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本來希望蔡姓夫妻向麥當勞道歉,不過蔡姓夫妻否認恐嚇麥當勞,並稱一直在等麥當勞和他聯絡;而麥當勞也控蔡姓夫妻「完全沒連繫」,麥當勞的委任律師揭露,蔡男還傳訊息繼續揚言「不會放棄一切調查作為」。
新北市消防局蔡姓夫妻,因孩子在麥當勞遊戲區跌倒骨折,要求麥當勞賠償7060萬元,麥當勞不願意,後續夫妻兩人透過消防局的職務之便,以各種方式例如消防安檢或是匿名檢舉等對麥當勞施壓,涉嫌勒索遭起訴,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刑1年2月,二審法官認為夫妻兩人的行為都與其消防局的職權有關,因此今(25)日改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未遂」,判丈夫6年6月、妻子5年2月。仍可上訴。
案發經過為何?
蔡、黃2人原任職消防局火災預防科,育有3名孩子,其中5歲兒子2017年3月在土城的麥當勞遊戲區跌倒,導致手骨骨折受傷,送醫治療,包括拍X光檢查和後續治療,總共醫療花費為6703元,然而麥當勞的店經理調閱監視器畫面後,一開始認為麥當勞並無責任,不過夫妻2人於4月15日提出200萬元的求償金額。
麥當勞拒絕付款,2人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查詢消防安全管理系統,列出麥當勞各分店違反安檢規定資料後,與賠償申請函一同交給麥當勞,5月8日更提出高達7060萬元的求償金額,並揚言麥當勞若不答應,就要對外公布或檢舉。
除了調閱資料之外,蔡一郎也以匿名方式向消防局、市長信箱檢舉麥當勞的各家分店有違規,有分店受檢後,並未發現違規,蔡後續卻以消防隊「學長」身份,要求較為資淺的隊員重新稽查,並開立限期改善單,再由妻子以承辦人職章送陳,用以對麥當勞施壓。之後麥當勞就接獲桃園、台北、新北、屏東、花蓮、台東等縣市政府「檢舉麥當勞設施違反消防、建管」的函文並受到行政稽查。
雙方談判溝通11次,蔡、黃2人從7060萬降至6354萬、6000萬、3780萬,指其中800萬可用等值餐券折抵支付等,麥當勞不堪其擾,向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告發。
檢方偵辦後,發現蔡男利用職務之便查詢「消防安全管理系統」的機會,檢舉消防、建管違法等各項紀錄,檢警也在兩人家中、辦公室扣到消防安檢資料,夫妻登錄安管系統紀錄高達300多筆,兩人甚至傳簡訊給麥當勞表示「不要測試本人的耐性」、「不會放棄一切調查作為」等,認定這對夫妻利用職務之便威脅恐嚇,依貪汙治罪條例中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對夫妻提起公訴。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時,法官指出,其實被告的夫妻2人心裡知道,要拿到7060萬的賠償金可能性微乎其微,就算含蓄地說,請求200萬也已經超出行情太多,請求7060萬元則是天價,已逾越通常一般人可以容忍之程度。
另外夫妻2人在LINE上討論該如何分配千萬元和解金之對話 中,蔡曾對妻子表示:「妳最剛開始說阿弟這件只要30,還記得嗎?」,也出現「麥麥這件事後來想想,櫻惠說能到2 、300萬就可以和解」,更可佐證2人對求7060萬的求償金,根本並非一般人能接受之合理賠償金額,也是心知肚明的。
法官表示,2個人以大量檢舉、加害商譽之手段恫嚇麥當勞公司,且犯後態度不佳,始終振振有詞稱表示自己僅主張民事損害賠償,但考量麥當勞並未付出任何金額,2人還養育3名未成年子女等,一審判處夫妻倆各1年2個月徒刑。
二審高院為何改判?
案經上訴之後,法院本來希望蔡姓夫妻向麥當勞道歉,不過蔡姓夫妻否認恐嚇麥當勞,並稱一直在等麥當勞和他聯絡;而麥當勞也控蔡姓夫妻「完全沒連繫」,麥當勞的委任律師揭露蔡男傳訊息繼續揚言「不會放棄一切調查作為」,指控夫妻兩人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行為,惡性重大,2人犯行類似擄人勒贖,還稱「我扮黑臉,幫妳規劃退休金」、「如果翻臉,讓他們受重傷」,而且至今沒有悔意,要求重判,以免產生模仿效應。
蔡姓夫妻則在法庭上打悲情牌,播放兒子受傷後在病床上哭泣的畫面,並表示這就是他們索取賠償的原因,還反控麥當勞用假證據誣陷他們,主張無罪。
高等法院今天的改判理由指出,蔡男夫妻在職時,有指派各消防分隊執行稽查的職權,因個人投資失利,欠下債務,想說民間企業懼怕營業場所因違反公安法規被舉發、稽查,甚至公諸媒體,影響商譽,2人於是藉由兒子受傷名義,利用匿名檢舉與指派稽查職權,並於協商時揚言公開違規資料、進一步聲稱新北市公安稽查小組可能會注意此事,持續造成麥當勞公司壓力。
另外二審也指出,新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是新北市執行安檢的各消防分隊上級單位,「凡此均與職務相關」,蔡男透過安管系統快速查出麥當勞裕民店違規事實,再由妻子協助,直接指導安檢人員再次稽查並命限期改善,做為私人勒索財物手段,並非行使合法正當求償權利,一審對於夫妻倆本案行為與職權無關的見解有誤,因此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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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