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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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高虹安一審有罪:白黨跟賊黨正負相吸,彼此的距離僅有奈米
民眾黨聲勢會不會因為高虹安事件重挫?顯然有限,唯一能夠讓民眾黨泡沫化的,是出現一個比柯文哲更自戀、比黃國昌更咆哮、比高虹安更摳門,而且比民眾黨更痛恨民進黨的新政黨跟領導團隊。在此之前,就算高虹安三審定讞有罪、黃國昌被大法官批到臉腫、柯文哲褲頭拉到胸口,民眾黨依然會在台灣政壇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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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質疑高虹安「不是市長任內涉貪為何停職」,內政部:未牴觸憲法比例原則
內政部引用地方制度法,表示停職是考量雖判決尚未確定,但已影響國家及人民對其之信任,若繼續執行職務,恐對地方政務的推動產生不良影響,因此以法律明定,應暫時停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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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吳成典案無罪判決,高虹安助理費案為何被定罪為「貪污」?
高虹安就算主張助理有實際工作、加班時數有超過,都與這證據鏈條無關,因為一開始的約定本薪與實際請領本薪及加班費發生落差,而溢領的薪資回捐零用金確實有另外被支配使用,證實了犯罪事實。在這基準下,能認定的溢領本薪與加班費並不多,才會出現看起來金額不高卻判處重刑,與一般人直覺不符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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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助理費案:內政部決定停職期間不發薪,代理市長邱臣遠支持提上訴
高虹安遭判刑停職,包含民進黨政策執行長王義川在內等人指高虹安未請辭的原因是停職還有半薪。內政部今天表示,為貫徹政府廉能政治決心,已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高虹安於停職期間不發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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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領助理費判7年4月,資深國會助理分析:問題出在記帳和信任
雖然虛報加班費或助理費低薪高報已是國會「公開的秘密」,但資深國會助理強調,這麼多年來從沒看過國會辦公室把立法院編列的助理費直接用來當辦公室的零用金。辦公室的雜項開銷通常是立委會不定時拿錢出來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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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助理費案一審遭判有罪,民眾黨:遺憾司法量刑標準天壤之別
民眾黨以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周雅玲與胞妹周雯瑛以「人頭詐領助理費」1388萬元,以及前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被控低薪高報且有3友人當人頭助理詐領785萬為例,表示這些案例皆受到輕判,與高虹安案3案互相對照,可發現比例原則與量刑標準有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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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費案一審有罪:高虹安將上訴、宣布退出民眾黨,邱臣遠代理新竹市長職務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一審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將停職,內政部也依法停止高虹安的市長職務,由新竹市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而高虹安則表示針對判決將上訴,並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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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案》助理王郁文判2年給予緩刑仍不滿、自認被害者,法官:不是被動參與就是被害者
王郁文先生表示,王本身沒有犯意,他是被動參與,這樣應該是被害人,為什麼會變成加害人。更說「那如果詐騙集團匯款出錯突然轉一筆錢到我的帳戶,我沒有主動去確認,我就也算是詐騙集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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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領立法院助理費46萬一審判7年4個月,助理們「被動參與」判緩刑
助理們都不具公務員身份,且為被動參與,加上陳奐宇、黃惠玟都認罪,詐領金額也未超過5萬元,因此依法給予減刑和緩刑。而王郁文雖然不認罪,但因金額僅8000多元,也沒有再犯可能性等,也是同樣給予減刑。法官強調就是不希望助理們要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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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助理費案一審若涉及《貪污治罪條例》被判有罪,會被民眾黨開除黨籍嗎?
