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大學生會趁著課餘時間打工以賺取零用錢,近日就有網友透露,自己平時靠打工賺生活費,不料媽媽未經同意,就私自將他戶頭裡的錢領光光,甚至怒嗆「不爽就告我」,讓他難以接受,於是上網詢問「這可以告嗎?」貼文一出,隨即引起熱議。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以「我媽要我告她」為題發文表示,他今年升大二,平時自己打工賺生活費,爸爸媽媽只幫忙出學費,但最近媽媽沒有事先詢問,就把他戶頭的錢全都領光,還直言「不爽就告我」,導致他在月初就面臨沒錢吃飯的窘境,媽媽還要他和同學借。
網友也補充,雖然提款卡在他身上,但簿子和印章都被媽媽保管著,而爸爸的錢也是由媽媽管理,所以無法匯錢給他,讓他相當無奈,因此發文求助「這可以告嗎?」。
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都對此感到氣憤不已,紛紛呼籲原PO告媽媽,「她就叫你告她了,那你就不用客氣啦,就告她偷竊或侵佔」、「建議你先告你媽,告完之後跟爸爸一起搬出去住這樣就行了」、「快點告,報警,直接凍結她帳戶,把錢拿回來」、「告啊!有什麼了不起」。
也有內行人建議原PO以親簽的方式辦新戶頭,讓媽媽即使有印章也無法擅自領錢,「你有身分證就可以換新的存簿,然後改印鑑樣式,使用親簽,就算你媽有印鑑也不能領錢,花個幾百元把存簿換新的,就跟銀行說存簿遺失,記住,以後開戶都使用親簽不留印鑑」、「另找一家提款可以用簽名方式的銀行開新戶頭,順便申請一張金融卡,去ATM就可存提款&轉帳匯款」、「重新辦一個戶頭,以後薪資不要匯到那個戶頭,先跟同學借點擋一下,告你要花時間花金錢,然後跟家裡大吵,等等未來你的學費不幫你出更慘」。
完整討論:《我媽要我告她》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