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蔣介石佔地,李登輝賣地,趙少康賠款

2019-09-26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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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要告當年賣中廣的國民黨主席李登輝和行管會主委劉泰英「背信」。(顏麟宇攝)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要告當年賣中廣的國民黨主席李登輝和行管會主委劉泰英「背信」。(顏麟宇攝)

八月下旬,不當黨產委員會才舉辦過為期兩天的不當黨產特展,對於兩天近千人觀展,沒有發糞抗議,該委員會表示欣慰,認為是有效的社會對話;一個月後,該會進一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決議中廣名下必須移轉國有,並追徵七十七億多的價款;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具狀控告國民黨前主席李登輝與前行管會主委劉泰英「背信」。持平而論,不論是誰都不可能接受李登輝賣的地,却要他人承擔追徵巨額價款的驚人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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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附隨」溯源大陸時期,竹篙湊菜刀

中廣案,正凸顯不當黨產條例的荒謬,於「轉型正義」未盡相關,於「人間鬧劇」倒是絲絲入扣。

不當黨產條例(黨產會)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時空錯亂,康熙的文字獄要光緒賠償,一朝之人要賠不能說不在理,趙少康接中廣却已是三朝之後,第三手的買家,他却要為李登輝的「脫產謀利」負責?當年與翻臉離開國民黨的趙少康,有這麼倒楣嗎?趙少康不是鴻海郭台銘、不是旺中蔡衍明、不是帝寶三重幫,黨產會追徵他七十七億,不如要他跳樓更快。

黨產會的調查不可謂不深人,臚列中廣的前世今生,從一九二八年國府時代的中央委員會決議成立廣播公司起算,到一九三六年決議改名為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直到一九四六年決議改組為公司,黨產會據此認定是中廣成立的濫觴;第一,這都還是在大陸時間;第二,黨產會沒解釋為什麼「中央廣播公司」不是早為國有的「央廣」,却是全名為「中國廣播公司」的「中廣」?簡單講,黨產會把不當黨產上溯國府時期,就是竹篙湊菜刀。

20190924-黨產會主委林峯正24日召開記者會,認定中廣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顏麟宇攝)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24日召開記者會,認定中廣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顏麟宇攝)

十三年「不附隨」為早年「附隨」擦屁股,道理何在?

台灣再怎麼轉型,「正義」都難及大陸地區,重點還是在國民政府或國民黨遷台後的作為,根據調查,國民政府接收日治時期台灣放送協會各地放送局與機室後,讓改組為公司的中廣「轉帳」方式,無償取得,有違「黨國分離之憲政體制」,而且自一九五一年之後,為加強對大陸地區心戰和海外廣播,除給予中廣購置設備與業務費用外,也以國庫預算購地為其建置發射站、收音台等。

然而,第一,抗日戰爭勝利,國府接收日產豈止中廣?第二,顯然中廣是兼肩「反共國策」之國家任務;更重要的,當時即使行憲却是「黨國一體的動員戡亂時期」,黨產會用七十年後的「黨國分離」的憲政原則,追究當年的「黨國一體」,作為「轉型正義」的標尺,黨產會固可臉不紅氣不喘,問題是,憑什麼要當年才剛出生,和威權統治沾不上邊的趙少康,為佔地的蔣介石擦屁股?

國民政府撥款為中廣購地添設備,只能證明中廣為政府服務;證明中廣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關鍵,在於國民黨持有或間接持有中廣半數以上股權,而且,重要人事派任、員工薪資、保險、退休…所有運營收支,均需呈報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決議甚至還要送黨中央核示,這就板板釘釘只能是附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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