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9 退休力.自在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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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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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退休力.自在獨立
活到百歲不是夢!專家建議要成為快樂老人,掌握3個方法與快樂共老
目前超過六十五歲的人,生於長於平均餘命只有六十幾歲的年代,等到耳順之年才發現,原來「我可能活到八十五甚至一百歲!」但要怎麼過最後人生,過去沒有典範,也未有人傳承,「台灣望年協會」兩年前在這個脈絡下創立,提倡自主老年,創會理事長曹愛蘭表示,要成為快樂老人,她有三個建議。首先要「放下」放下對兒女家人的期待,積極安排自己的生活,如果孩子很孝順要帶你出去玩,是額外的快樂;也要放下對財富與權力的渴望,不需想著還要賺更多錢,應該想的是,「此生已很豐盛的我,怎麼去幫助別人?」第二是不斷學習老年得以安心幸福,在於即便到老仍能學習,有能力規畫好生活,成為自立老人。除了財務規畫、生活計畫,也要跟家人討論希望生病後怎麼被照顧,甚至喪葬儀式、遺產分配。第三是服務社會當一個對社會、對他人有貢獻的人。例如曹愛蘭和幾位關心老年生活的朋友成立「台灣望年協會」,定期舉辦免費的快樂班,唱歌、跳舞、畫畫,誰有什麼專長就來分享,「做一些有意義的事,一群朋友一起做,妳不覺得自己在等死,那這樣的人生、這樣的老去,很快樂。」除了自主老年,協會也希望透過訓練生活秘書,讓剛退休、健康有活力的初老者,兼職成為生活秘書,服務行動不便的老老者,既能和社會保持連結,也能在少子化的未來,可以做到老人互助。來測退休力百歲世代來臨,老後生活需要超前部署,歡迎大家填答「退休準備指標─六種動物測退休力」,定期檢視,評量退休攻略是否需要校正調整,踏出退休準備的第一步。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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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養生.人生智慧
父母跟家都女兒照顧,想跟兒子平分遺產不妥?呂秋遠:遺產與感情不是一分耕耘就一分收穫
台灣早期重男輕女的觀念深植人心,導致普遍有財產僅傳給兒子的現象。但現今依民法規定,子女皆有平等繼承權。呂秋遠律師表示,無論性別,子女在父母過世時均依法享有平分應繼分遺產的權利。然而,照顧父母的女兒往往心生不平,認為自己付出更多卻未獲認同。呂秋遠建議,付出應源於心甘情願,而非期待回報,且應尊重自己與法律賦予的權利,不因他人的不公而放棄。遺產不僅是金錢,更是對自我價值的尊重。家跟父母都女兒照顧,想跟兒子平分遺產不妥?針對兒子女兒的遺產分配,呂麗絲小姐請教呂秋遠律師對女兒繼承遺產的看法。她表示父母和家裡幾乎都是女兒在照應,那最後女兒和兒子平分家產有不妥嗎?「既然這麼辛苦照顧父母與家裡,我能不能卑微的享有與兒子分配遺產的資格?」 呂秋遠提醒,依法來說,只要沒有遺囑,每位子女,不分男女,在父母過世時,都可以依法取得一份遺產。因此,這個問題依法沒有任何彈性可言,你當然可以理直氣壯、理所當然的跟兄弟一起平分遺產。但他認為,呂小姐應該應該不單單只是想要瞭解法律問題,而是她自己心裡過不去,覺得內心不平衡?心理不平衡一:為什麼女兒得要照顧父母與家裡?呂秋遠表示沒有為什麼,因為你「覺得」自己應該要做,可是這種「覺得」又讓你很不甘願。像是,為什麼爸爸生病就是我得照顧?其他兄弟就像是死了一樣,只會來病床前指點應該要怎麼做,很快就不見人影。為什麼家裡開銷不夠,爸媽只會跟我要錢,但是哥哥卻可以明目張膽的繼續跟爸媽拿錢?為什麼家裡出事,就是我得要想辦法處理,但是其他兄弟就像沒事一樣?.不要透過付出來證明,身為女兒存在的意義呂秋遠認為這不為什麼,而且當然不是因為愛,而是自虐。對呂小姐而言,她給了自己虛幻的任務,過於在意別人,包括父母的看法,或者是希望他們會認為「沒有你這個家就完了」,甚至可能希望透過這些行為可以證明他們是在乎你、愛你的。到最後恨就變成太俗氣的事,你只會從眼裡流下謝謝兩個字。這位姊妹,如果是這樣,從來就不是他們需要你,而是你需要他們,來證明你這個女兒存在的意義,這樣是不是太悲傷了?.付出請不要有對價的想法,想做就去做呂秋遠提醒,正解應該是「你想做就去做,不為什麼,只為了你想做」。你可以因為爸爸曾經幫你繳過學費,所以你現在幫他繳掛號費;你可以因為媽媽曾經幫你買衣服,所以你現在幫她換尿布;你可以因為即使他們什麼都沒做,你還是覺得照顧爸媽就是要對號入座。但是,請你不要有對價的想法,因為那只會讓你的心有座灰色的監牢,關著一票黑色念頭在吼叫。當然,如果你不想做,那也沒什麼不可以。你大可只給基本扶養費,按照各縣市的最低生活水平支出,平均計算也就幾千元而已,剩下什麼都不管,法律其實也管不著你。真的不需要有「我不管、誰管」的想法,因為你不管自然就會有人管,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不用這麼雞婆,然後再來怨嘆自己,為何要多做這麼多事情。心理不平衡二:為什麼即便這麼做,還是得不到父母與兄弟的認同?如果你做了那麼多,還得不到認可,讓你笑到最後一秒為止,才發現自己胸口插了一把刀子。呂秋遠表示,關於第二點就比較簡單了。如果掏心掏肺,最後他們還是不願意公平分配,你應該怎麼做?再說一次,法律保障你的基本持份,也就是每位子女都可以擁有平分的權利。他們要你拋棄繼承,你大可拒絕。如果父母在生前就要你拋棄,你就大膽的寫一百份給他們,反正生前拋棄無效,免得他們還要覺得你不孝,生前就把所有財產過戶給兒子。遺產這件事,向來都不只是錢而已至於他們死後,那就是你自己的權利,你想拋棄、想留著,都可以。這時候,你應該考慮的不會是錢,而是尊重,尊重自己與他們。哥哥不想給你與爸媽不想給你,是兩件事。如果是哥哥,你當然可以考慮爭取到底,但如果爸媽也希望你不要拿遺產,要不要爭取到底,那就是一口氣,你自己可以考慮要不要放棄法律給你的權利。遺產這件事,向來都不只是錢而已,可是與誰照顧爸媽,真的無關。這世界上大多數的事情,雖然沒有耕耘就不會有收穫,但肯定不是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穫,遺產與感情都是一樣!延伸閱讀:.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兄弟姊妹?呂秋遠:提前做5件事財產免讓他繼承.避免子女爭產想寫遺囑,卻被罵觸霉頭!律師:注意特留分繼承.不讓家人繼承上億遺產!呂秋遠提醒「預立遺囑」注意10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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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養生.人生智慧
不讓家人繼承上億遺產!邱瓈寬恩師被判剝奪繼承權無效 呂秋遠提醒「預立遺囑」注意10件事
過去的觀念,談「死」是很多人的忌諱,分財產、立遺囑更被認為是大忌,但隨著時代改變,愈來愈多人開始主動規畫身後事,有許多人會在生前規畫遺囑,甚至在臥病在床時請別人代筆遺囑,但預立遺囑一定具有法律效益嗎?律師呂秋遠提醒,預立遺囑要注意的10個超重要的細節!邱瓈寬與恩師裴祥泉的遺囑事件呂秋遠舉前一陣子演藝圈發生的時事說明:演藝圈知名製作人邱瓈寬,恩師裴祥泉9年前以73歲之齡病逝,留下一億多遺產,他在病榻前請公司員工三名做代筆遺囑,一個人寫,兩個人見證。裴祥泉請人代筆遺囑表示,希望遺產分配方式為「公司的帳處理完了之後,剩下的分給楊胖30%,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對於此代筆遺囑,胞妹提告確認遺囑無效。一審認以遺囑欠缺3名適格見證人,代筆人也不適格,判邱瓈寬敗訴遺囑無效;二審、三審台灣高等法院逆轉認遺囑有效,最高法院駁回手足上訴。但法官認為剝奪繼承權無效,所以最後的結論是,邱瓈寬他們取得三分之二,兄弟姐妹取得特留分三分之一。法院判決結果說明為什麼法官會這樣判?原因出在「代筆遺囑」,必須要與遺囑沒有利害關係的三個人,由被繼承人口述遺囑內容,一個證人筆記,另外兩個負責見證跟簽名。在裴祥泉的遺囑裡,見證人是漢星公司員工,原本可以當證人,但是要命在於遺囑裡說,要給漢星公司員工20%,他們頓時就變成利害關係人,原本不能當證人,這也是一審認為遺囑無效的原因。但是後來再進一步確認後,發現裴祥泉在寫遺囑時,就已經提醒這幾個人不可以當見證人,而這幾個員工當場同意不拿任何公司分到的遺產。所以二審與三審才會認為,既然見證人不是利害關係人,遺囑就有效了。針對剝奪繼承權,二審法官認為遺囑有效,但是剝奪繼承權的部分沒有效力。原因是,裴祥泉雖然在遺囑說,「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應該有剝奪繼承權的意思,但是剝奪繼承權必須要是,繼承人曾經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法官並不認為兄弟姐妹曾經對他有這樣的行為,頂多是感情不好而已,因此,法官認為,兄弟姐妹還是有繼承權,只是剩下特留分,是全部的三分之一。預立遺囑要注意的10件事1.遺囑一定要寫,這超級重要!可以自書、代筆、公證,但是一定要寫。2.自己會寫字就自已手寫,只要記名年月日,親自簽名就有效。不想或不會寫就口述,請三個人來作證跟撰寫。不然就是請公證人幫忙,但還是要帶兩個證人去。3.證人不可以是利害關係人,只要跟遺囑有關聯,例如有收到遺贈,或是可以繼承的人,都不能當證人,不然遺囑會無效。4.要記得留特留分,小孩、配偶、爸媽是二分之一;兄弟姐妹跟祖父母是三分之一,算好才不會有爭執,不然就會像張榮發的遺產一樣,到現在還不能結束。5.被繼承人還沒過世,拋棄繼承都是無效的。所以如果有人重男輕女,要女兒拋棄繼承,先給女兒一筆錢,那麼不妨笑著收下簽給他,反正事實上,就算女兒拋棄繼承也是無效的。6.剝奪繼承權可以在遺囑裡載明,一旦剝奪繼承權,繼承人就沒有繼承權。7.剝奪繼承權有很多原因,最常見的一種,就是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其他還有竄改遺囑、謀害被繼承人或繼承人等等。8.重大侮辱或虐待,要有相關敘述或證據,不能只是在遺囑上寫這幾個字。例如某人曾經怎麼對我,讓我覺得很羞辱,或是曾經有保護令核發之類的狀況。9.長期跟父母沒見面,最高法院認為符合重大侮辱,所以不想見爸媽,卻想要拿爸媽的遺產,如果遺囑上有寫,原則上法官會認定這可以剝奪繼承權。10.「天地萬物,朕賜給你,才是你的,朕不給,你不能搶。」我知道,很多人只是想要公平。不過不是自己賺的其實就沒有公平可言。我們沒緣份,這樣想就好。延伸閱讀:.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兄弟姊妹?呂秋遠:提前做5件事財產免讓他繼承.避免子女爭產想寫遺囑,卻被罵觸霉頭!律師:注意特留分繼承.單身妹罹癌財產不想給哥哥,該怎麼辦?律師傳授4招法律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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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焦點.長期照護
生病長輩該由媳婦還女兒照顧?網一面倒認為不該是「XX」責任:若不想顧就勿說閒話
隨著家中父母年紀漸長、身體健康大不如前,有些甚至生病需要有人隨時照護,許多家庭因此面臨長輩照顧的問題,而究竟家中生病的長輩要誰照顧?要「自己親顧」還是送「療養院」?每個家庭有不同的選擇與不得不做決定的苦衷。近期熱播台劇《不夠善良的我們》有類似的內容,劇中男主角的母親被診斷出早期失智症,媳婦跟嫂嫂間妯娌的對話引發許多共鳴。媳婦不解問「怎麼能把媽送進療養院那種地方?」,嫂嫂認為照顧失智症需要24小時盯著,應交給專業單位照顧,回了一句:「還是把媽交給妳?」。針對長輩照護問題,元氣網在臉書粉絲專頁詢問大家意見,引起廣大網友訴說自身經驗看法。生病長輩該由媳婦還是女兒照顧?「生病長輩該由媳婦還女兒照顧?」,元氣網友們面對分享自身經驗與看法。大部分網友表示照顧公婆不該是媳婦的責任。「媳婦又沒有被婆婆把屎把尿養大過,為什麼有義務一定要照顧,又不是嫁來當免費的看護」、「笑話自己女兒不顧,憑甚麼是媳婦在顧」、「我之前還跟我老公說 :請你搞清楚,媳婦有分到房產?為何要幫你們顧兩老,而我老公說房子以後不是變媳婦的?他認為你們這些做媳婦的想法很奇怪!」、「但媳婦也要對公婆適當的關心,不能完全袖手旁觀不理不睬。必竟公婆也是妳老公的父母,是一家人。」、「媳婦是娘家的養大的,做婆婆的我們不要想太多」、「若給媳婦照顧,沒有照顧,沒有做任何事的兒女,都沒資格評論照顧者的所有事,換位思考,你可做到滿分,換你來做」。而只有少部分網友表示照顧公婆是媳婦的責任。部分網友表示自己的爸媽自己照顧。「當然是兒女顧啊」、「照道理是自己的親生兒女顧才對!不過有的男人想法,認為媳婦是應該照顧」、「子女一起共同分擔」、「當然給有血緣關係的啊!不然媳婦的父母也需要被人照顧時,小姑大姑會來照顧嗎?」、「公公婆婆交給大,小姑照顧;娘家爸媽,則由自己的手足來照顧」、「當兒女理當照應,不用推拖,可好好拹調」、「誰被生被養被栽培就要去照顧。才合理呀! 報恩嘛!」、「父母給跟有血緣的人顧」。一部分網友表示,交給專業的照顧比較安心。「有辦法就請人照顧」、「交給專業的人顧,沒有不好呀!但要常常去陪伴」、「若是需要長期照護,還是交給專業的幫忙照顧,不罐是請看護或送療養院,都比自己顧還妥當」、「父母親遺留的錢,自己請看護照顧,就不必有誰來照顧的問題」。也有網友表示不同意見看法。「可以依遺產分配的比例分攤照顧的責任」、「拿到父母財產的人要照顧」、「分到財產的人,理應照顧到終老」、「交給錢照顧」、「若覺得照顧的不夠好,不符合某些人的滿意度,那個人,可以接手照顧長輩。這樣既能盡孝,又不用擔心別人照顧的不好。若是不想照顧就請閉嘴!」、「誰的義務誰顧,不想顧就花錢請人」、「要是沒錢怎麼顧,有錢出錢,沒錢出力,孝順的孩子就不計較」、「不論是交給兒子、女兒乃至媳婦,都要對那位看顧者投以感恩的心,而不是對看顧者指手畫腳、添麻煩。因為長照是件勞力更是勞心的工作」。誰來照顧家中生病長輩?先思考5件事生病長輩該由誰來負責照顧?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一個固定的答案,而是要考慮到每個家庭的具體情況和成員之間的關係。以下是5點建議:1.家庭討論和溝通:首先,家庭成員應該進行開放和誠實的討論,討論每個人的能力、時間、財務情況以及願望,這樣可以確保做出的決定是全家人都能接受的。2.考慮照顧者的能力和情況:媳婦和女兒都有可能是合適的照顧者,但要考慮到她們的工作狀況、家庭狀況以及對照顧的能力和意願,最重要的是,要確保照顧者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來照顧長輩。3.尋求專業幫助:有時候,家庭成員可能無法提供足夠的照顧,或者長輩需要專業的醫療護理。在這種情況下,考慮聘請專業的照護人員,或者將長輩送到適合的療養院,可能是一個更好的選擇。4.分擔照顧責任:如果可能的話,可以讓多個家庭成員共同分擔照顧責任。這樣可以減輕單一照顧者的負擔,也能夠讓長輩得到更全面的照顧。5.尊重長輩的意願:最重要的是尊重長輩的意願和需求。有些長輩可能希望由家人照顧,而有些則可能更願意接受專業的照護。要傾聽他們的意見,並根據他們的意願來做出決定。無論最終的決定是什麼,都要確保長輩得到了尊重、關愛和適當的照顧。你家有類似的照顧情況嗎?說說你們家的長輩是由誰負責照顧。延伸閱讀:.不要幫忙洗衣煮飯、帶孫!呂秋遠給10忠告,教你如何當受歡迎婆婆.怎能把媽送進療養院?失智照護該學如何放過自己,1事判斷該不該送!.婆婆要求媳婦負責拜夫家祖先!網友:結婚一家人,分遺產變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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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退休力.理財準備
