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在/買下農地想當快樂農夫竟收到政府這來函…價值瞬間貶損
簽約完成後,我們依照標準作業流程,申請了農地農用證明、鑑界及無套繪證明,當一切都順利進行時,居然收到市政府建管處發函指出:該農地領有民國84年間,政府所核發之建照執照的案號,讓人跌破眼鏡。農地出售才發現領有建照案號經查詢賣方,因為農地是繼承而來,所以完全沒有申請建照執照的印象,偏偏來函的公文,還有建照執照的號碼,不像是誤載所致,所以只好順藤摸瓜,正本清源查詢清楚。經查詢,該農地只有建照執照號碼,沒有核發使用執照,農地現場也沒有建築物存在,更重要的它也不是農舍坐落之配合耕地.....看來,事證明確,有機會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