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除第3點、第81點、第87點之2、第184點、第194點、第197點規定及第5點附表8自113年7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3點、第5點、第184點規定,除第3點第1項第13款自111年10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15點之3、第184點、第213點之1規定及附件2、附表1、附表5、附表6,自109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