當家庭支柱離開後,家人經濟怎麼辦?2方法讓頓失依靠的親人有保障
當離婚、喪偶時,你有沒有勇氣修復自己,重新出發,這些可能是你從沒想過,但卻重要的生命課題!前不久欣賞劇團的新劇彩排《故事工廠:媽,別鬧了!》,見到一幕幕的場景,著實讓我吃驚又興奮。除了演員精湛的演技之外,劇中上演的人事物戲碼,如家庭情感、資產處理及親屬關係,也在現實的理財規畫實務中經常看見,戲如人生,真實呈現。熟齡交友詐騙頻傳女人若將婚姻視為事業,離婚當作資遣,老公掛了當公司倒閉,再找對象就如同中高齡就業!近年交友網站蓬勃發展,甚至開啟銀髮族專區。其中當然有些正常發展後結成正果的,但不得不說也有不少小三小王不懷好意,以關懷之名行詐騙之實的情形出現,甚至還有人發生只是愛上了自己腦中的幻想,專程到海外見網友,最後卻落得一場空的慘況。而由於網路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手法日新月異,目前金融機構行員普遍會特別留意匯款到海外的資金,詢問當事人匯款目的及與對象熟識的關係,避免當事人受騙上當的同時也確保資金流向安全,此舉不外乎是替國人的財產安全做好把關。新世代的感情與債務淪為家庭負債現代許多爸媽過度關心呵護小孩,凡事都照料的無微不至,有沒有想過,當父母、尤其是家庭最重要的支柱倒下時,小孩會否因為失去依靠,如同家庭主婦在失去老公後,轉而把自己寄託到另一段感情之中嗎?如果此時又遇到所謂的渣男腐女,會不會因此背上不必要的債務?甚至引發更嚴重的影響,讓自己原生家庭的財產受到侵害。例如有些年輕人找銀行貸不到款,可能就轉往貸款條件資格寬鬆的租賃業;因此近期也確實發生了銀行局約談三大租賃公司,瞭解其是否對年輕族群過度提供信用額度的新聞事件。一但年輕人不當舉債,且是高利貸,最終極容易變成租賃業的呆帳,或者由長輩資助償還,這都是不樂見的社會現象。父母驟逝,子女無所依爸媽給小孩的許願券,是小時候的一種鼓勵方式,好像寫下願望就可以實現!?小孩長大後,原本給的許願券,轉而成為爸媽對小孩的不斷叮嚀;而在爸媽離開前,若還有未盡如願的事,或關於財產分配的想法,都可以清楚交代而實現嗎?其實在民法,關於夫妻財產分配的法定財產制,除婚後財產在婚姻關係消滅時(離婚、喪偶),夫妻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權益外。另有關於繼承的規定,於此配偶、子女等共同繼承人皆為遺產分配的對象。配偶或子女等如何延續對逝者的情感,與其遺產上的善加利用或保全,都是一門人生課題。2方法讓頓失依靠的家人有保障我想起日本作家渡邊淳一的『如果我們想要愛,80歲也不嫌晚』 ,無論是中高齡離婚、喪偶、小孩失去依靠,想要在情感有所寄託之外,又能確保財產的安全,防詐防債,以下幾個方法可以試試:1、財富管理與信託(1)在檢視理財收支及資產體質後,將可被登記、定價的資產部分放入信託專戶(可洽原有帳戶銀行之信託服務或找顧問諮詢)。(2)依據信託合約之信託目的專款專用,加上信託監察人機制,能有效防止詐騙,或利用生前信託,便於將資產作傳承分配。(3)信託財產原則上不得為因債務強制執行。2.信任家庭、社會把關機制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推陳出新,不管是年輕人、中高齡族都可能接收到這些詐騙訊息。當身邊人對你提出提醒,或金融機構行員察覺匯款行為可能是詐騙集團所為時,應理性的接受建議,冷靜思考發生情事的前中後關係。做足準備,讓想愛的人放膽、勇敢的往前走,活出人生光輝!而若你願意走進演藝廳欣賞劇團的新劇演出,相信一定會讓你更有感、有畫面,一如我當時的共鳴。作者/王柚鈞經歷: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副秘書長、 泰喜資產規劃有限公司創辦人、 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幕僚、 台塑集團投資公司主管、 裕隆集團紡織體系公司資產事業經理。證照:CFP® 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企業評價師、不動產經紀營業/信託業業務/人身保險業務人員、投信投顧法規考試合格。(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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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養生.人生智慧
什麼時候開始會擔心父母離開你?「無預警離開最痛心」做好6件事不留遺憾,你做到幾項?
你是否曾經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思考過,父母什麼時候會離你而去?小時候覺得時間過得很慢,父母陪伴我們慢慢長大;當我們長大後,忙碌於成家立業,覺得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就老了好幾歲!而你的爸爸媽媽也隨著時間漸漸年華老去,一天天更靠近著死亡邊緣!對此,元氣網在臉書粉絲團詢問「什麼時候開始會擔心父母離開你?」,引起廣大網友廣大迴響。針對元氣網的提問「什麼時候開始會擔心父母離開你?」,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自己的想法。「父母年老後就會擔心了,有父母在才有依靠,所以要多珍惜」、「45歲之後感覺時間過得好快,孩子長得好快,父母老得好快」、「每次從娘家離開的時候」、「從知道爸媽有年紀跟身體不好的時候就開始擔心了!」、「當我也漸漸變老了的時候……」、「意識知道他們漸漸變老時,尤其畢業後離開家工作最為強烈,至到現在無時無刻都在擔心」、「他們已經離開了,當時會覺得可能是他們很常說『想你』的時候」、「每次回家跟爸媽相處時」、「懂事以來就會這樣想」、「隨著年紀增長就會越擔心,希望他們永遠可以陪伴我們」、「接觸到生離死別後」、「從小開始⋯人生必經之路」、「無時無刻都這樣覺得」、「離開家之後~尤其聽到其中哪一位生病。幾乎每天想到都會哭」、「當自己的爸媽無預警的離開這才是最痛心的!永遠忘不了當天還在跟爸爸通電話晚上就接到媽媽的電話!短短半小時....就在也見不到了🥹」、「自己年紀過40後尤其是父母又有生病時,真的會很不捨,雖然做好準備,但真的還是會很難接受這一天到來」、「病重的時候… 只祈求病痛不要太折磨他」。也有許多網友分享自己的感悟。「近幾年特別有感,只能多陪伴,不讓自己遺憾」、「沒擔心父母離開,只要他們在世時,多陪伴照顧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照顧她,不留遺憾就好,因為所有人都必走這條路。」、「生重病的時候,但如果醫生建議放棄時,可簽下放棄急救書。」、「人生就像一場旅程,隨時都可能下車,只能活在當下」、「唉...家人在生前最好多拍些生活照或錄影,這樣之後才能回憶家人的聲音,還有多把自己有相關的照片給家人,因為在要往生的時候家人也會惦記著你帶著你的容貌而離開。在家人70歲之後就要往之後的路做打算了,8x~9x歲的身子變化很快。今天好好的明天健康可能突然就惡化了!所以往後的遺囑後世滿重要的」、「擔心長輩會離開你,就多找時間回家去陪陪父母。現在說没時間的,將來都肯定會後悔!年紀長的父母,能見一次就少一次,撥空找時間回家看看!」。與父母相處做好6件事,你做到幾項?趁父母還健康還在世的時候,多陪陪他們、滿足他們的需求,不要等「以後」人不在了,才後悔萬分,已於事無補。6件事趁父母還健在世時請好好做:1.耐心傾聽和溝通:與父母進行深入的交流,傾聽他們的想法、經歷、需求和感受,不要急著打斷或者厭煩,給予他們足夠的關注和尊重。2.多花時間陪伴:抽出時間與父母一起度過,不管是簡單的家庭聚餐、散步,還是一起外出旅行,都能增進彼此的情感紐帶。3.常常表達愛意:隨時向父母表達你的愛意和感激之情,讓他們知道你是多麼珍惜他們的存在。4.用心照顧與關懷:細心關心父母的生活需求,包括健康、飲食、休閒娛樂等方面,盡可能地給予他們最好的照顧和支持。5.完成心願與夢想:幫助父母實現他們的願望和夢想,無論是旅行、學習還是其他領域的追求,都可以讓他們感受到你的關心和尊重。6.提前做好準備:考慮到父母年齡的增長,提前規劃好未來的照顧安排和遺產分配等事宜,讓父母在晚年能夠安心、舒適地生活。以上方法不僅能夠讓你與父母的關係更加緊密,也能讓你在未來不會後悔未能好好珍惜與他們相處的時光。「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趁父母還在家裡時,多陪陪他們聊聊天、吃吃飯、一起出去玩,跟父母享受天倫之樂。想為父母做的事情趁早先做,不要所有事情都等以後再說,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先來,請珍惜當下!什麼時候開始會擔心父母離開你呢?快放下手邊的事情給父母一個親吻跟擁抱吧!延伸閱讀:.帶著爸媽去旅行,一同創造珍貴回憶!旅遊專家傳授「帶長輩出國旅行6攻略」.失去至親如何走出悲傷?心理師教你「怎麼好好說再見」.幾歲開始老很快?醫曝3年紀是斷崖式衰老關鍵,6方法延緩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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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退休力.理財準備
律師認定財產這輩子花不完!何篤霖預習下半生5棟房全立好遺囑
今年58歲的何篤霖開始預習退休生活,甚至寫好遺囑做好財務分配。他坦言,這是一個梳理和身邊的人親密關係的過程,並驚訝從朋友口中發現,原來送別人房子,還得先替對方存一筆「稅源」,「如果我給的人沒錢繳遺產稅,房子在期限內被政府收走就沒意義了」。趁早寫遺囑 沒有寫下來你就給不了何篤霖說,3年前好友羅霈穎過世,告別式上,于美人提醒大家要趁早寫遺囑,「用嘴巴講的沒用,對你好的人,沒有寫下來,你就給不了,後來疫情時全球恐慌,意識到人隨時會走,會留下多少人都不知道,所以我才正式找律師處理這件事」。何篤霖預習下半生 5棟房全立好遺囑何篤霖不投資、不碰股票,20多歲開始工作後買了第1間房給媽媽,之後有了錢就存房買房,手上擁有超過5棟房產,律師攤開他的財務,直接告訴他「你這輩子都花不完」,而立遺囑的過程並不容易,該怎麼給才公平成了苦惱,「5個手指頭總有長有短,例如我給哥哥的孩子,誰努力、誰不努力,都給一樣的錢不公平,但給不一樣也是一種不公平,而且在過程中,人生回憶全湧上來。」最後他決定不管了,全部公平給一樣的,如果特別喜歡哪一個晚輩,可以在活著的時候多塞一點,「真的很難,所以新聞才會有這麼多新聞為遺產的事吵不完,我現在就用力花,最後花不完也沒辦法,遺囑目前已做好公證」。至於該如何花,他思考人生餘命,扣掉後面躺在病床、跑醫院的時間,大約算出還能好好吃喝多少年,「現在清楚剩下的人生很珍貴,房子也不留了,都正掛牌賣出」。想去不同國家 去嘗試不同生活他預習退休,是因為若沒想清楚,一旦突然退下來後,「接著大睡3個月,然後呢,很多人就憂鬱症了,所以退休是需要練習的」。當年出外景到美加宣慰僑胞給他很大震憾,「為何洋人能生活這麼悠閒,而亞洲人卻要一生庸庸碌碌,所以我想去不同國家去嘗試不同生活,但不需要移民,冬天我去曼谷,夏天我去加拿大,只需跟著舒服的季節去長住就好」。律師認定他這生錢花不完,但他也不會因此揮霍,何篤霖說,「我不可能每天吃米其林,它雖然好吃,但坐在哪裡等廚師花兩小時完成藝術品我受不了,我喜歡在市場裡吃陽春麵、乾麵,東西好不好吃跟米其林沒關係,我的個性,就是不會亂花錢的那種」,他想變的,是心境,接受無常,然後接受變老。●「六種動物測驗你的退休力」,歡迎填寫,踏出退休準備的第一步:https://pse.is/3uraub延伸閱讀:.幾歲開始老很快?醫曝3年紀是斷崖式衰老關鍵,6方法延緩老化.眉毛越長更長壽?專家曝50歲後眉毛變長要當心!做好這事才真長壽.運動防癌降低死亡!專家曝每周運動「這時間」抗癌,散步、腳踏車都算責任編輯:陳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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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退休力.理財準備
是爭產的終結還是開端?遺囑跟你想的不一樣:有5種形式,注意事項都不同!
