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租屋族眾多,為了協助沒有能力獨立購屋,而必須在外租房的身心障礙者,桃園市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幫助市民負擔部分房租,符合資格者向區公所申請成功後,依據標準不同,每月可獲得最高1600元至3600元補貼,以下整理申請資格、補貼金額、申請方式等資訊,帶你一文看懂。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申請資格
1.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或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
2.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者
3.現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者
4.現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
5.租賃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6.租賃之房屋應有合法建築執照
7.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但現有住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不適合居住者,不在此限
8.租賃契約之承租人(含身心障礙者)與出租人或所租賃房屋所有權人需非直系親屬關係
9.身心障礙者本人需實際居住租賃處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金額
1.單身家庭:按月最高補助1600元,並租金總額50%為上限
2.二口家庭:按月最高補助2600元,並租金總額50%為上限
3.三口以上家庭:按月最高補助3600元,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租金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申請方式
申請房屋租金補貼,應檢附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本市核(換)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3、身心障礙者、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 同戶籍其他直系血親及報扶養之納稅義務人之戶口名簿或電子戶籍謄本影本
4、身心障礙者、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 同戶籍其他直系血親及報扶養之納稅義務人之稅籍、所得、財產歸屬資料
5、身心障礙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6、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7、經區公所查無租賃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者,應檢附建物權狀影本、建物登記謄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稅籍證明或房屋稅單
詳細補助資訊請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