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在立法院說,要加速推動農民年金保險,預計今年就送行政院與立法院審查,未來農民退休後符合資格可領老農津貼和農民年金,最快明年1月就能實施。這個政策明顯又是為了選舉而來,但其後遺症嚴重,既枉顧公平性、又為國家財政再開一個大洞。
依照陳吉仲的說法,農民退休制度會朝向比照國保年金保險B式設計,農民可自由選擇是否投保,待農民滿65歲、農保年資滿15年,就可以領老農津貼和農民年金的老年給付,執行方面只要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增訂農民年金保險章節相關條文。依照農委會的說法,老農津貼加農民年金兩者加起來依年資不同,每月可領1.5萬到1.8萬元不等。
農委會要建立農民年金的老年給付,說要照顧農民退休後生活,這些都是立意良善、說得也沒錯的目標;但問題是老農津貼呢?農委會說要有這個農民退休金制,是因為他們沒有年金,那老農津貼到底是什麼?
老農津貼的法源依據是《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確實法案中從頭到尾都未出現年金之類的字眼,不過條例第1條開宗明義就說此法是「為照顧老年農民生活,增進農民福祉,特制定本條例」,第3條就訂出老年農民的定義是「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領取老農津貼的期限則是第4條規定的「…發放至本人死亡當月止……」。
因此,老農津貼當然就已經是百分之百的農民退休年金了,有必要再起一個「農民年金」的新灶嗎?
過去小英總統就曾說過為照顧退休農民、要推動農民年金等話,當時外界其實多以為是會規劃一個整合老農津貼的制度,讓老農津貼制從一個吃政府預算的福利制, 變成與保費聯結的年金制,結果實際上是要兩制並存。
如果新弄的農民年金制能依照嚴格的保險年金制規劃─不論是保費、費率、給付、投保者的權利義務平衡(繳交的保費與領取的給付能匹配),都能多點專業、少點政治「肉桶」也罷,事猶可為。但依照台灣政客的慣性,一定是低估費率、拉高給付、政府負擔比例越高越好,也就是說:最後又變成政府(或說納稅人)的一個財務黑洞。
其實,如果蔡政府真有意讓一個年金制可長可久的永續存在,同時考量社會公平因素─就如推動公教年改時的說法,就應該把老農津貼轉換、整合為一個正常的年金給付制;結果蔡政府是選了一個最糟糕的路:老農津貼繼續存在,不公平性持續,新立一個農民年金,等於再增加一個財務黑洞。
老農津貼是朝野政客基於政治、選票因素喊價而創造、決定給付的制度;雖然號稱也要「加入農保、繳交保費」到年滿65歲後才能領取,但實際上每個月的保費只要區區的78元,且投保滿6個月就能領取,結果假農民充斥、每年A掉農委會大半預算(500-600億元),一直到2014年才修法改為15年。現在是每個月可領取7256元。
拿國民年金相比,顯然兩者待遇是天差地遠;國民年金投保者每個月繳交保費近千元(987元),辛辛苦苦繳費30年後,每個月領到的年金也是7200元左右。相較農保領取老農津貼的付出與收穫,國保顯然已不是二等公民而已,而是3或4等公民。國保繳費率從開辦初期的7成一路下跌到破5成、等於超過一半該納保者根本不想加入,而農保則吸引一堆「假農民」千方百計要納保,不是沒有原因的。
建立一個新制度,不論好或壞的影響,都可能持續多年;選前倉促搞農民年金,且與老農津貼並存,其惡劣程度堪比或甚至超越陳明文「老農津貼調漲納入經濟成長率」的提議。蔡政府上任以來推動年改,說要讓基金財務穩健永續─年改當然有必要推動,但如此左手砍公教年金,右手加碼農民年金、創造另一個財務黑洞,蔡政府不覺得「怪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