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股票(含管理股票、外國第一上櫃及第二上櫃股票)、新股認購權利證書、新股權利證書及股款繳納憑證,應按下列費率表計收,惟轉換公司債所換發之債券換股權利證書暫不收取上櫃費。管理股票依下列費率表計算低於二十萬元者以二十萬元計收。
上櫃有價證券單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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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櫃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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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仟萬股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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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十萬股收取四百元,但低於十萬元者以十萬元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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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三仟萬股至五仟萬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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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十萬股收取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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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五仟萬股至一億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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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十萬股收取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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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一億股至二億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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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十萬股收取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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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二億股部分至三億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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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十萬股收取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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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三億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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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十萬股收取二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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