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立法院2017年底三讀《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後,已下修公投權年齡及提案、連署人數門檻,但基隆市至今尚未跟進修改自治條例,造成基隆地方公投的投票權年齡和提案、連署門檻等,皆高於公投法規定。

對此,在王醒之(無黨籍)、陳薇仲(時代力量)、張淵翔(國民黨)和呂美玲(國民黨)領銜後,包括基隆市議員莊榮欽(國民黨)、宋瑋莉(國民黨)、俞叁發(國民黨)、江鑒育(國民黨)、張耿輝(無黨籍)、莊錦田(親民黨)和楊秀玉(親民黨),等合計11名跨黨派議員共同提案,希望將基市公投自治條例投票權從20歲下修至18歲,盼讓基隆市擺脫「鳥籠公投」。

《公民投票法》降低公投門檻後,基隆地方法卻遲未跟進

11名市議員今天共同發布新聞稿表示,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於2014年發布至今未跟進《公民投票法》母法修法,仍存在提案連署門檻過高、投票年齡未隨母法下修至18歲與設有審議委員會等問題,等於徒具條文、卻無法讓市民有效實踐的「地方版鳥籠公投」。

中央社》報導,議員王醒之指出,基隆市在這個議題上不該敬陪各縣市末座,若基隆市的公投自治條例能盡速符合公投母法精神,不只是跟上民主城市的典範,還能與更多市民共同投入基隆的改變,提出自己想要的未來。

議員陳薇仲說,若市府、甚至是市議會對基隆市公投條例毫無作為,等於奪走人民的權力,讓市民只能被動地等待市府提出好的政策,或苦苦拜託本該是公僕的議員,要「還權於民」才能讓市民一起提出基隆市的擘劃,推動基隆更好、更進步。

議員莊錦田表示,《公民投票法》修法後,中央選舉委員會曾發文建議基隆市政府、基隆市議會盡速針對基隆市公投自治條例進行修訂,但都未見市府提出,基隆應快點跟上其他縣市的腳步。

3月14日臨時會將處理,提案議員邀請民眾旁聽

現行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規定,公投適用事項由基隆市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認定。

11位議員的提案將比照《公民投票法》母法,廢除審議委員會、明定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市府、執行機關為民政處,並將原自治條例規定年滿20歲、在基隆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市民得為公投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人,修正為18歲。

基隆市議員王醒之
基隆市議員王醒之|Photo Credit: 中央社

《聯合新聞網》報導引述王醒之說法,舉例說北北基是共同生活圈,台北、新北市府已先後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基隆市府仍隨水費徵收,擁有創制複決權的公民就可提案跟進,透過公投展現民意。

目前,《公民投票法》提案人數門檻已從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人總人數千分之5以上,降為萬分之1;連署人數則從5%降到1.5%。

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草案3月14日將在議會臨時會討論,提案議員們亦邀請民眾14日上午9點半攜帶證件到基隆市議會登記旁聽,一起關注這個議題。

王醒之指出,地方性公投是民主制度的防腐劑或煞車皮,當「公僕」沒有能力決定或做出違反民意的決定時,「主人」總是要出面處理,「若有你在現場,會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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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羅元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