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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公報宗旨及發行實益

  1. 為什麼要統合發行行政院公報?

    民國93年以前,行政院暨所屬部會計有19個機關發行20種公報(不含專業性公報,如採購公報等),尚有17個機關未發行公報。因公報係以機關為單位各自發行,不僅種類眾多且分散各部會,造成人民及業者查檢取用的不便。為解決民眾使用與查檢不便等問題,行政院游前院長於第2802次院會審查「政府資訊公開法」草案時,指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行政院研考會)規劃健全公報制度,以加速促進政府資訊的公開流通,滿足民眾知的權利。行政院研考會銜命研擬「政府公報制度推動方案」(93.02.03訂定),確立統合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公報為行政院公報訂自94年元月起每日紙本與電子檔同步發行,統一刊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涉及人民權益之法令等重要事項,以達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及保障人民權益之目的。

  2. 行政院公報統合發行之效益?

    隨著社會急速變遷及政府職能的擴增,民眾為參與制定公共政策、監督政府施政作為、或是從事各項經濟活動,都有賴大量且正確之資訊,而政府正是各項資訊的最大擁有者,為達施政公開化與透明化,政府資訊公開乃成當前重要施政目標,而完善的公報制度正是落實政府資訊公開的首要條件。公報統合發行後民眾利用行政機關相關資訊較前便利。

2.公報發行頻率及內容

  1. 行政院公報發行頻率?

    自94年元月起,行政院公報由週刊改為日刊(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除外),每天下午5時紙本與電子檔同步發行。

  2. 行政院公報內容為何?

    凡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涉及人民權益之法令等重要事項,皆需刊登行政院公報,其主要內容有法規、行政規則、公告及送達、處分、特載(總統文告及院長談話)、轉載(經總統公布之條約、法律、緊急命令)、專載(院會院長提示、決定、決議事項)及其他等8大類,27項。

  3. 行政院公報如何查閱特定機關資料?

    為便利民眾查閱,公報分為以下8篇:
    綜合行政篇:主計、人事行政、大陸事務、國家發展、消費者保護、性別平等及其他不屬於下列七篇之事項。
    內政篇:內政、海岸巡防、原住民族、客家及選舉。
    外交國防法務篇:外交、國防、法務、僑務及退除役官兵輔導。
    財政經濟篇:財政、經濟、中央銀行、公平交易及金融監督管理。
    教育科技文化篇:教育、蒙藏、故宮、科技及文化。
    交通建設篇:交通、公共工程、飛航安全及通訊傳播。
    農業環保篇:環境保護、原子能及農業。
    衛生勞動篇:衛生福利及勞動。
    同時,民眾亦可以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上,透過「公報瀏覽」之「機關瀏覽」查詢特定機關之資料。

  4. 行政院公報是否包括總統府或其他四院資料?

    雖總統府及其他四院另有發行公報,惟為更進一步服務民眾,簡化查詢流程,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新增府院公報整合查詢功能,將總統府及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等五院之政府公報聯合整併,以跨資料庫查詢技術,俾民眾在輸入關鍵詞進行查詢時,即可同步檢索總統府及五院之公報資訊,增加查詢結果之廣度與深度,一處查詢,全面透明,讓民眾獲得政府整體資訊更加方便迅速,優化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之資訊服務。

3.公報訂閱及查閱

  1. 如何免費查閱行政院公報?

    行政院公報電子版每日下午5時更新,並提供免費查閱服務。

  2. 如何訂閱行政院公報?

    請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首頁右上方訂閱中英文版電子報。

  3.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為何?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為https://gazette.nat.gov.tw

  4.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提供之服務有那些?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提供之服務包括:
    (一) 當期公報目次(含英文目次)瀏覽、電子報訂閱服務、公告草案預告截止訊息及最新活動消息等資訊服務。
    (二)公報簡易及進階查詢。
    (三)公報瀏覽(含依卷期瀏覽、依機關瀏覽、依類型瀏覽及主題瀏覽),並提供單則公報及單篇公報PDF檔案下載服務。
    (四)其他公報連結服務:在網路資源內包括總統府、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四院、地方政府公報、專業公報及國外公報之連結服務。

  5. 如何訂閱電子報?

    請先加入會員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首頁「電子報訂閱」項下,填寫電子郵件信箱即可訂閱。

  6. 如何查閱過期公報?

    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報查詢」項下,以簡易查詢或進階查詢方式,依鍵入查詢詞進行查詢。

  7. 如何查閱行政院以外四院及地方政府之公報資料?

    (一)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路資源」項下之「國內公報」點選欲查詢之機關公報,即可連結至該機關公報進行資料檢索。
    (二)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報查詢」項下之「府院整合查詢」點選欲查詢之資料,即可進行檢索。

  8. 如何進行分類瀏覽?有那些分類?

    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報瀏覽」項下,可點選「卷期瀏覽」、「機關瀏覽」、「類型瀏覽」或「主題瀏覽」、「施政瀏覽」、「服務瀏覽」,即可依所需類型資訊進行分類檢索。

4.行政院公報發行單位

  1. 行政院公報發行單位及設立依據

    依據「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設置要點」之規定,行政院成立「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推動行政院公報統合發行業務。

  2.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之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

    編印中心設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濟南辦公區(臺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六樓)。聯絡電話:02-23924146;Email:[email protected]。FAX:02-23569970

  3.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及公報管理系統之網址?

    (一)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 https://gazette.nat.gov.tw
    (二)公報管理系統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o

  4.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如何運作?

