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兩情相悅變性侵?沉默不代表我同意?
事件主角:A女、王店長
事件時間:民國104年6月4日
事件地點:新北市某汽車旅館
事件概要:
民國104年6月,新北市一家餐廳的王姓店長,好心幫準備離職的員工A女約吃飯辦歡送會,聚餐結束後兩人意猶未盡,繼續約去KTV唱歌喝酒,最後兩個人到汽車旅館發生了關係。
你以為的不是我以為的
孤男寡女乾柴烈火
民國104年6月,新北市一家餐廳的王姓店長,幫準備離職的員工A女約吃飯辦歡送會,聚餐結束後兩人意猶未盡,其他參與的成員都說沒空,於是王店長與A女便前往KTV唱歌續攤,唱歌的時候兩個人酒酣耳熱,紅酒、香檳、啤酒什麼都吞入腹中。A女那天穿著火辣,趁著酒酣耳熱之際,王店長便邀約A女更進一步,前去汽車旅館。
我看她迷迷糊地說好,我就覺得是好了!
王店長表示:「聚會那天A女穿著真理褲、網襪,前面唱歌的感覺不錯,我想可以更進一步,我們也都喝多了,我決定就近找旅館先休息一下。我問她,她也立刻就點頭答應啦!我覺得她就是要跟我睡。我脫她衣服的時候,她雖然有推辭,說很累啊想休息什麼的,但真的再進一步的時候,她就沒有拒絕了啊!那種推來推去,不就是男女之間的情趣嗎?做愛的過程中她也沒有呈現睡死的狀態,如果我今天真的有強迫她怎樣的話,那她身上怎麼會一點傷都沒有?重點是我們休息出來,她也沒跟旅館的人求救!我跟她之間真的是你情我願。」
我的穿著,我的醉酒,都不等於予取予求!
A女深深地呼吸後,娓娓道來:「那一天歡送會結束後,店長說要再去唱歌,但是其他人隔天都有班不能去,我想說店長特別幫我辦了歡送會,平常也很照顧我,連我都拒絕,對他好像有點不好意思,想了想之後就答應前往。畢竟之前我們也會約出去吃飯,單獨去唱歌應該也還好吧。」
A女接著說:「那晚算玩得滿開心的,我一直把店長當好朋友,所以沒有什麼戒心。他一直叫酒來喝,我就陪喝啊!但是我現在超級後悔,覺得自己那天不應該喝那麼多、喝那麼醉。離開KTV的時候我真的很醉,頭超暈,走路都有點歪歪斜斜了。我記得店長那時候有問我要不要在附近找地方休息,因為我真的很不舒服,所以就答應他了。但是,這真的不代表我想要跟他怎樣好嗎?一進房間我就說我要睡了,沒想到躺下去沒多久,就昏沉沉地感覺到店長在摸我胸部!我用手揮開,叫他不要碰我,但他沒理我,竟然還開始脫我衣服!我死命想要抵抗,但實在醉到身體動不了,我還試著翻身躲到床的最旁邊,想跟他保持距離,但是他又把我拉回去,最後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被他得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