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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Fcuk1203: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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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IP用戶 114.46.23X.xxx在本人討論頁面裡 刻意找碴的討論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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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此感謝閣下的編輯,但關於景點「名稱」的部分,因為已經在引言部分表示「依照中華民國文建會在《2001歷史建築百景專輯》一書中所使用的名稱。」,故改回原貌,但在「備註」一欄增加說明。--[[User:Pbdragonwang|祥龍]]([[User talk:Pbdragonwang|留言]]) 2014年5月19日 (一) 09:54 (UTC)
首先在此感謝閣下的編輯,但關於景點「名稱」的部分,因為已經在引言部分表示「依照中華民國文建會在《2001歷史建築百景專輯》一書中所使用的名稱。」,故改回原貌,但在「備註」一欄增加說明。--[[User:Pbdragonwang|祥龍]]([[User talk:Pbdragonwang|留言]]) 2014年5月19日 (一) 09:54 (UTC)
:{{回應}}:感謝提醒與協助編輯。--[[User:Fcuk1203|福克大叔]]([[User talk:Fcuk1203#top|留言]]) 2014年5月20日 (二) 06:32 (UTC)
:{{回應}}:感謝提醒與協助編輯。--[[User:Fcuk1203|福克大叔]]([[User talk:Fcuk1203#top|留言]]) 2014年5月20日 (二) 06:32 (UTC)

== 維基百科不鼓勵任何人為條目取圖而做出危險的拍攝 ==

如[[:File:東勢大橋.JPG]]所見(該圖使用在[[東勢大橋]]條目),其拍攝者的立足點對自己與他人都是很危險,因此「維基百科不鼓勵任何人為條目取圖而做出危險的拍攝」。--[[Special:用户贡献/114.46.234.127|114.46.234.127]]([[User talk:114.46.234.127|留言]]) 2014年6月14日 (六) 09:22 (UTC)

:{{回應}}:閣下不知道有斑馬線以及鏡頭遠進可調整,事後還能使用修圖軟體裁切照片圖嗎?放心吧,沒有任何危險。--[[User:Fcuk1203|福克大叔]]([[User talk:Fcuk1203#top|留言]]) 2014年6月15日 (日) 03:21 (UTC)

::閣下誤會了,這並非針對閣下所言,言談之中沒有刻意指名是閣下,無須對號入座。這完全僅是善意提醒,對任何人皆是如此,閣下如此對號入座,不就驗證閣下因為做出危險的拍攝才如此澄清解釋,否則又怎會說出:「閣下不知道有斑馬線以及鏡頭遠進可調整,事後還能使用修圖軟體裁切照片圖嗎?」放心吧,沒有針對任何人。--[[Special:用户贡献/114.46.238.6|114.46.238.6]]([[User talk:114.46.238.6|留言]]) 2014年6月15日 (日) 06:19 (UTC)
:{{回應}}:您以我上傳的照片 在我的討論頁說出「維基百科不鼓勵任何人為條目取圖而做出危險的拍攝」,難道我不該對號入座的去解釋並非如此?如果不是針對我,又何必來我的討論頁說出這樣的提醒,請釐清自己的思考邏輯再回話吧,且維基規範並非一般IP用戶會清楚的,閣下又何必以IP用戶來提醒維基用戶。[[User:Fcuk1203|福克大叔]]([[User talk:Fcuk1203#top|留言]]) 2014年6月15日 (日) 06:55 (UTC)
::既然如此,閣下又為何不聽勸呢?且閣下一直修改自己的發言,請釐清自己的思考邏輯再回話吧。再者,閣下所言:「何必以IP用戶來提醒維基用戶?」請問為什麼這麼問呢?--[[Special:用户贡献/114.46.238.6|114.46.238.6]]([[User talk:114.46.238.6|留言]]) 2014年6月15日 (日) 07:05 (UTC)
:{{回應}}:呵~何必迴避我的問題呢?請釐清自己的思考邏輯吧!別讓自己顯得可笑至極,'''我也不再回應這串荒唐劇,IP用戶再留言 就以惡搞刪除'''。
::{{回應}}:我並未見到我迴避閣下問題,只見到閣下迴避「維基百科不鼓勵任何人為條目取圖而做出危險的拍攝」這句話。若閣下執意因為IP用戶,就視為任何善意提醒都屬於惡搞而刪除,那麼自然會有人公評,看看是我的錯還是閣下的錯。--[[Special:用户贡献/114.46.238.6|114.46.238.6]]([[User talk:114.46.238.6|留言]]) 2014年6月15日 (日) 07:22 (UTC)