    編印中心設督導小組,由院長指定國家發展委員會副首長1人為委員兼召集人,負責公報統合發行任務之推動、協調及督導;其餘委員由相關機關人員派兼。

  5.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幕僚作業機關?

    幕僚作業主辦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6. 行政院公報發行經費編列情形?

    公報發行所需經費,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編列預算支應。

6.行政院公報統合發行作業規範

  1. 行政院公報統合發行作業依據為何?

    (一)政府公報制度推動方案(93.02.03)
    (二)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設置要點(103.03.18修正)
    (三)法規及行政規則刊登行政院公報資料提要表
    (四)行政院公報公文範例與流程 (110.05.31更新)
    (五)行政院公報公文電子交換需備文件 (110.05.31修正)
    (六)行政院公報管理及考核作業要點(110.05.31修正)
    (七)刊登行政院公報作業考核資料提要表

    ●詳細內容請參閱「關於公報」下之「作業規範」。

7.行政院公報新制三大目標

  1. 行政院公報新制推動目標為何?

    (一)建立法令公定力:法令的存在及法令的細節內容,須有一固定且可信賴的發布機制,始可以為法令的公定力,提供重要的制度條件。
    (二)落實資訊公開:基於「公開政府」(open government)的理念,政府透過健全的公報制度,主動且有系統地(兼具普及性、規律性及即時性)為人民提供施政相關的動態資訊,滿足民眾知的權利,應為政府施政重要目標。
    (三)促進公共參與:除了安定公正與資訊公開的原則外,公報尚應提供告知與評論(Notice and Comment)的程序設計,例如法規命令擬定需踐行草案預告程序,能使人民參與評論及建議,以作為修正的參考。藉此為人民參與施政的制度奠基,並提升政府施政的程序理性。

8.行政院公報新制改革重點

  1. 行政院公報新制改革重點為何?

    (一)發刊頻率:日刊且EP同步發行(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除外),電子檔每日下午5時更新。
    (二)刊登內容: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涉及人民權益之法令等重要事項,皆須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另為落實公共參與,法規命令草案預告期間不得少於60日。
    (三)公報電子版:公報發行採EP同步,電子版每日下午4時更新。電子報及單篇電子檔均提供免費訂閱、查詢及下載服務。
    (四)開放資料:授權民間業者利用公報原始資料檔進行加值利用。
    (五)資料介接:資料介接政府相關資訊系統,包括全國法規資料庫、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查詢系統等,提供民眾更便利之公報查詢服務。

9.各機關應配合辦理事項

  1. 專責人員應辦理事項為何?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應指定專責人員,負責各該機關刊登公報資料及內容格式之審查及確認作業,並接受編印中心之業務督導。

  2. 刊登資料之格式規定為何?

    公報刊登資料之格式應依行政院公報管理及考核作業要點第9點辦理,重點如下:
    (一)公報刊登資料應依公文書橫式書寫等相關規定辦理,並以A4頁面、直式橫書為原則;圖表可視需要採橫式橫書,但不得跨頁;圖檔之解析度需達300dpi。
    (二)公報刊登資料應以附件方式隨「預定刊登公報書函」或「送刊公報書函」,用公文電子交換方式傳送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以下簡稱編印中心)。
    (三)為利資料介接全國法規資料庫,凡刊登資料屬法規及行政規則異動或法規命令草案預告,應填具「法規及行政規則刊登行政院公報資料提要表」,併同「預定刊登公報書函」或「送刊公報書函」,送編印中心進行登錄。
    (四)公報刊登資料使用之外字、特殊符號、上下標、數學公式、化學公式等應使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全字庫,不得有亂碼及異位等情形。

  3. 如何辦理刊登作業?

    各機關之刊登資料經審查並依程序陳核後,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刊登作業,同時副知專責人員:
    (一)法規及行政規則類
    1.訂定、修正、廢止法規或行政規則時,發布日期須與當期公報出刊日期一致。
    2.各機關至遲應於當期公報出刊日上午11時前,將「送刊公報書函」附發布令影像檔傳送至編印中心,完成刊登作業。
    (二)公告及送達、處分及其他等類:
    1.以「送刊公報書函」辦理刊登作業。
    2.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預告60日。但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預告者,得免預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另定較短期間,並應於草案內容公告時,一併公告其理由:
    (1)為遵行國際條約、協定或國際組織之決議、為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為避免發生安全、衛生或環境保護等相類之緊急問題,有儘速施行之必要。(2)法規內容係授予民眾利益或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3)單純文字修正。(4)配合其他法規修正或廢止。(5)與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無關且已依法踐行諮商利害關係人意見之程序。(6)其他為配合重大政策經主管機關審認有必要之情形。

  4. 如何辦理確認作業?

    編印中心自公文系統下載各機關之刊登資料,應逐筆登錄「行政院公報管理系統」,並於完成詮釋資料(metadata)之建檔分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各機關會專責人員(並副知承辦人)於管理系統所指定之期限內確認下列事項:
    (一)刊登資料內容有錯誤時,應即通知編印中心取消刊登,並請重新發文辦理刊登。
    (二)確認公報出刊日期,同步辦理法規及行政規則之發布作業。
    (三)詮釋資料(metadata)分析錯誤,應即通知編印中心修正。

  5. 編印中心編印及發行作業時程為何?

    編印中心應自刊登資料收件日(上午11時前)當日下午5時前,完成公報發行作業。惟收文時間逾上午11時者以次日計。相關作業時程,請參閱行政院公報公文範例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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