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封遺囑

在幾種遺囑方式中,若要兼顧保密性與公信力,密封遺囑應該是不錯的選擇。

簡單的說,密封遺囑就是由遺囑人先將自己遺囑的內容寫好,再放入信封或盒子後將之密封的一種遺囑方式。

這種方式可以讓所有的繼承人屏息等待,不到最後一刻,誰都不知道最後結果。

密封遺囑須注意事項如下:

1.先將遺囑內容完成,內容可由立遺囑人自寫,也可以由他人代筆或用打字列印都可以,完成後立遺囑人一定要記得親自在遺囑上簽名,不可用印章或指印代替。

2.遺囑完成後,將之密封,方法上將遺囑裝進信封、木盒、鐵盒、保險箱都可以,但裝進後要加以封緘或上鎖不能讓別人輕易打開。

3.完成密封後,一定要記得還要在封縫處再親筆簽名,不可用印章或指印代替。

4.找2位見證人,一起到公證人面前,陳述信封內為自己之遺囑,遺囑內容則不必告訴公證人

5.如果遺囑是請他人代寫,一定要記得告訴公證人代寫人的姓名及住所,由公證人將之記載於封面上,否則日後筆跡對不上,將會產生爭議。

6.由公證人在封面上記明遺囑提出日期及相關陳述,最後由遺囑人、見證人、公證人再一起在封面上簽名。

完成上述程序,就是一份合法有效的密封遺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