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倡議與宣導 司法詢問員制度與培力 司法詢問員制度與培力 近年來,我國性侵害通報案件中,每10件就有1位是未滿12歲的兒童,心智障礙被害人約佔5.5%。在性侵害案件中,常常只有受害者本身是目擊證人。然而,兒童/心智障礙者受限於年齡與認知發展,很難完整陳述案情的經過。如果詢訊問人員未具備兒童發展、智能障礙、認知心理等相關知能,以及適當的詢訊問技巧,即使完成筆錄製作,也可能因為陳述不清、或過多的誘導式問句,導致證詞的可信度低,造成偏低的起訴及定罪率,大大傷害他們的司法人權。為了提昇專業人員對兒童及心智障礙性侵害案件的詢/訊問技巧,並強化科學辦案和行為證據的偵辦處理知能,本會於2013起即積極推動「司法詢問員」機制。有別於傳統著重涉及判刑依據的詢訊問方式,改以中立的態度向被害人進行客觀詢訊問,將司法心理學(forensic psychology)應用於辦案過程,關注影響兒童/心智障礙者作證能力的相關因素(例如:語言能力、記憶、受暗示性、創傷和壓力…等),在取得證詞的過程中,使用不誘導、非暗示、適齡的問句進行提問,協助他們理解問題,詳細陳述發生的經驗,取得未受污染的證詞,讓真相更有機會被說出,還給兒童/心智障礙性侵害被害人公平與正義。舉辦國際研討會2013舉辦「兒少及智能障礙性侵害案件詢問工作國際研討會暨工作坊」,首次引進國際間廣泛運用且具有實證基礎的「NICHD詢訊問程序(The NICHD Investigative Interview Protocol)」,邀請創始人-劍橋大學心理系教授Dr. Michael Lamb,及多國專家學者在台親自傳授,帶來司法詢訊問的新思維。辦理培力方案舉辦「NICHD詢訊問能力-培力方案」,由臺大心理學系趙儀珊助理教授擔任顧問,進行初階及進階訓練、回流訓練,除了理論知識、操作技巧練習外,也強調實務經驗整理,並持續追蹤執行情形,改善詢訊問的策略;以增進司法詢問實務能力的應用為目標,提升司法詢訊問專業,確保性侵害案件的服務品質。自2015年開始,本會接受衛生福利部委託辦理全國性培訓,初階與進階課程完整受訓(合計32小時)後,方可報考筆試測驗;待筆試測驗通過後,再通過實務技術檢核,才能正式取得司法詢問員的資格,迄今本會共計培訓167位司法詢問員納入專業人士名冊。編製NICHD程序操作手冊為了貼近兒童、智能障礙者的理解程度,2016本會完成「孩子,發生什麼事?NICHD詢訊問程序操作手冊」,為確保該手冊能發揮實務引導作用,與臺中市性侵害防治網絡成員討論後,發展細緻的問句舖陳,彙集成本土化豐富的運作資訊和策略,希望協助NICHD培訓的網絡成員減少摸索時間,縮短知識與實務上的落差。「司法詢問員」制度推動2014本會成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小組,不斷的倡議修法, 2015年底推動通過修正案,第15條之1,通過在偵審階段,專業「司法詢問員」得協助兒童、智能障礙者等弱勢證人進行詢訊問。2017修正案正式實施,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18年來對弱勢證人保護的一大突破。2017年台灣的司法詢問員正式實施,然而制度到落實並非無縫接軌。在法庭上的身分各有不同角度解讀,證人、通譯、專家鑑定的多重角色成司法實務的困擾。2023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將司法詢問員可能協助性質及身分做一明確規定。 相關文章 2020/01/17 落實司法詢問員制度 回應弱勢證人的特殊需求 2018/02/09 如何讓真相『說得出』 相關募款方案 性侵害受害者展心復原計畫 相關服務 性侵害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