2014年6月15日 (日) 07:27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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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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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条目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經推荐後,獲選於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關注的条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1篇条目獲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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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字輩

您好,能請問您為何去除條目內的學校分類嗎?我並不是質疑閣下的編輯,只是想知道自己遺漏了什麼細節。--Boc 2014年2月11日 (二) 18:44 (UTC)[回复]

(:)回應:您好,如同四省中八大省工條目一樣 只是教育形容,並非專屬單一學校,只適合放置在相關的(中等 高等)教育分類下。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2:35 (UTC)[回复]
好的,謝謝您的回覆。--Boc 2014年2月12日 (三) 04:47 (UTC)[回复]

北港朝天宮迎媽祖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北港朝天宮迎媽祖」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bnb674(talk) 2014年2月13日 (四) 05:20 (UTC)[回复]

(:)回應:已再編輯回重定向頁面,並敬告該維基用戶的編輯行為並不妥。未來會觀察其頁面。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06:46 (UTC)[回复]
(:)回應:之所以提報存廢討論是因為該用戶屢勸不聽,又怕該重定向頁面被其他用戶提報CSD A1,刪除後則會不便於其他用戶搜尋相關內容,又因回退不過三原則,才提請存廢討論之合併,以取得社群共識使該用戶信服,造成困擾敬請見諒,祝好。--bnb674(talk) 2014年2月13日 (四) 11:10 (UTC)[回复]
(:)回應:該維基用戶果然又再次回退編輯,已對該員提出警告(還刪除我的提醒留言),如還是不聽勸告 下次再犯就只能申請全保護頁面以及提報破壞吧。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16:15 (UTC)[回复]
(:)回應:該用戶於存廢討論投票為刪除真不能理解其行為阿!還是巡查員...--bnb674元宵節、情人節快樂 2014年2月13日 (四) 16:19 (UTC)[回复]
(:)回應:該員總是要弄到自己被封禁才罷休,我也不了解他為何總是不聽進別人的勸告,還會定期刪除在其討論頁對他提醒、警告的人。最後只能依(維基)法行政。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13日 (四) 16:23 (UTC)[回复]

通知

請收信確認,謝謝。--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0日 (四) 14:20 (UTC)[回复]

(:)回應:已收取,請問我要如何協助呢?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20日 (四) 06:59 (UTC)[回复]

請收信確認,謝謝。--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0日 (四) 20:17 (UTC)。--2014年2月21日 (五) 11:53 (UTC)。--2014年2月22日 (六) 16:33 (UTC)。--2014年3月6日 (四) 00:52 (UTC)。--2014年3月12日 (三) 02:54 (UTC)[回复]

如果要新增空白內鍵,請將該新增條目補齊,以示負責。同時,您也要留意一下自身的進度,感恩。--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09:59 (UTC)[回复]

執行的是國務院轄下的內務部,不知敘明國務院是否更合屬隸關係? 且後段已有說明革命軍北伐後才接收博物院,所以這前後的關係應該是很清楚的,不需多此一舉。--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2:00 (UTC)[回复]

(:)回應:此時中國有兩個中央政府,故宮嚴格經歷數個不同的中央政府管理,更要說明清楚。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04:44 (UTC)[回复]

當時充斥著各種職務的委員長,時任「委員長」這個定義不明確,如果冠全名是否也是贅詞。此外,任何組織,要嘛全加「」,要嘛就全部統一不加。--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2:19 (UTC)[回复]

您格式弄錯了,像是如果引用的文獻是含括整段的文字,就是加在整段文字的最後一個標點符號後面,請參照維基百科:列明來源「來源標示位置」章節的說明。--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2:32 (UTC)[回复]

(:)回應:如果是列表式文章時,在句點後放消息來源當然沒問題;但是表述式的文章時,「來源標示位置」應是在句點前標示,不然會讓一般讀者有可能誤會是說明句點後的消息來源。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04:48 (UTC)[回复]
(:)回應:若對某句內容標示來源,請附加在該句最後一字與句號(或標點符號)之間。若對某段內容標示來源,請附加在該段落最後的句號(或標點符號)的後面。這字面上的意思不論是什麼格式都應是如此。--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2:58 (UTC)忘了問,您說的這段話是出自維基百科哪裡的規定?--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3:02 (UTC)[回复]
(:)回應:大叔,稍早曾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提議增加來源標示位置釋例有熱烈的討論,雖然仍舊沒有共識,但是SzMithrandir提供了一個非常良好的建議,就是</ref>後面如果有遇到中文字者,我就在</ref>後面空一格(1個字節),如果</ref>後面是標點符號的話,就不空格了。這樣也就能避免引述的連結跟下一個字連在一起,造成您所說的誤會。--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3日 (日) 14:42 (UTC)[回复]

