁决时称:“禁制令针对的是四类描述得非常清晰的行为,这四类行为本身已经构成刑事罪行,所以禁制令并没有制造额外限制。”
林定国称,法庭看到《愿荣光归香港》在2019年示威中被“武器化”,以“浪漫化”示威者的非法行为,从而提倡“港独”思想。
“特区政府下一步当然会依据法庭判决与相关网络供应商进行沟通,请求或要求他们依据法庭禁制令,移除相关内容。”
《愿荣光归香港》成“禁歌”
在2019年香港爆发“反送中”抗议后,《愿荣光归香港》在示威者中广为传唱,但当局指责该歌曲煽动“港独”。
香港以“中国香港”身分参与国际体育比赛,依例奏播中国国歌。此前,在多个国际比赛场合发生了《愿荣光归香港》被当作中国国歌播放的情况,加剧了香港特区政府不满。
去年7月,香港一名男子因将东京奥运金牌得主张家朗的得奖片段,配上《愿荣光归香港》并发布至YouTube,被法庭以“侮辱国歌罪”判囚三个月。
2022年9月,一名男子在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外悼念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期间被拘捕,香港警察指控他有“作出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嫌。据报道,他被捕前在总领馆外以口琴演奏英国国歌与《愿荣光归香港》。
2020年6月,时任特区教育局局长杨润雄致函中、小学校长,要求“劝止”学生透过演唱“有政治讯息”的歌曲作政治表态。他其后在接受采访时和在回答立法会议员质询时称,《愿荣光归香港》“很明显”是政治宣传歌曲,不应在校园内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