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自由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繼滲透、賄選後又涉入詐騙集團黑吃黑,在服務處私刑拘禁遭檢方起訴
郭再添有多個刑事案件纏身,除了這次的私刑拘禁外,日前也曾因為擅自引進中國贈送的快篩劑和藥物送給選民,遭檢方以反滲透法起訴,另外也曾和屏東縣的鄉民代表起衝突毆打對方並威脅到場處理的警察,郭再添如今被羈押在看守所。
「台版柬埔寨」虐死3人案開庭,藍道等4位被告主張「案情複雜」不適合國民法官審
被告的辯護律師都表示,案情過於龐雜,且涉及許多專業概念包括加重結果犯、虛擬貨幣交易等,檢辯雙方申請調查的證據量非常多,難以在短時間內完成審判。檢方也表示,無法分離審理,因為拘禁致死背後,還有虐待、強盜、餵毒都是一連串相關的犯罪行為。
林秉樞施暴高嘉瑜案二審判決維持2年10月,易科罰金後扣掉看守所羈押期僅需再服刑2週
林秉樞之前被羈押在看守所將近8個月才獲得交保,被羈押的這些日期都可以扣抵刑期,也就是說,接下來林秉樞繳交約70萬的罰金,再服刑約兩週即可重獲自由。
高嘉瑜案還在上訴中,檢方再起訴林秉樞逼前女友下跪威脅散播私密照
林秉樞2020年3月12日晚間,因懷疑徐女劈腿,以散布徐女不雅影像為由,逼迫徐女下跪、賞她巴掌,又用電話錄影徐女下跪道歉,並逼徐女脫光後繼續拍攝。更拿走徐女的行動電話,使徐女無法對外救助或報警。
衛福部調查:台灣5名婦女就有1人曾受伴侶暴力,王婉諭呼籲速訂專法下架「性私密影像」
《家暴法》的被害人保護範圍,不僅限於家庭成員,也包含了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無論交往與否,都包含在保護範圍內。
私人情感可用《刑法》規範嗎?大法官釋憲18年後,「通姦除罪化」重啟辯論
這不是台灣第一次對《通姦罪》進行合憲性審查。2002年時,大法官提出的釋字554號曾闡明,「性行為自由」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