新北市82歲的陳姓婦人,在111年12月23日剛立遺囑,31號就過世,留下約三千萬元的房產,沒想到這份遺囑卻造成兒子女兒為了遺產鬧翻。根據相關報導,阿嬤生前花兩萬五千元,找律師代筆遺囑,要將遺產給兩名孫子共同繼承,卻在最後一環出差錯,阿嬤表明不識字,不會簽名,沒想到在三位律師見證下,只有蓋章,連手印都沒有。最後被政府單位認為整份遺囑無效。這則新聞爆出後,造成民眾一片嘩然,怎麼會請律師進行代筆遺囑卻無效!到底發生什麼事?遺囑跟你想的不一樣!遺囑有5種形式,注意事項都不同!早年民眾覺得:人還健在寫遺囑很不吉利,有種詛咒的感受。所以一般民眾普遍都沒有立遺囑的習慣。加上以前的觀念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遺產不能給外人,於是父母在世時,有的會用口頭交代,告訴女兒以後不能繼承,有的是生前就讓女兒們先簽放棄繼承同意書。過去只要這麼做,父母就可以把遺產都留給兒子,也沒看到有什麼糾紛。 但是時代走到現在,大家赫然發現:怎麼以前可以的事,現在行不通了?時不時會看到兄弟姊妹為了爭產上法院,進而互相傷害、縱火、咒罵對方等,甚至引發殺機。看到這些新聞,讓許多民眾開始思考:是不是應該事先寫好遺囑,交代好遺產該怎麼分配,子女就不會為了爭產搞到老死不相往來。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遺囑還有分成多種形式,需要注意的事項也不同!依民法規定,遺囑有5種形式:一、自書遺囑。二、公證遺囑。三、密封遺囑。四、代筆遺囑。五、口授遺囑。其中密封遺囑是最少被使用的;而口授遺囑需立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時才能成立,所以口授遺囑是屬特殊狀況才能啟動。所以民眾可以使用的大多是其他三種遺囑,分別是:自書遺囑、公證遺囑與代筆遺囑。以下就這三種遺囑的要點整理如下:有寫遺囑就不會產生爭端嗎?要看遺囑內容而定很多人認為,只要有寫遺囑就不會有紛爭,但其實不然。目前實務的經驗上,立遺囑後仍然會產生紛爭的情況有以下兩種原因:1.遺囑不符合民法規定的形式要件2.遺囑分配侵犯特留分1、遺囑不符合民法規定的形式要件這是民眾書寫遺囑時常碰到的狀況。因為民眾不熟悉遺囑成立的形式要件,於是就出現一些亂象,像是:自書遺囑用電腦打字、寫錯塗改處沒簽名、沒註明塗改的地方跟字數、沒寫日期、用蓋章代替簽名、請別人代寫再自己簽名等,都會導致遺囑無效。結果當繼承事實發生時,繼承人對遺囑有意見,一狀告上法院,結果被法院判定遺囑無效,最後還是回到民法規定來繼承,忙了半天又回到原點,遺產還是不能依照父母期望的方式來分配。 有些人認為:如果自書遺囑容易出錯,那花錢選擇公證遺囑或代筆遺囑就沒問題了吧!但文章開頭陳姓婦人的新聞報導後,大家都覺得難以置信,怎麼會花錢請專業的律師寫代筆遺囑,居然還會無效!那公證遺囑會比較安全嗎?事實上,公證遺囑在法院爭訟時被判定無效的案子也不少。怎麼會這樣呢?因為公證遺囑認證需要立遺囑人有完全行為能力,要立遺囑人自己「口述」遺囑內容,由公證人記錄後再宣讀,同時還需要立遺囑人「自己」找2位見證人,而且還不能是繼承人,這些要件具足後,公證遺囑才會有法律效力。但是實務上經常都沒有做好這些步驟,而是立遺囑人已經寫好一張文書,公證人只是看著文書跟立遺囑人確認,這樣的公證遺囑,就容易讓繼承人主張遺囑無效,而產生訴訟。2、遺囑分配侵犯特留分另一個常造成遺囑爭議,最後進入訴訟的原因就是:遺囑侵犯特留分。民法針對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權利,有法定應繼分的規定。不過基於被繼承人的自由意志,可以選擇將較多遺產留給想給的人,但是法律有保障繼承人最低的繼承權,就是特留分。這個法律的概念就是:想厚此薄彼不是不行,但還是要注意留給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每個家庭的資產與成員都不同,該怎麼做才是好的安排,就需要經過個別評估。比如說:父母想把不動產留給兒子,這時候可以把其餘的動產,如:現金、股票等分配給女兒們,只要其餘動產價值沒有低於特留分,就可以達成不動產單獨由兒子繼承的心願。教育普及與網際網路發達,讓資訊更容易取得,加上現代人較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遺囑在遺產分配的部分,相較於法定應繼分,常會有不公平的地方,所以對遺產分配得少的繼承人而言,難免心生不滿。這時如果遺囑有瑕疵,很容易向法院提起遺囑無效或侵犯特留分的訴訟。原本立遺囑的初衷,是想按自己的意願分配遺產,避免子女因爭產而造成家庭不睦,但往往是寫了遺囑,卻還是無法避免訴訟,不僅家人爭鋒相對。讓原本應該要解決紛爭的遺囑,反而成了製造紛爭的根源。想要避免遺囑陷入紛爭,應該要這樣做!想要遺囑生效,其實非常簡單。第一、遺囑沒有侵犯特留分。第二、符合民法規定的形式要件。這樣一來,寫遺囑就可以避免晚輩爭產,還可以按照被繼承人的意願,把遺產留給想照顧的人。其中自書遺囑是最簡單最不易有爭議的形式,但因為多數人不清楚有效遺囑的形式要件,所以才會雖然寫了自書遺囑卻還是無效。如果是請專業律師寫代筆遺囑,或是進行公證遺囑時,一定要確認相關流程與文件,是否符合遺囑的形式要件,這樣才不會有問題。 因此民眾在成立遺囑之前,還是要多確認一下法律規定,如果真的不清楚,建議可以尋找專業協助。但是在尋求專業前,還是要確認對方是否具有相關專業,是否真的對成立遺囑的業務有實務經驗,甚至可以尋求第二專業意見做確認,才不會像是文章開頭的案例一樣,造成更多問題。但最保險的狀況,還是自己多了解法律規定,清楚遺囑形式要件重點,成立符合民法規定的遺囑,才能確保自己遺願可以達成。作者:陳瑀莘經歷:CFP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大專盃財富管理競賽輔導顧問暨專案講師富邦人壽業務襄理富邦人壽保險稅務班、社會保險班、壽險商品班講師榮獲2013保險信望愛獎優選最佳專業顧問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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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退休力.理財準備
子女關係好,不會爭家產?錯!專家建議2件事 做好生前規畫不讓親人變仇人
有一位62歲的阿伯透過關係找到財務顧問,劈頭就問::「2年前繼承的土地,如果現在要賣,稅金該怎麼計算?」這個問題讓財務顧問意識到問題並不單純,於是開始了解故事的經過:110年時阿伯的父親死亡,62歲的他繼承價值上億的土地,土地上的建物為27歲的兒子持有(父親生前就完成贈與)。目前建物租給他人,父親還在世時,租金為父親平日的生活費。阿伯的父親對財產安排很有想法。早在20年前,爸爸與子女們就已經把財產分配確認完成。64歲的姊及60歲的妹妹姊各分得1間透天厝,而透天厝的租金由兩姊妹收取。依照這20年的租金來計算,每個人的收入合計約1~2仟萬。因為已經把兩間透天厝留給女兒,所以阿伯的父親把土地跟地上物留給了兒子及孫子,為了讓子孫可以享有這個土地及建物的獲益,父親特別立遺囑註明:土地不可以買賣、分割,希望可以長久地留給後代子孫。當父親身故後,兩姐妹覺得弟弟持有的這塊地比較值錢,也想分一杯羹。因為按照民法規定,女兒們也有父親的遺產分配權,於是兩人決定訴諸法院,爭取自身的權利。阿伯也是一個老實人,他覺得取得爸爸的遺產是姊姊跟妹妹的權利,也沒鬧到不相往來。但問題是:該怎麼分?才是公平的?什麼是特留分?為什麼會有特留份?依民法特留分的規定,法院可能會判決,姐妹倆各有1/6特留分。什麼是「特留分」? 民法中規定特留分用意是:讓每位繼承人有一個最低的繼承比例,避免因為偏愛的原因,讓遺產都只留給特定一人。讓所有繼承人可以透過法律保障遺產的分配方法,確保公正性。而根據民法第1223條內容,特留分計算是以「應繼分」作為計算對象,並非直接從遺產內容計算。什麼是「應繼分」?所謂「應繼分」就是告訴每個人「應該」分配到多少錢。為什麼會提到「應繼分」?因為只有透過「應繼分」,我們才能計算出特留分。意思就是:先從全部的遺產算出應繼分的金額後,再從算出來的應繼分金額中,計算出特留分的金額。如表1所示,在這個案例中,因阿伯的媽媽已身故,所以應繼分就是三個兒女均分,也就是:阿伯1/3,姊姊1/3,妹妹1/3。而民法中的規定,特留分為應繼分的1/2,也就是:阿伯的特留分是1/6,姊姊特留分是1/6,妹妹特留分是1/6。假設這個案例中,土地價值1.2億,這樣一來,姊姊及妹妹的特留分就會是各2千萬(1.2億X 1/6=2千萬)。買,還是不買?不只是心裡問題,還是經濟問題!在資產評估上,通常法院會請法院特約的估價師估價,如果繼承人覺得有異議,可再向法院申請重新估價,但費用要繼承人負擔。繼承人可以依實際上的狀況向法院提出重新估價結果,再由法院斟酌。目前這個案件的狀況是:法院請當事人三人自己談金額。兩姊妹希望阿伯可以出錢把特留分買下,這樣又可以不變賣土地,又可以分到錢,於是兩姊透過網路查詢,表示這塊土地的市價為80萬/坪,而當事人查詢結果則為30萬/坪。透過律師溝通時,姊妹們說:「只要當事人願意出來跟我們聊,價格好說」。當事人自己也知道,只要願意開口,省個2~3千萬不是問題。但現在還要他拿這麽多錢出來買姊妹倆的特留分,感覺很不好!於是阿伯卡在自己的情緒過不去。於是大家就僵在那邊,沒有個結果。這個案例的關鍵問題在於: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孫子擁有,如果要賣掉土地來換成現金會有困難。可以請不動產估價師把這個因素列入土地評估中,估價師會按照合法合規的方式,取最符合客戶想法的價值來做評估。我的小孩關係很和諧,不用擔心爭家產?錯!以這個案例來看,如何避免上法院、並讓親人間還是維持良好的關係?我會建議做好生前規劃,用制度來讓事情順理成章。這邊有以下的想法可以與大家分享:一、原本要贈與給女兒的房子,先不要進行生前贈與,而是納入遺產及遺囑。至於租金則匯入專屬帳戶,日後作為繳納遺產稅用。二、若維持目前的財產規劃,父親購買4千萬壽險,身故受益人為兒子。兒子可以拿身故理賠金來付特留分的金額。一般來說,CFP顧問在與客戶對談時,會提醒客戶一件事,那就是法律上子女們的權利。客戶們總會回;「不會啦!我的子女們都相處的非常好,絕對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但事實上都剛好相反,這是因為每個人會因為自己遇到的人事物、心境及態度改變,導致行為改變。因此,我還是建議大家,可以藉由這個故事,思考如何在生前合法合規地,把財產分配給自己想要給的人,同時保留特留分資產,讓家族相處更和諧。作者/吳幸柔經歷:人壽保險公司行銷經理2023-2024台灣理財促進會教育訓練召委2024MDRT總會財富管理專案委員2023MDRT總會全球會議交流區普通話會議隊長2021MDRT台灣分會區域主席暨講師組召集人專業證照: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信託執照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壽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合格證書(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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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養生.人生智慧
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兄弟姊妹?呂秋遠:血緣無法斷,「提前做5件事」財產免讓他繼承
