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8萬有車有房「女友頻催婚」他開1條件遭拒嘆:有很難嗎
一名網友稱,自己未滿30歲已買車買房,女友近期頻催婚卻不願婚後共付房貸,令他不滿,更直言女友要達到「月入5萬」的標準才願意結婚。對此,網友看法兩極,但結論仍一面倒勸「分手吧!」
有網友在論壇Dcard發文,表示自己現年29歲,月薪8萬,年薪可領到14個月,有車有房,房子的部分,自己已支付了頭期款300萬元,每月持續支付3萬元房貸。女友近期頻頻催婚,他則反問「婚後會幫忙繳房貸嗎?」沒想到女友一聽此要求,就皺眉表示「可能無法」。原PO提到女友月薪不到4萬,認為女友應該「努力往上爬」,假如能月收5萬,兩人的經濟負擔就不會這麼大。
▼原PO表示自己已買房買車,最近女友頻頻催婚,但並不想婚後一起負擔房貸。(示意圖/取自Pexels)
對此,女友相當不開心,認為車子和房子都是原PO要買的,還嗆「沒本事就不要買!」原PO聞言也大為不滿,認為自己之前並沒有要求女友付這些錢,但如果兩人結婚,「本來就要共同負擔未來啊」,直言若女友不想出,自己繼續獨立負擔也可以「但我可能就沒那麼想結婚。」原PO也坦白說,自己對於能結婚的標準是「女友要月薪5萬」,這樣能負擔家用開銷1萬至1萬5千元,至於女友若擔心房子是登記在自己名下,萬一未來這間房子賣了,女友出的錢還是會歸還給她。但女友仍難以接受,批評他就是不想結婚才找理由。原PO則稱,只是想要雙方薪水有符合基礎再結婚,「我開的條件很難嗎?」
▼女友頻催婚,但無法和原PO共同負擔房貸,兩人沒有共識。(示意圖/取自Pexels)
此案例引發眾多網友討論,網友一面倒勸「分手吧」,因為兩人的金錢觀和未來的計劃明顯不同,也有網友直言原PO開的條件看似公平,但其實還是對己比較有利,主因在於房子是登記在原PO名下:「你開的條件沒有問題。但幫忙付房貸、房貸繳完之後,房子一樣是你的,哪天吵架離婚,她的錢等於白送你欸」、「房子又不是共同持有的,她幹嘛付」、「那婚後他一起還貸的話,房子會改成共同持有嗎?要算清楚的話,也可以調整持分比例」假如很堅持對方要達到一定的經濟能力才結婚,就直接找條件相符的對象:「只覺得你不夠愛女友而已,分手吧,放過自己也放過人家,結婚要談條件的話,下次記得找一個符合條件的人,免得耽誤自己也耽誤人家」、「可是她月薪5萬,應該不會選你」、「但是房子會增值欸,乾脆換個經濟實力相當女友吧。」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