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活化及開發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針對45歲以上依法退休或55歲以上離開職場者,只要重返職場滿一定期間就可領最高6萬元及雇主職場支持輔導費30萬元,盼提升中高齡勞參率。
為鼓勵壯世代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布新聞稿宣布訂定「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針對壯世代推出全新就業獎勵措施,以下也整理相關QA,盼讓壯世代更理解如何申請獎勵金。
Q:「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目的為何?
A:希望活化及開發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繼續工作,並鼓勵事業單位積極進用,由於壯世代就業獎勵是為了鼓勵壯世代朋友重返職場,因此以勞工為核發對象。
Q:「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誰可以領?
1.年滿55歲以上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以下稱壯世代勞工)。
2. 僱用壯世代勞工之雇主。
Q:「壯世代就業獎勵」核發標準、補助金額
1. 壯世代就業獎勵:
(1)離開職場連續達3個月以上之壯世代勞工,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
(2)全時工作者,每次3萬元,最高6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每次1.5萬元,最高3萬元。
2.職場支持輔導費:
(1)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並向公立就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者。
(2)僱用每滿30日,補助雇主每人3千元,最高3.6萬元,同一雇主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
Q:所謂依法退休者是指?
A:指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公務人員退休金、教 職員退休金、勞工退休金、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退伍金)或公營事業退休金。
Q:勞工如何參加方案並領取「壯世代就業獎勵」?
A: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且符合相關規定者,即可申請壯世代就業獎勵。
Q:領取「壯世代就業獎勵」的勞工離職後再就業可否再次領取?
A:如壯世代勞工離職後再就業,符合要點規定者, 仍可以依要點規定提出申請,但每人累計領取壯世代就業獎勵次數不得逾2次。
資料來源:《勞動部》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