歷任組織首長這段是由您全權負責,有仔細且正確的來源請自行填上,不要將該責任推給我,感恩。另外,現任的委員會成員建議用附註的方式呈現,不然前幾任的委員是否也該一併列出--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2:48 (UTC)[回复]

(:)回應:現在這種格式是您變更的,如果您覺得是由我負責,那我將用回原本的方式來方便編修資料。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04:50 (UTC)[回复]
(:)回應:沒問題。--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3:04 (UTC)[回复]

謝謝您提供了這麼一份(藝術大學)訊息給我,先謝過了。對了,如果我資料有疑義的部分,您先用留言方式跟我說(附上來源),不要直接更動條目頁面上現有的資料,我最後會一次性的做一個確認,謝謝。--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3:21 (UTC)[回复]

(:)回應:謝謝你的用心編輯,歷史章節總是最難收集資料的,加油加油 -- 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22日 (六) 14:57 (UTC)[回复]

一開始在規畫的時候,其實是有點想把聯合管理處以「主條目」形式納入,但它目前狀況有點淒涼,也沒任何參考文獻,(遇到該段落時)可能要請您稍微花個2%的餘力拯救一下(比如時間點、單位全稱),到時看章節怎麼安排再做打算好了,如您有什麼想法再跟我說吧!還有,內文部分都將以全名稱呼(因實在是改組太多次),避免混淆。另外,也不必免適時添入「了」和「的」等等,使閱讀較為口語化,不會那麼文言。Choufanging留言2014年2月23日 (日) 09:39 (UTC)[回复]

參謀總長旗的排列

您好,我剛才看到您對國防部參謀本部中歷代參謀總長旗排列方式的改變了。我覺得,參謀總長旗在該處並非主要內容,僅是附加圖片,因此似乎以我一開始靠右、與主要內容右左並列的排版方式較佳,也比較不佔空間,不知您覺得如何呢?--jitcji留言2014年2月20日 (四) 13:39 (UTC)[回复]

(:)回應:以相片集的方式處理同系列的照片比較恰當;且靠右圖片已擠壓到旁邊的表格(電腦網頁模式下)內文字原本的空間模樣,這樣更不適當。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20日 (四) 14:35 (UTC)[回复]

同意您的看法。那麼我另開一個小段落標題,讓圖片與文字內容有所區隔。--jitcji留言2014年2月20日 (四) 14:50 (UTC)[回复]

(:)回應:謝謝您的用心 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2月20日 (四) 15:03 (UTC)[回复]

討論:臺中市市區公車

請前往討論:臺中市市區公車--111.246.221.85留言2014年3月10日 (一) 15:40 (UTC)[回复]

台中公園編輯被撤銷通知

根據[1],由於閣下並未出示來源,而且google地圖上搜索來看,北區是以公園路、自由路與中區劃界,故暫時先以此判斷台中公園應該在北區,所以請恕我先行撤銷,並附上fact請求來源,因為雙方都沒出示來源,如閣下有來源,勞煩寫出哪兩區,並附上來源明示於大眾,以便於查閱,謝謝。--111.252.233.242留言2014年3月13日 (四) 15:50 (UTC)[回复]

2014年3月

请停止您的修改!您做的修改被视作破坏行为。您继续的话将会被封禁,暂时不能参与编辑维基百科。 --91.22.223.147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9:11 (UTC)[回复]

對於閣下公然恐嚇異、騷擾異議編撰的行徑[2][3]*

这是对您的最後一次警告。如果您再次作出破坏行为,您将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 --91.22.223.147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9:35 (UTC)[回复]

(:)回應:IP用戶真的是很可笑,被封禁前的抱怨嗎?--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3月20日 (四) 01:53 (UTC)[回复]

今日閣下將本人於該條目的編輯回退,回退理由個人認為不合理。
1.按照維基百科的格式,按照章節標題的級數慢慢往下合乎規定,另外原先的標題顯示效果等同於四級章節標題,有混淆疑慮。
2.既然為段落標題,在級數尚未使用完畢前,應當可以進行特定段落編輯。
3.只有一則為何不可用?若以後有新的章節,先行分段有何錯誤?
4.閣下未看兩者間的差距,敝人除了修改標題外,亦刪除了重複性過高的一個新聞連結,如此全部回退未免過當。
--Andy80237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15:11 (UTC)[回复]