現代物價飆漲生活壓力大,許多夫妻決定當「頂客族」不生小孩。近期,有一對50多歲夫妻沒有生小孩、公婆也不在人世,而房子登記在丈夫名下。因丈夫罹癌恐時日不多,打算提早遺產分配,卻發現夫妻因沒有小孩,須和配偶的兄弟姐妹共分遺產,也就是丈夫的遺產必須要和小叔分,引發外界討論。對此,呂秋遠表示,根據民法規定「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給兄弟姊妹」,若想避免請提前做好5個規劃,他建議,好好活著、好好花錢,不要讓財產變成遺產。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給兄弟姊妹?近期有個與法律有關的社會新聞「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給兄弟姊妹」,讓許多台灣人都驚呆了!對此,律師呂秋遠很遺憾的表示,根據民法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沒有子女,父母過世,那就是由兄弟姊妹繼承。如果有配偶,那就是配偶一半、兄弟姊妹一半。但對於某些人而言,這是一件可怕的事,因為配偶可以離婚,但是兄弟姊妹如果不合就是魔咒。有些人在成年離開原生家庭以後,可能就未曾問候兄弟姊妹,甚至彼此有嫌隙,但是在死後他們卻可以依法分配財產。對於無法斷絕的血緣關係,呂秋遠給5點建議,讓遺產免於被迫分給兄弟姊妹。1.生孩子,或是收養孩子:為了這件事去生孩子,是一件非常冒險的事情,因為財產的總價值,可能不一定還能養得起一個孩子。重點是,遺產給小孩,也不一定會比較甘願。2.活得比自己的兄弟姊妹還要久:這是最好的方法。因為他們的子女,不能代位繼承我們的遺產,繼承順位只到兄弟姊妹,並不能移轉到他們的孩子身上。但是,這個方法有個缺點,就是我們不能掌握我們自己生命的長度,所以,我們得想下一個方法。3.寫遺囑:遺囑,可以很簡單。自書遺囑就好,寫明遺產不給兄弟姊妹,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但是,這個方法還是有缺點,因為兄弟姊妹會有特留分,還是可以取得遺產的三分之一。4.把財產移轉到配偶身上:繼承,得要有財產,如果在生前就可以做好財產規劃,把財產移轉到配偶,因為配偶間贈與,免課徵贈與稅,這也是一個方法。然而,這方法的缺點就是,一旦離婚,因為是贈與,這些財產就不能分配,由配偶獨得。但是要留到最後一口氣才移轉,沒人知道,那一口氣是什麼時候。5.剝奪繼承權:最後,大概只有這個方法才能完全免除後顧之憂。如果,跟兄弟姊妹的關係不好,應該是有原因的。想辦法把這個原因找出來,如果構成重大侮辱或虐待可在遺囑裡,把這些事情寫出來,直接依法剝奪繼承權,這時候配偶就可以單獨繼承,不會有兄弟姊妹來繼承了。最後,呂秋遠提醒,「財產」要活著的時候對自己才有意義,死了以後財產就變「遺產」,自己花不到也看不著。如果財產沒有事先規劃,只會引起在世的人不斷的訴訟紛爭。所以真心建議,請好好活著、好好花錢,不要讓財產變成遺產,或許這是我們能為在世的人,做的最好事情了。延伸閱讀:.房貸和房租差不多,為何多數人只租不買房?買房VS租房優缺點一次看.避免子女爭產想寫遺囑!律師:立遺囑≠觸霉頭,注意特留分繼承.單身妹罹癌財產不想給哥哥!律師授4招法律妙招,提前做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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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 退休力.理財準備
父母名下房產該選擇繼承或贈與?專家教你看懂需稅金計算眉角
李媽媽今年已經92歲,和先生同是大陳義胞,來台生了2男3女,跟先生在胼手胝足在新北市買了一幢小小的透天厝,10多年前老伴也過世。 其餘子女都各自成家,只有未婚的么女小芳和她一同居住互相照顧。近來認識的老朋友一個個過世,想想自己年事己高,五個孩子中最不放心的,就是沒有結婚的小芳,萬一自己走了,誰來照顧她呢?雖然現在耳聰目明、行動也沒有問題,但是人往往說走就走,也很難預料,考慮到其他孩子都成家、有房子,因此想先把名下的這間房子就給小芳,以免孩子為了爭產而彼此反目成仇。在住家前面巷子的房子已經開始都更,聽說如果這間房子都更後少說價值3000萬,如果房子都留給小芳,對其他的小孩好像不公平,所以跟小芳說:「隔壁的張媽媽,現在就把房子過戶給兒子,不要讓女兒回家爭產,我想想也有道理。我先把房子過戶給妳,免得我兩腳一蹬,妳4個哥哥姐姐們,叫你搬出去,我也管不著他們。但全部都給妳,也說不過去。畢竟他們都是我的孩子,乾脆妳每個人就給他們100萬好了。」但這番話卻讓下小芳發愁了,如果依照媽媽的意思,她到底需要拿出多少錢?會不會有其他的問題呢?案例剖析:先看看若依照李媽媽的意思過戶給小芳,需要支付的成本?除了要支付上面的費用,可能衍生的問題包括: 1.小芳是上班族,而且已經55歲,算是接近退休的年齡,未來是否能繼續工作都還是未知數,也沒有那麼多現金可以支付給兄姐。如果真的把手上現金給出去,不足部份等房屋過戶後再貸款,會面臨到退休後還要支付貸款的狀況,生活費一定出問題。2.假設李媽媽這幾年生病,需要醫療費及看護費;或者日後小芳退休生活費不足,需要賣房子來來籌措所需費用時,就會依照105年1月1日起開徵的房地合一新制,若小芳是因受贈與取得房屋時,這時候取得成本就是李媽媽贈與時的價值,小芳就會面臨到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若是透過繼承方式取得房屋時,就會以李媽媽取得房屋時間計算,所以仍適用舊制,也就是僅以房屋部份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簡單來說,若以現在的市價2000萬售出房屋時,售屋費用30萬元舊制計算公式:(房地總售價-取得成本-出售費用)╳〔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 / (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2000萬-430萬元-30萬元)X 15萬/(415萬+15萬)= 53.72萬元計入次年小芳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小芳稅率12% 只需繳交 53.72萬元 X 12% =6 .44萬新制的取得成本贈與時價值430萬,售屋成本30萬,依下列不同時間將房屋售出,房地合一的計算如下: 3.李媽媽提早處理房產,可能引發其他子女不滿,萬一日後有病痛,大家都會推給小芳一人處理。4.兄姐未必認同小芳只要支付一百萬:因為大家都期待都更後的增值,但對小芳來說,只是前一條巷子開始都更,而現在的住家,還沒開始談,是否能都更成功還是未知數。建議解決方法:經考慮李媽媽不識字,且年事已高,公証遺囑公証人需要精神鑑定診斷書,最後經律師代筆遺囑,在不違反特留分的狀況下,遺囑內容將自住的房屋分配比例,小芳52%,其餘四名子女各12% ,小芳做為遺囑執行人,可以直接拿遺囑辦理繼承並過戶。這樣的好處:1.不需現在支付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及給兄姐補償費。2.保留萬一李媽媽久病的費用,兄姐願意一同承担或由小芳貸款支付。3.因為是繼承取得,不論是售屋或是都更,可以用延用舊制,省掉房可觀的房地合一稅。4.小芳未結婚,身後的法定繼承人為在世的兄姐,兄姐可能會考慮繼承的利益,和小芳維持較好的關係。台灣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被繼承人往往只有一間自住的房屋,僅有自住的不動產,手上也沒有多餘的現金,看到周邊的朋友漸漸凋零、死後爭產,所以不希望死後子女為了爭產撕破臉,於是越來越多人跟李媽媽一樣,想要在生前規劃並照顧子女的父母越來越多,若沒有全盤的考量,這些事前準備反而是一場巨大的災難。因此,建議尋找合格的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依照不同的情況進行通盤考量,提供全方位的建議,避免掉日後的紛爭。責任編輯:辜子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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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2 焦點.元氣新聞
分產變分家!家產均分兄妹卻只要兄扶養,兄怒「挑一個給妹養,死了不祭拜」 遺產分配6建議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光是人際問題就很複雜,牽扯到財產就更理不清!一名網友表示,親戚家的長輩想把遺產平均分給哥哥跟妹妹,但又認為奉養父母是獨子的責任,要求兒子應盡扶養義務;沒想到兒子得知消息後大怒,說財產要平分的話,照顧父母也要平分,要兩老自己挑一個去給女兒養。此貼文一出,引起大批網友討論「遺產分配與父母照顧責任」的問題。一名網友在ptt論壇發文「長輩的分產快變分家了」表示,親戚家的長輩覺得現在男女平等,想把日後遺產平均分給長男跟次女,但長輩又覺得「獨子有奉養父母的責任」,所以要兒子撫養他們。對此,兒子當場爆氣,當著父母跟親戚長輩的面前大罵說「財產要平分,父母也要平分」。要兩老自己挑一個去給女兒養,過去的那位,就算死也不會去拜,他只會養跟拜留在這邊的長輩。兒子撂下話後就摔門離開,留下一群傻眼的長輩,女兒那邊好像從頭到尾都沒說話。這件事情之後,原PO的爸爸反問「換成你的話會怎麼做....?」。原PO回說,「嗯,很公平....,不然都不給,你們去住養老院吧。」,他感嘆表示家務事難斷,此問題有沒有最佳解?財產跟扶養責任,怎麼分配才公平?這個討論引起了很多網友對於遺產分配和父母照顧責任的不同看法,有網友認同財產跟扶養都要平分。「很公平啊,好處平分,屎缺也要平分」、「照顧者本來分多點就比較合理」、「合理呀,你要公平確實是這樣」、「在兒子看來父母就是吃自助餐阿,難怪不爽」、「你財產要平分,奉養也要平分啊,不然都讓不養的爽?」、「覺得現代男女平等,然後又只要兒子照顧?」、「現在是父母自己說,兒子養我但錢跟妹對半分,兒子當然會不爽,父母本來就是子女要共同承擔」。有網友建議更好的父母財產分配方法,「分完家產,子女馬上不理的案例太多了,財產留著吧」、「要養才行,就一個月輪一邊住 當旅行」、「不然就把照顧工作定價,付薪水給照顧者啊…」、「既然平分了,父母每年輪流換人一起住」、「財產分三份,照顧爸媽的多一份用來照顧」、「我個人也建議不要分,先留給自己養老,死掉後法律自己會幫你平分」、「我家的作法供参考,死前不分,養老都花老人的存款,子女有跟老人同住的,老人1個月補貼2萬給同住子女,死了有剩再平分」。也有許多網友建議父母把錢留著自己養老用。「建議長輩錢全部用在自己身上,善待自己」、「人老了真的要有錢才有尊嚴,不爽就去養老院自由自在還不用看兒女臉色,都不要分就好了」、「老的學陳松勇自己花錢請印尼人照顧,開銷剩的再分就好」、「自己存自己生活費啦,還要靠小孩養喔」、「誰說養兒女防老?有錢都不給,住養老院讚讚」、「財產全部換成錢下半輩子好好爽過不就好了,又沒欠小孩什麼幹嘛給遺產,沒叫小孩把養育費吐出來就不錯了」、「為什麼要先分?不自己留著用嗎?請看護、住安養院、住長壽村,都要錢啊」、「錢留著去旅遊或長住住飯店」。以下是網友觀點的整理:1.平等分配:一些網友認為,遺產應該平均分給所有子女,而父母照顧責任也應該平分給所有子女。他們認為這是公平的做法,兼顧子女之間的平等和照顧責任。2.不分產不分養:有人建議不要在父母還在世時就分配遺產,讓父母使用自己的財產來養老。這樣可避免因遺產問題引起的矛盾,並讓父母在生前享受自己的積蓄。3.付薪水給照顧者:有人提出將照顧父母的工作定價,給照顧者支付薪水。這樣可以讓照顧者得到合理的報酬,也減少了照顧負擔對子女間的不公平。4.留著養老:一些人認為父母應該自己留著財產用於養老,而不是依賴子女的照顧。這樣可以保障父母的尊嚴和自主權,不必受制於子女的意願。5.自主選擇:還有些人主張讓每個家庭自己決定遺產分配和照顧責任的辦法,因為每個家庭的情況和價值觀都不同,沒有一個絕對正確的解決方案。父母如何跟子女討論財產分配討論遺產分配和父母照顧責任是一個敏感而複雜的問題,特別是涉及家庭成員之間的情感和利益。以下是6點建議,可幫助父母和子女共同面對這個問題:1.建立開放的溝通渠道:確保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渠道是開放且互相尊重的。這樣才能更好地理解彼此的期望和想法。2.早期計劃避免爭議:父母應該在早期開始討論遺產分配的問題,包括遺囑的制定。這樣能避免在後期產生爭議,並使規劃更周全。3.考慮特殊情況:考慮到每個子女的個人狀況和需要,制定適合每個人的遺產分配計劃。不同的子女可能有不同的經濟需求和承擔能力。4.諮詢法律專業意見:在遺產規劃方面,考慮尋求專業的法律和財務建議。專家可以幫助父母了解當地法律規定,以及提供符合家庭需求的建議。5.給予照顧者支援:如果某個子女承擔主要的照顧責任,其他家庭成員應該給予支援和感謝。可以考慮經濟上的協助或其他形式的支援,以平衡負擔。6.保持理性和解:在討論期間,家庭成員應該保持冷靜和理智。避免情緒爭吵,而是尋求合作和解決方案,以確保家庭和諧。總的來說,家庭中的遺產分配和照顧責任問題確實很複雜,因為牽涉到家人之間的感情、價值觀、責任和權益。在面對這些問題時,最重要的是家庭成員之間進行良好的溝通,尊重彼此的意願,並尋求共識。同時,也可以考慮諮詢法律專家或尋求家庭輔導的幫助,以找到最適合家庭的解決方案。 延伸閱讀:.「媳婦永遠不會變女兒」婚前被準婆婆下馬威!律師給婆媳10點相處攻略.癌逝妻子留下紙條!其中「一句話」讓人動容 每年做1件事不留遺憾.「家產都分了還吵不停!」富爸怒撤銷贈與,竟被兒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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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母親離世,她秒領光存款,被姊妹怒告獨吞遺產!律師:處理長輩身後事一定要懂的事
