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全教總於5月發起的抗議年金改革活動。

(中央社)公教年金改革中的「年資補償金」,僅限2019年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一次領取,引發教師工會批評。教育部則回應,是為避免不同世代間的退休權益失衡。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13日上午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指出,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制度有新舊制,舊制前15年給付率是本俸的5%,新制改為4%,為了彌補1個百分點的差額,政府對民國1981年至1995年進入學校任教的教師,設計出「年資補償金」制度。

然而,全教總發現年金改革中,規定明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的教師,可以結算年資補償金的金額,一次全部領取。但明年6月30日之後退休者則領不到,恐造成教師搶退潮。

對此,教育部人事處13日也以文字回應指出,年資補償金的規定是配合國家整體年金改革政策,兼顧世代間退休權益平衡,才會在公教人員退撫法律訂有施行一年後,不再發給年資補償金。

教育部指出,各地方主管機關已陸續收到教師團體的訴願書,尊重團體的主張和建議,但考量制度時,應避免造成不同世代間及公、教人員間的退休權益失衡。

補償金的爭議,源自《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34條規定,「退休教職員因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而得核發補償金者,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退休生效時,仍依原規定核發。」

《中國時報》報導,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改革後的「年資補償金」,已退者全領、未退者全無,這是最大的不公平與標準不一致。以他具有碩士學歷、1988年開始擔任老師為例,明年6月30日前退休,可領40萬元補償金,但之後退休則一毛錢都沒有。

張旭政表示,如果以一個老師任教30年來計算,1989到1994年等六年間進入公立學校任教者,會在明年7月1日以後退休,他們原該有的補償金被取消,估計2.5萬人受影響。

全教總也在粉絲專頁解釋,有舊制年資1至14年的公立學校教師可領取4萬8,000餘元至近68萬不等的年資補償金。

國民黨提出修正案,但仍不夠完備

《聯合報》報導,對此,國民黨團今天也舉行記者會,呼籲民進黨團支持他們在臨時會所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4條修正案,刪除退休教師年資補償金的限期一年發放規定,維護退教師應有的權益。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強調,退休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只要符合退休條件,受雇者可自由選擇退休日,但教師為了配合學生受教,退休生效被限縮在2月和8月,就法理來說,政府理應對此權利限縮作出相應之補償才是。然而,執政黨不僅未因限縮教師退休權益給予補償,反讓權益遭剝奪的教師再蒙財產利益上之損失,嚴重違反法理公平原則與普世價值。

但全教總認為,蔣乃辛提出的草案內容並不完備,因為一旦僅有依原規定核發,那已退教師的補償金勢必會被受到所得替代率下降的緣故遭刪減,「一毛都領不到」,因此除了蔣乃辛的草案內容外,全教總也草擬了自己的修法版本,針對已退人員部份增加說明,以兼顧已退及未退教師補償金領取權利。

針對年金改革,全教總接下來也將提訴願、釋憲

《經濟日報》報導,隨著年金改革上路日期逼近,近日,銓敘部寄發重新「退休所得重算處分書」,不少老師收到處分書後,才深感退休金被挖去一大塊。

自從重新處分書寄發後,近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的各地方工會接到許多教師的反映,希望他們代為提起訴願,甚至提起行政訴訟或釋憲等。

全教產理事長黃耀南表示,全教產從半年前已在準備、接洽訴願及行政訴訟的協助,目前已收到上千份委託書,如果再加上其他工會或協會的委託,「至少逾萬份」,預計在7月上旬為他們提出訴願,目前正在檢視資料完備與否。雖然要等到最高行政法定讞至少要花費二至三年,後續還要再提出釋憲,這條路不好走,但卻是唯一可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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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