數日前本人提出的質疑您並未回應,而今又再次將本人所做修改中部分回溯,本人再次向您請教問題何在,若您持續不回應以上質疑(指1~3),數日後本人會再次進行修改,望閣下切莫引發編輯戰。
--Andy80237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07:48 (UTC)[回复]

林飛帆

移除分類,台灣大學校友。畢業或離校之後才能叫校友,謝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02:59 (UTC)[回复]

(:)回應:人物條目 若是在校生依舊會分到相關校友分類,過去都是如此處理人物條目,依然會是如此。--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05:07 (UTC)[回复]

邀请

感谢您的意见!另外此被提删条目独裁政体列表正在参加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而被删除条目提交新条目推荐是很可笑的事情,您如果愿意可以去发表一下意见。再次感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4月2日 (三) 06:20 (UTC)[回复]

海關旗的段落

希望您不要再把海關旗幟歸在相片集段落下,這些並不是相片,而且份量已經足以獨立一個段落了。--jitcji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5:21 (UTC)[回复]

(:)回應:同樣是圖片,就集中放在相片集,沒必要分開章節。--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5:24 (UTC)[回复]

旗幟是另外一種物品,跟那些呈現海關建築物的相片是不同的。--jitcji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5:29 (UTC)[回复]

(:)回應:已改為「圖片集」,請不要將同樣是圖片檔的東西 分散章節。--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5:30 (UTC)[回复]

雖然都是圖片,但類型是不同的。否則為何同樣是文字也要分章節?--jitcji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5:33 (UTC)[回复]

「警徽標誌意涵」段落中的警旗是為了呈現警徽好配合文字說明,而警政署長旗是為了搭配「歷任首長」段落而加的插圖,用意不同,不該強制放在一起。--jitcji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5:38 (UTC)[回复]

(:)回應:關於關務署的部分,我已經妥協的改章節名,如果您依然不妥協,最後只可能弄到編輯戰 然後全保護頁面,兩敗俱傷;只是小事情,有必要嗎。至於警政署,隨你吧,累。--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5:46 (UTC)[回复]

我正是使用電腦閱讀維基百科,並沒有擠壓的情形。另外,海關旗並不是因為不算相片所以要分開,而是兩者要告訴大家的是不同的事。暫且維持現狀,待我為海關旗幟寫些文字介紹,這樣一來分開就很合理了。--jitcji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6:09 (UTC)[回复]

(:)回應:所謂的擠壓,是指盡量讓格式內的「姓名」、「任期」在同一行上面,現在就已經確實被擠壓了。總之您覺得這樣沒問題 那就算了,但未來其他維基用戶會如何再編輯,也就請尊重吧。--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6:13 (UTC)[回复]

我所看到的姓名和任期是在同一行上的,也許是我們螢幕解析度設定得不同出現的差異。--jitcji留言2014年4月3日 (四) 16:21 (UTC)[回复]

關於霧峰林家、林本源家族、林獻堂‎的破壞

我也有發現破壞,看是是某位常客所為。--Outlookxp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08:29 (UTC)[回复]

Portal:人物 似乎遭遇破壞 !!

歷史 by Special:用户贡献/ATruby--220.129.212.69留言2014年4月22日 (二) 01:53 (UTC)[回复]

臺中市公車156

156被提刪了。[4]--Wvoluu留言2014年4月30日 (三) 15:40 (UTC)[回复]

File:彰化市立圖書館.jpg這張圖有廣告之嫌

閣下拍攝File:彰化市立圖書館.jpg這張圖有廣告之嫌,煩請將廣告做處理,以避免遭人提刪,謝謝。--1.170.213.168留言2014年5月4日 (日) 15:11 (UTC)[回复]

(:)回應:此為彰化市長宣傳資源回收的政府宣傳,並無問題。--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5月4日 (日) 15:29 (UTC)[回复]

那就只好交由公評--1.170.213.168留言2014年5月4日 (日) 17:23 (UTC)[回复]

首先在此感謝閣下的編輯,但關於景點「名稱」的部分,因為已經在引言部分表示「依照中華民國文建會在《2001歷史建築百景專輯》一書中所使用的名稱。」,故改回原貌,但在「備註」一欄增加說明。--祥龍留言2014年5月19日 (一) 09:54 (UTC)[回复]

(:)回應:感謝提醒與協助編輯。--福克大叔留言2014年5月20日 (二) 06:3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