許多人面對長輩離世,悲痛情緒尚未平復,帳單卻一筆筆來,有時候為了方便,就直接從往生者戶頭取錢支用。但要當心此舉已經觸法,更可能因侵犯其他家人遺產繼承的權益而吃上官司。 南投一名林姓女子遭家人指控,在母親過世5小時後竟拿著存摺、印章,領光亡母戶頭裡的26萬存款。事後被姊妹發現,認為她獨吞這筆錢,侵害其他姊妹的繼承權益,憤而報警提告。 林女表示,這筆錢是媽媽生前交代要留給她的補貼,還有部分用來辦理喪葬事宜,「其他姊姊都欠母親錢,母親說要補償我,因為她住院都是我照顧的」。 林女更指提款時,有告知行員母親剛過世,當時對方還回「領一點點錢沒關係」。而且她也不知道法律規定「領出相關存款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所以才會逕行領走所有錢。 為釐清此事,法院傳喚相關證人,照顧林母的居家服務員表示,林母住院前很少看過林女出現,也沒聽死者說過比較寵愛哪個女兒,或是要把遺產留給誰。 行員則指出,林女領款時並未說明母親過世,以為只是個人存款領取,更沒有說出「領一點點沒關係」等語。法官認為林女說詞不足採信,但考量她最後將26萬存回,因此依偽造私文書罪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法律規定,被繼承人過世後,其名下財產均為遺產,在遺產分割前屬於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未經全體繼承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提領、處分。如果想要臨櫃提領,就必須繳完遺產稅,並持死亡證明、戶籍謄本等相關證明文件,遵從銀行存款繼承作業處理的標準程序。 這些程序光是用想的就教人頭痛,那萬一是用提款ATM提款機領取呢?事實上這種行為也會構成《刑法》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物罪,民事上則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不當得利返還責任。 律師吳挺絹過去曾撰文舉例,某小姐在父親離世後已墊付不少費用,由於弟弟耍賴不分攤相關支出,於是便用父親生前交給她保管的提款卡取出70萬元支付,事後卻被弟弟提告「侵佔遺產」。 「我不懂,我只是把錢領出來付父親的喪葬費用!為什麼我會被弟弟告呢?請問我該怎麼做?」 吳挺絹律師解釋,在父親過世的那一刻,父親存款就成為所有繼承人——也就是媽媽、弟弟及某小姐共有的財產,如果沒有經過「所有」繼承人同意,是不能動用的。 而某小姐冒用父親名義,提領帳戶款項的行為,已觸犯「偽造私文書罪」,通常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1日以1000元折算。另外,某小姐提領的70萬元若不只用於喪葬費,還拿來給付媽媽和自己的生活費,在法律上更有高度可能性,會成立刑法侵占罪。 律師提醒,喪葬費通常是繼承人共同負擔;或是由某個繼承人先代墊之後,留下收據,未來討論遺產分配時,可以從遺產中要求給付。 當然,若是長輩在世時就安排好身後事,如遺產如何分配?喪葬費從哪裡支出?照顧另一半或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如何安排等,或許就能避免繼承人之間的紛爭,留下更多時間追憶兩代、手足間的快樂時光。●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疑心老伴外遇、偷東西?當心是「失智」徵兆!醫揭「這些症狀」可能比健忘、迷路更早出現.進入50後「冬季癢」年年報到?皮膚科醫師教3方法輕鬆緩解:每天「這時間」保養最好.她退休11年總花費只有314萬!居無定所走到哪、玩到哪、住到哪,壯遊世界把旅行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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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焦點.生死議題
外公過世4個舅舅想獨吞喪葬補助 連錢都不留給外婆,舅媽補刀一句遭批「吃相難看」
遺產分配有時會傷了家族之間的和氣,日前有位網友抱怨舅舅、舅媽,指出「平常外公的主要照顧者是外婆」,沒想到外公過世後的喪葬補助,二舅舅拿到後,既不分給阿姨,也沒有要分給外婆,而是4個舅舅想獨吞。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他媽媽有4個兄弟,外公近幾年身體欠佳,主要是外婆在照顧外公,而外公過世後有喪葬補助可以領,二舅領了補助後,直接把13萬的補助金放在外婆面前問「這個錢怎麼分?分給4個兄弟嗎?」這時外婆很傻眼,問二舅說「不用分你姐(原PO媽媽)嗎?你姐還為你著想,想說你繳的東西比較多,分你多一點,結果你直接不算姐姐的份?」沒想到二舅媽還在旁邊幫腔,指出「可是我們家都是分給男生,女生沒得分,因為男生是傳承香火的人」,外婆則回應「那是你們家,我們家不是這樣」。後來二舅妥協,指出「那就分成5份吧」,但5份又不分給外婆,讓原PO跟外婆都很生氣,原PO指出「這補助也是外公用命換來的,要給也是給主要照顧者外婆吧」。事後原PO媽媽得知有補助,直接跟外婆說「這費用給妳,我不要」,讓原PO大讚「果然是我媽媽做得好,反觀舅舅真的好爛,名下有兩棟房子、一台車,兩個兒子都當醫生,喪葬補助才13萬,分成5份還要貪。舅媽也超爛,自己重男輕女是妳家的事情,還來夫家作威作福,吃相難看!」對此,網友認為「我阿公剛過世,家人也是說阿公剩下的存款要留給阿嬤才對,到底是在分什麼意思,傻眼」、「13萬直接給外婆了,其他還想分什麼」、「乾脆走法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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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5 退休力.理財準備
避免子女爭產想寫遺囑,卻被罵觸霉頭!律師:立遺囑≠觸霉頭,注意特留分繼承
最近看到一位30年老友因為心肌梗塞,很突然地就走了,協助辦完身後事後,卻看到他的子女開始為了分財產而吵得不可開交,很感傷也很感慨。希望未來我的子女,在我走後不要因為錢反目成仇,我找了先生商量「寫遺囑 」一事,結果固執的他覺得我在觸霉頭,怎麼說都沒用,該如何讓他了解寫遺囑不是觸霉頭?(新竹蔣太太)過去的觀念,談「死」是很多人的忌諱,分財產、立遺囑更被認為是大忌,但隨著時代改變,愈來愈多人開始主動規畫身後事,讓家人和子女能夠減少煩惱與日後爭產的麻煩事。立遺囑≠觸霉頭但身後事財產規畫該從何開始呢?自己寫的遺囑有效嗎?該注意哪些事項?依法律規定,人離世後,若沒有在生前交代遺產分配,只能依法規由親人依序繼承,假若無繼承人,最後遺產將全數歸國庫所有,為避免日後的紛爭,立遺囑成為關鍵。律師指出,立遺囑不難,但實務上引發爭議的則是「立遺囑的過程」。臨終前想交代遺言、並透過自己的心願規畫分配遺產,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張婷婷表示,透過「遺囑」是最好的方式。注意特留分繼承律師王耀緯也分析,不同於傳統觀念,近年生前規畫遺囑更加普遍。預想規畫遺囑的客戶,以資產500萬以上至千萬元不等居多,且擁有高價值不動產。此外,關於立遺囑,王耀緯特別提醒,許多人以為進行遺囑規畫後萬無一失,但卻往往遺漏法律上為保障繼承人得到一定比例遺產的「特留分」權利。民法中特留分的意思是,保障每位繼承人應該有「最少分配」的遺產比例,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有權分配遺產。為了避免特留分的繼承與原有遺囑心意不合,建議在遺囑中特別交代侵害特留分時的處理方式,目前規避特留分方式,除了生前贈與之外,若子女未盡撫養之責,父母一毛都不想留,可主張「喪失繼承權」,來避免特留分的分產權益。意識清醒是關鍵律師強調,「遺囑必須清楚記載立遺囑人意願、必須在本人有辦法傳達意識情形下進行」,因此,立遺囑人「意識清醒與否」經常是實務訴訟上產生爭議,以及爭產時角力的攻防重點。張婷婷認為,生病不良於行但意識清醒,可以妥善完成委託他人處理財產或進行遺囑,又以「代筆遺囑」最常見。代筆遺囑規定嚴格,指的是立遺囑人說明遺囑內容,並指定三人以上見證人,必須全程在場,其中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特別提醒見證人無法是繼承人;經立遺囑人確認,寫下明確的年月日,代筆人與立遺囑人和全體見證人一同簽名,若立遺囑人不能簽名,應按指印代替。及早規畫順心意張婷婷進一步解釋,反之,如果意識不清醒,則會被質疑是否能表達委託意願,或沒有處理生前贈與行為的能力,可能被認定遺囑無效。若立遺囑人在住院時期完成遺囑,爭執者可能會要求醫院提供,關於意識是否清醒的護理摘要或醫療紀錄記載;若立遺囑人並非住院期間完成遺囑,為確保日後被質疑,立遺囑人可在做成遺囑當日,前往醫療院所取得「意識清醒的診斷證明」。為避開以上繁瑣程序,建議還是在身體健康、意識清楚時,提前規畫遺囑,才能順心意、有餘裕的計畫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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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3 退休力.理財準備
家人有分產共識,少了這步驟卻翻盤!律師:應在生前寫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一圖詳解5種遺囑
75歲的王董事長,白手起家創辦了貿易公司,胼手胝足打拚了一輩子,給家人優渥的生活。年事已高的他,早就想好給家人的遺產分配,起家厝給老伴、公司給大兒子、不動產給二兒子、現金給小女兒,每年過年全家相聚都會提醒一次,全家人也欣然同意。想不到王董過世後,二兒子因想爭產,竟將全家人告上法院,只因王董少做了一件事。留手稿和影音 上法院不算數家族爭產時有所聞,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分享以上的實際案例。據了解,王董的遺產規畫早在幾年前就跟全家人耳提面命,家人也獲得共識,但二兒子卻在爸爸過世後主張「爸爸的遺產應該平均分配」,家人間產生矛盾,導致遺產無法順利分配。二兒子遂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分割遺產,使得繼承人們,包括媽媽、大哥、妹妹都要上法院。儘管王董生前對家人耳提面命分產計畫,留下了手稿和影音資料,但在法庭上,法官認為影音資料不屬於遺囑、手稿細節也未符合「自書遺囑」的條件,因此最後判決,所有遺產必須平分,全部分成四份、每人四分之一。蘇家宏認為,這樣的案子很可惜,雖然爸爸已經提前做好遺產分配,也取得家人共識,但卻因為不了解法律,少做了最重要的動作「寫遺囑」,最後不僅無法按照自己的心意分配,還讓家人們對簿公堂。常用自書遺囑 還有4種形式蘇家宏表示,想要維持家族秩序,又能依照自己的心意做遺產分配,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寫一份自書遺囑。首先要了解繼承人有誰,包括配偶和子女,若有特別想要照顧的家人也可在遺囑註明,例如把特定財產留給老媽媽。其中,多數人最容易忽略的細節在於「其餘財產」,指的是當事人可能在健康的時候規畫好遺囑,但同時還有持續增加的財產收入無法寫進遺囑,則可歸類在其餘財產,也可在遺囑中註明要給誰。最後,若遺囑中未交代到的未盡事宜,則可註明要交由「遺囑執行人」協助決定,最後在遺囑文尾簽名、寫上日期,即合法成立。除了上面的自書遺囑外,還有4種遺囑形式可參考,例如,想要有見證人參與,則可採「公證遺囑」;若想要保密、不想讓隱私提前被看到,則可採用「密封遺囑」;若年紀大、想找專業人士協助,則可用「代筆遺囑」;若有緊急狀況來不及寫遺囑,則可用「口授遺囑」。現代人寫遺囑不再是禁忌,多數人都想要提前規畫遺產分配,照顧到每一位家人,蘇家宏律師建議,應該在身體健康時及早寫好有法律效力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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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7 養生.人生智慧
分不到遺產,能拒養父母嗎?律師:想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須先負責舉證
