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陳姓男子最近發現其父似乎受到詐騙集團拐騙,一直說自己得到內線消息,每天做著投資賺大錢的夢想,他擔心父親過度投入,將家產敗光,因此決定盜用父親印章,到地政事務所申請「預告登記同意」,未來若父親想處理房產、地產,都得經過他的同意。不料陳男此舉卻讓他以偽造文書罪吃上官司,最終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考量陳男犯罪動機,決定給予緩起訴1年處分。
據了解,陳男父親聽信投資消息,將積蓄全都投入投資,之後更是向他人借貸,做著發大財的夢想,不管陳男如何苦苦相勸都無法打消其父的念頭。陳男擔心家產被詐騙集團騙去,但無奈家中房產、地產都在父親名下,若父親有心變賣,他無法阻止。
2月9日,陳男從家裡偷走父親的印鑑章和印鑑證明,至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以陳父的名義將土地登記申請書、預告登記同意書填寫完畢並蓋章,之後若陳父需要動用家產,地政事務所都必須先通知陳男,取得他的同意,才有辦法繼續處理。
之後陳男父親於2月20日拿著房產地契去地政事務所申辦貸款,但因陳男先前的行動,金融機構拒絕了陳父的申請,陳父怒不可遏,向警局報案提告,表示自己遭人冒名申請「預告登記」。警察循線追查,查出冒名頂替的人就是陳男,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移送法辦。
陳父知道冒名頂替的人是陳男後相當驚訝,陳男也於法庭上承認自己犯行並自白,說明原委。陳父表示想撤回告訴,不願讓陳男留下刑事紀錄,檢察官最終考量陳男沒有前科,犯罪所生危害不大,給予陳男緩起訴處分,處分期間1年,條件是需上1堂法治教育課程。
(封面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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