高市長若一審有罪究竟會不會被開除黨籍,那就要看民眾黨的中評會,這次打算用哪一條來裁決。用廉準,就一定得開除高市長的黨籍;用紀準,就必須額外說明為何改變適用標準,並做最後認定是要維持停權還是開除,理論上維持停權的可能性較高。不過,民眾黨畢竟始終不脫人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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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全案辯論終結7/24宣判,檢方盼「翻轉國會助理處境」,助理黃惠玟稱「已做好入監準備」
高虹安表示,零用金制度有道德瑕疵但不應是貪污重罪,本案受全國關注,新竹市長選舉前她被爆料追殺後還是當選。若一審被判貪污將面臨停職,且無法救濟,這已不是她一個人的事,也關係到45萬新竹市民,請合議庭公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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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最終攻防:高稱零用金制度非他獨創,柯建銘反擊「只有加薪,沒有回捐」
高虹安的律師主張,高虹安有權決定要如何調配工作以及每個助理可以領多少薪資,達成勞資協議後,立法院給的助理費入帳到助理的戶頭內,就屬於「私款」,助理如果決定要拿出來當辦公室的零用金,也是助理和雇主間的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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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助理出庭認零用金來源即立院加班費:想要零用金制度不出問題,「要對助理好一點」
黃惠玟承認向立法院「把助理加班費報到滿」就是要拿來當辦公室零用金,助理陳奐宇也承認知道自己每月簽名請領的加班費不會全數保留。檢辯詰問下,黃惠玟更說出零用金除了高虹安個人用途,還曾用在台中黨部服務處的開張拜拜等支出。檢察官就認為這與立委職務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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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玟作證承認建議「零用金制度」,非高虹安辦公室獨創,而是立法院「不能說的秘密」
小兔曾在李俊俋辦公室擔任助理2年,當時李的辦公室也有零用金制度,也同樣透過向立法院「先申報」助理加班費,然後將加班費作為辦公室的零用金使用。但黃惠玟表示,李辦的制度沒有像高辦「這麼完整」。另外對高虹安的個人支出如喝奶茶、洗頭,有時候會還錢有時候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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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貪污案助理偵訊錄音中斷16分鐘,立委吳宗憲嘆「羅生門」,法務部承諾要求地檢署全程錄音
吳宗憲表示,他並不是要說高虹安助理費案的承辦檢察官就有恐嚇王郁文,但正是因有16分鐘音檔中斷,導致王郁文與檢察官各說各話,此事現在變成羅生門。蔡清祥回應,法務部願意重申要求承辦檢察官在任何行使刑事訴訟的程序時,若依規需全程錄音錄影就要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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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助理王郁文當庭控「檢察官說一定起訴、逼我認罪」,檢方駁「借題發揮」
檢察官表示,王郁文一直指控檢察官偵查方式有問題、司法不公義,卻忽略了重點所在。即高虹安和王郁文雖然不認罪,但是他們都承認辦公室確實有公積金制度,甚至高虹安也承認作法有「道德瑕疵」。這場訴訟的重點就在究竟是道德瑕疵還是法律瑕疵,「如果真的毫無問題,另外3名助理為何都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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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辯護律師稱助理訊問遭「錯誤誘導」,檢方駁:檢察官本就該曉以大義,主張虛報有罪不算錯誤
高虹安的律師主張,檢察官是出於「錯誤的事實」,也就是對立法院助理費如何運用,直接認定高虹安辦公室的做法是違法、犯罪,這是將有罪心證和錯誤認知灌輸給助理,且讓助理產生錯覺,擔心自己如果不認罪會面臨更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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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告人不成變被告,論文門誣告案今首開庭:「抄襲就像貪污,只抄一點也是抄」
翁達瑞認為,自己說「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是事實,而高虹安對他指出事實提告毀謗,就是誣告。他強調,「抄襲跟貪汙一樣,沒有最低消費額」,就算抄很少也是抄,重點在內容雷同之處,而不是頁數孰多孰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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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貪污案開庭,3助理認罪請求減刑:聽從老闆指示虛報加班費、難以拒絕
高虹安辦公室的3位助理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今出庭時皆承認犯罪,但他們表示,員工難以拒絕老闆的要求,他們願受處罰但請求法官給予減刑。至於不認罪的王郁文則將在10月2日單獨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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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中評會決議:判決「無罪前」暫停高虹安黨權,若一審判決有罪開除黨籍
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裁決,高虹安因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而予以暫停黨權處分。根據民眾黨內部規定,若一審判決有罪將開除黨籍。對此,高虹安表示,已主動請辭所有黨職,並自請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