子女負有扶養父母的義務,但若因「遺產分配不公」的理由,可以合法拒養雙親嗎?日前有名男網友在網上發文,抱怨父親打算將所有遺產都留給姊姊,讓他心理很不平衡,表示為此往後想拒養父母,詢問網友意見,卻獲得支持聲音。律師指出,實務上少有因遺產分配拒養案例,主要是「舉證有難度」。免除扶養 要符合情節重大恩典法律事務所王薏瑄律師表示,根據民法1114條、1115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扶養義務,但也有規定當符合某些特殊情況時,得以「免除或減輕」子女的扶養義務。她解釋,減輕事由根據民法第1118條、1118條之1,內容提及「當小孩受父母為惡意遺棄、家庭暴力、性侵害等不法行為的受害人,或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以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父母的義務。」王薏瑄說,「具備減輕事由」加上「情節重大」,將可構成免除事由,例如爸爸離家多年沒照顧過小孩,可能構成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當事人就可向法院提起,要求減輕扶養義務;又如果爸爸離家多年,自小孩出生起從未看過或照顧小孩,則此時小孩可以進一步主張「構成情節重大」要求免除扶養義務。她解釋,減輕扶養最具體的例子是扶養費用的計算。在實務上常見過去對子女不聞不問的父母,年老時在安養院度過下半生,向子女要求負扶養義務,給付安養院費用,此時子女可請求不負擔安養院費用或酌減金額,但請求時必須先提起訴訟、向法院主張。而且要注意的是,判決確定前,法院仍規定子女要負責扶養義務,惟判決確定當天才能依照結果減輕扶養。口頭提及 子女舉證有難度若從網友「遺產分配不公」個案分析,最有可能是遺產分配不公是否對他造成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所以當事人須負起舉證責任,首先須證明「遺產分配不公」,律師說,這部分證明會依爸爸行為有所不同。例如,爸爸口頭提及已立遺囑或已先把房子過戶給姊姊,若只是口頭提及,舉證較困難,接著再證明因這件事被爸爸在精神上有不法侵害,若可證明、說服法官,當然可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但律師坦言,「證明中間的因果非常難。」另外常見案例,包括父親無故離家十幾二十年,之後出現要你照顧下半生;另一種是父親小時候對孩子家暴,現在年邁,回過頭來要求子女扶養。王薏瑄解釋,像這類扶養義務的免除或減輕,常見的爭議在於「界線在哪?該如何認定?」恐需靠個案判斷,法院會依照不同的案件去權衡是否可減輕,或構成免除扶養義務,或是兩者都不行。財富傳承 律師教超前部署處理財富傳承案件20年以上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特別點出常見的4種內心糾結,鼓勵熟齡朋友提前做好財富規畫,畢竟家事萬千、人情難測,要讓財富傳承得當「沒那麼簡單」,關於分產你該知道的事,讓財富傳承律師群聯手出馬,幫你超前部署,做好晚年最佳的傳承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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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7 退休力.理財準備
母親生前給錢,逝後兄弟翻臉?律師告訴你「防爭產」該有的法律知識
台灣高齡失智比率逐年攀升,藝人賈永婕的母親因為失智,遭到手足挪用財產,賈永婕的弟弟為了保護母親,將舅舅告上法院。家人間因為金錢鬧翻,在生活中屢見不鮮,若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又該如何應對呢?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翁嘉君表示,活用簡單的法律知識,可以在關鍵時刻,守護自己的財產權益。母親生前給錢 逝後兄弟翻臉家人間的感情,一旦面臨金錢考驗,往往容易出現裂痕,尤其是牽涉到金額龐大的遺產時,更是明顯。翁嘉君分享一個案例,王姓兄弟是感情親密的手足,由於哥哥工作忙碌,平時都是弟弟負責照顧爸媽,爸媽感念弟弟的付出,生前贈與200萬元現金給弟弟,哥哥也欣然同意。不料,當父母過世時,兄弟倆清算遺產分配,哥哥竟對弟弟提告刑事訴訟,主張母親生前已失智,不是自願贈與200萬元,認為弟弟是盜領母親的錢,並要求他拿出200萬元,兄弟倆應平均分配。經過法院判決,母親生前是親自解定存,且生前處分財產,因此不計入遺產計算,弟弟勝訴,但兩人親密的手足關係,也從此破裂。處理父母遺產 遺囑攸關保障父母離開,手足卻接著開始爭產,翁嘉君透露,這種案件相當多,因為子女們都希望獲得公平待遇,心中的那把尺,往往因人而異。身為子女,若是被手足提告,或是爸媽真的偏心,把所有財產都給特定子女時,該怎麼辦呢?翁嘉君表示,子女在處理父母遺產時,可從兩個情況來了解。第一種是「沒有遺囑」時,因為沒遺囑,大哥主張自己是長子應該分更多,弟弟則不同意,此時需透過法院判決來分割遺產。然而,當「有遺囑」,且遺囑也有效,當中載明哥哥可拿走全部遺產、弟弟則無,此時,弟弟則可透過法律中「特留分」的保障,提出特留分扣減的訴訟,拿回法律規定的遺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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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6 退休力.理財準備
別讓遺產成撕裂情感利刃!律師:遺產爭議「預防勝於補救」,建議提早規畫財產、預立遺囑、生前贈與,避免爭產風波
父母打拚一輩子,最終總希望財富傳承、遺愛子女,但遺產是給摯愛留下的最後一份禮物,或是撕裂後代感情的利刃?現今手足爭產糾紛頻傳,法院訴訟案件也不少,但「清官難斷家務事」,白紙黑字的裁判修補不了家族感情的裂痕。民事法官指出,耳熟能詳的家族爭產糾紛,包括王永慶、張榮發家族、美福集團手足爭產釀槍擊命案,但不僅是豪門才有遺產糾紛,一塊地、一間房都可能成為爭奪標的。吳姓老翁和胞弟為了過世的母親留下的一間台北市房產爭執多年,他不滿法院將房產判給了胞弟,2017年雙方在地檢署開庭後,開車衝撞弟弟和弟媳;外雙溪何姓望族擁有大筆土地、釣蝦場、錦鯉養殖場等事業,父親過世後,兄弟爭產30年,連過年都在吵架,哥哥最終殺死弟弟,自己也走上絕路。預防勝於補救 鬧上公堂傷感情一名法官表示,遺產爭議「預防勝於補救」,建議提早規畫財產、預立遺囑、生前贈與,避免爭產風波,若一家人為錢「對簿公堂」,再多補救也為時已晚,但台灣長輩忌諱預立遺囑,擔心找外人協助規畫遺產,會遭覬覦,加上重男輕女、長孫多一份等傳統觀念,忽略法律規定,遺產爭議層出不窮。律師林富貴表示,遺產紛爭類別百百種,非婚生子女若經生父、生母撫育,視為已認領,得以參與遺產分配,例如王永慶四房羅文源等3姊弟,提出王永慶給付生活費、教育費,證明受王永慶撫育,官司最終和解收場。林富貴說,配偶和子女共同擁有繼承權,民法修正前採「儀式婚」,修正後採「登記婚」,實務上有女子與丈夫舉行結婚儀式後逃婚,丈夫日後另娶新妻登記結婚,事後不幸往生,逃婚女子依修正前民法認定為男方合法配偶,也產生繼承權爭奪戰。台灣離婚率居高不下,民眾大多不知道子女監護權歸屬與繼承權無關,小孩監護權歸妻子所有,丈夫身亡後子女仍可繼承遺產,若丈夫生前再婚生子,即發生爭產糾紛。社會重男輕女觀念濃厚,長輩常認為女兒不能分遺產,卻未注意民法特留分規定;父母過世後,常見家中男丁要求姊妹簽立繼承分離財產同意書,拋棄父母留下的不動產或企業商標,當有姊妹拒絕,雙方爭議、訴訟隨之而來。林富貴指出,鄉下地區常見為避免繼承造成土地細分,或長輩希望祖厝不能出售,要求房產繼承時「借名登記」在長子名下,其他兄弟姊妹迫於情誼同意,事後長子卻稱房產歸他一人,引發爭產官司。財產「定額」分配 減少子女爭執民事法官提醒長輩在有能力、意識清楚狀況下,提前預留遺囑、生前贈與、信託、保險等,讓遺產分配有所依據;另因遺囑得符合法定要件才生效力,財務規畫也可能產生額外稅款,仍建議找專業人士協助。他認為長輩將財產「定額」分配給子女,才能讓遺產成為真正的禮物,舉例每位子女均分拿300萬元,剩餘財產捐贈出來,讓子女不再爭執分多分少的問題。另名法官坦言,想要杜絕遺產糾紛,唯一辦法是「不要有遺產」,他認為「兒孫自有兒孫福」,父母輩辛苦賺來的錢應花在自己身上,即使預留遺囑也僅是「降低」糾紛機率,「只要有遺產,就有可能爭產」。林富貴說,相較於台灣,外國爭產案例非常少,原因是外國長輩倚靠社會福利政策,或將大部分錢財作為居住養生村的費用,無需靠子女扶養,剩餘不多的財產再由子女平分或捐贈,方式單純鮮少爭執。父母分次贈與 比遺囑有溫度律師林富貴說,台灣法律關於遺產規定非常清楚,若民眾分配遺產未與法定應繼分不同,不鼓勵另立遺囑;然而,每人「伸手五指都不一樣」,長輩想給子女分配不同遺產,才有立遺囑的需要,但手足拿的東西不一樣,遺囑再仔細也會有糾紛。他建議長輩與其立遺囑,不如逐年贈與子女財產,不必擔心子女「有了銀子沒了老子」,且父母贈與會比白紙黑字的遺囑更有溫度。林富貴指出,遺囑分口授、密封、代筆、公證及自書,較常見公證和代筆遺囑,若先後預立多份遺囑,法律認定「最後一份」為有效。口授遺囑不等於口頭交代,適用於緊急情況、須有見證人,但實務上很難成立,他執業以來尚未見過口授遺囑有效的案例;密封遺囑須遺囑人親自簽名,不得按指印代之,須寫明立遺囑日期、時間並密封,缺一不可。自書遺囑缺點是筆跡真實難辨,難以證明立遺囑人是否受脅迫、精神正常;公證遺囑由法院公證人核對繼承要件、立遺囑人有無識別能力;代筆遺囑通常委託律師代筆,及2位滿20歲、與立遺囑人無利害關係證人在場並錄音、錄影,避免爭議。聯合報提醒您: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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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4 焦點.生死議題
有錢就有紛爭!處理爭產案件20年 律師蘇家宏: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編按:你想過何時該預立遺囑嗎?處理遺產相關案件超過20年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認為,如同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之路,財產繼承也是每個人一輩子必定會遇到的課題。為避免因生前交代不清可能導致的紛爭,「預立遺囑」就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絕對有其必要。「如果要說什麼時候該立好遺囑,我的答案是:現在!」專精於遺產繼承領域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很多人認為遺產問題是等到自己命不久矣時,或是有錢人才需要煩惱如何處理,事實上並非如此。「我們一輩子不一定有機會上法院,但每個人都有財產,也一定會面臨到贈與或是繼承的問題,無論金額大小,是一百萬還是一千萬,都必須要加以處理。有沒有事先規劃好,可能會決定我們在身後留給最親密家人的,是祝福、禮物還是爭端。」因此比起「分產」,蘇家宏更傾向於以「財富傳承」的概念處理遺產案件。「如果因為不了解法律,或是沒有正視它的重要性,等真正遇到法律層面問題,感到困擾時、往往已經錯失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口頭遺言不具法律效力 更可能是爭端的導火線蘇家宏舉了一個極常見的例子:很多做父母、長輩的,到了臨終時在床前吩咐交代身後遺產要如何分配。「講完人生感言,他覺得自己責任已了,但從法律觀點來看,『口說無憑』,這段遺言其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若兒女之間對於長輩的分配不滿意,爭論就發生了。」另一種情形,則可能發生在再婚夫妻和前任配偶所生子女身上:在過世之後,因為子女在法律上也都具有繼承權。「不少另一半過世的長輩,可能就因為這樣被迫必須搬出原本住了大半輩子的家。」蘇家宏提醒,在沒有訂立遺囑的狀況下,所有繼承者會依照法定的比例和順位分配遺產,但問題是:每個人對於物品的價值認定不同,或是遺產包含房地產、現金、有價物品等,大家繼承的意願不同,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爭議。「我們在處理遺產案件時,很少會有所謂的『船到橋頭自然直』,大多時候都是直接撞上岸邊。」蘇家宏說。預立遺囑有那些方式?常見迷思與錯誤因此,蘇家宏多年來都大力提倡「預立遺囑」的重要性。這個概念有點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書,先由自己做好決定,除了避免可能的爭議,也可以讓身邊的至親家人在處理身後事之餘,得以減輕身心的負擔。目前法律上遺囑主要可分為5種形式,其中最簡便的方法之一,就是只需滿足「親筆書寫、親筆簽名、註明訂立遺囑日期」3個條件即可生效的「自書遺囑」。