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隱私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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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鞋全家福購物網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第一條 依據

    鞋全家福購物網(以下簡稱本站)在處理個人資料檔案時,依據《網際網路零售業及網際網路零售服務平台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作業辦法》第3條規定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計畫),指定專人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採取技術上及組織上之適當安全維護措施,並以所須支出之費用與所欲達成之個人資料保護目的符合適當比例者為限。


    第二條 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計畫

    本站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取得客戶之個人資料,目的在於提供良好服務及執行職務或業務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客戶的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1條法定義務之範圍內,據以界定本站個人資料之範圍。

    一、資料庫安全方面

    (一)    本站網站委託和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主機托管於中華網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網通),並有提供SSL加密安全機制,透過網站販售產品時,涉及接受信用卡或金融卡付款或傳輸如姓名、地址等個人敏感資訊時,可保障網際網路連線安全。
    (二)    於中華網通有使用資料庫定期備份服務以防止資料受損,備份資料之保護比照原件辦理。

    二、個人資料安全方面

    (一)    個人資料檔案建置在資料庫上者,釐定使用範圍及使用權限「使用者帳號」、「識別密碼」,識別密碼保密,不得與他人共用。
    (二)    非經允准不得使用個人資料檔案。
    (三)    個人資料檔案使用完畢即退出,不得留置在電腦顯示畫面上。
    (四)    若顧客以電話查詢其個人資料時,需先經認證後方可回覆相關資料,以維護顧客之權益。

    三、資料安全管理方面

    本站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存在於紙本者,於保存期限屆滿時,以碎紙、委外焚化等方式銷毀。受委託事業簽定個人資料保護條款規範,並派員監督處理程序及留存相關事證。

    四、人員管理措施方面

    (一)    本站所屬人員使用電腦設備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有專屬帳號密碼登入電腦系統,存取個人資料檔案權限與所職掌業務相符。
    (二)    因業務需要而須利用非權限範圍之特定個人資料者,需事前提出申請,經業務主管人員同意後開放權限利用。

    五、作業安全管理措施

    (一)    本站會員個人資料儲存於中華網通資料庫中,未經授權無法取得。
    (二)    個人資料儲存媒體於廢棄或轉作其他用途前,適當方式銷毀或確實刪除該媒體中所儲存之個人資料。委託他人執行上開行為時並為適當之監督。
    (三)    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如有加密或遮蔽之必要,採取適當之加密或遮蔽機制。
    (四)    傳輸個人資料時,有適當安全之防護機制。
    (五)    依據所保有個人資料之重要性,採取適當之備份機制,並比照原件保護之。

    六、設備安全管理措施

    (一)    本站所屬員工妥善保管個人電腦存取資料之硬體,並設定登入及螢幕保護程式密碼。
    (二)    本站所屬員工於下班前關閉電腦電源,並將所保有其他個人資料之媒介物置於個人抽屜內上鎖保管。

    七、技術安全管理措施

    (一)    採取適當之安全機制,避免用以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電腦、相關設備或系統遭受無權限之存取,包括但不限就個人資料之存取權限,設定必要之控管機制,並定期確認控管機制之有效性。
    (二)    定期確認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電腦、相關設備或系統具備必要之安全性,包括但不限採取適當之安全機制,因應惡意程式及系統漏洞所造成之威脅。
    (三)    進行軟硬體測試時,避免使用實際個人資料。如確有使用實際個人資料之必要時,明確規定其使用之程序及安全管理方式。
    (四)    定期檢查使用於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電腦、相關設備或系統之使用狀況及個人資料存取之情形。

    八、申訴與諮詢方面

    當事人行使個資法第3條之權利,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請求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個人資料時,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設立申辦窗口及聯絡方式(即本站客服專線)。
    (二)    確認申請人身分是否為本人,或經本人委託。
    (三)    依個資法第10條、第11條規定辦理,如有得拒絕之事由,將理由告知申請人。
    (四)    告知是否酌收必要成本費用及其收費基準。
    (五)    辦理期限不得違反個資法第13條之規定。

    第三條 改善行動

    一、    發現缺失時,立刻進行風險評估與改進措施,以確保安全維護計畫之有效性。
    二、    若發生個資安全事件或其他違法情事,立即進行檢討改進,修正執行程序或行為,並採取預防措施,以避免再度發生。
    三、    隨時注意社會輿情報導、技術發展及法令修正等事項,檢討本安全維護計畫之合宜性,必要時立即予以修正,確保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

    第四條 業務終止之資料處理

    本站因結束業務經營、交易完成、特定目的消失、契約或法令規定期限屆滿等,所保有之紙本個人資料以碎紙、委外焚化等方式銷毀紙本。

    本站進行前項個人資料銷毀處理時,需記載處理之時間、地點,並以照相或錄影方式留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