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圖書館學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圖書館學是一門研究圖書館收集、加工、整理、保藏、控制、傳遞和利用文獻訊息的理論、方法以及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律的科學,是一門綜合性學科。

基本概念

[編輯]

定義

[編輯]

「圖書館學」一詞最早由德國圖書館學家馬丁·施萊廷格於1807年提出,他將圖書館學定義為「圖書館實施有目的的組織所需要的理論準則的概括」。圖書館學自概念提出已有200多年的歷史。在過去,因為出版商習慣不斷推出更新版本,教科書價格不但昂貴,同時資訊內容也很容易過時或不便對照[1]開放內容教科書英語Open textbooks因為其在網絡上容易更新的特質,可以協助解決這類問題。同時使用開放授權以及維持線上也對老師們的幫助很大,因為這樣一來老師便可以依照自己的課程需求來編修教學資源。在這200多年間圖書館學隨着時代的發展不斷革新。施萊廷格最早使用「圖書館學」這一名稱,表示圖書館學是一門獨立的知識系統;他認為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為「圖書館整理」,從而建立了圖書館整理論的理論體系,這在圖書館學的發展歷史上具有開創意義[2]。此後,也有眾多學者提出定義,但是由於時代在發展,每個人的觀點都受其所處環境的限制。由此可見,圖書館學是隨着時代的發展而變化的。

  • 美國圖書館協會(ALA)在1943年給圖書館學下的定義是:圖書館學就是發現、搜集、組織及運用印刷的與書寫的記錄之知識與技能。
  • 柯平[3]主張「知識資源說」,他認為: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是知識資源,圖書館學就是關於知識資源的收集、組織、管理和利用,研究與文獻和圖書館相關的知識資源的活動規律,以及研究知識資源系統的一門學科。
  • 學者胡述兆認為,以科學方法,研究圖書館的發展與運作的各種必備知識之理論與實務的學科,謂之圖書館學[4]

研究對象

[編輯]

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隨着定義的變化也在不斷變化,從圖書館實體到訊息資源,以及圖書館用戶都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圖書館學五定律

[編輯]

圖書館學五定律(Five Laws of Library Science)由印度圖書館學家阮甘納桑(S.R.Ranganathan,1892-1972)在1931年提出。

  • 第一定律:Books are for use,書是為了用的。
  • 第二定律:Every reader his book,每個讀者有其書。
  • 第三定律:Every book its reader,每本書有其讀者。
  • 第四定律:Save the time of reader,節省讀者的時間。
  • 第五定律:A library is a growing organism,圖書館是一個成長中的有機體。

圖書館學新五律[5]

[編輯]

圖書館學新五律(Five New Laws of Library Science)由美國學者W. Crawford與M. Gorman二人在1995年提出。

  • 第一定律:libraries serve humanity,圖書館為全人類服務而存在。
  • 第二定律:respect all forms by which knowledge is communicated,知識傳遞多面性。
  • 第三定律:protect free access to knowledge,捍衛知識近用權。
  • 第四定律:use technology intelligently to enhanced service,善用科技提升服務品質。
  • 第五定律:honor the past and create the future,眺望過去、展望未來。

圖書館史[6]

[編輯]

圖書館的原始功能在於保存人類文化,是故文明古國如埃及中國等,皆為早期圖書館的發祥地。早期圖書館館藏大抵分為寺院典籍、政府檔案、商業簿契、和宗族譜牒等四種類型。隨着人類文明的演進,文學、歷史與其他其參考留傳價值的文籍,亦開始納入收藏。

據記載,西元前3,000年的埃及和前2,000年的巴比倫(Babylon)圖書館館藏已有編排整理。著名的亞歷山大圖書館(Alexandrian Library)則是希臘(Greece)文明於西元前3世紀初年建立的。該館館藏達700,000卷,乃為當時西方世界最大的圖書館。古羅馬(Rome)對文化資源非常重視,亦帶動起圖書館事業的蓬勃。儘管早期羅馬圖書館的服務對象只限於貴族,但時至羅馬文化最盛時期,許多圖書館皆開放給民眾使用。此亦即公共圖書館的濫觴。羅馬之後,西方世界戰火連綿。古文化在歐陸淪於黑暗時期之際,全靠寺廟圖書館保存,免於流失。直到千餘年後的文藝復興,圖書館事業才又重見曙光。19世紀以降,系統化的圖書整理、保存、檢索及傳播等技術,更趨成熟,為圖書館事業的後續發展奠下基礎。在這時期竄起,而對未來影響深遠的圖書館學巨擘,計有德國的艾伯特(F. Ebert)、卡萊特(A. Klette)、美國的杜威(M. Dewey)等人。

專業培養目標

[編輯]

目前,中國大陸高校對圖書館學專業的學生的培養目標和要求如下:

  •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系統的圖書館學基礎理論知識,有熟練地運用現代化技術手段收集、整理和開發利用文獻信息的能力,能在圖書情報機構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信息部門從事信息服務及管理工作的應用型、複合型圖書館的高級專門人才。
  •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圖書館學與信息管理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受到文獻學目錄學信息學傳播學管理學經濟學等方面的基本訓練,掌握文獻信息搜集、處理、研究、開發與傳遞的技能。

就業方向

[編輯]

圖書館,IT行業,互聯網公司,資訊諮詢公司、資訊處理公司、數據分析公司。

學科分支

[編輯]

相關學科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Moushon, James. e-Textbooks: How do they stack up against tradition textbooks. Self Publishing Review. 2012 [2012-04-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12). 
  2. ^ 柯平、弓克、孫情情:《圖書館學概念衍進二百年之思考》
  3. ^ 柯平:《知識資源論——關於知識資源管理與圖書館學的研究對象》
  4. ^ 胡述兆. 圖書館學Library Science; Librarianship.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2021-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0). 
  5. ^ 廖又生. 圖書館學新五律Five New Laws of Library Science.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2021-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2). 
  6. ^ 梁朝雲. 圖書館史.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2021-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