其他也可以選擇有見證人的「見證遺囑」、「密封遺囑」,以及無法書寫狀況下的「代筆遺囑」和「口授遺囑」等形式。蘇家宏也提醒,由於遺囑在性質上需要明確證明為本人所訂立,所以不能用打字代替書寫,即使是列印出來之後再簽名也不行。另外,像是在臉書或是部落格留下影片,目前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有效形式。蘇家宏認為,預先規劃自己身後遺產如何處理,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例如,若自己晚年時的照顧責任大多落在某一位子女身上,那麼作為一個明事理的父母,是否應該在遺產分配上,給予相對應的回饋?相反地,若子女不肖、配偶有家暴情形,甚至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的情況發生,也可以透過預立遺囑,限縮對方所能獲得的繼承額度。「例如前陣子震驚社會的正義輪胎行縱火案,如果犯嫌的殺人罪成立,未來他在法律上就可能喪失遺產的繼承權。」沒有子女繼承也應規劃遺產 決定自己如何和世界告別除了為人父母者,應當及早思考規劃如何給予子女適當的財產分配,在現代社會型態的不斷發展變化之下,若是沒有子女可繼承遺產的單身者、頂客族,又該如何預做準備?蘇家宏分析,單身未婚者若父母親已經過世,第一順位的繼承者就會是兄弟姊妹;沒有孩子的夫妻,則依照法律規定,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可以分得各一半的遺產。如果沒有兄弟姊妹,或是平時有其他交情較好的親戚、甚至是在中年後相互照應的好友,就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指定對方繼承自己的遺產,或是訂立意定監護契約,委託對方為自己的法定監護人,處理財產、生活照護等事務。而若擔心自己老後可能因為失智導致失去判斷能力、或財產可能被騙走,也可以採取部分財產信託、或是以房養老等模式,相當於多上了一道安全鎖,讓老後的財務運用更有保障。也可以指定財產捐給想幫助的公益團體,「如果生前擔心自己的錢不夠花,在身後再把財產捐出去,也是一種選擇。」遺囑也是一種人生整理 更是愛和心意的傳承蘇家宏認為,預立遺囑對個人層面而言,也像是一種重新思考人生的哲學命題。「這其實有助於你重新檢視:什麼人對你而言是最重要的,或是想表達對身邊所愛親友的心意,希望自己可以留下什麼給他們。這些思索都非常有意義,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他舉了個真實發生過的案例:有個富二代的子女平時遊手好閒、揮霍愛玩,甚至有賭博、吸毒的壞習慣,「後來他的父母就透過預立遺囑信託,指定他在每個月只能領取一定額度的生活費,或許就避免了他因為繼承遺產,反而危害了他往後的人生,或是遭到有心人士覬覦。」「生前妥善規劃遺產,絕對比身後才引發其實可以避免的爭端來得好,更可以預防許多遺憾發生,也讓自己重視的對象得到應有的照顧!」原文:處理爭產案件20年,體悟人人都該預立遺囑!律師蘇家宏:有錢就有紛爭,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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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養生.人生智慧
避免爭產失和,寫遺囑不再是禁忌!律師教你財富傳承,留愛不留負擔
過去2年因新冠肺炎的侵襲,很多人被病毒奪走了生命,且多在轉瞬之間,甚至來不及和家人說再見,留下無盡的遺憾。有感於生命的稍縱即逝,不少人開始思考寫遺囑的重要性,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表示,遺囑是父母給孩子的祝福,也是守護家庭秩序的重要防線,想要達到無紛爭的財富傳承,寫一份有效的遺囑是不可或缺的一環。避免爭產失和 寫遺囑不再是禁忌過去談到遺囑,多數人是感到忌諱、不吉利的,但隨著時代改變,寫遺囑已不再是避諱的議題,市面上的寫遺囑課,甚至班班爆滿,這樣的改變到底從何而來?蘇家宏透露,他處理財富傳承案件超過上千件、20年以上的經驗,他發現跟20年前比起來,現代人對遺囑的心態更開放也更積極。因為過去大家對遺囑很陌生,所以很少人寫遺囑,造成父母過世後,子女為了遺產分配,往往須上法院打官司,甚至造成手足失和、大家庭從此分裂。若是父母能提前寫好遺囑,像是「手諭」的效果,讓大部分子女能根據遺囑的內容,獲得保障。蘇家宏分享,遺囑是「提前規畫」的概念,現在很多人會來詢問遺囑,諮詢完半數的人對於寫遺囑仍抱持考慮態度;半數的人會很快的完成遺囑,他發現,做完遺囑規畫的人,多數感到安心,因為他們把家庭的秩序掌握在自己手中,也解決了心頭煩惱。有效分配財產 子女不必緊急賣地寫遺囑僅是對自己的財產做好有效分配嗎?蘇家宏補充,其實寫遺囑是全面向的財產規畫。「魔鬼藏在細節裡」,很多父母會忽略一個重點「預留稅源」,透過在規畫遺囑時,律師就可以提供相應的解方。蘇家宏分享一個案例,有位大地主想做財富傳承規畫,由於手中的錢幾乎全投資在土地上,並沒有很多現金。蘇家宏便提醒,若大地主過世後,子女要繼承多筆土地時,必須先繳納大筆遺產稅,屆時恐因繳不出遺產稅得緊急變賣土地。因此,蘇家宏建議大地主,可提前賣一些土地換現金,然後購買人壽保險。等到大地主離世後,子女便可領取保險金作為遺產稅的稅源,提前做好全面規畫,讓全家都可以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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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3 養生.人生智慧
「遺囑」是用來照顧真正想照顧的人!掌握3個關鍵,讓遺囑沒爭議
大疫之年,讓人們對無常有更深體會,面對生死,除了心理調適,更需要事前規劃,尤其是遺囑與遺產繼承,若能事先安排,就能照顧到真正想照顧的人,也能避免後代子孫為此鬧得不愉快。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陳景筠說,常見遺產紛爭當屬分配不均,尤其台灣老一輩仍有重男輕女觀念,常排除女兒繼承權,或獨厚某個子女。 其次,是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間財務往來不清。譬如台灣父母喜歡將不動產、股票或存款借名登記在小孩名下,親子生前對簿公堂時有所聞,身後更可能為遺產歸屬產生爭執。 第三,是找不到遺產。陳景筠指出,只要資產在國內,都可以向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與所得資料,就算是金條金飾、古董字畫也能從買賣紀錄找到軌跡,但海外、尤其是中國資產相對難尋。 林林總總問題,或許無法全靠遺囑來解決,但至少遺囑中已載明財產清單,就能大幅減少上述第二、三項狀況。 一、什麼是應繼分、特留分?繼承順序到底怎麼排? 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他繼承人順序分別為:直系血親卑親屬(通常為子女,若子女已經過世,則由孫輩代位繼承)、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遺產會依據「應繼分」來分配。如果立有遺囑,則按照個人意願去指定分配,但無論遺囑怎麼寫,繼承人仍保有最小比率的「特留分」。 舉例來說,喪偶的王爺爺留下600萬元遺產,若無遺囑指定,兒子A、女兒B按「應繼分」,可各得300萬遺產;如果兒子A早一步離世,就由孫子a1、a2代位繼承這300萬元。 但若王爺爺身前立下遺囑,指定將遺產交給兒子A,妹妹B仍然可以向大哥請求「特留分」,也就是應繼分300萬元÷2=150萬元。 現今有不少頂客族或壯年驟逝案例,以去年夯劇《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為例,媳婦小鷗沒有孩子,亡夫也沒留下遺囑,按應繼分,小鷗必須和婆婆彩香均分1000萬遺產。但如果婆婆已不在世,小鷗就必須和先生平日素無往來的哥哥、姊姊分遺產,頂多只能取得1/2、即500萬元。 若亡夫有立遺囑,指定將遺產都留給小鷗,則婆婆可要求應繼分的1/2,即250萬元。如果婆婆已離世,大伯、大姑們則可主張應繼分的1/3,也就是166餘萬,小鷗仍可保有剩餘的833萬元遺產。 二、繼承前2年內的贈與,是不是納入遺產分配?要不要繳遺產稅? 不少年邁長輩或重病患者,會先將財產轉移給配偶或子女,避免遺產稅或債務繼承。但依據法令,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及繼承人的財產,都會在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遺產。 陳景筠舉例,假設A先生有1000萬的房產、2000萬債務,為了防止房子被拿去抵債,便在病重時先過戶給小孩,認為孩子只要拋棄繼承,就能保有房子、又不必償債。但如果房子是在A先生死前2年內過戶,國稅局與債權人仍可將房子視為遺產來追稅或是請求清償。 如果A先生在過世前1年把房子過戶給兒子,女兒在父親過世後得知,是否也能要求哥哥把房子拿出來分配?答案是不行。 陳景筠解釋,由於生前分配財產出於個人意願,「繼承前2年內的贈與必須繳遺產稅,但不納入遺產分配。」不過若是因為結婚、分居、營業而發生的贈與(法律上稱為「生前特種贈與」,性質屬於遺產的預付),女兒仍可主張房子屬於遺產。 A先生若有2000萬遺產,這棟價值1000萬的房子就必須先加回,變成3000萬再除以2,兒子、女兒各分得1500萬。但因為哥哥已獲得1000萬房產,所以只能再分得500萬元。 陳景筠建議,如果被繼承人想節稅,可以利用夫妻間互相贈與免稅,以及1200萬的遺產稅基本免稅額規定,另可利用每年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做移轉,或是先分配、做信託等,都能合法達到節稅目的。 三、如何立遺囑才能避免爭議? 目前遺囑共有5種方式:自書遺囑、代筆遺囑、公證遺囑、口授遺囑與密封遺囑。這些方式中,以自書遺囑最簡便,但一定要親筆手寫才有法律效力。 像《我的婆婆》裡,婆婆彩香手寫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無人見證也有效力。但劇中將遺囑影印多份再蓋手印,寄給子女留存,事實上影本只能做為附件參考,親筆正本才有效力。 而代筆遺囑與公證遺囑是較好的選擇。陳景筠表示,公證遺囑由公證人筆記,但保密性較差,若家族財產眾多,不想公諸他人,就可選擇代筆遺囑。 這兩種方式都是找3名見證者(公證遺囑見證人之一為公證人),由當事人在見證者面前口述遺囑,經代筆人或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確認無誤後載明日期,再全體簽名。 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相似,只是由當事人自書遺囑、簽名密封,以防止他人開閱後偽造或變造。 陳景筠建議,可委請律師計算特留分、應繼分,擬好遺囑再找公證人公證,是較推薦的方式。 至於口授遺囑,通常用在重病臥床者身上,透過錄音、見證者來確認遺囑,但效力只有3個月。彌留、失智狀態則不適用口授遺囑。 陳景筠說,其實可將遺囑視為養老規劃的一環,將資產按心意預先做好分配,可用作信託養老,剩下才做成遺囑,目的都在於避免紛爭,「讓老有所終、幼有所託。」 ●原文刊載網址●延伸閱讀:.多囊腎不注意,會有腦動脈瘤引發中風!醫師:出現3個常見症狀,要小心.一顆10萬的植牙有人用20年、也有不到5年就壞掉!「這五點」做好,用一輩子都OK.姐弟抗壓性都很高,只有我…在比較中長大的她也想堅強:你們說的我都懂,但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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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4 養生.人生智慧
「上一代打江山、下一代打官司?」預立遺囑,留給家人愛的傳承
