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男子在去(2023)年8月至11月間曾3次吸毒,並對家人施暴,在被家人檢舉後,日前已遭檢警送辦,他的家人都希望法院能從重量刑,不要再讓他返家!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宋恩同在審理此案時更痛批,李男無視家人安危「只想自己爽就好」,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1個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男在去年8月時持有安非他命的玻璃球和安非他命結晶,並攜往台北市信義區的住處,後續李男的妻子看見他睡在地板上,因擔心會著涼,所以拿外套幫他蓋住,不料也因此意外看到藏在外套口袋裡的玻璃球,於是她偷偷撿起來放到鞋櫃上,希望丈夫不要發現。
8月16日時李男疑似在外吸毒返家後情緒失控,妻子見狀立即報警,警方在現場也發現藏在鞋櫃上的玻璃球,並以現行犯逮捕李男,而妻子隨後還在他的香菸盒內找出更多毒品。
同年9月,警方接獲李男涉嫌家暴,前往盤查時,其妻再將先前另外發現的1包毒品交給警方,經檢驗後確認亦為安非他命。
此外,在10月和11月時,李男曾2度施用毒品導致情緒失控再對家人施暴,警方獲報到場後再查扣毒品、殘渣袋及吸食器等。
對此,李男始終否認持有毒品,強調有無在場證明,非毒品現行犯,更辯稱不知毒品從何而來,後續遭檢方依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起訴。案件經法院審理後,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他先前曾接受勒戒,卻仍不知警惕,甚至在吸食毒品後頻頻家暴妻子、姊姊和母親,因此不採信其辯詞。
而他的家人均要求法院從重量刑,不要再讓他返家。
法官也指出,李男一家三代同堂,但他卻忽視家人安危,「只想自己方便、自己爽就好」,更不顧未成年子女可能沾惹惡習和誤食毒品,惡性重大,在事發後也毫無悔意、態度囂張又不配合調查,最終依3次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判處他1年1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