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及既往是什麼意思?法不溯及既往是什麼?1分鐘名詞解釋
溯及既往是指一部法律在制定、生效後,其對於「生效日以前」的行為,依然有規範和拘束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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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及既往是指一部法律在制定、生效後,其對於「生效日以前」的行為,依然有規範和拘束的效力。
過失致死是指行為人在沒有殺人的故意的情況下,因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而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
依刑法§346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為恐嚇取財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是刑法中的一個罪章,又可分為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破壞電磁紀錄罪、干擾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等罪名。
妨害秘密是刑法中的一個罪章,亦可專指刑法§315-1「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或「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私下活動的行為。
依照刑法第169條規定,有指定犯人的一般誣告罪可以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責其實並不輕。
根據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抑或是偽造、變造證據陷害他人,都有可能構成誣告罪。
毀損罪全稱「毀棄損害罪」,刑事案件的一種。指的是使所毀損的物品,失去其全部或一部分的效用。比如說:行為人拿鑰匙刮壞汽車的烤漆,已改變該烤漆之外形,喪失美觀及防止車體鈑件生鏽的效用。
行為人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故意以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而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與他人財產上損失有因果關係,就會構成「詐欺罪」。
刑法§ 271 第一項:「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又殺人未遂罪與重傷罪的刑度相差極大。
竊盜罪是公訴嗎?刑法中其實沒有「公訴罪」這個詞,「公訴」是描述一個程序,而不是一個罪名。常聽到的「公訴罪」,其實是在說這個罪是屬於「非告訴乃論」
刑法上其實並沒有公訴罪的概念,一般所說的「公訴罪」,其實是指「非告訴乃論罪」。至於「公訴」、「自訴」等概念,指的則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由誰向法院提出訴訟。
告訴乃論是刑法上對不同犯罪的分類方式,如果一個犯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則代表該罪必須由被害者出面提出告訴,檢察官才能針對該犯罪行為展開偵查。
誹謗罪和公然侮辱罪同屬於妨害名譽罪章,都是對人的名譽造成侵害的犯罪行為。那麼,誹謗罪和公然侮辱罪具體上的差異是什麼呢?快來一探究竟吧!
刑法第304條第1項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即有可能成立強制罪。究竟強制罪有哪些構成要件和特性呢?快來一探究竟吧!
刑法上的偽造文書可再細分為偽造私文書罪、偽造公文書罪和偽造特種文書罪三種類型,根據類型的不同,在量刑上也會有所差異。
根據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罪係指「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但要達到何種程度才算是構成傷害罪?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嗎?以下就由法律人來為你解惑!
正當防衛指個人為了保護自己或別人,對於「正在進行中的違法侵害」採取防衛措施,因為情況急迫,已經沒有其他可靠的管道可以保護自己或他人的應有利益。即使損害了侵害者的利益,也不成立犯罪。
《刑法》中公然侮辱罪的法條只有一句「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到底怎麼樣算公然侮辱、構成要件是什麼,就由法律人的1分鐘法律小教室為你解惑!
誹謗罪屬於《刑法》中的妨害名譽與信用罪章,按照刑法§310第1項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即有可能成立誹謗罪。
我們經常可以在新聞媒體上看到或聽到某人「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到底「緩起訴」指的是什麼?和一樣經常聽到的「不起訴」有什麼不同呢?法律人一次整理給你看!
竊盜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的行為——乍聽之下好像有點抽象,該怎麼用更具體易懂的方式來理解呢?法律人幫大家整理了關於竊盜罪的構成要件、類型和刑責等資訊,幫助你用3分鐘就搞懂竊盜罪!
背信罪是指「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的行為,光看法條可能覺得很抽象,以下就由法律人用更淺顯易懂的方式來簡介背信罪的構成要件、追訴時效規定,並分享相關的實際案例!
所謂侵占罪,簡而言之就是行為人抱持著將他人之物據為己有或意圖使第三人擁有該物的想法,並持有他人的物品不歸還的行為。以下,本文將更深入地介紹侵占罪的構成要件以及《刑法》條文中關於不同類型侵占罪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