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渢
趙渢[注 1](1916年11月29日—2001年9月1日),男,原籍河南項城,生於開封,中國當代音樂理論家、音樂教育家、社會活動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音樂教育事業的開拓者。
生平
[編輯]出生於河南開封。喜愛音樂入河南建華藝術學校音樂系學習,因參加學潮於1930年被迫輟學,輾轉於北平和哈爾濱學習俄文和聲樂,先後擔任中學國文和音樂教員,《河南晚報》副刊特約記者,中央電影攝影場配樂員。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8年隨中央電影攝影場遷重慶,擔任中央電影攝影場新聞組代組長,負責拍攝《戰地簡報》、《保衛大武漢》等,同時擔任中學音樂教師,發動社會群眾性抗日歌詠活動。在國統區首演《黃河大合唱》並擔任《黃河頌》的獨唱演員。1939年底,與李凌、沙梅、林路等一批進步音樂工作者在重慶組成「新音樂社」,與李凌主編《新音樂月刊》,開展抗日救亡歌詠運動,譯配了《喀秋莎》等蘇聯歌曲數十首。皖南事變後,在周恩來親自安排下,受中共南方局派遣,與四川、雲南一些地下黨員與左派文化人士疏散赴緬甸開展華僑青年工作,參與組建緬甸華僑戰工隊。1941年在仰光加入中國共產黨旅緬僑黨。[1]1942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回昆明在雲南大學附中任國文、音樂教員。1953年經黨組織批准,經李公朴介紹參加民盟成為第一批個人盟員,1945年任民盟雲南省支部組織委員兼秘書長。李公朴、聞一多被暗殺後,1946年赴香港與李凌一起創辦了香港中華音樂院任副院長兼廣東省立藝術專科學校音樂系聲樂教授。1947年赴新加坡創辦中華藝術專科學校。1949年1月奉命回香港,在中共香港分局統戰部負責交通工作,組織護送李濟深、沈鈞儒等民主人士,郭沫若等文化界人士及大批在港與華僑青年進入解放區。1949年5月作為華南青年代表團團長率團赴北平,出席中華全國青年代表大會,當選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會委員。1949年7月當選中國文聯全國委員、中國音樂家協會黨組成員兼秘書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1月任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計劃委員。1950年兼任中央文化部對外文化聯絡事務局黨組負責人、全國職工掃盲委員會副主任、音樂名詞統一委員會主任。1951年任中共中央宣傳部科學衛生處處長。1952年任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黨組秘書、辦公廳主任兼計劃財務司司長,主管藝術教育工作,兼任音樂出版社首任董事長兼社長。955年中國第一次派中國藝術團出訪法國、英國、意大利、荷蘭等國,擔任副團長兼藝術指導。1956年率中國藝術團出訪拉丁美洲,任副團長兼藝術指導。回國後任文化部藝術局局長兼對外聯絡司司長。1956年12月任中央音樂學院黨委第二書記,1957年5月兼任副院長主持全院工作。後歷任院長、名譽院長。1963年受周恩來之命兼任中央歌劇舞劇院院長,組織排練演出舞劇《紅色娘子軍》、《紡織女工》,歌劇《阿依古麗》、《南海長城》。
文革開始後,紅衛兵運動進入高潮,趙渢被押解在公開大會上被批鬥,並遭毆打[2]。1975年10月恢復工作。
1980年作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召集人,主持擬定了國家學位目錄中的藝術學科目錄,為音樂學科爭得了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1990年任國家教委藝術教育委員會主任。長期擔任《人民音樂》、《音樂研究》等刊物主編。
1964年當選為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978年至1993年任全國政協第五、第六、第七屆委員。
社會兼職
[編輯]曾任教育部藝術教育委員會主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審議委員會藝術學學科評議組召集人,中國音樂家協會副主席,國際音理會世界音樂史亞洲地區協調員,亞太民族音樂學會首任會長、榮譽會長,廈門大學藝術教育學院名譽院長,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老藝術家委員會主任,中國傳統音樂學會會長,中國音樂史學會會長,中國音樂家協會考級委員會主任,中央音樂學院校外音樂水平考級委員會主任,《音樂研究》(季刊)、《人民音樂》(月刊)主編,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五、六、七屆全國政協委員。
著作和譯作
[編輯]主要著作和譯作有:《詩經的音樂及其他》、《貝多芬和他的九個交響樂》、《音樂與音樂家》、《趙渢文集》、《趙渢文集之二——序言集》、《和聲學初步》、《賦格初步》、《和聲的進行》、《曲調與對位》等;譯配的蘇聯歌曲有:《夜鶯曲》、《喀秋莎》、《共青團員之歌》等;譯配的藝術歌曲有:《幻影》、《月光》、《我熱烈的愛着你》等數十首;主編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音樂理事會項目《音樂宇宙——一部歷史》中國副卷之一《中國樂器》、中國副卷之二《雲南——樂器王國》、中國副卷之三《世界屋脊的音樂》。
曾先後參加或率領代表團出訪20多個國家,為國際文化交流作出了積極貢獻。
註釋
[編輯]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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