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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讓巴紐案醜聞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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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等法院上周判決台灣的「巴紐案」官司勝訴,台灣的外交部將可以扣押兩名外交掮客在新加坡的財產。這是台灣繼拉法葉艦回扣案之後再度打贏國際官司,追回公帑。所謂「巴紐案」當初是怎麽形成的?2006 年8月,當時是陳水扁任內,台灣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指示外交部長黃志芳,和巴布亞紐幾內亞建立全面外交關係,並交代黃部長,可以透過他的兩個很有「門路」的朋友進行這件事,這兩個人就是外交掮客金紀玖和吳思財,台灣的外交部於是彙了2980萬美金到這兩人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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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證明這兩個人和巴布亞紐幾內亞高層的關係,並不像他們自己所吹噓的那樣,事情當然沒有進展。最後這位台灣外交部長發現情況不對,緊急終止委託,沒想到這兩人跑得不見蹤影,而帳戶裡的錢不斷被轉到兩人在新加坡虛設的公司的帳戶,再轉彙到美國、日本等地,台灣外交部才趕緊在台灣和新加坡兩地提起訴訟,追討這筆巨款,這就是台灣著名的「巴紐案」。

●這次新加坡高等法院判決台灣勝訴,主要的理由是什麽?

外交掮客之一的金紀玖告訴新加坡法院,說台灣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答應他,其中一千萬美金是給巴紐的建交費用,另外一千萬是他們倆位掮客的酬勞,還有大約一千萬美金是前總統陳水扁委託他改善兩岸關係的經費,但這套說法他提不出任何證據。台灣方面則主張,整筆鉅款都是和巴紐建交的費用,兩名掮客當初也同意,如果最後無法建交,願意歸還款項,結果新加坡法院採信台灣外交部的說法,判決台灣勝訴。不過判決書裡面也說,不服的一方還可以上訴一次,台灣的外交部則強調,就算掮客上訴,也不影響追討鉅款,台灣將會依新加坡的法律,透過強制執行的方式,儘快把錢追回來。

●這樣看起來,台灣是所託非人。可是當初台灣外交部難道不去調查這兩個人的背景,就這麽放心地把2980萬美金彙到兩名掮客的帳戶去嗎?

這的確是一件不可思議的案件,如果不是當時就快要政黨輪替,馬英九政府已經快要上台執政,這個案子可能就被掩蓋起來了。因為全案有幾個非常不合情理的地方,第一,要推動和巴紐建交,但外交部的主管單位「亞太司」居然沒有人知道這件事,反而是由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口頭交代外交部長,外交部長就直接交代會計部門撥款,就把2980萬美金彙出去了,事後追查,外交部裡面連一份巴紐建交案的機密檔案都沒有。第二,台灣過去也不是沒搞過金錢外交,但即使是外交機密,這筆鉅款至少要彙到台灣派在新加坡的外交官和這位掮客兩個人設立的聯名帳戶裡面,過去都這樣做的,很安全,這次卻例外。第三、事件爆發之後,外交部長說,他是因為信任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相信他交代的事和人,邱義仁則向檢方說,他是透過一個信得過的朋友介紹,才認識這兩名掮客,好像兩個人都是無辜受騙。但台灣的媒體高度懷疑,掮客金紀玖其實和陳水扁關係密切,才能擔任中華顧問工程司的副董事長,又承包台灣電力公司的工程。現在台灣的檢察官還在繼續追蹤調查,主要就是要了解2006年是不是有政府官員利用建交的名義,詐騙國家的公帑,也就是「假建交,真詐財」。但無論有沒有幕後陰謀,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和外交部長黃志芳已經被監察院彈核,被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

●台灣這次在新加坡打贏官司,可以追回全部的款項嗎?馬英九政府對這件事持什麽態度?

這次大約可以追回900萬美金,加上上次已經彙回152萬美金,總計,台灣大約可以追回當初彙出去的公款2980萬美金的三分之一。但是令人擔心的是,目前流亡美國的掮客金紀玖,今年初已經向新加坡法院聲請動支新加坡帳戶裡的款項做為他在美國的生活費,新加坡法庭已經同意。也就是說,未來台灣恐怕還得到美國打官司。這幾天最新的消息是,美國已經同意協助台灣追討金紀玖藏在美國的款項,指派兩名官員秘密拜訪台灣,研究怎樣查扣金紀玖在海外的贓款。至於台灣政府的態度,新加坡的判決出爐之後,總統府發言人和行政院長吳敦義都發表談話,表明台灣走法律途徑追查到底的決心,要讓一切都攤在陽光下。我想,未來無論是拉法葉傭金案或巴紐案,相信總有一天都會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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