台灣新冠肺炎疫情5月爆發後,短短2個多月時間,我們可能聽聞許多不幸驟逝的心碎故事,感傷之餘,除了做好個人防疫,不影響摯愛親友之外,還能為親愛的家人做些什麼呢?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積極呼籲,若心中有掛念的人,「現在,就是學會自書遺囑的最好時機。」他說,實務上看過太多想寫卻來不及的個案,讓他不勝唏噓。分配遺產 下一代不打官司對華人社會來說,「錢」與「死亡」通常是家中避談的話題,即便社會風氣算開放的台灣,預立遺囑的人仍算少數。蘇家宏認為原因之一在於遺囑涉及的財產分配,背後往往是錯綜複雜的情感牽連,人們未到最後關頭,多半選擇逃避面對。蘇家宏舉家族企業為例,有創辦人雖生前就知道要立遺囑,但仍不做任何處理,最後演變成子女手足爭產。他感嘆地說,從業20年來經常看到「上一代打江山、下一代打官司」的類似情況不斷上演,實在枉費第一代辛苦拚下江山,想照顧後代子孫的心意。可能有人會疑惑,現行法律對於配偶、手足及子女的遺產分配,本就有各自保障的遺產份額,何必預立遺囑?蘇家宏解釋:「法律制定的比例原則,不見得符合每個家庭真實狀況。」這些年他致力推廣預立遺囑的重要,希望當事人能依照自己意願,事先規畫遺產安排。遺囑有情 口吻不必冷冰冰最近本土疫情緊張,蘇家宏也感覺到民眾的焦慮。他說這陣子來詢問遺囑的人明顯增加,但身為基督徒的他,選擇用樂觀態度面對疫情,他說:「死亡的逼近,其實是給我們反省的機會,而寫遺囑就是整理自己的過程,它會促使我們重新檢視身邊人事物的優先順序。」蘇家宏說,遺囑雖是法律文件,但口吻不必冰冷疏離,一份好的遺囑是法理與情感兼具。他提醒:「我們活著是為了愛,不是為了法律,所以遺囑該重視傳承,而不是法理。」他用自己寫的遺囑來說明何謂「愛的遺囑」:「感謝神賜給我美好的人生,請家人朋友不要悲傷掛念。本人最掛念者為家人,你們要彼此相愛互相扶持,希望能夠依照我的意思分配財產,我會在天上為你們祝福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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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6 橘世代.好野橘
「害怕被詐騙、被啃老?」 付點管理費,為退休預做準備
緃橫港澳的賭王何鴻燊以98歲高齡,5月26日逝世於香港,生前是富比士富豪榜年年榜上有名的他,生前多數家產都已交由專業人士成立信託基金,四房妻小都由信託基金支領生活費。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同樣在生前就把龐大財產,在海外設立信託基金。「信託不是富豪貴族的專屬服務。」報章雜誌上見眾多名人使用信託管理財產,避免有心人士覬覦財產或子女將繼承的大筆遺產揮霍殆盡。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周依潔建議,一般民眾名下有300萬資產即可信託,長期規畫保障老年生活。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指出,信託有很多種類,如小資族理財信託可能是定期定額買基金,定期扣3千、5千、1萬都有。安養信託不是有錢人專利 「300萬資產就可信託」安養信託則以照顧晚年為目的,各銀行設定的門檻不一,有銀行限制最低30萬,也有銀行完全沒設金額門檻,不過,由於還要花管理費,錢太少的話沒意義,沒多久錢就沒了,一般比較有經濟規模大概300萬。近來常見針對未成年子女的「遺囑信託」,由委託人訂立遺囑,在遺囑中述明將一部或全部財產成立信託,委由受託人在其死亡後依遺囑內容執行信託相關事宜,以完成遺產分配並照顧繼承人(受益人)。周依潔說,曾經有一個單親媽媽上門,擔心萬一自己出意外,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會歸前夫所有,她不知道前夫是否會好好管理財產、並用在照顧子女?律師她建議可用遺囑信託,事先規畫財產妥適運用。信託可分為自益或他益,看受益人是自己或他人。「安養信託」就是為退休生活預先做財富準備。周依潔說,這類信託是預防年老時可能面臨失智、無法生活自理等情況時,由銀行按時撥用生活費及醫療費,不用擔心錢被詐騙。防被子女啃老爭產另一方面,安養信託也可防止被子女「啃老」。周依潔曾遇過一個案件,年邁的老婦人原本名下有房,平時與兒媳同住。兒子表明想投資做生意,婦人於是「大房換小房」,只為提供兒子資金,豈料,生意失敗,最後連小房都為了兒子出售,全家改租房子過活。辛苦一輩子的婦人原以為早年打拚存下的資產可安享天年,沒想到,老來還得用早年辛苦存下來的財產養子孫。兒子因負債累累,沒多餘財力照顧老母親,還向已分居獨自在外的妹妹請求分擔老母生活費。妹妹不服氣,兄妹倆還為此對簿公堂。周依潔表示,如果老婦人事先做好信託規畫,不動產信託就不在自己名下,就不會讓兒子不斷處分,可待老年時「專款專用」,子女也不得任意動用財產。因此,並非要身價上億的富豪才需要信託,端看目的性。當事人可向律師述說自身情況,視需求建議採取「信託」、「遺囑」等不同種類規畫方式。簡單來講,「安養信託」通常受託人是銀行,因為較具專業、穩健且無利害關係,委託人付費給銀行,對方提供長期、未來性規劃。管理年費0.2~0.5%信託管理年費大約是信託財產的0.2~0.5%。律師可協助聯繫平時與事務所有業務往來的銀行,或是請當事人自行尋找信任的銀行,釐清銀行信託方案。選定之後,視委託內容適用銀行制式契約範本,或由律師「量身打造」契約。信託契約很彈性,可支付費用修約,另可約定不得終止。若無特別約定,自益的委託人可隨時終止契約,部分銀行會收取解約金;他益的話,須委託人及受益人共同終止。安養信託的委託人身故後,若沒特別約定,信託的財產會變成遺產,由繼承人繼承。。延伸閱讀/保障老後生活 「安養信託」關鍵5QA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好 野 橘 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需求出發,成立社團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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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6 橘世代.好野橘
配偶贈與、房產移轉...Loss4大遺產節稅關鍵,導致財產縮水了!
很多人辛苦一輩子積攢財富,但因為生前沒有及早進行資產規畫,導致身後「稅留子孫」,財產傳給下一代時縮了水。如今愈來愈多人已有提前規畫財產的意識,但往往有些眉角沒注意,結果用錯力氣,反而平白多繳冤枉稅。預先進行資產規畫,是節稅的重要步驟。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家族企業暨財富傳承服務會計師洪連盛指出,遺產稅節稅有4大不可不知的重點。(1) 夫妻贈與雖免稅,但過世前2年內贈與仍列入遺產課稅。雖然夫妻之間贈與免稅,但是稅法規定,生前2年內的贈與都要納入遺產總額合併計算遺產稅。實務上,在計算遺產總額時,配偶擁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也就是配偶可求取一半財產視為自己所有。不少人不了解稅法規定,當遇到重病的時候,會想到要處理財產,但依法,如果生前2年內贈與,不但要納入遺產課稅,而且配偶剩餘財產分配權的範圍變小,反而會被課更多的稅。(2) 生前2年內處分的財產、提領的銀行存款,都要列入遺產申報並課稅。(但已繳的贈與稅等相關稅費可扣抵)很多配偶或子女會趕在被繼承人重病期間,提領其銀行存款,自以為如此可以減少遺產總額;但銀行業金流透明,所有提領動作都有紀錄,國稅局都能輕易查到。不過,被繼承人可以盡量蒐集各種單據、證據,證明被繼承人過世前2年處分的財產、提領的存款,資金沒有用在配偶本人及子女身上,例如,是用在支付被繼承人本人昂貴的醫療費用等;利用「反向證據」,避免被課遺產稅的爭議。(3) 民國104年底以前購入的不動產,建議生前不要移轉,都列入身後遺產較有利。自民國105年起,房產交易要申報課徵「房產合一稅」,因為計算稅額的基礎都以實價為主,稅負比舊制重。因此如果不動產是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前買的,以繼承方式取得,未來出售時適用舊制,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也可以選擇是按房屋評定現值課稅或試算是否符合新制的自住優惠條件與稅率,二擇一,比較划算。(4) 生前明確立下遺囑,清楚說明財產分配。如果遺產只是現金、股票等,較容易公平分配;但如果是不動產、珠寶,因為價值往往不會均等,讓子女自行分配的話,往往是糾紛、衝突的起源,所以建議生前就在遺囑裡說清楚、講明白,避免把爭議留到下一代。如果財產多又比較複雜,建議平時就要多蒐集資訊,並在生前就找律師或會計師商談,協助規畫身後遺產分配。一般來說,花上數千元到數萬元的諮詢費若能辦妥身後財富移轉和規畫大事,至少心裡會比較踏實、不留遺憾。但洪連盛強調,法務稅務專家都只是協助角色,最重要的還是當事人心中要有定見,以照顧後代生活為資產規畫的最主要目的。。延伸閱讀:避免「稅留子孫」! 2大步驟規畫資產 好 野 橘 社團來囉! 【歡迎加入】人生下半場,如何活得比現在更好?最基本的準備就是:安穩財務!【好 野 橘 社團】以40後步入熟齡者的需求出發,成立社團提供熟齡理財計畫,讓大家在此輕鬆談錢、安穩財富,打造退休現金流!【立刻加入好野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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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8 橘世代.好野橘
怎樣避免爭產大戰? 預立遺囑5大眉角
以房養老是把房子拿去向銀行抵押貸款,但最終仍會牽涉到遺產繼承問題,爭產反目的新聞三不五時就躍上新聞版面,生前到底要不要預立遺囑?一直是很多人心裡的困惑。有些人認為,生前不指定好遺產的處理方式,只怕身後子女們為了遺產鬧家變;但也有人認為,即使生前指定遺產分配,如果子女們認為分得不公,依舊會鬧上公堂。承辦許多名人遺產稅案的會計師林敏弘認為,要不要預立遺囑,視每個家庭的狀況而定。根據民法規定,遺囑有5種方式:1.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自書寫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這方式看似最方便,但繼承人之間,常為了遺囑是否由立遺囑人生前親筆所寫而鬧上法庭。法官常會要求筆跡鑑定,但筆跡鑑定是依據遺產總額收費,如果遺產龐大,訴訟費用驚人,且有時驗筆跡也無法確定,最後法院可能判決遺囑無效。林敏弘建議,若採用這種方式,立遺囑人最好平常多蒐集自己的筆跡附於遺囑後面,萬一發生爭產大戰時可做證明之用。另外,現在智慧型手機多半都有拍照錄影功能,若能在自書遺囑時錄影存證,附在隨身碟裡,也可增加自書遺囑的效力。此外,林敏弘還提醒,自書遺囑裡有關標點符號都須用得精準,還要避免文意不清,導致日後埋下各自解讀的爭議。他還建議,預立遺囑裡最好就指定一位可靠的遺囑執行人,確保遺囑人的意志得以落實。2.公證遺囑: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再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時簽名。遺囑人如果不能簽名,可用指印代替。公證人必須通過國家資格考試,律師跟一般民眾都不能當公證人;最好在立遺囑同時錄影,可以減少日後爭議。公證費用大約數千元。3.代筆遺囑:遺囑人指定3位以上的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意旨,見證人其中1人筆記、宣讀、講解,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步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可以按指印代替。4.密封遺囑:遺囑人在遺囑上簽名後密封,於封縫處簽名,並指定2位以上的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如果不是本人自寫,要說明繕寫人的姓名、住所,由公證人在封面記明,與遺囑人及見證人同步簽名。5.口授遺囑: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例如臥病在床,不能用其他方式來立遺囑者才適用。由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之見證人,口述意旨,由見證人全體口述表示遺囑為真,並口述見證人姓名,全部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並記明年、月、日,再由見證人全體在封縫處簽名。口授遺囑因為是生命危急的特殊應變方式,法院規定從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立遺囑開始起算,3個月內會自動失去效力。同時要由見證人其中一人或利害關係人,於遺囑人死亡後3個月內,提經親屬會議認定真偽。(以房養老解惑全攻略系列6)看更多報導:《橘世代》立即加入粉絲專頁!「橘世代」一個專屬於50後世代的舞台。在這裡你可以做好準備,迎接精彩第二人生!>>>立即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