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惠美強調,她支持再生能源,但福海離岸風機的設立要按照雙方簽定的備忘錄精神來走....
彰化漁民27日集結80多艘漁船,前往外海抗議「福海離岸風力發電計畫」尚未與彰化區漁會簽約,本月17日就擅入彰化海域打樁、架設海上氣象觀測平台,違反雙方簽訂備忘錄「未簽約不得進行任何離岸風機設置之海事工程」。
蘋果報導,80多艘大小漁船與上百位漁民齊聚崙尾灣漁港、塭仔漁港等港口,高喊抗議之後,出發前往具內海3海浬多的福海計畫的海洋氣象觀測塔平台包圍抗議,有些漁船高掛白布條抗議「風力發電海域未與漁民協調」、「破壞漁業生態、扼殺漁民生計」並高喊抗議,要福海退出彰化海域。
彰化區漁會理事長陳宗義說,彰化沿海漁產豐富,彰化縣共有600多艘漁船,捕撈白鯧、白腹、蝦、蟹等多種漁產,幾乎都是拖網漁船,不論漁船或漁網只要靠近風力發電設備,就有可能發生危險,但福海公司準備在外海設置52支風力發電機,卻在沒有簽約情形下擅自動工,將不排除到台中港其工作船停靠點或台北總公司抗議。
聯合報導,彰化區漁會總幹事陳諸讚表示,福海公司與漁會去年8月簽訂備忘錄,但因雙方合約書的內容談不攏,至今仍無法簽約,在無正式合約下,不得進行任何離岸風機建置的工程,但對方卻違反協議,已完成「海氣象觀測塔」。
陳諸讚說,福海公司原本預計設置52座風力機,現在要增至64座,但漁船都以拖網方式作業,每座風力機距離僅500公尺,漁網有2公里長,萬一漁網卡住風力機,或漁船夜間行駛不慎撞上風力機,後果堪憂。
自由報導,立委王惠美強調,她支持再生能源,但福海離岸風機的設立要按照雙方簽定的備忘錄精神來走,也就是在正式合約尚未簽署生效前,不得進行任何該計畫的海事工程,福海風力發電公司顯然違反備忘錄原則。
而福海風力發電公司回應,「海氣象觀測塔」不屬於海事工程,因此無違反雙方協議;何況所裝設地點並非「彰化縣專用漁業權區」,依法無須補償漁民,但仍同意以新台幣一億元作為補償金及一千萬元作為回饋金。
但區漁會卻另行要求,應額外以每度電0.5元回饋該漁會,並自行主張若不答應此要求且簽署契約,便不得進行海氣象觀測塔施工。
中時報導,陳宗義說,業者在他們的作業海域施工,對漁民的漁權造成影響,威脅到漁民的生計,漁會代表漁民多次要求與業者簽約,但業者置之不理,還把一億元匯到漁會帳戶,造成已給付補償費給漁民的假象,做法可議。
漁民也說,寧可不要補償費,只希望能好好捕魚!陳宗義說,福海如果不出面與漁會協議清楚,為了捍衛漁權,抗議活動將持續下去;也建議縣府與經濟部能源局,在業者未與漁民簽約之前,撤銷其所有申請核准與獎勵補助。
ETtoday報導,福海公司於彰化外海設立的離岸風力發電系統,是由經濟部於2013年10月28日完成簽訂儀式,預計在2015年完成4至6架示範機組,2010年完成總裝置容量30萬瓩以上的示範風場。
未來將透過區塊開發模式進行推動,以每年新增300MW離岸裝置容量的開發速度,推動大規模深海風場開發,以逐步達到119年累計裝置容量3000MW之推動目標,設置量達600架以上海上風力機,連同陸上450架風力機,總裝置容量將達4200MW,風力發電產業總產值可望達新臺幣5,000億元以上,逐步實現非核家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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